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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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於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項目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於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後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後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本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複審,變更後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範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並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牆、箱涵的平面佈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後,該項目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覆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覆內容不變。
專此批覆
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xx年1月18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2
你廳《關於山東石島中心漁港工程設計調整變更的請示》(魯海漁函[20xx]26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鑑於山東榮成石島中心漁港建設的外部條件發生變更,無法按照我部原批覆方案繼續進行建設,同意對原批覆的設計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原總平面佈置方案。取消原批覆建設的325米防波堤,調整為接長綜合碼頭54米,建設端頭防護工程150米和陸域回填44700平米,其餘建設內容不變。
二、調減325米防波堤概算1261.91萬元,增加概算1294.41萬元(包括54米碼頭概算372.16萬元、150米端頭防護工程概算153.2萬元和44700平米陸域回填概算769.05萬元),原概算批覆中其他內容不變。概算總金額調整為6278.4萬元,比原批覆概算增加32.5萬元,增加投資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請據此批覆,抓緊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其他事項仍按我部農辦漁[20xx]39號辦理。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3
X區水利局:
你局《關於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文件的請示》(江寧水字[20xx]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准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為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為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覆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xx]31號文批覆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和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範圍為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為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牆維持現狀),局部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覆。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為3孔,每孔淨寬5.4米,採用卧倒門配液壓啟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為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為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後,核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覆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儘快編制施工圖設計,儘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完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4
金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你委金市開函〔20xx〕1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華宇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金華市賓虹國小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覆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校園功能分區比較明確,佈局基本合理,道路交通組織比較順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二、原則同意建築及結構設計。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結構安全等級二級。原則同意建築節能設計。基本同意豎向設計。
三、公用工程
1、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供水採自市政自來水管網,接入兩條DN150給水管,在校園內形成環狀供水;室外排水採用雨、污水分流制,室內採用污、廢水分流制。
2、原則同意電氣設計。供電方案需進一步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並完善電氣設計。
3、原則同意消防設計。下階段應進一步做好與消防部門的銜接。
4、原則同意暖通設計,合理配置相關輔助設施。
5、基本同意衞生防疫、環保等設計。
四、項目總用地面積為33497.18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19139.55平方米,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教學樓、行政樓、實驗樓、報告廳、風雨操場、食堂等配套用房。學校辦學規模為48個班,在校生約2160人。
五、基本同意概算編制原則及採用的定額、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3050.37萬元,建設資金由金華經濟開發區財政解決。
六、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附:工程核定綜合概算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5
X區水利局:
你局《關於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文件的請示》(江寧水字[20xx]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准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為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為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覆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xx]31號文批覆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和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範圍為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為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牆維持現狀),局部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覆。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為3孔,每孔淨寬5.4米,採用卧倒門配液壓啟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為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為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後,核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覆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儘快編制施工圖設計,儘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完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6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於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項目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於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後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後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本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複審,變更後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範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並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牆、箱涵的平面佈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後,該項目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覆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覆內容不變。
專此批覆
安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xx年1月18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7
一、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起點位於水磨溝路與温泉東、西路交匯處,終點接至七道灣路,全長1447米。
二、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總投資為4250.15萬元。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8
5月20日,水利部批覆了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初步設計,標誌着工程由前期準備階段正式轉入全面建設階段。
今年以來,大藤峽公司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精神,按照水利部加快水利工程建設的要求,提早部署,壓茬推進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工作,強化初設階段工作的跟蹤督辦和節點控制,並及時主動與有關部門彙報溝通,全力加快工程初步設計技術審查、概算評審工作。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概算,5月20日水利部批覆了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初步設計,為主體工程全面開工建設奠定了重要基礎。
下一步,公司將緊緊圍繞大藤峽主體工程全面開工建設的總體目標,加快推進工程建設步伐,確保建設進度和投資計劃執行,努力把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建設成為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的精品工程、陽光工程、廉潔工程和水利行業的標誌性工程。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9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於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項目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為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於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後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後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本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複審,變更後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範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為3%,並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為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牆、箱涵的平面佈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核定,以上設計變更後,該項目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覆的3540萬元調整為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覆內容不變。
專此批覆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0
金華市城建開發有限公司:
金市城開〔20xx〕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編制的《金華市體育中心建設工程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覆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項目總建設面積為94745平方米,主要建設“一場兩館”及400米的室外田徑訓練場與室外球場,其中體育場30000座,體育館6000座,游泳館1600座。本工程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應進一步深化優化總圖設計。根據市政府有關協調會議精神,同意防空地下室建設列為二期工程。
二、基本同意單體建築設計。單體功能和技術合理性應作進一步優化調整。
三、基本同意結構設計。進一步優化和細化結構設計。建議動力中心基礎採用擴展基礎。金苗杆宜採用C30細石砼。
四、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
五、基本同意電氣設計。電力容量、燈光、音響及智能化設計的標準化與符合實際操作進行鍼對性選擇。
1、進行雷擊風險評估。防雷設計要充分考慮信息系統的交叉影響。設置雷電觸發預警系統。適當提高風速、雨量、温度的設計極值標準。
2、體育場和體育館的電力容量應考慮大型活動需要,進一步校核電力容量,並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
六、基本同意弱電設計。
七、基本同意暖通設計。
八、基本同意消防設計。進行消防設計方案專項評審,評審結果作為施工圖設計依據。
九、基本同意綠化、環保、衞生防疫設計。建議考慮游泳池廢水回用於澆溉綠化。
十、基本同意體育工藝設計、幕牆設計、建聲設計、節能設計。進一步優化細化各專項設計。
十一、進一步研究和優化賽後管理和綜合性利用等相關問題。
十二、原則同意本項目概算編制所採用的定額及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74121.27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解決。
