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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精選20篇)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精選20篇)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

“天下只有兩種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種人挑的先吃,另一種人把的留在最後吃。”這是我看錢鍾書先生《圍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話。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精選20篇)

前段時間趁着無聊打發時間就把錢鍾書先生的《圍城》粗略的拜讀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認真,但是感受挺深的。這幾天因為要準備讀書交流會,所以又把這本書再次看了一次,兩次真的會有不同的感受。特別是這次我感覺自己從書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書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點。

第一次讀這本書時,印象最深刻的還是這句話“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裏的人想逃出來。”起初我還以為這只是被利慾佔據心靈的表現,後來小説以方鴻漸的生活道路為主線,反映了那個時代知識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變遷浮沉。在感情上,方鴻漸是一個徹底的失敗者,在和他有過關係的幾個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對於鮑小姐,他失敗於無力抵抗,對於蘇小姐,他失敗於優柔寡斷,對於唐小姐,他失敗於無所行動,對於孫小姐,他失敗於沒有判斷力。雖然説圍城存在,但大多數感情的圍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時,他也是承認自己的失敗的,當他拿到了克萊登大學的假學位,卻不肯以假亂真,實際上就承認自己做了賊,做人還是強勢一點好。

整本書中,除了他對唐小姐的追求尚顯出些他試圖征服命運的思想外,其餘的只是方鴻漸徒勞的思想鬥爭和軟弱的行為罷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涼的結局。我們生活中也是處處有着圍城,我們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無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錢鍾書先生把30年代的這座城具體形象化了,讓身處21世紀的我們看清了書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説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實也是為了使我們看清我們身邊同樣的一座圍城。現如今的社會,競爭激烈,存在的明爭暗鬥、勾心鬥角比書中更加激烈也更兇險。同學朋友之間的友誼和競爭、家庭裏的親情和壓力、社會上的各種壓力壓得我們透不過氣,我們出生開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諸多圍城。我們能做的不是隨遇而安,我們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與命運作鬥爭,只有這樣,我們的這座圍城才不至於是困擾我們,説不定可以變成我們的烏托邦呢!

的確,我們生活中也是處處都有“圍城”,事業,愛情,家庭,學習,生活都與這座圍城密切相關,看你自己如何取捨。人性本惡亦或是人性本善?這都交由我們自己去探究。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2

“圍城”取自書中才女蘇文紈的一句話,“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衝進來”,我想《圍城》幽默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錢鍾書先生用了許多比喻。方鴻漸在大學裏要從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時候有這麼一段話:講師,副教授和教授的關係正如丫頭,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關係一樣,從老爺身邊的丫頭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為正房太太可謂難上加難;同理,從講師升到副教授輕而易舉,可要想從副教授晉升為教授,就不那麼容易了。真是精妙絕倫。

還有關於“愛情”的比喻,錢鍾書先生分別用“起火”和“熱帶植物”來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徵。他説:“老頭子戀愛聽説像老房子着了火,燒起來沒有救的。”年輕人的戀愛呢?“無論如何,從此他們倆的交情像熱帶植物那樣飛快的生長。”

再説關於“留學”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錢鍾書先生對那個時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觀念的深刻認識和尖鋭批判。“……留了學也可以解脱這種自卑的心理。並非為了高深學問。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長大,以後碰見這兩種毛病,不怕傳染。我們出過洋,也算了了一樁心願,靈魂健全,見了博士碩士們這些微生蟲,有抵抗力來自衞。”

很多人説,錢學森筆下的圍城是指婚姻,細細想來何止婚姻一個圍城?其實人生處處是圍城。婚姻也罷、事業也罷,整個生活都似在一個圍城之中,人永遠逃不出這圍城所給予的束縛和磨礪。

其實説白了,這圍城是自己給自己圍起來的。因為“貪”,我們給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煩。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幹一番,卻不明白顧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們就以為可以在現有的基礎上奮發圖強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圍城,婚姻與事業、學習與娛樂、發展與落後、成功與失敗,都是這座七彩城中的一種顏色,每一個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種元素。當一切人和事因為努力和樂觀而變得美好,當城中的色彩都均勻和諧時,那麼這座圍城就不再是一種可怕的束縛和壓力,而是一個幸福的樂園。沒有人會試圖離開她,即使是自憐自哀的方鴻漸也會喜歡,假惡醜也會被同化為真善美。也許世界永遠不會變得如此美好,但允許我心中永遠存在這種美好的理想。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3

