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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會議講話

關於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會議講話

*月28日下午,中共**市委高校工委、**市教委、公安局聯合召開了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會議。會上,**市教委黨委副書記傳達了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教育部、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意見的緊急通知》,**市公安局副局長通報了全市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及公安部門的工作措施,**市委高校工委副書記、**市教委黨委書記、主任作了重要講話,對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為了貫徹落實這次會議精神,今天,我們召開全市校長(園長)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我市學校安全保衞工作。

關於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會議講話

一、我市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現狀

去年以來,我市教育系統認真學習江總書記重要思想及安全保衞工作“責任重於泰山”等有關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各級各類學校切實加強了對安全保衞工作的領導,完善和落實了綜合治理工作的目標責任制,加大安全保衞工作的檢查督促力度,治安安全形勢基本穩定,各類安全事故減少,取得的成績是明顯的、主要的。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學校治安狀況依然不能使人樂觀,目前還存在着不少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非法向部分學校滲透。近期,不斷髮現有宣傳品在部分學校傳播,頑固分子採用各種手段向學校滲透,儘管範圍不廣,但如不引起注意,將後患無窮。

2、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去年,我市在校學生被判有期徒刑的有5人,從輕處理並被判罰金的有3人,這些學生大多犯的是盜竊罪;另有15人因情節較輕,免予處罰。值得引起我們注意的是,犯罪學生已從職高生向普高生、國中生甚至國小生蔓延,免予處罰的15人中,有普高生8人、國中生6人、國小生1人,他們中,1人犯搶劫罪,14人犯盜竊罪。

3、學校失竊案件屢有發生。據不完全統計,去年一年,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共發生失竊案件31起,累計損失摺合人民幣74107元。今年一、二月份已發生失竊案件4起,共損失摺合人民幣14000元,有些學校被偷了又偷、盜了又盜;本月1日、3日,市區學校又發生兩起失竊案件,損失摺合人民幣31000元。去年至今因被盜累計造成損失摺合人民幣近1XX0元。

4、各種不安全事件時有發生。一是教師不服從管理。個別學校的教師不能很好履行職責,校長找其談話時,竟然動手打校長;個別學校的個別教師不按時上下班,甚至上班不上課或上成自修課,有1個班1天上了5堂自修課。二是學生擅自外出。有的學生數日不到校上課,更有甚者,有的女學生與社會上的男青年一起過夜,造成惡劣影響。三是有的學生搞小團體。他們拉幫結夥,凌弱欺小,敲詐勒索,擾亂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學校周邊環境仍然比較混亂。近幾年來,市教委曾多次會同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門,對校園周邊環境進行整頓,但周邊環境仍然不容樂觀。有些遊戲機房儘管已遠離學校200米,但仍然吸引着不少學生,因為這200米對目前大多騎自行車上學的學生來説,近在咫尺,毫無影響,相反更有隱蔽性,學校不易發現。

6、學校後勤隱患日趨增多。去年,我市學校發生過多起學生用餐、食物中毒事故。第一起中毒事故發生後,教委會同衞生部門及時召集分管校長、總務主任及食堂事務長舉行培訓,並分別與各校簽訂了目標責任書。但有些學校仍然我行我素,沒有引起高度重視,結果仍有幾所學校重蹈覆轍,雖未造成重大影響,但學校經濟損失嚴重,學生身心健康受到影響。今年與各校再次簽定了責任書,望各位校長恪守職責,嚴格履行。此外,有些學校學生宿舍年久失修,電線外露,用電、消防隱患較多。

二、存在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1、認識不深刻。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改革和發展都需要有穩定的政治和社會環境,一個單位、一所學校也是如此。近幾年來,我們緊緊圍繞“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全面實現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努力實現教育發展優勢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教育管理體制創新”的工作思路,抓住機遇,紮實工作,教育事業加快發展,教育質量持續提高,教育改革不斷深化,教育管理更趨規範,教育戰線取得了喜人的成績。但是不能不看到,我們對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上下級關係、同事關係,確保學校安全、團結等方面,認識還不夠深刻。不妨捫心自問,我們對學校安全保衞工作,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認真考慮過沒有?仔細研究過沒有?高度重視過沒有?

