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上訴狀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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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上訴狀範本
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原審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
上訴人因**糾紛提出的管轄異議,不服**人民法院(20**)*民三初字第**2號民事裁定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裁定撤銷@@@@區人民法院(20xx)新民一初字第******號民事裁定書並將本案依法移送至****區人民法院審理;
2、本案上訴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16日,上訴人******有限公司就****訴******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向@@@@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該案應移送******有限公司住所地(同時也是勞動合同履行地)即****區人民法院管轄。20xx年*月*日,新浦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xx)@民一初字第***號《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並於20xx年*月**日送達上訴人。上訴人認為*****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沒有法律依據,是錯誤的裁定。本案依法應移送****區人民法院管轄。理由如下:
一、原審裁定沒有法律依據,應當予以撤銷
原審裁定認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後,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一般應由該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經連雲港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並作出裁決書,所以應由@@@@區法院進行審理。
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區法院的理由沒有法律規定予以支持。並且原審法院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法律規定,只是一個模糊的説法。所以該裁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裁定,應當予以撤銷。
二、****區人民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是勞動合同履行糾紛案件,也應當由上訴人住所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所以本案應該由上訴人住所地,即連雲港市****區人民法院管轄,而****區也同時是勞動合同履行地。而區法院是被上訴人住所地,根據法律規定不應享有管轄權。
三、本案應當依法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所以原審法院@@@@區法院應當依法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區人民法院審理。而非駁回上訴人的管轄權異議申請。
綜上,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作出的裁定書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所以必然也是錯誤的裁定書。故上訴人依法向貴院提起上訴,望裁如所請。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 ******有限公司
20xx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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