何謂“圍城”?錢鍾書的夫人楊絳曾給黃羅芳一張紙條,闡明瞭“圍城”的豐富內涵,上面寫道:《圍城》的主要內涵是:

圍在城裏的想逃出來,

城外的人想衝進去。

對婚姻也罷,職業也罷,

大都如此。

懷着對這句話以及“圍城”的好奇,我讀了《圍城》這本書。

主人公方鴻漸從歐洲留學回國後,進出事業、愛情、家庭三座”圍城”,屢屢抗戰,最後仍免不了失敗的命運,書中還塑造了另一些“歸海派”人物和國內的知識分子,如空虛無聊的趙辛楣,矯情淺薄的蘇文紈,純真可愛的唐曉芙,巧於心計的孫柔嘉,虛偽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過細緻入微的心理描寫,運用諷刺的語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發掘了人物的隱祕心理。

性格決定命運,我想是這樣的,書中的主人公方漸鴻就是這句話的真實寫照。他雖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則,甚至還帶有一絲玩世不恭的態度,正是因為這種性格,使他身陷“圍城”。其實,“圍城”都是自己創造的,他想成為大人物,這出發點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變環境,並沒有認識到自身的問題。在那個時代,作個大人物不容易,必須有高尚的品質和情操,要具備很多優點……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贏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門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覺得對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鴻漸,他是一個典型的知識分子,面對自己的慾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兩者交界處遊蕩。正是這種性格,使他身陷自己為自己創造的“圍城”。

我認為,做人應該有原則,應該用正當的手段去達成自己的目標,如果這個目標現在實現不了,就只能説明你自身還存在着一些問題,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標很大,可能自己無法實現,那也不要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要做事,先學做人,如果一個人連最基本的做人原則都沒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覺得,一個人一生的成就莫過於學會做人,當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時,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順利,或坎坷,但自己問心無愧,這便是一生的成就。

可方漸鴻偏偏愛慕虛榮,看到他購買假文憑那段時,我不禁心生笑意。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他購買了假文憑,買了以後又覺得良心受到了譴責,他又深陷“圍城”了。而這個“圍城”,使他自己為自己築建的枷鎖,一切皆因慾望,利益,虛榮。

在競爭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和虛榮所困。這本書恰巧揭示了人的心靈最深處的罪惡。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躲在黑暗的角落裏,或攻於心計,明爭暗鬥,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們在貪婪和慾望的驅使下變得可怕。這本書,更是我們清楚地認識到慾望和利益的可怕。

方漸鴻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圍城”,這是他的性格決定的,這些看似偶然的困擾,事實上卻是必然的。

這本書寫得也很有文學色彩。作者幽默的筆墨使一個性格鮮明的小人物躍然紙上。有人説,方漸鴻是作者本人的影子,無論是真是假,方漸鴻這個人物作者描寫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筆墨幽默,在幾處人物的外貌描寫中也得以體現。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語言諷刺嘲弄一些社會現象,文字順暢,使人讀起來通俗易懂。在寫作方面這本書也有很多我值得學習的地方。

其實,有時我們也會身陷“圍城”,但更多都是我們自己為自己創造的。我曾經也有很多煩惱和困擾,現在看來,也不足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爭取,“如果你失敗了,就説明你還不夠強大,讓自己變得強大起來吧!”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變自己。只能是我去適應環境,環境並不會來適應我。想要打破自己身邊的“圍城”很簡單,凡事應更多地站在客觀的角度去考慮,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圍在城中的人想突出來,城外的人想衝出去,職業如此,其他大多也莫過於此,人生大都如此”這就是那本書闡釋的主旨。其實,我感覺也可以理解為:“一些人普遍想衝出那些落後、守舊、不切實際的思想,而那些落後、守舊、不切實際的思想在人們心中卻成了圍牆,把他們包圍住了,而他們卻要想方設法衝出去。”大概如此。

讀完這本書後,我很自然就想起這樣一件事。我曾經問過我的兩個朋友一個同樣的問題:假如太陽掉到大海里去了,那將會是一個怎樣的畫面呢?他們的回答截然不同,前一個罵我天真爛漫、愚昧無知;而另一個則不以為然地答道:“那就一定會變成一大鍋魚湯啦。”我倆聽後不禁捧腹大笑。大笑過後,我卻在沉思,會有多少人給我類似的答案呢?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4

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有着屬於自己的家。家,是靈魂棲息的港口,是心靈停泊的港灣。在那裏你可以毫不掩飾地表現自己,因為那時的你不需面對嚴厲的老闆、嚴肅的老師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對於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義。自古以來,數百句經典詩句都是思家頌家的。貧窮時,家是一個窩,是尋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時,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質上的享受。家不是財富堆砌起來的空間,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濃於水的親情。但是巴金筆下的家,卻給了我不同的定義和感受。

