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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傷賠償協議書

非工傷賠償協議書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非工傷賠償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非工傷賠償協議書

非工傷賠償協議書範文一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乙方休息時不慎跌傷,事故發生後,甲方積極送醫,並墊付相關醫療費用,後乙方逐漸康復,經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解除甲乙雙方勞動合同及上述事故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甲方已經承擔並支付了乙方醫療期間所發生的所有醫療、護理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願一次性補償乙方醫療費、誤工費、後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X萬元整。

三、付款時間及辦法:甲方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X萬元於以下賬户,該賬户由乙方提供,因賬户提供有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收到該筆款項後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據。姓名:收款賬號:開户行:

四、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五、甲方履行補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六、甲方履行補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九、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住址:

合同簽訂地:

簽訂日期:

非工傷賠償協議書範文二

甲方:雙流賽林傢俱有限公司

乙方:鄒代清(身份證號510322X),系死亡職工鄒永高之父。

(身份證號 ),系死亡職工鄒永高之母。

李英(身份證號5103226),系死亡職工鄒永高之妻。

鄒李姍(身份證號 ),系死亡職工鄒永高之長女。

法定代理人:李英(身份證號5103226),系鄒李姍之母。

鄒銅洋(身份證號 ),系死亡職工鄒永高之次女。法定代理人:李英(身份證號5103226),系鄒李姍之母。

死亡職工鄒永高的上述全體親屬處理鄒永高死亡的相關善後事宜。鄒永高於20xx年3月20日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於20xx年6月4日放假期間在國道213線1148㎞+200m處發生交通事故不幸死亡(經井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鄒永高承擔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基於上述事實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甲、乙雙方自願放棄工傷認定申請,已共同確定鄒永高為非工傷死亡。為妥善處理鄒永高死亡的善後事宜,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本着人道主義精神,經協商一致確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鄒永高全體親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補助金、家屬交通食宿費用、鄒永高經濟補償金、鄒永高社保補貼等全部費用共計25000元。

二、除上述費用外,甲方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鄒永高的搶救費、安葬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由乙方鄒永高全體親屬向保險公司辦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金理賠事宜,並向保險公司提供相關資料,甲方向保險公司提供保單,保險金賠付額以保險公司認定的金額為準。

四、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已履行了補償給付義務。

五、乙方自願放棄申請工傷認定、仲裁、訴訟及其他勞動者權利。

六、甲方支付的補償款項由乙方鄒永高全體親屬自行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八、乙方負有對本協議保密的義務,不得將本協議相關內容透漏給其他第三方,如乙方違約,應退還甲方支付的上述費用並賠償甲方損失,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雙流賽林傢俱有限公司(蓋印)

乙方:(簽名捺印)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非工傷賠償協議書範文三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解決乙方工傷事宜,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和《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規定,雙方方本着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被甲方聘為職工, 年 月 日乙方在工作時因自己不慎 受傷。乙方經治療現在已經花費住院費 元、醫院收據 元、生活補助 元、護理費 元、交通費 元,共計 元,上述款項已由甲方全部支付。

二、乙方同意對沒有完成的治療事項自己負責。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工傷期間工資、交通食宿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本協議簽訂後的後續治療中發生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就業補助金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整;該款於本協議簽訂 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雙方勞動關係即為解除,雙方不存在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糾紛,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相應權利已經包含在第三項中。

五、乙方領取上述各項款項後,乙方自願放棄其他各項權利,關於本次工傷賠償及勞動關係解除全部解決完畢,以後互不相擾。

六、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其他各項權利。

七、以上協議的達成,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自願,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威脅等情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翻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持一份,見證人留存兩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標籤: 工傷 協議書 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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