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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精選12篇)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精選12篇)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1

來到水務局從事水利工作已有三個多月時間了。三個月來,在各位局領導的關懷關心下、在分管領導的精心指導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幫助下,我結合水利股的職責任務和工作特點,認真履行職責、嚴格要求自己、精心搞好服務,積極主動的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工作中主要有以下三點體會: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精選12篇)

一、必須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學習對於一個人或者一項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特別我剛剛接觸水利工作,對於水利工作一竅不通,每項工作都有待於學習和提高。因此,在工作中,我始終重視加強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堅持一邊工作一邊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工作能力和各項綜合素質。在學習上,我着重從四個方面入手,一是系統學習政治理論知識。我始終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努力提高政治理論水平,不斷加強黨性修養。通過學習,及時瞭解和掌握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二是重點學習業務知識。

我始終堅守“想要做什麼,先要會什麼”的工作理念,為更好的掌握和做好水利工作,充分利用業餘時間加強法律法規、特別是水利法律法規性文件和有關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從相關業務書籍、報刊雜誌及網絡上,認真學習業務知識,使自己真正能夠適應本職工作的需求。《xx縣20xx—20xx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報告》、《xx縣水利水電項目儲備規劃報告》(20xx—20xx)、《村鎮供水工程技術規範》、《管材質量技術檢驗規範》等業務書籍,並全面熟悉掌握各上級主管部門關於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批覆文件、管材採購招投標資料、管材管理程序、工程實施各個環節的技術標準等業務知識。

進一步開闊視野,更新觀念,同時在業務學習過程中,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做到學用結合,學以致用,將學到的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充分運用於工作實踐當中;三是拓寬學習途徑。在工作和生活中,低調做人,紮實做事,處處留心,絕不放過任何學習的機會,向領導學、向同志學、向書本學、向實踐學,不斷增強自身的理論水平和工作業務能力;四是努力提高學歷層次。參加了省委黨校舉辦的法律本科班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學歷層次、黨性修養以及相關的農業農村工作知識,努力適應時代的發展和進步。

二、必須努力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

“今天不努力工作,明天努力找工作。”這句話深深的刻印在我的心裏,通過幾年的工作實踐,我明白要找到一份稱心如意的工作十分之不易,而要把一份工作做好更是難上加難。所以,為了進一步搞好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我不嫌麻煩、不怕受累,虛心地向領導請教、向同事學習、自己摸索實踐,通過自身的努力,在短短的三個多月時間裏便基本熟悉了水利股的工作要點,明確了相關工作的程序和目標任務,提高了工作能力。

並始終保持熱情的工作態度和勤奮的敬業精神。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正確認真的對待每一項工作,認真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有效利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時按時加班加點,保證工作能按時完成。在具體工作中形成了一個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夠順利的開展工作並熟練圓滿地完成本職工作。三個月來,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這樣一個目標,開拓創新,積極主動的完成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認真做好20xx、20xx年度飲水安全項目的管材訂購、初驗、發放等管理及協助做好已驗收工程的資料整編、歸檔和在建工程的進度統計上報工作;二是認真收集資料,撰寫了20xx至20xx年度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總結和水利股20xx年度上半年工作總結;三是做好水利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四是認真、按時、高效地做好領導及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必須找準不足,明確今後的努力方向

工作實踐使我的業務水平不斷得到提高、工作能力不斷得到加強。緊張的工作節奏,讓我的工作能力和思想認識都有了新的突破。領導和同事們對於工作的執着和熱愛深深的感染着我,百忙中他們抽空耐心的幫助和教導我,讓我在水利工作上由陌生變為熟悉,也使我解決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和各種綜合能力都得到了很好的鍛鍊和提高。

但是,我深深的認識到,在學習和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績,是領導關心和同事支持、幫助的結果。在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正所謂是“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在今後的工作中,我一定找準存在的不足,並明確努力的方向,進一步加強學習,克服不足。針對自已存在的不足,一是我將堅持不懈地努力學習各種理論知識,並用於指導實踐,以更好的適應工作發展的需要;二是我要通過實踐不斷的鍛鍊自己的膽識和魄力,提高自己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積極、熱情的對待每一件工作;三是虛心的向領導和同事學習請教,虛心接受領導和同事的批評指正,始終把做好工作作為努力的方向。

總之,我相信在以後的工作學習中,我會在局領導的關懷下,在同事們的幫助下,克服不足,變壓力為動力,做一名合格的水利人,為xx縣水利事業的繁榮和發展作出自己應有貢獻。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2

“老師一念題,學生搔頭皮。肚裏空蕩蕩,只好乾着急。”同學們,你們是不是常為作文不好語文成績低,導致三科總分的名次被拉下來而煩惱?其實作文,就猶如“紙老虎”,你越怕它,它裝得越嚇人,但當你掌握了克服它的巧招後,就會發現,其實它並不是“怪物”。這我就來告訴你們我總結出來的寫作技巧吧!

俗話説:“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可見,寫作能力的培養和提高關鍵在於閲讀。多讀書,讀好書,邊讀,邊思考,邊積累,潛移默化間,寫作能力自然會步步提升。像語文報、英語報等期刊、雜誌之類,都是貼近國小生的學習生活的,這一類是大家的首選。其次,如果你們有空閒時間,我建議多讀一些名着,這能豐富你的知識開闊你的視野,還要勤記筆記或寫閲讀心得。所謂:好記心不如爛筆頭。在讀書過程中,把裏面優美的句子,精彩的段落摘抄下來,這樣日積月累,持之以恆就能充實和豐富自己知識與語言積累。

作文有很多種類:描景、寫人、些事……體裁不同,寫作的方法也不同。如寫人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寫出人的特點,所謂特點,也就是何其他人不同的地方,只有把特點寫出來,才可使這個人給讀者留下鮮明的印象。

二、抓住細節刻畫人物。要出阿朱任務細微的動作及變化,給予生動、的描述,使原先平板、模糊的印象變得栩栩如生,有血有肉。

三、人物語言的的描寫,要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性格。要注意:語言描寫,要符合人物的年齡、身份和特點,人物的語言描寫,力求反映人物的特徵。

考試是想要讓自己寫的作文得高分,最重要的還是要仔細審題。要先把作文要求讀上兩遍,想清楚要寫的內容,列個提綱才可以開始動筆。(以防跑題或寫一半覺得題材不夠好但又沒有足夠的空間和充分的時間可以寫而後悔莫及)

我的寫作技巧介紹完了,我相信大家應該有所收穫吧?!你的寫作技巧又是什麼呢?告訴我吧!讓我們互相學習,共同提高自己的寫作能力吧!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3

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不僅要具有廣博的知識,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師該如何培養崇高的職業道德哪?正如有人説的那樣要人敬的必先自敬,重師重在自重。教師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素養。師德師風教育活動是改善教育發展環境,轉變教育系統工作作風的內在要求,也是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有力保證。

誠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業愛生,在為人處事上少一點名利之心,在教書育人方面多一點博愛之心;創新施教,要做到以人為本,因材施教,同時要不斷加強學習,與時俱進,學習先進的教學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觀念,掌握先進的教學技術和手段。

要熱愛教育事業,要對教學工作有鞠躬盡瘁的決心。既然我們選擇了教育事業,就要對自己的選擇無怨無悔,不計名利,積極進取,開拓創新,無私奉獻,力求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盡職盡責地完成每一項教學工作,不求,但求更好,不斷的挑戰自己,超越自己。

崇高的師愛表現在對學生一視同仁,絕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績區別對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愛心、耐心、細心,無論在生活上還是學習上,時時刻刻關愛學生,特別對那些學習特困生,更是要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過激,對學生要有耐心,對學生細微之處的好的改變也要善於發現,並且多加鼓勵,培養學生健康的人格,樹立學生學習的自信心,注重培養他們的學習興趣。

有句話説的好,沒有學不會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這就向老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不斷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學生。怎樣提高自身素質呢?這就要求我們一定要與時俱進,孜孜不倦的學習,積極進取,開闢新教法,並且要做到嚴謹治學,誨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積薄發,時時刻刻準備着用一眼泉的水來供給學生一碗水。

教師的一言一行對學生的思想、行為和品質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教師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學生都喜歡模仿,將會給學生帶來一生的影響,因此,教師一定要時時處處為學生做出榜樣,凡是教師要求學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學生不能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嚴於律已,以身作則,才能讓學生心服囗服,把你當成良師益友。

總之,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們要從思想上嚴格要求自己,在行動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責任心,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鑽研精神,發揮敢於與一切困難做鬥爭的思想和作風。刻苦鑽研業務知識,做到*業務兩過硬。用一片赤誠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響人,崇高的師德塑造人。只有不斷提高教師自身的道德素養,才能培養出明禮、誠信、自尊、自愛、自信和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人才。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4

《素問·六節藏象論》所云,"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而五氣,五味入五臟各有其相對的選擇性.同時,人身之五臟與天地陰陽五行相應,自然界的五時,五方,五化等根據五臟的"嗜慾不同","各有所通".下面我以季節氣候為例,淺談中醫養生. 人體不僅自身是一個有機整體,而且與自然環境也保持着統一性.五臟與五時之氣相互通應,如心通於夏氣,肺通於秋氣,腎通於冬氣,肝通於春氣,脾通於土氣.遵循自然界四時的變化規律,養生者必須謹奉天時.據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規律,順時調攝精神,使起居有常,勞逸適度,飲食調養.