2、教育不深入。青少年處在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形成階段,辨別是非的能力還不強,容易受到各種社會消極因素的誘惑和影響。在家庭教育中,一些家長缺乏正確的成才觀、人才觀,重智輕德,教育方法失當;近年來離異、單親家庭增多,也成為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一個重要因素。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學校的思想教育至關重要。幾年來,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潛心研究實施素質教育,把德育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首要內容來抓,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應該看到,我們的工作還不夠紮實,教育形式、方法也較簡單,因而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

3、制度不落實。毛澤東同志説,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古人云,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必須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和切合實際的措施來保障。近幾年來,各校相繼制定了學校章程和制度,這些制度大都學校能認真落實,但也有一些學校的制度寫在紙上,掛在牆上,就是不落實在行動上,違反制度和規定者大有人在。

4、責任不明確。學校安全保衞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各級領導和大都學校都很重視學校安全保衞工作。也有一些學校,大家都在抓,大家都喊抓,但責任不明確,出現問題互相推卸責任,正像毛澤東同志曾經形容有些人抓工作的方法那樣,“伸着巴掌,樣子像抓,其實什麼也沒抓住,抓而不緊,等於不抓。”

5、領導不得力。出現前面所講的問題,歸根結底在於學校領導不得力。我們往往在強調以教學工作為中心的情況下,忽視了“安全重於泰山”,忽視了人的教育,一手硬,一手軟。有些學校領導,他們把德育工作、安全保衞交給了德育處、交給了保衞幹部去抓,自己去抓“阿拉伯數字”,只要成績好,其它不重要。殊不知,學生就是學校的“產品”,有德有才是正品,有德無才是次品,無德無才是廢品,無德有才是危險品。不少校長髮現問題不去抓,有違反規定的事和人不敢抓,久而久之,問題成堆就無法抓。

三、整改措施和要求

1、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認真組織全體師生員工學習教育部、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意見的緊急通知》精神,以對黨、對人民和對師生高度負責的責任感,進一步增強做好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緊迫感,真正把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2、自查自糾,限時整改。根據**市會議的要求,各校對本校安全保衞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詳見已發的蘇教[]7號文件。各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3、建章立制,明確責任。各校要對各種規章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使其切實符合本校實際。要狠抓安全保衞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的規定,中、國小校(幼兒園)的安全保衞工作,由校長、園長負責。要加大責任查究力度,對造成重大刑事、治安事件,重大責任事故和羣體性事件的部門、單位和學校,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並實行一票否決權。

4、健全組織,加強防範。各校要在有關部門的幫助指導下,進一步健全安全保衞組織。要繼續抓好“人防、技防、設施防、制度防”建設,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切實加強防範體系。對校園內的外來人員要進行認真的清查,凡不符合規定的人員要責令其立即離校;要加強門衞值班制度,未經學校批准,校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開展活動;要認真做好學校防盜、防火災、防爆炸工作;要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已承包的食堂,學校仍應對其加強監督,嚴防食物中毒;查出的危房一定要按規定處理;要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整治,教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再次進行清理整頓,使學校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5、排查矛盾,維護穩定。各級各類學校要切實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及時準確地掌握不安全因素的動態,定期開展工作,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本單位,化解在萌芽狀態,落實控制措施。對師生的思想教育要落到實處,積極發揮少先隊、共青團、工會、婦聯等羣眾團體的作用,開

展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活動,有效防範青少年違法犯罪,維護單位的政治穩定;如單位出現事故,應立即報告市教委及所在鎮領導,不得拖延和瞞報。

6、規範審批,確保安全。學校舉行校外活動,要嚴格執行審批制度,並注意交通安全,如用車,應租用國有或集體所有的車況好的車輛,不得租用個體車輛。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今後學生不得參加商業性慶典及慶祝演出活動,如參加社會有關活動,需經市教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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