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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六權治本心得體會

堅持六權治本心得體會

去年以來,山西省檢察院按照山西省委提出的“堅持六權治本(即依法確定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制度約束權力、陽光行使權力、合力監督權力、嚴懲濫用權力),淨化政治生態,實現弊革風清”的總體部署,在全省檢察機關集中開展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重點解決理想信念不堅定、司法程序不嚴格、司法行為不公正、司法作風不端正、紀律制度不落實、法律監督不到位等問題。在深入查找問題、深刻分析原因、狠抓整改落實的基礎上,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檢察機關“六權治本”工作指南》,為依法行使檢察權立規矩、壘堤壩,把檢察權裝進制度的籠子裏,促進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堅持六權治本心得體會

牢固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要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司法,必須樹立和堅持正確的司法理念。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山西省檢察機關開展了“對照法律規定,討論如何樹立新的司法理念;對照當事人、律師和其他政法機關的意見,討論所辦案件的法律效果;對照社會各界的意見,討論如何進一步改進辦案工作”的“三對照、三討論”活動,引導檢察人員樹立正確的司法理念。

以解決律師閲卷難、會見難、調查取證難等“三難”問題為契機,強化人權保障意識。糾正“重打擊、輕保護”的錯誤觀念,依法保障律師的執業權利。全省檢察機關普遍在檢務接待大廳設立了律師接待室,為律師提供預約服務,要求對律師提出的會見、閲卷、調取證據等事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答覆和辦理,超過期限或者無法辦理的,及時向律師説明原因。

以全面推行檢察官介入命案現場勘驗檢查機制為契機,強化證據意識。提高公訴工作水平和質量的核心是提升運用證據的能力,為此,我們以確保證據的充分性和合法性為重點,選擇命案作為突破口,要求檢察官在命案發生後第一時間同公安機關一起到現場,引導和監督公安機關全面收集、固定證據,既監督規範了偵查活動,又嚴格把好證據關,取得較好效果。此類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因為證據問題而退回補充偵查的數量大幅下降,辦案質量和訴訟效率明顯提升,從源頭上遏制了命案冤錯案件和“瑕疵”案件的發生。

以全面推行“陽光檢察”工程為契機,強化程序公正意識。為確保每一個司法辦案環節都符合程序規範的要求,必須切實改變“重實體、輕程序”傾向。為此,我們在全省檢察機關實施“陽光檢察”工程,堅持“能公開的一律公開”,以公開促公正。全省檢察機關全部建立了“一站式”陽光檢務大廳,整合直接服務羣眾的窗口部門,建立律師閲卷“直通車”制度,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訴、不抗訴等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制度以及公開聽證制度;完善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公開審查制度,依法公開檢察權的運行過程,逐步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充分保障當事人和律師的各項權利,讓訴訟各方在參與案件的過程中提升對檢察機關辦案工作的滿意度,進而增加羣眾對檢察工作的認同感。

切實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規範司法行為的根本要求,就是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程序履行職責。

突出整改重點。專項整治工作能否取得實效,找準問題是關鍵。經過廣泛調研和梳理彙總,山西省檢察院列出6個方面30項突出問題的清單,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提出了整改時間表。反貪、反瀆、偵查監督、公訴、民事行政檢察、刑事執行檢察、控申檢察等業務部門針對問題清單,開展各種專項查擺活動。偵查監督部門針對捕後不訴、捕後判輕刑開展專項查擺;公訴部門針對濫用退補權、濫用抗訴權開展專項查擺;刑事執行檢察部門針對駐所檢察工作開展專項查擺;控告申訴檢察部門針對羣眾信訪問題開展專項查擺;自偵部門針對同步錄音錄像、涉案款物扣押、辦案安全等問題開展專項查擺,增強整改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堅持重心下移。山西省檢察機關把規範司法行為的主戰場放在基層,着力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等突出問題,真正做到執行制度沒有例外,解決問題不留死角,切實把規範司法的要求落實到基層。認真落實聯繫基層檢察院制度,加強對口聯繫和蹲點調研,着眼於解決突出問題,切實把基層作為司法規範化建設的基石。