(一)應春温之氣以養肝春天萬物開始萌芽,自然界到處一片生機勃勃的景象.而人體之肝主疏泄,主升發,喜條達而惡抑鬱,類似於春天樹木生長伸展和生機勃發之性.應春温之氣養肝,則氣血沖和,五臟安定,生機不息.在精神,飲食,起居方面應注意順應春氣的升發和肝氣的暢達之性.晚睡早起,衣着寬鬆舒適,保持情志舒暢,力戒暴怒憂鬱.若鬱怒不解,情緒急躁的"木火質",易患眩暈,中風等病症;憂愁日久,鬱悶寡歡的"肝鬱質",易誘發癌症.因此,應注意情感的疏導,消除不良情緒,以防過極. 風為春季的主氣,風氣淫勝,傷人致病.春季乍暖還寒,空氣濕潤,人的皮膚肌腠也漸漸舒張,因此春季極易感受風濕之邪.春季天氣多變,不要過早脱掉棉衣,應適當"捂"一段時間,以便身體各個器官能夠適應,防止受涼感冒,誘發肺炎,肺氣腫.

(二)應夏熱之氣以養心夏季三月,陽氣最盛,萬物華實,心在人體為陽髒,火髒,陽氣最盛,同氣相求,故通與夏季.夏季養生,宜夜卧早起,不厭炎熱,心靜則涼.夏在志為喜,喜則氣和志達,營衞通利.倘若因炎炎烈日,心懷不快,心裏怒氣鬱結,則肌腠鬱結,營衞不和,最終不利於身體健康.由於酷暑外蒸,人體氣血趨向體表,形成了陽氣在外,陰氣內伏的生理狀態.因此,夏季要儘量延長户外活動的時間,使身心符合陽氣隆盛的狀態,這樣可使心臟機能達到最大的擴展,發揮生命潛能.但應該注意適度原則,過量的勞動,運動加之氣候炎熱,可致大量出汗,會耗散心氣或心陽. 夏季人體陽氣外趨,毛孔大開,若貪涼很容易引起手足不遂,甚至面癱.《攝生消息論》指出"不得於星月下露卧,兼使睡着,使人扇風取涼,一時雖快,風人腠理其患最深.貪涼兼汗身當風而卧,多為風痺".

(三)應秋涼之氣以養肺時令至秋,天地間陽氣日退,陰寒漸深,秋風清肅,草木皆凋,一派肅殺之象.人體肺臟主清肅下行,為陽中之陰,同氣相求,通於四時之中的秋季.秋季養生,宜早睡早起,使精神安定,以防秋季肅殺之氣侵犯.如《素問·四氣調神大論》雲"秋三月……使志安寧,以緩秋刑,收斂神氣,使秋氣平;無外其志,使肺氣清.此秋氣之應,養收之道也". 初秋之時,尚有夏末之餘熱,久晴無雨,秋陽以曝,燥與熱相合,侵犯人體,往往見口鼻乾燥,咽乾口渴,皮膚乾澀,小便短少,大便乾結等.應注意多喝水,補充水分,以防秋燥太過傷陰.故應多食芝麻,蜂蜜,百合等柔潤之品,以潤肺生津,養陰清燥.同時,酸味能收斂補肺,辛味發散瀉肺.秋天宜收不宜散,所以,要儘可能少食葱,姜等辛味之品,適當多食一些酸味甘潤的果蔬. 深秋近冬,秋之燥氣常於冬之寒氣相合,侵犯人體.對於素體多濕,痰飲內盛者,在深秋之際要特別注意防寒,以免外感表邪引動內飲,發為咳嗽,胸痞等.支氣管哮喘患者尤應注意,因為秋季是哮喘的多發季節.除要注意防寒外,還要注意調節飲食,宜多食具有潤肺之功的豬肝,韭菜,南瓜和具有預防感冒之功的大棗,青椒等.

(四)應冬藏之氣以養腎冬季是一年中最寒冷的的季節,到處一派霜雪嚴凝,冰凌凜冽之象.自然界的物類,靜謐閉藏以度冬.腎為水髒,有潤下之性,主藏精,為人體封藏之本.它藴藏着人體的真陰真陽和生殖之精,雖靜藏卻孕育着強大的生命力,故以腎應冬.冬季養生,應早睡玩起,以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健身運動不應隨着氣候的變冷而延誤或者終止.冬季嚴寒,寒性凝滯,收引,"形不動則精不流,精不流則氣鬱".倘若懶於運動,可致氣血不暢,關節屈伸不利或四肢厥冷.但鍛鍊不宜過早,最好待到太陽升起. 根據"秋冬養陰"的原則,冬季應多食補陰潛陽之品,以利陽氣潛藏,陰精積蓄.鼈,龜,藕,木耳等護陰之品宜首選,冬令飲食不宜過鹹,因鹹味入腎,致腎水更寒,擾亂心陽.對於"耐冬不耐夏"的陽虛陰盛體質者,用温熱之藥,則夏不得發病,此所謂"夏病冬治".素體虛寒者宜選食羊肉,狗肉等温腎壯陽的食物. "嗜慾不同,各有所通".自然四時根據臟腑功能性質不同,有選擇性地通應於人體五臟.故人的形體活動,起居作息及神情意志,應與自然界的陰陽有序消長,萬物生長收藏相統一,達到"從其根",補養真氣,增強體質,預防疾病的目的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5

通過師德師風的學習,讓我深深的知道:“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教師大計,師德為本。”到底什麼是師德師風?所謂師德,就是教師具備的最基本的道德素養;師風,是教師這個行業的風尚風氣。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誨人不倦,有教無類…,這都是師德。我們開縣優秀教師羣體就是這個師德的具體體現。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踏上三尺講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艱鉅而漫長的育人之旅。怎樣才能做一名好教師呢?我認為,熱愛學生,尊重學生是教師最基本的道德素養。一個教師只有熱愛學生,才會依法執教,無微不至地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才會愛崗敬業,樂於奉獻,竭盡全力地去教育學生;才會自覺自願地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做到為人師表、;廉潔從教。

我國現代教育家夏沔尊説:“教育之沒有情感,沒有愛,如同池塘沒有水一樣,沒有水,就不能稱其為池塘,沒有愛就沒有教育。”教師面對的不是冷冰冰的產品,而是一個個有着鮮活生命,正在茁壯成長的孩子。如果説智慧要靠智慧來鑄就,那麼愛心要靠愛心來成就。在我的教育生涯中也做到將自己的心掏出來給孩子們!古代教育家早就提出“有教無類”,“同在一片藍天下,孩子們應該有同等的受教育權利。”熱愛一個學生就等於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無異於毀壞一個學生。前蘇聯著名教育學家蘇霍姆林斯基就曾花20xx年時間,將一名有偷竊習慣的學生培養成一名成功的農莊主席。每一位學生都渴望得到老師的愛,尤其是那些家庭有過特殊變故的學生,容易形成特別性格,我們班就有一位這樣的同學.在他的學習生活中我對他是真誠相待、熱情鼓勵、耐心幫助,用師愛的温情去融化他“心中的堅冰”,讓他在愉快的情感體驗中接受教育。雖然我無法象太陽一樣,將自己的光輝撒遍世界的每個角落,但我卻可以象母雞愛護小雞一樣,關愛自己的每一個學生。但值得思考的是:為什麼老師們對學生如此關愛,卻得不到學生的理解和認可?高爾基曾説過:“愛孩子,那是母雞都會做的事,如何教育孩子才是一件大事。”讓我深深的體會到只有尊重學生,才能教育學生;沒有尊重就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教育。在學生心目中,亦師亦友,民主平等,是“好教師”的最重要特徵。具有愛心和具有知識,對學生來説,他們更喜愛前者。青少年學生特別渴求和珍惜教師的關愛,師生間真摯的情感,必定有着神奇的教育效果,會使學生自覺地尊重教師的勞動,願意接近老師,希望與老師合作,向老師袒露自己的思想。讓我們時常想想教育家們的諄諄告誡:“你的冷眼裏有牛頓,你的譏笑中有愛迪生。”

