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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仲裁申請書範文

加班費仲裁申請書範文

如何起草加班費仲裁申請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加班費仲裁申請書範文,歡迎大家閲讀。

加班費仲裁申請書範文

加班費仲裁申請書範文1

申請人:

性別:女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身份證地址:廣西

現常住有效通訊地址:廣州

被申請人全稱:廣州XX廣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XX單位性質:私營

郵政編碼:xxxxx 聯繫電話:136

註冊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南暉路二樓

現辦公地址:廣州海珠區工業大道中313號東方紅創意園

仲裁申請:

1、要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1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X月1X日止存在勞動關係;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依法簽署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2XXX0元;

3、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補足因曠工扣款造成的20xx年10月工資不足額部分的24XX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申請人離職的待通知金4XX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賠償金1XXX0元;

6、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重新出具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雙倍工資、20xx年1X月未足額工資、待通知金、經濟補償金,合計:45XX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201X年1月1日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工作,任文案策劃一職,主要負責公司客户的文案的編輯、撰寫和項目的策劃、統籌工作。申請人20xx年1月至3月的試用工資為20xx元、20xx年4月至20xx年2月的工資標準為2800元、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20xx年1月至8月的工資標準為4200元、20xx年9月至11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後,盡心盡職工作,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試用期間簽署一份的試用期合同,期滿後,被申請人沒有依法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申請人自入職以來,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被申請人單位未為申請人購買社保。20xx月8月至20xx年10月被申請人也均未依法為申請人足額繳納社保。

20xx年10月17日下午至10月22日,申請人需請假3.5天北上參加婚禮。申請人已於10月13日提前遞交請假條,被申請人表示假期長,需考慮。10月16日,申請人再次遞交假條,被申請人只口頭批覆1.5天假期,同時臨時表示申請人10月17號需出差深圳,建議申請人機票改簽。申請人表示與朋友同行,特價機票無法退改,且申請人已將假期期間的項目工作妥善安排給相應人員,相關人員均已知曉。現,被申請人駁回請假需求,申請人無奈曠工3.5天。

被申請人以申請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未經事先請假擅自脱崗者,以30分鐘為計算單位(未滿30分鐘視同一次計算),每次扣100元;達31分鐘者視為曠工”進行曠工罰款,申請人連續曠工3.5天,累計罰款5300元,最終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發放;被申請人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中“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次將按照勞動合同管理中的第6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及在沒有出示有效證據的情況下以“在公共平台發佈事件的片面信息,以及辱罵和誹謗公司,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當即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不實的解僱通知不能算有效的離職證明,且該份解僱通知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再求職。現要求被申請人重新出具離職證明,註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信息。在被申請人沒有依法支付申請人代通知金、經濟賠償金、合法結算工資及未依法繳納社保等情況下,申請人一直工作到20xx年11月17日。

申請人已事先請假並妥當安排假期工作,被申請人均不批覆假期,迫使申請人曠工赴約。事後被申請人以公司制度為由對申請人做出曠工罰款,並以“一年內累計曠工3次”為由在11月17日當即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而申請人連續曠工3.5天也並未符合被申請人單位制度中的“一年累計曠工3次”條件。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38條、第40條、第46條、第47條、第72條、第82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第20條、第24條)《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第61條)《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3條、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第三條等相關法律法規。如今,被申請人不願支付經濟賠償金、雙倍工資、足額工資等及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無奈之下,申請人唯有訴至仲裁委,請仲裁委查清事實,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計算公式:

仲裁請求2的計算公式:

未簽署書面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月工資差額:

20xx年2月、3月的月工資為20xx元;

20xx年4月至12月期間的月工資為2800元;

合計20xx×2個月+2800×9個月=256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

仲裁請求3的計算公式:

20xx年10月工資差額:4700(10月份工資標準)-71.79(請假期間無工資)-723(曠工期間無工資)-1478.21(已發)=2427元;

【10月份工資標準為4700元,計工資天數為22.75天,現10月實發1478.21元(扣除社保前),10月扣除請假相應工資為71.79元,曠工3.5天應扣除相應工資為4700-22.75×3.5等於723元。】

(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第三條)

仲裁請求4的計算公式:

待通知金:按申請人10月份的工資標準47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40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0條)

仲裁請求5的計算公式:

經濟賠償金:

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1月止,申請人工作年限為3年;

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

20xx年1月至8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200元,

20xx年9月、10月、11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故經濟賠償金為(3500+4200×8個月+4700×3個月)÷12個月×3個工作年限=12800元。

此致

廣州市海珠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

加班費仲裁申請書範文2

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聯繫方式

被告:有限公司

申請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期間的加班工資10233.2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2月份工資96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自20xx年3月起每月按960元支付申請人生活費直至被申請人安排申請人工作止;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足申請人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期間最低工資差額部分1200元;

5、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返還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期間的依法應由被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2600元;

6、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期間以及20xx年3月至20xx年7月期間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申請人進入被申請人處從事機械加工工作,自20xx年1月被申請人才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但繳納社會保險時,被申請人要求承擔全部保險費用的一半,否則就不為申請人繳納。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雙休日僅休息一天,節假日有時也加班,但被申請人未支付申請人相應的加班工資。被申請人每月支付的工資也低於最低工資標準。20xx年3月,被申請人找理由就沒有安排申請人工作,但沒有支付申請人相應的生活費。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已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綜上所述,為了依法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起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 月 日

申請勞動仲裁的條件是什麼

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符合有關條件並提交相關材料:

1、申請仲裁人應為勞動爭議的當事人;

2、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是與勞動權利義務有關的勞動爭議;

3、當事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仲裁;

4、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申訴書,並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職工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民族、住址、郵編、聯繫方式和工作單位;

(2)單位當事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繫方式和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3)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4)所附證據名稱及證人姓名和住址。

6、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應附交下列材料: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件、身份證件或退工證明等材料;單位當事人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批准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

7、集體爭議職工當事人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的授權委託書;

8、當事人委託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的,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託書;

9、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其法定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的相關證明。

加班的證據有哪些

加班證據是指單位要求你加班的通知或憑證。主要表現為兩種形式:

一是事先的加班通知以及真實加班的證據;

二是加班後按公司規定有效的權限人的簽字追認的憑證。

根據《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根據該條規定,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牴觸的加班制度,可以規定加班審批程序,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法定的加班工資。企業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如果你的加班不符合批准程序,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

很多勞動者跑去申請勞動仲裁,卻沒有證據證明是加過班,結果不僅加班費沒拿到,還和用人單位產生裂痕。如果用人單位不實行打卡制度,或者加班登記制度的話,勞動者舉證是有相當困難的。但當事人可使用錄音、書面報告簽字等方式將證據固定下來,做到有備無患。另外,申請勞動仲裁時要注意仲裁時效是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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