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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作弊通報批評(精選5篇)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精選5篇)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 篇1

唐(學號:20xx5402),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精選5篇)

根據《xx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3月28日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 篇2

茲有廣東xx學院商學院20xx級商務英語1班的王昊同學在期末英語考試過程中作弊,監考老師按規定沒收了王昊的試卷,王昊非但不服,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並侮辱監考老師。該同學未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考試,其行為屬於明知故犯,目無師長,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

為嚴肅規範學風,警戒他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經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王昊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照規定考試,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廣東xx學院商學院

xx年xx月xx日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 篇3

20x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1班學生蘭,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並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為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製作在聽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蘭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為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教務處

20xx年12月24日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 篇4

茲有生產部**車間針修員工 、 自公司提供週日用餐福利以來,經核查在**年**月號和**月號期間,該兩名員工均未按照週末報餐和用餐規定進行吃飯和刷卡,其行為明知故犯,目無視公司管理規定,嚴重影響公司相關管理紀律,念其該規定實施以來首次違反和認識錯誤態度較好,為嚴肅週日報餐管理紀律,警戒他人,杜絕類似現象的發生,根據週末報餐有關規定,經公司生產部管理層研究決定,現對該兩名員工的違規行為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希望公司全體人員以此為戒!在週末報餐中嚴格遵照規定報餐和用餐,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x年xx月xx日

大學作弊通報批評 篇5

近日,縣作風辦會同縣委、縣政府“兩辦”督查室,按照全縣正風肅紀“五個三、一個六”的工作要求,對縣直單位上班紀律等作風建設情況進行了明查暗訪。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xx年11月16日下午4時許,縣農業局工作人員張偉玲、劉清雨、張穎三人未經請假提前脱崗;20xx年11月17日,縣體育局工作人員劉洋在沒有單位領導安排其休息,也沒向單位領導請假的情況下,正常工作日不在單位上班,擅自脱離工作崗位呆在自己家中休息。

上述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遵守單位上班工作紀律,擅離工作崗位,違反了湖南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改進機關作風的暫行規定》的規定;縣農業局、體育局雖制定有機關考勤、請銷假等管理制度,但在抓作風建設過程中存在執行不力、管理不嚴的問題。

11月26日,縣紀委監察局責成縣農業局、縣體育局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張偉玲、劉清雨、張穎、劉洋警告處分;縣農業局黨委、縣體育局黨支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責成縣農業局黨委、縣體育局黨支部向縣紀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並對縣農業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煉平,縣體育局黨支部書記、局長魯夢龍給予誡勉談話;對縣農業局、縣體育局存在作風散漫、紀律鬆馳的問題予以全縣通報批評,責令限期加以整改。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全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效率意識和勤政廉政意識,切實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樹立機關工作人員良好形象。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紀檢監察組織要強化監督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

中共xx縣紀委

xx縣監察局

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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