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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工作會議紀要

審計工作會議紀要

隨着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數字化時代的到來,各行各業大量、超大量的數據信息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文是審計工作會議紀要,歡迎閲讀!

審計工作會議紀要
審計工作會議紀要一

20XX年3月18日,區政府區長、區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高峯主持召開貴池區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第1次全體會議,區領導、區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王樅紅、劉復明、朱樹林、吳金剛出席會議,區監察局熊吉勝、區委組織部時先唐、區檢察院毛捍東、區財政局劉貴陽、區人社局劉自斌、區審計局張明出席。現將會議主要內容紀要如下:

一、會議聽取了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彙報。

會議認為,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總體目標明確,任務重點突出。會議決定:區審計局要根據省、市審計工作安排,結合審計工作的新做法、新要求,儘快擬定20XX年審計工作方向和工作重點,提交會議研究。

二、會議聽取了20XX年度審計項目實施情況彙報。

會議認為,20XX年區審計局克服人少事多的矛盾,努力擴大審計覆蓋面,全年累計實施了51個項目審計工作。會議決定:1、區審計局負責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列出問題整改清單,擬定整改時限要求,督促被審計對象嚴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實行對帳銷號制度,整改完成後及時驗收銷號。2、區審計局會同有關部門要認真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和目的,對人為違反規定併為小羣體謀取利益的,必須要進行追責,對事、對人分別擬定處理意見,提交會議研究,達到審計教育的目的。3、區審計局負責梳理審計問題,對普遍性問題要相關部門儘快出台管理辦法,規範單位行為,堅決從源頭上控制、節點上把關,減少問題發生。4、區政府將適時召開審計整改工作會議,交辦區直有關部門,儘快落實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整改工作。5、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朱樹林牽頭,儘快籌備召開全區審計工作會議,通報20XX年全區審計工作情況,安排部署20XX年審計工作。

三、會議研究了20XX年審計項目安排計劃。

會議決定:1、原則同意區審計局提出貴池區20XX年審計項目安排計劃,並增加清溪、馬衙、秋浦、烏沙四個鎮街歷年承建的保障房、安置房項目審計。待上述4個鎮街保障房、安置房項目審計結束後,移交金橋投資集團公司統一管理。2、區審計局負責對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擬定分類管理意見,並制定出中長期審計工作計劃,分年度組織實施,確保達審計項目5年內全覆蓋的要求。3、原則同意區審計局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中介機構協助參與審計工作。

審計工作會議紀要二

20XX年9月11日上午,吳晉生副書記在行政樓三樓會議室主持召開學校20XX年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教育部《關於做好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總結回顧了我校近年來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了我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等事宜。現將會議主要內容和議定事項紀要如下:

一、傳達學習中辦、國辦《規定》和教育部《通知》精神

會議傳達學習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發辦【20XX】32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教財【20XX】2號)精神。會議認為,應認真貫徹落實以上文件及通知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做好我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二、總結回顧我校近年來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

會議聽取了審計處萬才新處長關於近年來我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的介紹,並回顧了我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歷史和發展。會議認為,我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逐步得到重視和加強,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審計工作程序和審計結果運用方面正在完善和強化,根據教育部的精神,今後要進一步深入推進。

三、研究部署我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會議聽取了組織部覃紅部長關於教育部對學校校長換屆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精神以及組織部對學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意見。會議認為,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重要而且必要,是學校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學校提升管理水平,防範經濟風險,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經過討論,會議就我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1、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進行有效宣傳,強化領導幹部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必要性的認識,自覺履行接受審計監督的責任和義務。

2、根據中辦、國辦《規定》和教育部通知精神,明確我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應審計對象為:

⑴學校機關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

⑵院(系、所)行政主要負責人;

⑶直屬、附屬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

⑷學校經營性單位及控股企業經營主要負責人。

3、關於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根據幹部管理監督的需要,可以在領導幹部任職期間進行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含新提拔幹部試用期滿後轉正的和經營型單位進行年度目標任務考核的領導幹部),也可以在領導幹部不再擔任所任職務時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審計內容為:

⑴本單位預算執行及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⑵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⑶本單位重要經濟事項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⑷領導幹部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

⑸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

⑹遵守有關廉潔從政規定情況。

4、關於審計工作方式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量大,複雜且專業性強,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靈活採取學校審計部門審計、委託中介組織審計和學校審計部門聘請專家組成審計組聯合審計等多種審計方式。

5、關於審計時效

學校進行領導幹部個別調整時,應在一個月之內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學校集中進行領導幹部調整時,應在一個學期之內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6、關於審計結果運用

應強化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具體措施;加強審計意見落實的監督工作。

7、關於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例會制度

每年年初,研究部署本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年終,總結本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時,根據需要可以臨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

審計工作會議紀要三

20XX年9月25日下午,校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在行政樓北樓二樓會議室召開會議。院長柳友榮參加並主持會議,紀委書記張友伯、副院長王延壽及領導小組成員李恕宏、曹剛、徐健、王永金等出席會議,總務處處長陸宏英、副處長張馬寧、監察審計處審計科科長江中雯等列席會議。

一、會議聽取了監察審計處關於20XX年上半年審計工作情況的彙報

監察審計處彙報了20XX年上半年工會財務收支審計、幹部離任審計、基建和修繕工程審計工作情況。

會議認為,學校審計工作為學校建設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在學校大發展的關鍵時期尤為重要。審計工作正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有條不紊地進行,希望繼續做好本學期審計工作。

會議指出,目前審計工作相關環節仍需進一步完善,審計報告在介紹審計事項的基礎上,更要指出審計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與工作建議,還要注意總結具體的審計案例,加強對黨員幹部和廣大教職工的教育。

二、會議討論了《池州學院基建和修繕工程送審資料規範》

會議認為,送審資料齊全、規範是做好審計工作的前提。會議要求制定送審資料的相關規範,從制度層面給審計工作提供了保障,不僅便於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提高了辦事效率,而且進一步提升了學校規範化管理程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會議同意頒發並實施《池州學院基建和修繕工程送審資料規範》。

三、會議研究了近期審計工作中的幾個問題

(一)會議研究了對景觀石工程、櫻花園景觀綠化工程進行審計的相關事宜。會議決定在工程建設相關方按照送審資料規範要求提供審計工作必備的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可以對兩項工程開展審計。

會議指出,相關部門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一是工程決策程序要到位。對必須由會議研究的工程項目要通過會議確定,基建工作領導小組在施工現場和驗收中發現問題後要形成書面意見,提交院長辦公會議或黨委會研究。二是工程變更程序要規範。工程建設過程中確需變更的,要先研究、後實施,變更文件要及時交監察審計處備案,變更部分的工程價款要有限制,屬於新增工程項目要進行招標。三是工程合同管理要規範。基建和修繕工程合同內容要儘可能明確具體,工程款給付時間和比例要符合審計規定,因工程變更而產生的合同變更或增補應當嚴格依法進行,不得擅自變更或增補。

(二)會議決定,KM學生公寓樓工程終審定價以省教育廳委託審計所確定的定價為依據。

(三)會議提出,對於非大型工程項目審計,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可由監察審計處委託具有資質的外審機構進行審計;由教育廳委託終審的工程項目終審審計費用,監察審計處參照有關規定和兄弟高校的做法,擬定方案報院長批准。

(四)會議要求,對經費達到10萬元以上的質量工程項目、科研項目以及已結題的國家項目進行審計,重點要加強團隊項目的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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