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行政公文 >意見 >

教學校安全綜治工作意見

教學校安全綜治工作意見

一、總體要求

教學校安全綜治工作意見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 “安全文明校園” 創建為主題,以“十查十防”活動和“三大工程”建設為重點,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教育為先”的方針,進一步深化認識,強化責任,加強管理,完善機制,排除隱患,抓好防範,努力實現安全穩定工作無責任事故,降低學生意外傷害率,創建和諧的校園環境,確保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全縣教育平安。

二、工作目標

1、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中心學校與各學校、學校與教職工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達100%;

2、學校安全日巡查制度落實率100%;

3、積極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和學校安全“十查十防”活動;

4、不斷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工作,積極開展 “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一次以上;

5、心理健康教育、衞生安全教育落實率100%;

6、各項管理措施得到落實,學校安全“零事故”;

7、嚴查安全隱患,切實做到無條件整改隱患,隱患整改率為100%;

8、嚴格執行重大事故 報告 制度,重大事故 報告 率100%;

9、嚴格執行安全工作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責任追究落實率為100%;

10、嚴格控制羣眾個人或集體非正常上訪,嚴格控制羣眾個人或集體赴京、省、市、縣上訪或重複上訪,及時排查突出信訪矛盾,排查率100%,市、縣 領導 批示交辦信訪事項辦結、回告率100%。

三、主要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安全工作機制,強化學校內部管理責任制。

1、堅持落實 領導 責任制。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始終明確學校“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並把各項責任分解到位,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目標明確、措施得力、責任到人,確保“誰主管、誰負責”和“管業務必管安全”的原則得到真正落實。各學校要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研究、佈置和落實各項安全工作要求,要明確專職安全管理幹部,具體負責安全工作的檢查督辦,建立安全工作台帳和資料。要強化廣大教師的安全責任意識,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建立全員負責、人人蔘與的學校安全工作機制,倡導安全文化,共同構建學校安全防控體系。

2、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學校要針對安全管理的各個環節,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要結合農村寄宿制學校和國中標準化學校管理,以及校車接送學生環節等學校管理的新內容,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要每月對校園內的安全隱患進行橫到邊,縱到底的排查,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校園內外日巡查制度、學生校外集體活動審批制度、事故報告制度、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等,不斷規範學校內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資料台帳。

3、加大“平安校園”創建力度。各學校要把創建“平安校園”活動作為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載體,把“文明學校”建設與“平安校園”建設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細化考評機制,強化“一票否決”制,堅持以人為本,標本兼治,整體推進,切實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努力推進學校“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力爭全縣98%以上學校都能達到“平安校園”標準。

4、建立安全聯動預警機制。各學校要與當地派出所簽訂《治安防範責任書》,與交通中隊簽訂《交通管理責任書》,與家庭簽訂《學生安全監護責任狀》,繼續加強與公安、衞生、文化、社區以及家長的聯繫,及時溝通情況,努力構建齊抓共管、聯防聯動的安全管理機制。要配合公安機關認真抓好《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落實工作,把校園周邊治理、打擊違法犯罪等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要會同衞生部門切實做好傳染病預防和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有效控制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要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好教師自身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心理問題,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切實化解不穩定因素,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發傷害事故。

(二)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師生安全防範意識。

1、認真落實安全教育課。各學校要本着“預防為主、教育為先”的思想,將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納入學校校本課程教學 計劃 ,保證必要的教學時數,有 計劃 地向學生傳授各項安全知識和安全法律法規,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和技能。

2、開展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各學校要在學期開學、放假前、重大節假日和敏感期,針對不同時節的特點,通過舉辦專題講座、開展知識競賽、組織觀看錄像、發放安全手冊、製作宣傳牌等多種形式,加強學生法制教育,生動形象地進行防火災、防擁擠踩踏、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等安全知識的教育。精心組織“全國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5.25交通安全日”、“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等主題活動,加強未滿12週歲學生騎自行車上學安全教育和監管,讓安全宣傳進校園、進家庭、進頭腦。要在不同時節印發“致家長一封信”、“告家長書”,不斷強化家長的監護作用,促進學生校外安全教育。

3、舉辦安全知識培訓班。教育局按年舉辦校級幹部安全管理培訓;學校分專題組織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培訓,負責各類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各學校要把教師安全知識學習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內容,聘請專業人士為師生上安全分析課或講座,年內完成對全體教師的輪訓,通過定期和經常性的整理安全教育培訓,提高教職工安全意識,普及安全知識,全面提升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4、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新時期學生良好心理素質和文明習慣的培養,要通過心理健康教育課,開展心理諮詢和輔導,加大對留守學生、貧困學生、學習困難學生和行為偏差學生的關愛和幫教力度,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

(三)大力開展“十查十防”活動,切實做好各項防災減災工作。

1、查校舍、圍牆,防倒塌。各學校要堅持每學期開學前和每週一以及遇到惡劣天氣時,對校舍、院牆、門窗和室內外教學設備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修。對存在隱患又一時不能消除的,除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外,還需採取搬遷、隔離、警示等安防措施,防止出現垮蹋、傷人等意外事故。