新課程改革已全面鋪開,其主要理念就是“以學生為本”,關注學生的主體地位,而尊重學生,平等對待學生,關愛學生是師生和諧相處的重要前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尊,每個人都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這是一種心理上的需求,但尊重是相互的。學生是有自己思想和行動自由的獨立個體,被平等對待是一大願望,能得到老師的尊重對學生是極大的精神激勵。我從教育中體會到:尊重學生的實質就是把學生當作和自己一樣有尊嚴、有追求、有獨特個性特長、有自我情感的生命個體,從尊重學生出發,建立新型的現代師生關係,教師要進行必要的角色轉換,要從傳統的師道尊嚴中擺脱出來,要從家長的威嚴中解放出來,要從唯一正確的師長的假想中醒悟過來,學會傾聽,學會理解,學會寬容,學會欣賞,懂得讚美,善於交流,成為學生成長的夥伴,成為學生成長的引導者和鼓勵者,成為“孩子們的同志和朋友。在學生心靈中栽下一棵尊重的幼苗,用愛心去澆灌,必將伴隨其生命的成長豎起人格的參天大樹。“萬紫千紅隨風去,冰心一片載玉壺”,這就是我這樣一位普通教師的高風亮節!雨果曾説過:“花的事業是尊貴的,果實的事業是甜美的,讓我們做葉的事業吧,因為葉的事業是平凡而謙遜的。”我想,教師所從事的就是這種葉的事業——平凡而偉大。

“言必行,行必果”,行動實踐遠勝於説教。師德,不是簡單的説教,而是一種精神體現,一種深厚的知識內涵和文化品位的體現!其實,在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中,我們教師都在用行動詮釋着師德師風的真正內涵。師德需要培養,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師的自我修養!讓我們以良好的師德,共同撐起教育的藍天。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6

落實“一個好的精神狀態,一個好的工作作風,一個好的工作業績”的要求,必須轉變作風,真抓實幹。只有好的作風得到弘揚,各級幹部撲下身子快乾事、多幹事、幹實事,才能不斷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的新突破。

解放思想是前提。思想作風決定工作作風。只有思想解放了,才能帶動觀念大更新、作風大轉變、效率大提高。面對區域間日趨激烈的競爭,必須摒棄四平八穩、按部就班的“太平官”意識,轉變習慣單純依靠行政推動和“小進即滿”的傳統思維定勢,克服“不敢想、不敢闖、不敢試”的畏難情緒,倡導鋭意進取、奮發有為的實幹作風,理清發展思路,樹立危機意識,增強發展的責任感、危機感、使命感。

強化責任是重點。人人負責無所不能,無人負責一事無成。要着力在廣大幹部中培樹崇尚實幹、埋頭苦幹的作風,把每項工作任務細化、量化、具體化,明確責任主體、工作標準、完成時限,建立嚴格責任制,形成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人人有責任的工作體系。同時,要推行時效管理。對每一項具體工作、每一個重點項目、每一項目標任務的完成,都列出具體的時間進度表,制定切實可行的分階段操作辦法,月小結、季彙報、半年講評、年底要賬,對完不成任務的果斷啟動問責,努力促進各項工作開展。

狠抓落實是關鍵。要突出抓領導示範帶動。在落實各項重點工作中,要全面推行以“領導在一線指揮、幹部在一線工作、問題在一線解決、決策在一線落實”為內容的一線工作法,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並形成一種長效機制,常抓不懈。要強力抓效能優化發展環境,細化績效考核辦法,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嚴肅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形成各項工作“馬上辦、主動辦、上門辦、透明辦”的“四辦”作風。同時,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推並聯審批模式,縮短流程,簡化程序,明確時限,切實解決行政效率不高的問題。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7

大愛之行必遇有大愛之人!“我們在過年,你們卻在幫我們過關。”這個春節,您爭分奪秒奔跑在救治病人的第一線、風餐露宿鏖戰在火神山醫院的施工現場、主動請纓加班趕製醫用口罩、積極響應主動留守家中……在這場前所未有的硬戰中,在武漢的每一個人和每一個武漢人都貢獻着力所能及的力量。“戰疫情不是變無情,地域重視不能變成地域歧視。在疫情面前其實武漢人、湖北人都是受害者,甚至他們犧牲更大,不要歧視和嘲諷他們。物理隔離不能變成心理隔離,對有接觸風險的人儘量別牴觸,其實他們比我們更驚慌、更着急。”無論您是身在武漢或是心牽武漢,您我都是大愛之人,只要我們少些猜忌與嫌棄,多些關愛與體諒,大愛之人終會有更大的福報。

殲滅疫情 更需眾志成城

中華民族的內力和基因從來就十分強大!總理與民眾連喊三聲“武漢加油!”振奮人心!疫情已經出現,數字或許還會上升,但您我團結一致抗擊疫情的能力和信心也在提升。作為奮戰在疫情一線的黨員幹部,需要您團結帶領廣大人民羣眾,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深入動員各方力量聯防聯控,集聚有效資源緊急支援,眾志成城,全力以赴,展開一場全國總動員的疫情防控阻擊戰。需要您全面貫徹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要求,不屈不撓,不怕苦不怕累,用行動詮釋使命擔當,讓黨旗在防控疫情鬥爭第一線高高飄揚。

武漢加油!中國加油!全國人民都是你們的後盾!我們需要信心,我們很有信心!總理式“包票”更是振奮人心!只要我們盡忠職守、同舟鏖戰、眾志成城,就一定能殲滅疫情!

確認過眼神,待到春暖花開之時,揭開“面紗”,走上街頭,我一定能認出最美的您!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8

一、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時代的發展已使銀行業由一個最平穩的行業變成一個變化最為迅速,最富挑戰性的行業,學習對於銀行業人員來説,比以往任何時侯更為重要,更為迫切。此刻我們金融行業的競爭日益激烈,金融產品不斷創新,業務品種日益豐富,非凡是隨着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等電子化產品的推出,我們只有自己首先學習把握這些產品的基本特點,會使用它,才能向其他客户營銷,而這些並不是只簡單地學些操作規程就會的,還要懂些相關的微機操作知識等。這些都需要我們不斷地加強學習,自覺地克服那種認為把握必須的會計操作技能就是合格人員的片面熟悉。只有學習,開闊視野,才能跟得上業務發展的需要。

而我們青年員工思維活躍,理解新生事物快,理解潛力強,更應加強學習,不僅僅要加強自己的專業理論學習和相關業務技術的學習,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還要有針對性地加強法律和金融規章制度的學習,使我行的業務在最大限度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得到快速發展。獨木不成林,在與同事合作中,我們不僅僅做好自己份內事,還要幫忙其他同事一同幹好工作,尤其在業務交流上,主動向同事們介紹自己工作中的好方法,悉心幫忙業務不太熟練的同志提高操作技能,幫忙他們共同提高業務水平,提高我們整體的服務質量。我們青年員工不僅僅要自己學習,還要帶動其他同志一齊學,構成良好的學習氛圍,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成為遵守制度精通業務的骨幹,成為領導信任同志信服的技術型人才。

