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行政公文 >決定 >

關於任職的決定(精選7篇)

關於任職的決定(精選7篇)

關於任職的決定 篇1

本院各部門:

關於任職的決定(精選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有關規定,由本院院長提名,經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並報請上級法院審核,同意任命:

陳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李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高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院長:聞

二○xx年六月五日

關於任職的決定 篇2

關於劉喜山同志任職的決定

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劉喜山同志任監察處副處長(主持工作,試用期一年)。

20xx年10月19日

關於任職的決定 篇3

關於酒店總經理的任命決定各部(室):

經XX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會研究,董事長批准,決定任命先生/女士為XX大酒店有限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酒店日常管理,行使總經理權利,並履行總經理義務。

特此任命!

XX大酒店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X月X日

關於任職的決定 篇4

各科室、辦公室:

為加強學校正規化建設,確保教學任務保障實施,提高教學質量,增強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便於其它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於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研究決定:王秀輝同志任董事長職務;何明俊同志任校長職務,兼學校出納職務;支成同志任副校長職務;陳英同志任教務主任職務;周潔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職務;尹成軍同志任學校會計職務;崔寒同志任學前一班班主任職務;陳美同志任學前二班班主任職務;徐桂清同志任一年級班主任職務;龍江平同志任二年級班主任職務;陳貴同志任三年級班主任職務;賀維同志任四年級班主任職務;趙長義同志任五年級班主任職務;陳英同志任六年級班主任職務;李瑾同志任七年級班主任職務;張德瓊同志任八年級班主任職務;陳仁禮同志任九年級班主任職務。

年八月二十六日

關於任職的決定 篇5

各部(室):

經XX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會研究,董事長批准,決定任命先生/女士為XX大酒店有限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酒店日常管理,行使總經理權利,並履行總經理義務。

特此任命!

XX大酒店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X月X日

關於任職的決定 篇6

公司各科室及項目部:

經公司研究決定聘任馬軍同志為新疆亨通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技術負責人。(聘任期限自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年八月二十五日

關於任職的決定 篇7

本院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有關規定,由本院院長提名,經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並報請上級法院審核,同意任命:

陳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李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高為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院長:聞

二○xx年六月五日

標籤: 任職 精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xingzheng/jueding/x3m7l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