十三、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附:工程核定綜合概算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1
你廳《關於山東石島中心漁港工程設計調整變更的請示》(魯海漁函[20xx]26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鑑於山東榮成石島中心漁港建設的外部條件發生變更,無法按照我部原批覆方案繼續進行建設,同意對原批覆的設計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原總平面佈置方案。取消原批覆建設的325米防波堤,調整為接長綜合碼頭54米,建設端頭防護工程150米和陸域回填44700平米,其餘建設內容不變。
二、調減325米防波堤概算1261.91萬元,增加概算1294.41萬元(包括54米碼頭概算372.16萬元、150米端頭防護工程概算153.2萬元和44700平米陸域回填概算769.05萬元),原概算批覆中其他內容不變。概算總金額調整為6278.4萬元,比原批覆概算增加32.5萬元,增加投資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請據此批覆,抓緊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其他事項仍按我部農辦漁[20xx]39號辦理。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2
5月20日,水利部批覆了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初步設計,標誌着工程由前期準備階段正式轉入全面建設階段。
今年以來,大藤峽公司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精神,按照水利部加快水利工程建設的要求,提早部署,壓茬推進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工作,強化初設階段工作的跟蹤督辦和節點控制,並及時主動與有關部門彙報溝通,全力加快工程初步設計技術審查、概算評審工作。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概算,5月20日水利部批覆了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初步設計,為主體工程全面開工建設奠定了重要基礎。
下一步,公司將緊緊圍繞大藤峽主體工程全面開工建設的總體目標,加快推進工程建設步伐,確保建設進度和投資計劃執行,努力把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建設成為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的精品工程、陽光工程、廉潔工程和水利行業的標誌性工程。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3
金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你委金市開函〔20xx〕14號文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華宇建築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金華市賓虹國小初步設計》,主要內容批覆如下:
一、基本同意總圖設計。校園功能分區比較明確,佈局基本合理,道路交通組織比較順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符合規劃設計要求。
二、原則同意建築及結構設計。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結構安全等級二級。原則同意建築節能設計。基本同意豎向設計。
三、公用工程
1、基本同意給排水設計。供水採自市政自來水管網,接入兩條DN150給水管,在校園內形成環狀供水;室外排水採用雨、污水分流制,室內採用污、廢水分流制。
2、原則同意電氣設計。供電方案需進一步與供電部門做好銜接並完善電氣設計。
3、原則同意消防設計。下階段應進一步做好與消防部門的銜接。
4、原則同意暖通設計,合理配置相關輔助設施。
5、基本同意衞生防疫、環保等設計。
四、項目總用地面積為33497.18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為19139.55平方米,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教學樓、行政樓、實驗樓、報告廳、風雨操場、食堂等配套用房。學校辦學規模為48個班,在校生約2160人。
五、基本同意概算編制原則及採用的定額、費率標準。核定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3050.37萬元,建設資金由金華經濟開發區財政解決。
六、未盡事宜按初步設計審查會議紀要辦理。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4
X區水利局:
你局《關於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文件的請示》(江寧水字[20xx]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准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為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為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覆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xx]31號文批覆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和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範圍為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為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為: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牆維持現狀),局部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覆。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為3孔,每孔淨寬5.4米,採用卧倒門配液壓啟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為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為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後,核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覆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儘快編制施工圖設計,儘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完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5
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於上報地鐵5號線工程初步設計的請示》(寧地鐵建設發〔〕157號)及有關附件收悉。根據國家、省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公司關於地鐵5號線工程初步設計的評審報告》(諮交通〔〕1704號),經研究,對本工程初步設計批覆如下:
一、線路與軌道
(一)線路
本工程線路全長37.4公里,全部為地下線,全線設車站30座,其中換乘站14座,平均站間距為1.26公里。
同意本工程推薦線路方案。線路起自既有S1線吉印大道站,沿吉印大道向東走行,下穿機場高速,向北下穿九龍湖,之後轉向誠信大道向東走行,後向北沿竹山路、土山路敷設,在下穿土山機場、寧杭高鐵、京滬高鐵及繞城高速後,沿南部新城內部規劃國際路和冶修二路行進,接着左轉進入光華東街、建康路、升州路,後沿莫愁路、上海路、中山北路北行,下穿鄭和中路高架後,向西北轉入規劃下關大道、規劃濱江路,在方家營路路口設終點站方家營站。
同意線路平面設計方案。平面最小曲線半徑區間正線不小於350米;聯絡線、出入線不小於200米,困難地段不小於150米;車場線不小於150米。
同意線路縱斷面設計方案。線路坡度為正線最大不超過30‰;車站範圍內不超過2‰;車場庫內線宜為平坡,庫外線不超過1.5‰;聯絡線、出入線不超過35‰。
(二)軌道
同意設計提出的軌道設計原則和技術標準。軌距1.435米,正線、配線及車場試車線採用60千克/米鋼軌,車場線採用50千克/米鋼軌。正線、配線及車場試車線採用9號道岔,車場線採用7號道岔。全線採用整體道牀、碎石道牀兩種道牀。下階段要進一步完善軌道減振設計方案,確保減振等級滿足環評要求和符合國家關於環境振動控制的要求。
二、行車組織與運營管理
同意本工程行車組織和運營管理方案。