二、立足本職崗位,具有無私奉獻精神。敬業愛崗是我們每個人應具備的最基本的職業道德操守,但做為青年人,有時好高騖遠,總埋怨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有多麼瑣碎,與自己的遠大理想簡直是天壤之別,其實天下大事無不是由小事堆積而成,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也説明了這個道理,只要理清這個熟悉,我們就就應在工作中從一點一滴做起,不怕苦,不怕累,率先垂範,勇挑重擔,愛崗敬業,不計較個人名利,個人得失,無私奉獻。工作中碰到困難,不要氣餒推諉,要虛心向老同志請教,用心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問題解決後要及時總結經驗,改善工作方法,避免重蹈覆轍。做為青年人,我們有更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對新業務也有更強的接收潛力,我們要發揮自己的優勢,把握新業務新技能後要向其他同志講解,使大家都儘快把握以促進業務的更快發展。

三、樹立‘行興我榮,行衰我恥‘的思想,開拓進取,不斷創新當前,建行,中行已先後成功上市,工行也在用心做上市前的籌備工作,在這種背景下,關於中國農業銀行改革的話題受到廣泛關注,儘管人們的關注合情合理,但一些不準確的報道,也給農業銀行的改革增添了一些不必要的壓力,影響了農行的品牌形象。雖然農行歷史包袱重,不良資產佔比高,機構網點多,改革要比其它三家國有商業銀行復雜困難,做為農行的青年員工,我們要堅定農行改革的信心,牢固樹立’行興我榮行衰我恥’的思想,用自己的良好的言行服務塑造農行良好的的形象,打造農行一流的品牌。為了農行健康強大的發展,我們青年員工要開拓進取,不斷創新。做為前台部門的一名普通員工,我們不僅僅要為客户服好務,還要深入瞭解客户的需求,還需要什麼樣的產品,然後將此信息反q給後台科技部門,便於其研究開發新產品整合現有產品,提高產品功能的豐富性,便利性從而提高全行的綜合競爭力,做為年輕的一名治理者,我們要組織協調現有的勞動資源,實現勞動最優化,效率最大化,為領導獻計獻策,時刻以農行的發展為已任,開拓進取,不斷創新。

近幾年,我們農行分配來的大學生少之又少,而分配到縣行的更是寥若晨星,在這種狀況下,我們現有的青年員工更是要在自己的本職崗位上發揮好主力作用,帶動全行員工樹立一種用心向上的良好氛圍,樹立農行一流的品牌形象,為農行的健康強大發展做出貢獻!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9

總有一種力量激勵我們前行,總有一種精神讓我們淚流滿面,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億萬中華兒女萬眾一心,眾志成城,共克時艱,戰“疫”路上的一個個“好人”,一件件“好事”走進我們的視野,他們的事蹟,他們的名字……感動着我們,凝聚起社會正能量,號召着我們必有信心和決心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在護佑生命的主旋律之中,逆行者唱響了戰“疫”的精神讚歌。他叫大家沒有特殊情況不要去武漢,而自己卻坐上去武漢的動車,“不計報酬,無論生死”“召必戰,戰必勝”……這些平凡人的不平凡舉動,在平凡工作崗位上的愛崗敬業,默默奉獻,從不放棄,正是無數個平凡成就了感動,他們用實際行動,甚至有些是寶貴的生命,深刻的詮釋着“白衣戰士”的追求和風骨,譜寫着不同的精神和獨特的優秀。他們同樣是血肉之軀,同樣有牽掛的家人,但是在國家和人民的需要面前,他們舍小家為大家,不拋棄不放棄,執着地追求心中的那份職業初心。他們那執着閃亮的人性光芒,如細雨滌塵,淨化心靈,他們那催人淚下的感動力量,如春雷驚空,振奮精神。這些平凡的“跡”錄和舉動叫我們怎能不感動,怎能不汲取其正能量,倍增信心去戰勝疫情。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10

機器人是十二中的一項必修課程,幾乎沒有想過自己有朝一日會學習如何拼裝,操控機器人。但是在學習了一個學年之後,我也學會了一些技巧,同時也發現機器人是很有意思的一門學科。

第一節課令我印象很深,老師讓我們做一個陀螺。

我記得我做了恨多,我和同學們互相比試看誰轉的時間較長。也在這次歡樂又簡單的課當中逐漸學會了零件的拼接與應用。這就是初步。

機器人制作的難易程度增加的很快。

我們逐漸學到了製作簡易的小車,使運用更加熟練。

隨着課時的增加,我們的製作由易轉難,最終到程序的編輯及設計。

我們班當然不缺善於機器人的強人,他們總能以最快的速度製作出一個個靈敏小巧的機器人。而我的機器人制作一直不突出。也不是最快的,也不是最好的。也就算能完成任務。

每次製作機器人時,我們都會在小組中分好工,仔細觀察老師的機器人模型,再自己製作。編程時,我們會仔細參考機器人書上的教程,再編好。

學習機器人是一件很費腦力的事情,做每個機器人之前要勾勒出大概的結構,在錯誤時還要做調整。程序也需經過多次的調試,最終才能達到最完美的狀態。

有時在做機器人不到位,輸入程序後也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務,所以就要一次又一次重試。有時編程序編錯了,就要仔細對照書上的,或問問老師,一遍又一遍的修改完善。雖然過程很辛苦,但看到自己小組做出獨一無二的機器人時,就會有很大成就感。

機器人課帶給我們的不僅是搭建機器人時的快樂,還有獲得知識的那份快樂!上個學期,學校開展了機器人必修課,我們在課堂上動手實踐,瞭解了一個機器人的基本構造:在課上,我們運用各種零件進行組合,搭建出不同構造的機器人,使它們擁有不同的功能。然後根據不同的功能給機器人設計最為合適的機型,使其功能發揮最大作用。這使我們在物理方面有了最基礎的瞭解,也對機器人的設計以及製作過程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

這個學期,主要以機器人的編程為主,瞭解了聲感、光感、觸感以及超聲波傳感器的應用:在課上,我們主要學習了編程的基本要領,知道了如何使機器人按照自己想要的路線運行,學會了基本的程序設置,以及各種傳感器的使用方法。

在機器人的課程學習中,我們進行團隊合作的方式,完成了一個又一個老師安排的任務,讓我從中體會到團隊合作的重要性,也瞭解到許多關於機器人的知識,這將對我以後的生活學習起到重要作用!

如果説,今後還有機器人課程的學習,我將更加認真的完成,爭取更深入地瞭解機器人的構造,編寫更加優化的機器人程序!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11

常言道,水滴石穿。只要努力就會成功,但任何知識的學習和掌握都有一個事半功倍的問題,方法得當,就可以在消耗同樣的時間,同樣的精力的情況下學到更多的知識。又因為每一個學科的內容不同,知識構成有所不同,因此在學習這一學科的知識方面也就有其自己的特點,即使同為法學門類的各具體學科也是如此。作為程序法、基本法、部門法的民事訴訟法不僅不同於民事實體法,也不同於同為程序法的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但又與民事實體法有密切的聯繫,與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有諸多共性。以我個人的學習、研究和教學的經驗,我認為學習民事訴訟法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關係。

一、注意程序法與實體法的關係

在民事訴訟中存在兩個法的規制,而這兩個法的規制在性質上是不同的,規制的目的和價值要求在一定的範圍內也有所不同(這是由法規制的性質所決定的)。一個是實體法——民事實體法規制,一個是民事程序法規制。儘管實體法規制和民事程序法規制在本質上都是一種“決定自由的前提”,在特定的領域中,只有權利人才能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決定;規定着“自由的界限”,權利人的決定自由以不損害第三人的權利為界限;規定着“自由決定的後果”,在通過法律行為實施的決定方面,民事實體法規制在具備必要前提的情況下,可以產生行為人慾期的法律後果。例如,對要約表示承諾,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在侵權行為和債務合同中在參與人之間產生一種法律關係,而法律關係又可以產生請求權和形成權。

但民事實體法規制是在特定、固定的時空中對主體權利義務的規制,本身沒有時序狀態;儘管民事實體法規制也規定在不同的時間、狀態下,主體的權利義務有所不同,但總體上仍然是對特定和固定時空關係的規制。與此不同,民事程序法規制是調整一種處於運動變化狀態的關係,試圖在運動變化中能夠始終貫徹程序正義的價值要求或目標。民事程序法規制要考慮主體在程序中的正義判斷,要考慮對立平等主體之間的均衡性,因此不同階段的程序設計和規制都會有所不同。例如在異議被駁回時,應當給予主體以複議的機會,以使主體的不滿得以吸收。民事訴訟的運動發展必然導致程序的初始狀態與發展中以及終結狀態的差異,如果沒有差異,也就無所謂階段性和運動態。

