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命令:公文寫作基礎知識
- 公文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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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命令是一種非常莊嚴的指揮性下行公文,要求所屬機關堅決執行,是強制性的領導與指揮文件。
命令常用於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或政府元首根據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決定,頒佈憲法、法律、法令等法規性文件,宣佈為執行法規文件而採取的強制性措施,部署重大任務和下達重要指示。也可用於其他行政機關宣佈下屬的任免、獎懲。
黨的領導機關一般不單獨使用命令,如須使用常與國家或政府領導機關聯名。命令有時簡略為令。公文命令範文節選!
2.寫作要求
命令通常由三部分構成:
(1)標題
直接標明什麼命令(令);也可在命令(令)的前面標明發布命令(令)的機關名稱或領導人的職務。
(2)正文
命令的正文多由“原因”和“使命指揮”構成。前者説明為什麼要發佈該項命令,後者要説明命令所屬機關必須遵照執行的事項,生效與執行的時限。
(3)簽署
標示簽發此項命令的機關或法定作者,簽發的日期,並蓋上印章。
命令的撰寫,要求文字非常簡明扼要,篇幅簡短,主要傳達領導機關的決定,不必作具體意義的闡發。行文結構要嚴謹,文句要精煉準確,語氣要堅決肯定,不能使用商量或模稜兩可的口吻。
3.例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1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已經xx年2月20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公文命令範文節選!
總理 朱榕基
xx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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