(一)線路設計為雙線,採用右側行車制。
(二)列車在正線區間最高運行速度為80公里/小時。
(三)本線列車初、近、遠期均採用6輛編組,初期運用列車數為41列/246輛,配屬列車數為50列/300輛。
(四)本線列車最大行車密度為初期18對/小時,近期21對/小時,遠期27對/小時,系統設計能力為30對/小時。
(五)本線獨立運營,採用吉印大道站~方家營站和科寧路站~方家營站大小交路套跑運行。
三、車輛與限界
(一)車輛
同意車輛選用A型車,採用直流1500伏架空接觸網供電,設計最高運行速度80公里/小時,車輛及其內部設施採用耐腐蝕、阻燃材料。
(二)限界
同意限界設計方案。建築限界根據《地鐵設計規範》(GB50157-20xx)中關於建築限界的制定原則,結合本線方案計算確定。
四、建築與結構工程
(一)車站
1、車站總體佈置及規模
車站總體佈置應滿足客流需求、乘降安全、疏導迅速、環境舒適、佈置緊湊、便於管理的基本要求,並具有良好的通風、照明、衞生、防災等設施。車站規模按遠期預測客流、行車密度及設備管理用房設置等條件進行控制,有效站台長度為140米。
1)吉印大道站
同意在將軍大道與吉印大道交叉路口,沿吉印大道設置地下一層側式車站,與既有S1號線吉印大道站(地下二層島式車站)呈“T型”換乘。5號線側台寬度為4.7米。
2)九龍湖站
同意在吉印大道和蘇源大道交叉路口,沿吉印大道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台寬度為11 米。
3)誠信大道站
同意在雙龍大道與誠信大道交叉路口東側,沿誠信大道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既有3號線誠信大道站通道換乘並設聯絡線。站台寬度為 13米。
4)前莊站
同意在誠信大道與殷富街交叉路口,沿誠信大道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台寬度為11米。
5)科寧路站
同意在科寧路與竹山南路交叉路口,沿竹山南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並在站後設雙停車線和小交路折返線。站台寬度為12米。
6)竹山路站
同意在竹山路與天元中路交叉路口,沿竹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既有1號線竹山路站(高架站)通道換乘。站台寬度為12米。
7)新亭路站
同意在竹山路與新亭路交叉路口,沿竹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規劃12號線換乘。站台寬度為13米。
8)上元大街站
同意在上元大街與竹山路交叉路口,沿竹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台寬度為11米。
9)城北路站
同意在文靖西路北側,宏運大道南側,沿規劃土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台寬度為10.5米。
10)岔路口站
同意在規劃土山路與規劃一號路交叉路口,沿規劃土山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台寬度為11米。
11)大校場站
同意在規劃國際路與規劃機場五路交叉路口,沿規劃國際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台寬度為12米。
12)機場路站
同意在機場跑道與規劃特色街區交叉路口,沿機場跑道北側地塊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規劃10號線二期呈“L型”換乘並設聯絡線。站台寬度為13米。
13)七橋甕站
同意在規劃冶修二路與規劃紅花路交叉路口,沿冶修二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台寬度為11米。
14)小天堂站
同意在規劃冶修二路,南北向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規劃8號線換乘並設聯絡線。站台寬度為13米。
15)光華門站
同意在大光路與御道街交叉路口,沿大光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規劃6號線換乘。站台寬度為14 米。
16)大中橋站
同意在解放路西側沿大光路東西向跨尚書巷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台寬度為11米。
17)夫子廟站
同意在建康路與平江府路交叉路口,沿建康路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與既有3號線夫子廟站呈“L型”換乘。站台寬度為13 米。
18)三山街站
同意在中山南路與升州路交叉口東側,沿升州路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既有1號線三山街站通道換乘。站台寬度為14 米。
19)朝天宮站
同意在莫愁路與建鄴路交叉口西側地塊內,跨建鄴路南向北設置地下二層島式車站。站台寬度為11米。
20)上海路站
同意在上海路與漢中路交叉路口,沿上海路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既有2號線上海路站呈“T型”換乘。站台寬度為13米。
21)五台山站
同意在上海路與廣州路交叉路口,沿上海路設置地下三層島式車站,與規劃13號線換乘,車站地下一層為站廳層、地下二層為右線站台層、地下三層為左線站台層。站台寬度為11.65米。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6
市建委:
你委“關於申請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批覆的函”收悉。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烏魯木齊市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我委於20xx年3月21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該工程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設計單位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我委原則同意,現就有關內容批覆如下:
一、 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起點為西大橋,終點為新醫路,總長約4100米。西大橋—十月廣場路段:道路紅線寬度33米,設計標準為城市主幹路Ⅰ級,雙向六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為22米寬機動車道,北側人非混行道寬5米,南側人非混行道寬7米。十月廣場—新醫路路段:道路紅線寬度為50米,設計標準為城市主幹路Ⅰ級,為雙向八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為28米寬機動車道,兩側各6米寬綠化帶,兩側各5米寬人非混行道(設置2米寬非機動車道和3米寬人行道)。配套建設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電力、電信等市政管線。新建改建克拉瑪依路、新醫路、公園北街、十月廣場、民航局、西虹路、明園、黃金局、八樓等地下通道。
二、工程概算
工程總投資47911.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2565萬元,工程其他費用13065萬元,工程預備費2281.5萬元(具體詳見附表)。
項目法人要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工程概算。不準隨意變更和增加工程建設內容,若擅自變更批覆內容,將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初步設計方案更改批覆 篇17
你廳《關於山東石島中心漁港工程設計調整變更的請示》(魯海漁函[20xx]26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鑑於山東榮成石島中心漁港建設的外部條件發生變更,無法按照我部原批覆方案繼續進行建設,同意對原批覆的設計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原總平面佈置方案。取消原批覆建設的325米防波堤,調整為接長綜合碼頭54米,建設端頭防護工程150米和陸域回填44700平米,其餘建設內容不變。
二、調減325米防波堤概算1261.91萬元,增加概算1294.41萬元(包括54米碼頭概算372.16萬元、150米端頭防護工程概算153.2萬元和44700平米陸域回填概算769.05萬元),原概算批覆中其他內容不變。概算總金額調整為6278.4萬元,比原批覆概算增加32.5萬元,增加投資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請據此批覆,抓緊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其他事項仍按我部農辦漁[20xx]39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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