2、查飲食衞生,防食物中毒。各學校要明確專人每日檢查食堂、小賣部衞生狀況,嚴把食品質量關、工作人員健康關、餐(飲)具消毒關,堅決杜絕有毒有害食物進入校園。要針對春秋是傳染病高發期的特點,利用休息時段,實施食堂、宿舍定期消毒,防止發生大面積疫情。

3、查電源電器,防觸電、雷擊。各學校要加強對學校用電線路和設施設備的檢查,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在學校配電房及變壓器旁設置安全警示牌。要教育學生了解簡單的用電常識和防雷擊知識,不摸電閘,手腳潮濕的時候不要碰觸或使用電器,不到變電所、高壓線附近玩耍。雷雨時不在高壓線、大樹下避雨。

4、查消防隱患,防火災事故。學校要按照防火要求,加大投入,對實驗室、圖書室、倉庫、食堂、師生宿舍等重點部位一次性配足消防器材,在樓梯、宿舍通道安裝應急燈和疏散標誌,並保證走道暢通和器材性能良好。要經常性地組織人員檢查學校電路,特別是對學生寢室進行重點檢查,防止電路起火和學生擅自使用明火而引發事故。

5、查學生管理,防暴力傷害。各學校特別是中學要在學生上下學時段,將教師值日崗位前移,嚴格把守校門關口,嚴防學生將管制刀具非法帶入校園;監管學生離校時在校門外的情形,及時制止羣毆暴力事件發生。必要時,學校可以採取在各班配備學生安全管理幹部的方式,配合教師發現和化解學生矛盾,杜絕校園內發生傷害事故。

6、查樓道管理,防止羣體踩踏、擠壓事故。各學校要制定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制度。在學生上操、集合等上下樓梯的過程中,不強調快速、整齊,適當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並安排教職工在樓梯間負責維持秩序,管理學生。要定期檢查樓道、樓梯的各項設施和照明設備,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要符合規範和安全要求。要制定預防校園擁擠踩踏事故的應急預案,做好防範,避免發生此類事故。

7、查路途安全,防交通事故。有校車接送學生的學校、幼兒園要嚴格按照校車管理的規定,督促司機定期進行車輛保養,保持車輛良好行駛狀況。每天要安排值日教師隨車接送學生,維持學生乘車秩序和安全,堅決制止校車超員、超速行駛以及司機酒後駕車、換人駕車等違規行為,督促司機避開路滑、狹窄等不良路況,安全地接送學生上下學。

8、查社區、家庭教育,防溺水傷害。學校要在轄區範圍內的水域設置安全警示牌,並設立教師、學生監督崗。要聯合社區、家庭力量,組織巡查隊,經常性地巡查河塘湖泊,積極主動地做好游泳安全防範工作,不讓一名學生因玩水而非正常死亡。

9、查環境衞生,防傳染病流行。各學校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學校衞生工作。要利用早讀時間上好衞生宣傳課,不斷增加學生衞生知識。凡學生學習、生活的地方要堅持勤消毒、通風,禁止學生喝生水,教育學生要勤洗手、勤曬被、勤鍛鍊、講衞生。制定學校公共衞生應急預案,堅持落實晨檢制度和疫情報告制度,做到疫情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早控制。

10、查心理教育,防意外事故。各學校要設立心理諮詢室和心理信箱等,加強學生日常心理輔導,有計劃地組織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進行心理健康基礎教育培訓。以各學科為主陣地,強化學科滲透,強化德育和心育的整合,強化班級文化氛圍,並與校園環境育人相結合,提高全體學生的心理素質。以學生為主體,組織符合學生特點的多形式的心理健康專題教育活動,保證每位學生每學期至少參加2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心理輔導或諮詢工作要通過個別諮詢、團體輔導活動、心理行為訓練、書信諮詢、熱線電話諮詢、網絡諮詢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向學生提供經常、及時、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導與服務。在心理輔導或諮詢工作中,發現有嚴重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的學生,要迅速與其家長聯繫,將他們及時轉介到專業衞生機構治療。

(四)加強“三項工程”建設,增強學校安全防範能力。

1、加強技防物防人防建設。各學校應針對本校安全管理實際,投入一定的資金,購置必要的安全設施,在重點部位安裝防盜門、防盜網;校前安設監視器、報警器等,運用科技手段保安全。學校要組建巡邏隊、設置監督員,加強學校巡邏和安全監管,有條件的學校可以聘請保安值守,每逢節假日,都要安排教師和幹部24小時值班,共築學校安全屏障。

2、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各學校要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分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針對不同情況科學設計發生安全事故後的處置方案,加強演練,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預案程序,使師生了解自救和配合救援的正確方法,最大限度地維護學校利益,防止因盲目處理而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擴大。

3、規範安全資料台帳建設。各學校要合理分類、系統整理安全資料,建立和完善各類安全資料台帳體系,將學校開展各項安全工作的檔案資料規範保存,為創建年度平安校園奠定堅實基礎。

標籤: 綜治 意見 學校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xingzheng/yijian/x4g6z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