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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行政許可決定

撤回行政許可決定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撤回行政許可決定範文,供大家參考!

撤回行政許可決定
撤回行政許可決定範文一

岳陽市啟明星建設工程監理諮詢有限公司:

鑑於你公司不再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的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乙級資質條件,我廳責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後仍無法滿足規定要求;現根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第二十三條和《關於印發<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xx〕190號)第五條第(二十七)項之規定,我廳決定撤回你公司取得的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乙級資質。請你公司在收到本《撤回行政許可決定書》後,立即將所有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乙級資質證書(一正四副)集中後交我廳政務中心。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年2月8日

撤回行政許可決定範文二

祁陽縣建築規劃設計院:

鑑於你公司不再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的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丙級資質條件,我廳責令你公司限期整改後仍無法滿足規定要求;現根據《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第二十三條和《關於印發<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市〔20xx〕190號)第五條第(二十七)項之規定,我廳決定撤回你公司取得的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丙級資質。請你公司在收到本《撤回行政許可決定書》後,立即將所有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丙級資質證書(一正四副)集中後交我廳政務中心。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年9月26日

撤回行政許可決定範文三

寧波明大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你公司於20xx年11月26日取得工程造價諮詢乙級資質。經本機關核查,現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且在本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內未改正。20xx年3月29日,本機關向你公司發出《關於撤回工程造價諮詢資質告知書》,你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或申辯。根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現決定撤回你公司工程造價諮詢乙級資質。

請你公司於20xx年5月20日前,持本決定書和相應資質證書到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政務辦理中心辦理註銷手續,逾期未辦理的,本機關將公告註銷。

如你公司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60日內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杭州市西湖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年4月18日

標籤: 行政許可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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