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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2022年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2022年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啟用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台並做好20xx年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教育部關於2022年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xx〕7號)貫徹落實工作,推進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與管理的規範化、信息化與常態化,我部組織開發了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並決定自即日起啟用。從20xx年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均通過該信息平台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作用與管理

(一)功能作用

信息平台作為專門網上平台,對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工作進行全程信息化管理與服務。按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各地各高校通過該平台完成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的網上填報、修改、預覽、查詢、公示、彙總、統計、上報等工作。教育部彙總各地信息後通過該平台公佈年度專業備案或審批結果。社會公眾可通過該平台查詢瞭解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相關情況。

在全國範圍啟用信息平台是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的重要舉措。平台的建設與應用,將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進服務質量,實現信息共享和政務公開,有助於加強專業建設,優化專業佈局,提升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辦學水平。

(二)平台管理

1.平台網址。登錄(“專業管理”拼音首字母),進入“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務平台”。

2.用户範圍。信息平台實行國家、省級、學校三級賬户,教育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校按照各自賬户權限使用、維護、管理信息平台。

3.用户名和密碼。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的用户名、密碼由教育部統一發放(每單位設1個用户名)。各單位務必於第一時間對初始密碼進行修改,以保證信息安全。

4.信息系統銜接。教育部每年通過信息平台彙總公佈的專業備案或審批結果,將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全國網絡教育陽光招生服務平台等系統相銜接,實現數據共享。

二、20xx年專業申報工作要求

(一)專業信息核驗

各高校要對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含《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xx年)》和《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對本校開設的專業名稱進行全面梳理。各高校登錄信息平台對專業開設信息進行核驗。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核驗本校在現行全日制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範圍內有全日制在籍生的專業開設情況。開放大學和獨立設置成人高校核驗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內有在籍生的專業開設情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驗本行政區域內各校提交的專業信息後,通過信息平台彙總報送我部,相關紙質材料(表格在平台生成後導出)加蓋公章報送。上述專業信息將作為20xx年各校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基礎數據。

(二)擬招生專業填報

各高校應根據各自人才培養定位,按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的具體程序,在信息平台上填報20xx年擬招生專業相關信息。醫學、外語(課程)、藝術等相關科類專業開設事宜仍執行國家現行相關政策規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各類高校專業信息的統籌彙總,按時提交信息平台,並將本地20xx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情況相關彙總表(表格在平台上生成、導出)加蓋公章後,於20xx年5月20日前郵寄報送我部。

20xx年暫不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專業增補及國家控制專業審批工作。

(三)時間要求

鑑於20xx年系首次開展專業申報工作,基礎性環節多,信息平台功能需逐步完善,20xx年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時間作如下調整:

各高校專業信息核驗報送:2月24日—3月3日;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驗彙總報送:3月4日—3月11日;

各高校擬招生專業申報:3月15日—4月25日;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報送:4月26日—5月20日;

教育部彙總信息並公佈結果:5月21日—6月10日。

三、加強組織管理

(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要求,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高校專業設置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監管服務,充分運用信息平台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高校繼續教育專業設置情況,加強對專業建設的監督與評估。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實施細則,細化明確相關要求並做好督促落實工作。

(二)各地各高校要將使用、管理好信息平台作為加強專業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明確職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確保信息平台平穩運行與專業數據信息安全,形成良性運行機制。

(三)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照信息平台使用操作指南(視頻版、文字版),對本行政區域內各類高校相關負責人開展線上和線下培訓,督促做好平台管理和使用工作,確保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四、其他事項

(一)20xx年擬招生專業是指20xx年申報、20xx年註冊學生學籍的專業。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三)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在信息平台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需要改進的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平台使用等相關技術事宜,請與技術運維人員聯繫。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1.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王立、高小軍

電話:010-66097822;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衚衕37號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高等繼續教育處,郵編:100816。

2.信息平台技術運維:苗林波、張磊

電話:010-57519531;電子郵箱: 。

教育部辦公廳

20xx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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