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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2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用3篇)

關於做好2022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用3篇)

關於做好2022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1

各學院:

關於做好2022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用3篇)

全國普通大學聯考將於6月7日、8日舉行,為了嚴肅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在校學生違規參加大學聯考和替考行為,維護大學聯考正常秩序,現就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明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或“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將入刑定罪。做好大學聯考期間的學生管理工作,是維護高等學校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公正和愛護在校學生的需要,各學院要高度重視並強化組織領導和保障,完善工作機制,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嚴格做好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

二、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學生的紀律教育和法制教育

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認真負責,要安排專人負責學生的核查工作,要加強對學生的紀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將國家“作弊入刑”等政策規定傳達到每一位學生,使廣大學生明白參與大學聯考作弊對社會、對自身的嚴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險性。對已違規報考、試圖參與作弊、預備充當“槍手”的,要加強教育引導,只要在大學聯考前主動交出准考證,退出考試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則,一經查出,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由相關部門嚴肅處理。同時,認真總結前幾年的工作經驗,結合近幾年學校對替考學生的處分案例,通過開會、網絡等各種渠道,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

三、嚴查學生人數,大學聯考期間在校生一律不得請假

在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5∶00-17∶00大學聯考時間段,各學院要對本院學生逐一清點,落實去向。對於在校外實習的學生,要通過實習指導教師清點核查,對於其他特殊情況不在校的,要確保在大學聯考考試時間保持電話通暢。

請各學院分別於6月7日、8日上午11:30、下午17:00,將核查的結果彙總後報學生工作處 學生管理科(辦公樓106,只要紙質版),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聯繫。

附件:學院清點學生信息報送表

大學聯考時間學院清點學生信息報送表

學生工作處

20xx年6月2日

關於做好2022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2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全國普通大學聯考將於6月7日、8日舉行,為嚴肅考試紀律,杜絕在校學生違規參加大學聯考和替考行為,維護大學聯考正常秩序,確保20xx年大學聯考安全、平穩、順利舉行,現就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大學聯考關係國家發展大計,關係千萬學子前途,關係社會和諧穩定。20xx年,教育部會同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級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出台了“四個嚴”措施,要求嚴格安全保密措施,嚴厲打擊考試舞弊,嚴明考場管理秩序,嚴肅開展誠信教育;要求各地要綜合治理考試環境,繼續開展淨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淨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等專項行動,全力打造“平安大學聯考”。做好大學聯考期間的學生管理,維護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秩序,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各高中階段學校務必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完善保障機制,採取有力措施,做好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

二、嚴格程序,加強在校生管理

大學聯考期間各高等學校要堅持正常的教學活動,加強對學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許請假。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應核清原因,除常規審批程序外,要經上一級主管領導審核把關,並報學校學生工作部門備案。各高校及學校各院(系)都要明確一位主要領導專門負責此項工作,院(系)要安排專人負責學生點名核查工作。對無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對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細究,防止學生參與替考。對在校外實習的學生,要通過實習指導教師進行清點核查。各高中階段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密切關注學生去向及網絡輿情,確保信息暢通。各高校和高中學校發現可疑替考者應立即上報我廳,聯繫電話:0531—81676771(學生處),81916516(基教處)。

三、強化宣傳,開展誠信、法制教育

各高校、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和法制教育,重點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涉考違法處罰條款,將國家“作弊入刑”等法律規定傳達到每一位學生,使廣大學生明白參與大學聯考作弊對社會、對自身的嚴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險性。對已違規報考、試圖參與作弊、預備充當“槍手”的,要加強教育引導,只要在大學聯考前主動交出准考證,退出考試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則,一經查出,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由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四、明確職責,嚴肅責任追究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高中階段學校要加強領導,明確負責部門,責任落實到人。對在校學生的管理,堅持誰管理、誰負責;對特殊原因確需請假的,必須堅持誰批准、誰負責。對管理不嚴、不認真清點和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責任外,將嚴肅追究學校領導、學校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各市教育局要速將本通知傳達到各高中階段學校。各高等學校、高中階段學校要速將此通知精神傳達到本校每位學生,並切實組織好學生管理工作。

山東省教育廳

20xx年6月2日

關於做好2022年大學聯考期間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3

各鄉鎮、工業園區、芹陽辦事處安監站,縣級主管部門,有關生產經營單位:

按照《安全生產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經與市經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協商,我局決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縣職教中心和縣安監局5樓會議室分別舉辦全縣電工及電焊工安全操作技術、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一)原持有電工、電焊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但已到期或將到有效期,需參加複審或換證的人員。

(二)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國中以上文化程度,需從事或已從事電工、電焊工作業,還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人員。

(三)非煤礦山、採掘施工、磚瓦粘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二、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電工及電焊工培訓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為9月15日。

(二)培訓地點:電工及電焊工培訓為:開化縣職教中心1樓。

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為:縣安監局5樓會議室。

三、培訓費用及其他事項

(一)培訓工作按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由市經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由市安監部門考核合格後省安監部門核發全國統一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和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

(二)培訓費用:按照xx年度衢州市級法定培訓收費項目和標準目錄的通知(衢價費[]26號)的規定,特種作業人員費用:新取證500元/人,複審150元/人,換證150元/人;

非煤礦山、採掘施工、磚瓦粘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費用。新培訓350元/人,複審150元/人,換證150元/人。

四、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工業園區、芹陽辦事處安監站,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負責,務必做好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內的通知工作,今年內將不再舉辦該兩類培訓班;

(二)參加電工及電焊工培訓培訓人員須在9月13日上午8時30分到開化縣職教中心1樓現場報名。

(三)參加非煤礦山、採掘施工、磚瓦粘土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的於9月15日上午8點半到縣安監局5樓會議室報名培訓。

(三)報名時請攜帶一張身份證複印件、國中以上學歷證書複印件、老證件及兩張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紅底或穿紅衣服)。

聯繫人: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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