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是解決民事爭議,實現實體法規範的一整套程序規範。作為一種解決民事糾紛的程序體系,包含若干主程序(如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再審程序、執行程序等),也包含着一些起輔助作用的子程序或輔助性程序(如管轄異議程序、財產保全程序、先予執行程序、證據保全程序等等)。程序的特點是時序性展開,並具有一定的階段性,因此把握民事訴訟中的程序就必須從時序性考慮,在頭腦中形成階段性的,時序展開的時空印象,把握每一個階段中法律規定,以及訴訟主體的訴訟行為的法律效果。例如一審程序,是由起訴和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判決等階段構成的。一審程序中的起訴和受理階段又是由起訴和受理的不同階段構成的,還可以進一步將起訴階段細化更具體的階段。

同時,民事訴訟法作為程序法也有自己特有的價值判斷和規範要求,並不是完全依附於實體法的,因此特別要注意不要以實體法的思維和概念取代程序法的思維和概念。例如,實體法範疇中基於實體權利的請求與訴訟請求就有區別,是兩個雖有聯繫,但又有區別的概念,如果將兩者混淆,就將導致錯誤的發生,誤認為沒有實體權利的當事人便沒有不能提起訴訟請求。實際上對於消極確認之訴(要求法院確認與他人沒有法律關係的訴訟)而言,只要有訴的利益,沒有實體權利的當事人也可以提起消極確認之訴。

在理解民事訴訟法時,要密切聯繫實體法,但也要注意程序法的特點,避免以實體法的概念和思維教條地思考程序法的問題。例如,在對待如何強化人民調解制度的作用方面,人們就照搬了合同制度,這就是典型的實體法思維在起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於20xx年發佈了《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該規定通過對調解協議效力的認定,使調解協議間接具有了強制效力。具體地説,人民調解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如果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對方當事人不是像過去那樣,就雙方的民事糾紛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對該糾紛進行審理並做出判決,而是就雙方達成的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直接對協議進行審理和裁判。如果協議有效,並應當履行的,法院做出協議義務人履行的判決。由於法院不再對“元糾紛”進行審理,而是就協議的合法性(“次糾紛”)進行審理,這就使得協議像合同一樣具有了約束力。另外,將調解協議作為合同,也避免了法院對“元糾紛”的審理,對“元糾紛”的解決將涉及最初民事法律關係的事實認定問題,而對調解協議的審理只是涉及調解協議有效性和權利義務問題,實際上是一種形式上的審查,相對而言要簡單得多。該規定的理論基礎就是把調解協議作為一種民事合同,因為是合同,所以當事人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協議。儘管上述規定將調解協議作為合同,但調解協議與一般的合同有所不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點:1.調解協議的目的是解決民事糾紛,而不是設定民事權利義務;2.一般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而調解協議不能約定不履行協議的懲罰措施;3.一般合同不需要當事人以外第三人的確認,而調解協議的生效需有調解組織的確認;4.一般合同一旦被撤消或確認無效後,其法律後果是恢復原狀,如果造成損失的,將予以賠償。但調解協議如果被確認無效,則“元糾紛”依然存在,當事人仍然可以就該糾紛提起民事訴訟。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調解協議是一種合同,這就意味着人民法院在審理時將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但這樣一來,必然產生諸多問題,例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存在撤消或無效原因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撤消或判決合同無效。問題在於如果將調解協議作為一種合同,就可能發生當事人起訴要求法院撤消調解協議或判決調解協議無效的情形。法院撤消調解協議或判決調解協議無效的,實際上當事人之間“元糾紛”依然存在,當事人仍然可以就“元糾紛”向法院起訴(關於調解協議的裁判,當事人還可能申請再審,法院也可以在該裁判確有錯誤時提起再審。),這樣必然導致糾紛解決的進一步複雜化,反而增加了糾紛解決的成本。

學習民事訴訟法當然需要注意民事訴訟法關於各個程序的規定,注意有關民事訴訟程序的理論,總之,應當注意民事訴訟自身的特性,但另一方面,還必須注意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的聯繫,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有着密切的聯繫,因為民事訴訟法畢竟是實現實體法規範的程序規範,不可能離開民事實體法,必須反映民事實體法的內在精神。

首先,民事訴訟法必須考慮民事實體法中關於民事主體對民事權利的處分的自由,給予當事人在訴訟中不僅能夠處分實體權利,也同時給予程序權利的自由,因此民事訴訟法中也就必須體現民事實體法中同樣的精神——自由處分,從而在民事訴訟法中確立處分原則以及辯論原則,如果離開民事實體法,沒有真正領會實體法的精神,也就不可能真正領會民事訴訟法。正是基於民事主體對民事權利的自由處分,也就有了當事人起訴和撤訴的權利,提起上訴和撤回上訴的權利,訴訟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的權利以及在執行階段與對方達成和解的權利等。正是基於處分原則,也就有了管轄中的協議管轄、當事人對程序的選擇權(當事人對簡易程序的選擇權)等。

其次,應當注意具體訴訟制度、理論與實體法制度和理論的關係。在民事訴訟中有許多制度和理論與實體法制度和理論是直接關聯。因此,只有充分地理解和把握了實體法制度和理論才能正確認識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的意義,正確運用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例如正當當事人的確定、法院主管、管轄、訴訟標的、訴訟保全、判決的效力、要件事實、證據的可採信、證明責任的分配等等。我們以判決制度中既判力理論為例説明程序制度、理論與實體制度、理論結合的意義。根據既判力理論,前訴法院已經確定的判決具有約束後訴法院和當事人的效力,即後訴法院在同樣的判決事項上不得作出與前訴法院相矛盾的判決,前訴法院已經判決的事項,當事人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裁判。理解既判力理論一方面涉及作為原則必須瞭解法院裁判的實體法律關係,瞭解訴訟請求事項與作為理由的實體法律關係之間的關係,否則無法應用既判力理論中關於既判力原則僅限於判決主文,而不涉及理由。訴訟請求為要求對方返還某物,但作為請求的理由可以是所有權關係,也可以是租賃關係等。另一方面,作為既判力約束原則的例外,在某些情況下即使該事項不是作為本案訴訟標的的法律關係,法院的判斷也同樣具有既判力,例如抵消權的行使。在本案訴訟中,被告如果符合債的抵消條件的就可以在訴訟中行使抵消權。由於抵消是一種抗辯,而不是反訴,因此如果按照原則,原本法院對抵消權行使的判斷是沒有約束力的。但是如果判決中關於抵消權的判斷沒有約束力的話,就可能發生雖已經在前訴中已經抵消,但行使抵消權的當事人在後訴中再提起已經抵消之債的債權之訴。

再次,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具有實現實體法的工具性的一面,因此民事訴訟制度和理論也需要與實體法制度和理論保持內在的一致性。例如,訴的類型、判決的類型,就需要與實體法保持一致。與當事人的實體請求相一致,從而形成給付之訴、確認之訴、形成之訴,並又相應的形成給付判決、確認判斷、形成判決,過去有的學者將形成之訴、形成判決稱為“變更之訴”和“變更判決”,雖然只是稱謂的不同,但反映出人們沒有從實體法與程序法、實體法理與程序法理的一致性出發加以思考的缺陷。在判決的效力方面,又相應的具有執行力和形成力。因此,要能夠充分地把握程序制度和理論,正確地加以運用必須學好實體法,注意與實體法的結合。

二、注意理論與實務的關係

理論與實務的聯繫大概是每一個法律學科都應當注意的問題。民事訴訟法學也不例外,只有注意到理論與實務的聯繫,才能很好地理解民事訴訟理論,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民事訴訟法學本身是一門與民事訴訟現實和經驗事實密切相關的知識體系,而不是概念與概念之間的抽象的邏輯演繹體系,如果套用經濟學家科斯的表達方式來講就是,民事訴訟法學不是,也不應當是“黑板法學”。根據民事訴訟法學的特點,我認為在民事訴訟法學習中,理論與實務的聯繫中有以下幾條路徑:

1.選擇性地閲讀各級法院公開的判例,分析判例中法院對具體程序問題的理解。通過這種閲讀可以發現實務中法院對民事訴訟法法條的理解以及民事訴訟法原理的應用。學生們在學習中的一個問題就是不能很好或自如地將訴訟法的原理加以運用,因為在課堂講授中不可能過多講解各種實務情形的運用。而訴訟法原理與具體情形之間有一個對接和轉化的過程。另一方面,通過閲讀判例也可以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判例與理論的不一致究竟是理解的錯誤,還是原理本身有問題。

2.注意案例教科書中的案例分析。教科書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注重概念、理論闡述的教科書;另一類則是以個案闡釋原理的教科書。兩類教科書各有優點和長處。因此學生們在學習中,最好兩類教科書都看,通過案例教科書中案例的閲讀可以增強實感,有利對原理的理解。

3.勤作案例分析練習。法律應用是一門技術和技能,案例分析就是法律應用的一種訓練,也是需要練習才能很好掌握的技能。有的同學認為,我只要懂了民事訴訟的理論,我就知道了如何應用,其實這是一種誤識,知道規定和理論並不一定會應用,如上述所説,

理論與應用之間有一個理論轉化的過程,這個過程必須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才能領會。在案例分析中首先應當理清案例中的主要事實和基本關係,尤其是基本關係,然後確定基本關係的法律性質,這一點非常重要。例如,在確定是否為必要共同訴訟時,就需要在實體法上確定是否為共同共有關係,如果不是共同共有而是按份共有則可能因為當事人之間沒有共同的權利義務,而不能形成必要的共同訴訟,也就不能適用關於必要共同訴訟的規則。

4.注意民事訴訟實務運用的實際狀況,瞭解實務操作的背景。實務操作的實際狀況法條規定和理論往往存在差異和不一致的情形,因此需要注意這種差異的背景是什麼,是什麼導致了這種差異的存在?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實務差異往往與司法政策的動態變化有關。

三、注意基本原則與制度的關係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規定了民事訴訟法各具體規定的精神實質,是訴訟主體必須遵守的基本規範,基本原則指導着訴訟主體正確地適用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理論上,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應當體現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展開。因此,只有把握和理解了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才能正確適用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只有堅持從民事訴訟法的原則出發,才能在宏觀上正確地把握民事訴訟具體制度。

例如我們在認識上訴審理的範圍時,就應當首先考慮民事訴訟基本原則——處分原則和辯論原則的要求,上訴人沒有在上訴程序中提出的請求事項,法院就不能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不能僅從查明案件事實的視角來看待上訴的審理,必須服從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又比如,在如何認識撤訴的問題上,就存在着是對撤訴進行實質審查,還是進行形式審查的不同認識。實質審查就是看撤訴人的撤訴行為是否在實體方面的否定性事由——例如是否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相反,形式審查僅就撤訴人是否是起訴人,是否是在法律規定的期間提出撤訴,撤訴是否已經遞交書面申請等等,而不考慮實體方面的原因。如果從民事訴訟的基本處分原則考慮,那麼對撤訴審查就應當是形式上的審查,而非實體上的審查,因為撤訴是當事人對訴訟權利。

四、注意制度目的與制度運用的關係

民事訴訟制度是一個“樹”系統,系統中存在若干具有包容關係的制度分支,形成若干“制度羣”。雖然每一個制度都有其制度設立的目的,但這些制度又不能與民事訴訟的基本目的相悖,因此理解和把握民事訴訟,理解和把握民事訴訟中各項具體制度不能離開民事訴訟的基本目的和各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旦離開制度的目的,我們在思考時就會陷於片面之中。

以管轄異議制度為例。欲對管轄權異議制度做出正確的評估,必須從管轄制度的基本目的來加以認識,因為管轄權異議制度作為一個子制度和輔助性制度是管轄制度的組成部分,其應從屬於管轄制度的目的。只有首先明確了管轄制度的基本目的,才能真正理解管轄權異議制度的價值所在。關於管轄制度的目的,從學界的主流認識來看沒有什麼爭議,其價值或功能就是將不斷髮生的案件分配於已經給定的、處於一定區域的法院。管轄制度可以分為兩大部分:級別管轄制度和地域管轄制度。“級別管轄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上下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是一種縱向分配;地域管轄的作用則在於“確定同級人民法院在各自轄區內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是一種橫向分配。也就是説,無論級別管轄,還是地域管轄,其作用和目的都在於按照一定根據來分配第一審案件。所以管轄制度的實質就是一種分配製度。確定分配的根據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有利於當事人進行訴訟;便於法院審理和案件的執行;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對於國內民事訴訟而言,國家主權的考慮自然相對消解;而當事人不在一地時,管轄總是對其中一方當事人進行訴訟更為方便的,只要可以選擇,原告總是會選擇有利於自己訴訟的法院管轄; 所以此時確定管轄最重要的根據就是法院審理案件和執行案件的便利性,尤其是案件的執行方面,例如,對涉及不動產的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審理,就既方便當事人進行訴訟,又方便法院審理和執行。

應當明確的是,管轄制度的設計並沒有考慮,也不可能考慮如何防止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因素。司法地方保護主義的確在現實中存在,但並非對每一個案件都發生作用,其是否發生作用因地域、審理法官的個人意識和具體案件的情形而有所不同。儘管司法地方保護主義與民事訴訟所強調的平等原則相違背,嚴重地損害了程序正義的基本要求,應當努力消除和避免,但這卻不是管轄制度所能解決的,試圖通過改革管轄制度來實現防止地方保護主義的目標無疑是徒勞的。因為只要管轄法院為一方當事人所在的法院,而不是雙方所在地的法院時,司法地方保護主義就可能發生作用——要麼有利於原告,要麼有利於被告。法律無法規定每一個案件都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的法院來管轄,否則凡是當事人不在同一個省或直轄市、自治區的案件都只能由最高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來審理,而這顯然是不可能的。有的人主張修改民事訴訟法關於“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轄原則來防止有利於被告的地方保護主義,理由是該原則有利於被告,由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原因,原告的權利很難獲得保障。這樣的設想似乎很有道理,但問題在於這一想法有一個預設的前提,那就是原告一定是權利人,而被告總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有過錯的那一方當事人,表面上看,這樣一種觀點甚至還可以獲得統計學數據上的支持,例如我們可以假設,從以往的案件看,85%的原告都是權利人,相應的85%的被告都是責任人。但實際上,一旦按照這樣的預設來改變管轄方面的規定,所謂“惡人先告狀”的情形馬上就可能大量發生,因為即使沒有獲得給付的權利,義務人也可以通過提起消極確認之訴,即當事人要求法院確認某種有爭議的法律關係不存在來獲得原告的訴訟地位。那麼,此時的統計數據馬上就會發生變化了,因為人們總是在根據已經給定的制度,按照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來調整自己的行為,而統計數據不過是這種調整後的行為的產物。前述統計結果的出現,也許正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下才催生出的相應數據。不僅如此,如果我們徑直依據防止被告地方保護這一點來修正“原告就被告的原則”,那麼該原則所考慮的其他因素就被完全否定了。如人們一般所認同的抑制原告濫用起訴權,以免被告受不當訴訟的侵擾;有利於法院審理,傳喚被告參加訴訟,對訴訟標的物進行保全;便於法院進行調查;便於法院執行等等。事實上,司法地方保護主義對於抽象的當事人而言不過是一把雙刃劍,只有針對個案的當事人才有“意義”。因此如果不解決司法地方保護主義本身的問題,而去修正管轄制度就只不過是在緣木求魚;即使對級別管轄和審級制度的修正也許會產生一定積極的意義抑制司法地方保護主義,但要從根本上克服司法地方保護主義,仍只能通過司法體制的改革,實現司法獨立,割斷司法主體與地方利益的聯繫。