我瞭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創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從1931年問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輝和動人的藝術魅力吸引着廣大讀者,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佔有着重要的地位。閲讀後,我覺得高家就是個小社會。裏頭性格迥異的三兄弟:覺新、覺民、覺慧,他們的所愛卻是命運極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 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壓迫的丫環鳴鳳,這三個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學識各異可是面臨的痛苦還不是一樣,一樣不能自主婚姻,一樣被封建的舊勢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淚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無法反抗的只能自我瞭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樣,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覺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滿無法逆轉的壓抑情緒,我想,他們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頭了。

其中有一段話:“在高家,在這個大公館裏,鳴鳳的死和婉兒的嫁很快地就被人忘記了,這兩件同時發生的事情並沒有給高家的生活帶來什麼影響。大家只知道少了兩個婢女,主人們 馬上又買了新的來代替,綺霞代替了鳴鳳,翠環代替了婉兒,在人的數目上來説,並沒有什麼變動。在很短的時期中鳴鳳的名字就沒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兒、倩兒、黃媽和別的幾個人的心中,這個名字還常常喚起一段痛苦的回憶。是吧,即使少了一個人,也不會讓世界因此改變,更何況少的是兩個微不足道的丫頭。”

“家”在書中僅是一條線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惡及其腐朽沒落,同時熱情地歌頌了青年一代民主主義的覺醒及其反封建鬥爭才是靈魂的所在。在當時的封建時代裏,追求民主自由就猶如沙漠裏的徒行者尋找綠洲。通過對這本書的閲讀和研究,不僅豐富了我的文學知識,而且讓我認識到社會的進步,民主的發展。看了《家》以後,我們是否應該為享受到民主自由帶來的幸福而感到快樂呢?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5

高曉鬆説:“如果沒有金庸,我們的少年時代該會是多麼倉皇!”的確,金庸先生是我們幾代人的共同回憶,即使沒有看過他的小説,但也應該看過由他的小説所改編的電影、電視劇。金庸先生用天馬行空的想象力、縝密的邏輯思維為我們描繪了一個俠肝義膽、恩怨交錯的江湖。他既忠實於史實,又能通過恰如其分藝術的加工,使得虛構的人物和真實的歷史人物自然無間、完美地相處在一起。金庸的小説提高了整個武俠小説的品格,被嚴家炎譽之為“一場靜悄悄的文學革命”。

作為金庸晚期代表作之一的《天龍八部》,被許多人譽為金庸小説的絕頂。《天龍八部》也中出現了許多典型人物,如痴情而善良的大理王子段譽,質樸簡單的和尚虛竹,風流王爺段正淳,複雜陰險的慕容復,蘭心惠質的王語嫣,温婉柔情的阿朱,口蜜心狠的馬伕人,各具特色的“四大惡人”……其中,最著名最討讀者喜歡的就是這部書的主角——俠肝義膽、頂天立地的喬峯,而喬峯也是金庸作品中的第一英雄,也是我最喜歡最佩服的一個人物。

説他是金庸筆下第一大俠絕非誇大。他與郭靖同為“為國為民,俠之大者”,但比之少了幾分笨拙與木訥,多了幾分機智與靈變;他與楊過同為性情中人,但比之少了幾分跳脱“濫情”,多了幾分沉穩凝重;他與張無忌同為武林絕頂高手,但比之少了幾分“剪不斷,理還亂”的優柔寡斷,多了幾分“拿得起,放得下”的幹練氣概;他與陳家洛同為羣雄之首,但少了幾分“三心二意”與胡亂猜疑,多了幾分感情專一與自信可為。

喬峯一出場就是面對一場丐幫叛亂大禍,他本在中原武林中擁有“北喬峯”的美譽,身居天下第一大幫幫主的武林重位,可謂譽滿天下。結果一夜之間都變了;在杏子林中他被告之是契丹人的身份。而喬峯的蓋世武功、威信、智慧也在應付叛亂之中表現無遺。

喬峯是一個豪邁灑脱而又命運多舛的英雄,從小在少林寺學藝,以致後來成了丐幫幫主,可謂眾望所歸,為中國傳統的俠之大者;中期則遭人陷害,與中原羣雄反目為仇,加上阿朱之死,心灰意冷,遠走塞外;到了後期,真相大白,喬峯為了兩國和平犧牲,成了為國為民的民族英雄。他無愧於一位俠肝義膽、頂天立地的真男兒、大英雄。

大多數《天龍八部》的讀者都有同樣的感受:喬峯一出場便威風壓倒羣雄,而金庸先生的武俠小説亦如此,他的作品一登場同樣具有氣壓羣雄的氣概。而如今先生仙逝,雖然他留下的江湖還在,但是沒有金庸的江湖,還算江湖嗎?