加強巡視督察。基於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的考慮,山西省檢察院着重強化巡視和督察兩項工作機制,綜合發揮常規巡視和專項巡視的作用。通過常規巡視,着力發現在從嚴治黨、作風建設、落實“兩個責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着力發現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工作紀律,以及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着力發現在落實上級重大工作部署、推進工作全面發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年巡視2個市級檢察院和5至6個基層檢察院。專項巡視主要是對常規巡視中發現的羣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基層檢察院和領導幹部,深入調查,着力發現深層次問題。加大檢務督察力度,通過不間斷地明察暗訪和督察,着力糾正不認真履職、公務時間飲酒、帶班值班不正規、工作散漫等違紀違法情形,予以通報點名批評,對全省檢察人員起到了警示作用。

構建規範司法長效機制。結合不同類型檢察職能的運行規律,山西省檢察院制定了行使各類檢察權的運行規範,將《山西省檢察機關“六權治本”工作指南》印製成冊,發放到全省每名檢察人員手中。

以制度推動規範化建設。山西省檢察院聯合相關政法部門出台16個規範性文件,細化辦理沒收違法所得、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等案件的具體程序。堅持試點先行,探索建立了保障民事訴訟法實施的18項工作機制,並在全省檢察機關推行。在開展清理久押不決案件專項工作中,針對死刑案件中未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長時間無法交付執行、導致久押不決的情況,山西省檢察院與省高級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出台《關於對死刑案件中未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及時交付執行的規定》。

完善辦案質量評查制度。通過組織開展初查不立案、涉案財物處置、捕後判輕刑、捕後判無罪等專項評查工作,對辦案中存在的司法不規範、機制不健全、辦案人員素能不高等問題和違規違法辦案情況進行監督糾正。通過建立常態化的案件評查工作機制,對包括職務犯罪案件在內的所有案件,都進行定期評查。案件管理機構牽頭組織評查工作,確定評查案件的範圍,採取自查、上級查下級、交叉評查等方式,發現問題,與相關業務部門共同研究對策。紀檢監察部門及時跟進,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採取處置措施,對辦錯案或違規違法辦案的,按照“誰主辦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全面推行精細化管理制度。在適用法律條文精準化和流程管理精細化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檢察人員司法權力和責任清單制度,明確各個司法辦案崗位的職責、流程、標準,逐一落實到具體司法環節,落實到辦案人員、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院領導,確保任何環節出現問題都能及時發現、糾正、問責,切實解決司法權責不明確不對等、司法辦案監督不力、辦案流程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信息化助力規範化建設。山西省檢察機關用兩年時間完成了全省檢察機關局域網改造和專線網、分支網建設,建成了省檢察院數據中心和全省高清視頻會議、遠程提訊、遠程接訪、監所監控及信息聯網、辦公自動化等系統,全面推進網上辦公辦案。XX年實現網上辦案9.3萬餘件次,公開案件程序性信息4101條、重要案件信息179條、終結性法律文書135份。依託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平台,強化案件管理部門對司法辦案活動的內部監督,XX年案件管理部門共監督糾正司法不規範行為1586件,監管涉案款項1億餘元、物品7642件。

以強化檢察職業道德建設助推司法規範化建設。山西省檢察機關廣泛開展“爭創職業道德模範”活動,定期舉辦“職業道德講堂”,用身邊人講身邊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傳播職業道德正能量,增強職業尊榮感。將耐心傾聽作為新時期檢察職業道德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作為加強檢察人員言行規範的突破口和着力點,引導檢察人員耐心傾聽律師、當事人、上訪羣眾、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做到平和持中、不偏不倚,着力培育檢察人員司法為民的職業良知和立檢為公的職業理念,增強檢察機關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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