五、注意民事訴訟靜態與動態的關係

民事訴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從起訴、受理、開庭審理前準備、開庭審理、判決的一審程序到上訴、審理、裁判的二審程序,反映了一個漸次不斷展開和變化的訴訟過程。另一方面,在每一個階段,每一個階段的時點上,訴訟又總是相對靜止的,因此民事訴訟程序是一個典型靜態與動態相互關聯結合的形態,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時應當特別關注這一特性。以當事人為例,原告在起訴時所起訴的被告往往並非正當被告,原告自己也可能不是正當原告,而對於民事訴訟而言,只有正當原告和正當被告參加的訴訟在實體上才有意義。因此,對於非正當的當事人就應當予以更換,這就導致民事訴訟主體在起訴時與訴訟中或訴訟結束時的主體有所不同,即主體變更;除了主體之外,訴訟客體也可能發生變更,即訴訟請求的變更;甚至程序也有可能發生變更——從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

正是這種變化的動態特點決定了不同階段、不同時期,從主體到客體各個方面的不同特性。起訴時的當事人是形式上的當事人,但形式上的當事人並非沒有程序上的意義,形式上的當事人具有判斷管轄、確定訴訟系屬的程序法意義。沒有形式上當事人的概念,就無法確定管轄法院,法律中所規定的地域管轄中的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就是指形式意義上的當事人。隨着訴訟的發展,形式上的當事人就需要確定是否為實質上的當事人(正當當事人),即一般而言是否是本案實體權利義務爭議的當事人,只有正確確定正當當事人的情況下,法院的實體判決才具有實質意義。

事物的動態性導致了在不同階段的事物的差異性,從形式上看是單一的、不變的事物,在運動中就發生了多樣性,而這一點常常導致一些誤識。比如關於證據的認識。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我們給出的概念是單一的,不變的,但人們對證據的認識卻又是動態的,而且法律或司法解釋也在動態中來運用證據這一概念的。具體地講,當事人所提出的證據、司法解釋關於舉證期限規定中的證據、法院認定案件的證據其實是不同的。法院認定案件的證據是通過質證的證據,與當事人提出的證據以及舉證期限所提出的證據是不同的,理論上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才是符合我們對證據特性界定。儘管當事人所提出的證據並非是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但我們又不能否定其作為證據的意義,因為畢竟其中有一部分就可能成為法院最終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因此我們也不能不把舉證期間中交換的證據稱之為證據。這些問題其實就是民事訴訟動態關係所致。只要把握了民事訴訟的動態性,這些問題也就不難以認識。

不論形式上的當事人,還是實質上的當事人的判斷,同時又是一種靜態考察,只是階段不同而已,靜態考察需要把握靜態中事物的性質,如果不將所要考察的事物置於靜態之中,則無法進行定性的分析。通過靜態的分析,確定形式上當事人和正當當事人的基本屬性以及法律意義,以便加以區分。可以説在民事訴訟中所有概念和特徵都是靜態分析的結果。靜態考察和分析使得我們能夠比較清晰地認識事物的特性,注意到事物之間的區別和聯繫。但應當注意的是民事訴訟畢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需要在動態中去認識靜態事物,從變化中看待訴訟關係,這樣才不至於走上僵化和教條的歧途。

六、注意相近概念之間的異同關係

民事訴訟法學理論是由若干概念所構成的,這些概念概括了民事訴訟法若干制度的基本含義,由於制度之間總是存在一定的聯繫,且聯繫的親疏程度有所不同,這就使得有些制度相互間具有更多的共性,這些共性的存在就容易導致人們在學習時混淆不同制度、不同概念的特性,因此特別需要注意把握不同概念的之間的差異和共同點。在民事訴訟法中存在着許多具有相似性的概念,例如,給付之訴、形成之訴、確認之訴;證明力、證明標準、證明責任;證據的質證、認證等,且有的概念還具有一定的對應關係,例如,普通訴訟與必要共同訴訟;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與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形式上的當事人與實質上的當事人;行為意義上證明責任與結果意義上的證明責任;既判力的主觀範圍與既判力的客觀範圍;判決實質上的確定力與判決形式上的確定力。

要能夠比較清晰地把握這些相近概念的區別,需要在學習中將相近概念加以比較,從細微之處找出它們的不同點。注意從制度的目的、制度構成、主體、程序、法律效果等方面來加以把握。通常在一些教科書裏,會寫明相近概念的差異、共同點以及相互的之間的聯繫,這樣方便學習者把握,但我的建議是最好是自己去進行比較分析,找出他們的不同點和共同點,然後再與教科書的觀點加以比較,這樣有助於深刻的理解相近概念的差異。

七、注意民事訴訟法中一般與例外的關係

在法律規範中總是存在着針對一般或多數情形的一般性規範和與一般或多數情形不同的少數情形的規範,之所以存在這兩類情形是因為規範對象或事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客觀存在,除了制度規範外,作為解釋制度規範的理論也同樣存在一般和例外的情形,其原因與規範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存在相同。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的制度與理論時特別要注意例外或特殊的情形,並理解形成特殊的原因的所在。

例如,按照民事訴訟既判力的理論,只有對作為訴訟標的的事項所作出的裁判才具有既判力,但對於抵消的情形,即使對抵消債權行使的判斷不是本案訴訟標的的事項,但法院關於抵消權行使的判斷仍然具有既判力,作為抵消債權債務的當事人不得在後訴中對此再行爭議。作為抵消權的判斷就是既判力一般約束原則的例外或特殊情形。

再比如,關於證明責任的分配,如果按照證明責任分配理論中的法律要件分類説的理論,主張權利存在的人應當對權利存在的法律要件事實承擔責任。但是在某些情況下,考慮到如果一概按照這一原則分配將難以充分實現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因此允許證明責任分配實現對原則的倒置,即證明責任原則的例外。這一例外在最高法院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的第4條中有明確的規定,例如,該規定第三項就明確: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責任);第八項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責任)。如果按照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作為侵權案件,關於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案件應當由受害人就因果關係的問題承擔證明責任,但基於環境污染案件的證據存在的特殊性,實現了證明責任倒置,倒置為加害人就自己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係承擔證明責任。醫療糾紛的案件也是這個道理。

八、注意民事訴訟規範中確定性與不確定性的關係

法律規範應當是確定的,因為它需要約束和指引人們的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講,確定性是法律規範的基本要求和本質。民事訴訟規範也是如此,對法院和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行為規範應當是具有確定性的,即這些規範在內容上是具體的,可判斷和可執行的。例如起訴的規範要求。對原告的起訴條件是確定的;對上訴人的上訴的條件是確定的;對不服生效判決申請再審的條件也是確定的。但也應當注意民事訴訟規範的確定性往往只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由於事物的複雜性,我們不可能將所有的情形全部加以確定,加以具體的規範。規範的確定性往往只有某些情形或原則上是確定的,這也是事物存在的性質和現實中確定與不確定的辯證關係所決定的。雖然事物的性質是由特定的概念加以確定的,但描述事物性質的概念又往往是不確定的,任何制度的規範又必須依賴於一定的概念加以確定。例如,民事訴訟中舉證時限的規定中關於新證據的界定就是一例。按照民事訴訟舉證時限制度的要求,只有所謂“新證據”才可以作為例外不受舉證時限規定的約束,但何謂“新證據”呢?其中一個界定要求,須是“新發現”的證據,但什麼叫“發現”,“發現”的對象是什麼,是否是證據的價值?這些都需要加以界定,只要一個層次或某一個環節上存在不確定性,“新證據”的界定也就存在不確定性。再如,相對確定的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再審事由中,關於“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這樣的規定,也同樣存在何謂“主要證據”這一相對抽象概念的具體確定問題。

當然,我們承認法律規範的相對確定性,並不等於否定法規範所有的確定性特性,否定規範的確定性,從而否定規範對行為主體的約束性,成為懷疑論者。在法律規範沒有具體、明確的確定性時,適用相對確定性規範所需要的確定性就只有委任給審判人員,由審判人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自己對法規範內在的精神、規範的目的、原則的理解加以自由裁量,通過這種抽象約束下的自由裁量,使得規範具有確定性。

在民事訴訟規範中存在不少具有相對確定性,而沒有具體確定的制度和概念。例如,證明標準、新證據、證明力的大小、經驗法則、訴訟保全的必要性等,可以認為,凡是需要通過審判人員自由裁量才能加以具體適用的規範都存在相對的不確定性。以證明標準為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在理論一般認同為證明達至高度蓋然性即為已經證明。但由於何謂“高度蓋然性”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此,對於高度蓋然性的判斷就委任給審判人員,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加以判斷。試圖要給出一個清晰的、具體的、統一的判斷標準幾乎是不可能的。但雖然高度蓋然性是不確定的,但確定高度蓋然性的經驗法則在一定程度上又是相對確定的,審判人員可以通過對具體案件中具體的經驗法則來判斷是否達到了高度蓋然性的要求,審判人員總是在相對不確定和相對確定之間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的,這就是司法的辯證法原理。

九、注意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主次關係

民事訴訟是若干訴訟主體參與相互作用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形成了若干的法律關係。在這些法律關係中,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法律關係是人民法院和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人民法院作為民事審判的主體對民事爭議事實進行確認,並適用法律進行裁判,控制民事訴訟程序的發生和發展;民事案件的當事人是爭議的實體法律關係的主體,是主張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推動程序發生的主體。當事人通過行使訴權和訴訟權利與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相互作用,形成民事訴訟的基本運動方式。其他訴訟參與人,如證人、鑑定人、檢察機關等主體與法院和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都是依附於人民法院和當事人之間的基本關係。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規範也是以這一基本關係為規制對象的,因此在民事訴訟法的學習中應該把握人民法院與當事人之間的這一基本關係,從這一基本關係來認識民事訴訟。民事訴訟的基本模式或訴訟體制就是對這一基本關係的一種基本認識和歸納。如果沒有從人民法院和當事人這一基本關係來認識,便無法從宏觀視角正確、全面地認識民事訴訟,學習也將抓不住要領。

九、注意形式上民事訴訟法、實質上民事訴訟法以及司法習慣的關係

民事訴訟法可分為“形式上的民事訴訟法”和“實質上民事訴訟法”,形式上的民事訴訟法,是指以民事訴訟法法典的形式規定民事訴訟程序和作用的法律,如我國現行的《民事訴訟法》;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是指一切有關民事訴訟程序和作用的法律。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不僅包括了《民事訴訟法》法典,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民事訴訟的法律規範,從實際規範的作用來看,也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的若干司法解釋性規定。形式上的民事訴訟法也稱為“狹義的民事訴訟法”;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則稱為“廣義上的民事訴訟法”。在論文或其他論述中,如果沒有特別指明時,“民事訴訟法”通常是指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實質上的民事訴訟法實際上是一個開放的法律體系,會因為包含民事訴訟規範的新的法律的頒佈,而不斷得以充實和擴展,因此學習民事訴訟法的學生和老師都應當充分關注新的實體法的頒佈,注意新法中的民事訴訟規範的內容。

民事訴訟法典本身、其他法律中關於民事訴訟的規定以及各種司法解釋是學習民事訴訟法所必須依據的法律文本,尤其是各種司法解釋。由於我國法典的制定普遍存在比較簡化的特點,因此許多實踐中需要遵守的規範在法典中大都是比較原則性的規定,因此為了彌補這一缺陷,最高法院適時出台了許多調整民事訴訟關係司法解釋規範,成為人民法院和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必須遵守的法律規範。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除了注意《民事訴訟法》的法條之外,更要注意最高法院的各種關於民事訴訟的司法解釋。雖然這些司法解釋只是《民事訴訟法》的展開和細化,但也有一些關於民事訴訟的司法解釋具有某些創設性,是對《民事訴訟法》規範的補充。在民事訴訟領域之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①“意見”,如《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②“規定”,如《關於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通知》(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③“通知”,如《關於第一審離婚判決生效後應予出具證明書的通知》(1991年9月27日法(經)復﹝1991﹞5號)④“批覆”,如《關於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應以民事侵權向法院起訴的批覆》(1991年7月24日(90)法民字第2號)⑤“覆函”,如《關於在民事訴訟判決生效前對因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上訴後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覆函》(1991年8月10日法(經)函﹝1991﹞82號)最為重要的司法解釋有,《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等。

除了注意最高法院所發佈的大量的司法解釋之外,還有注意司法習慣,儘管從理論上司法活動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但是由於各地的情形的差異性和司法傳統的影響,法院在進行審判活動時,依然存在着某些司法習慣,這些司法習慣有的對法律規範的補充,有的實際上也是對法律規範的變通,這是客觀存在的情況,即時發達的法治國家這種情形也是存在,因此,作為學習和研究法律的人也應當注意,否則就會導致所學習的理論與實踐的脱節。瞭解司法習慣對於我們全面瞭解我國民事訴訟是有好處的。

十、注意主要程序與附帶程序的關係

民事訴訟就是一個程序系統,是由若干程序所構成的,當事人雙方就訴訟請求進行攻擊和防禦,法院對訴訟標的進行調查和審理的程序就是這個程序系統的主程序,而其他為該程序服務或起着輔助作用的程序就是輔助程序或次程序。一審中的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就是主程序,而財產保全程序、先予執行程序、證據保全程序、證據交換程序、證據收集程序、送達程序、強制執行程序等等則屬於附帶程序。其中財產保全程序和強制執行程序與判決的最終實現有直接關係因而是最主要的附帶程序。

區別主要程序和附帶程序的意義在於,正確把握民事訴訟中主要程序與輔助程序的關係,注意主要程序和輔助程序各自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如果將民事訴訟視為一個時空關係的話,那麼,以裁判爭議為目的的審理程序,主要程序是貫穿始終的程序,所有附帶程序都將圍繞着主要程序展開,輔助程序是服從主要程序的。認識這一點對於把握和運用民事訴訟中的各種程序是很有意義的。以財產保全程序為例。財產保全程序是為了保證將來生效的判斷能夠得以實現,而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進行保全的程序。在啟動財產保全程序之後,法院將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凍結、扣押、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一旦訴訟已經結束,申請人敗訴,則毫無疑問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保全程序也就應當終結。只有在申請人勝訴,判決尚未執行之前,保全措施才有必要存在,保全程序也就沒有終結。再比如,強制執行程序,強制執行程序的目的就是最終實現法院對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的判決,是法院判決實現的手段,該程序並不裁決民事爭議,因此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就沒有法院與當事人就民事爭議的調解,法院不能在強制執行程序改變法院所作出的判決,當事人之間可以行使除分權就權利義務的實現方式達成和解。

水利水電站學習心得體會 篇12

《黃帝內經.素問》第十篇《五臟生成》論述了五臟之間及五臟與五體、五色、五味、五脈之間的相生、相剋、相反、相成的關係。開篇便講到“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制約之意)腎也;。。。。。。是故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根據五行生剋關係,鹹入腎,多食鹹則腎病,腎病不可制約心,則心病不得主血脈,血脈凝澀淤滯則變色。這些推斷與現代西醫學所謂的鹽的攝入過多會導致高血壓這一論斷相吻合。讀到這裏不禁讓我再次為中國古代先賢的智慧所折服。

《黃帝內經》之所以可以位居中醫四大經典之首,就在於他叫“經”,“經”為何意?最初是指織布時用梭穿織的豎紗,豎線是不動的,所以後世用“經”來形容固定不變的標準,那麼《黃帝內經》便是中醫的基礎及標準,他告訴了我們古代先賢認識自然,認識人類,認識疾病的最本質的道理。所以,不讀透《黃帝內經》如何可以問心無愧地自稱是中醫?其實很多質樸的道理,老祖宗們早就告訴了我們,還寫在書中流傳後世,可是今人卻渾然不知,只看到一些皮毛便開始大放厥詞,抨擊中醫是偽科學。請問科學就是評判一切的標準嗎?今天看到一位博友的話“不怕中醫是偽科學,就怕科學是偽真理”。所以科學不等同於真理,而且中醫是五千年中華文明的醫療保障、健康衞士,經過了千百年的驗證,這樣的結果難道不比實驗室裏小白鼠身上做出的“證據”可靠得多?

值得欣慰的是,現在還是有很多人熱衷於中醫的,而且我找到了好老師。真正熱愛一件東西,它也會給你回報。現在發現看《黃帝內經》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如聞黃鐘大呂,醍醐灌頂,發矇解惑,看完後腦袋格外清醒。不像是看教科書,洋洋灑灑那麼多字,可是讀不到感情,滿眼的冷冰冰,看後滿腦是漿糊。不過《內經》裏還是有很多讀不懂的地方,我想那些問好以後都會一一得到解決的。

熱愛中醫的人們,大家一起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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