願先生一路走好,希望先生能在另一個世界,任能用筆,再為那個世界的人描繪一個俠肝義膽、恩怨交錯的江湖。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6

在讀過的小説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脣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於精細,過於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裏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着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隻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髮;黑鬍鬚;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徵: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於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醜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絃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衝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兑斯説過一句名言:“沒有衝突,就沒有杯具。”這“衝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衝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衝突,而由於這些不能調和的衝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衝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衝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衝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隻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徵。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着,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鬥的宏偉大業。至於我,對待死亡就會懷着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鬥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慄。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麼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捨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並受到他的薰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鬥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裏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着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後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後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説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麼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裏,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着、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鬥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於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後“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7

《金粉世家》一打開滿滿的都是對於一見鍾情的傾倒,一個有錢的公子哥遇到自己心儀的女子,最一開始他也是想過要聚清秋的,因為和交際花相比,清純而富有讀書才華的清秋一定是純一的而且不會干涉他過多的生活的。這個主意一打定,燕西用盡自己所有的熱情和手段去一點點接近清秋和她的家人,他的心中沒有門第觀念,沒有未來,沒有責任,有的僅僅是一個有錢人對於自己心儀的物品或者人的佔有。而在清秋的心裏只有愛情,一個女孩子對於愛情所有的幻想,在清秋這裏全都有,所以她迷失了。

雖然冷太太知道不能一次又一次接受陌生人的禮物,但是由於他是總理的兒子,一時的貪念,所以打一開始冷太太就在默許清秋的一次次行動,而使清秋迷失了自己。舅舅的想法而簡單,能攀上總理的兒子真是祖上冒清煙了,所以一味的巴結。家長的放縱使得清秋沒能及時的去看到燕西和她之間的鴻溝,也使她一直沒有停下來思考一下他們的未來是什麼樣子的。

愛情中的清秋明知道秀珠的存在而不去問清楚,她希望燕西可以主動説出來,而風流成性的紈絝子弟是從來不感覺自己會錯的,所以他們的愛情最一開始就是不公平的,是沒有溝通的。是的,從一開始張恨水也是不想他們能在一起的,只是清秋和燕西都太年輕,不自知而已。

老天也是眷顧清秋的,所以她和清秋開了一個玩笑,不能説是玩笑,是最一開始清秋和燕西就應該想到的結果,可惜他們誰都沒想過這樣的結果。所以他們很慌亂,開始籌備婚禮,燕西很幸運有姐姐的幫忙,但是真正的原因卻是因為清秋的詩書才華趁了世代簪纓父母的意,把兒子女兒沒有實現的願望強加在兒媳婦身上,雖然他們也知道燕西是個過於隨便的人,但是這個兒媳婦卻是夢想中的兒媳婦,雖然知道倆人不一定能長久,但是看燕西很認真,也認可清秋也就同意了。

唉,可憐的清秋不僅因為出身而遭到妯娌的排擠,也因為金太太的寵愛而使姐妹嫉妒,再加上懷有 身孕新到一個大家庭,這個時候她最需要燕西的周旋,但是燕西呢?受了別人的挑唆,新婚沒一週呢,就整夜沒回家。這時候的清秋如果能大大方方的説出自己的想法,倆個人能平心靜氣的交流一下各自的想法,就不會是後來的結果了。可惜沒有。再後來,清秋越發忍讓,沒有換來燕西的醒悟。即使偶爾的垂涎,只不過是對於自己心裏的愛情的一種祭奠罷了,可是糊塗的清秋卻沒能及時的醒悟呀!

可惜情人的眼光,是沒有定準的,愛情濃厚處,情人就無處不美,愛情淡薄時,美人就無處不平常。

事情越來越糟了,可是清秋還是一味退讓。當九死一生的生下來兒子之後,清秋終於醒悟了,離開是她的決定,也是一個人看清了愛情的背後,做出來的一個決絕的決定,沒有一絲的餘地。於是她走了。

一朝共落清秋冷,金粉凋零各自心。情到濃時情轉薄,鴛鴦蝴蝶終是夢。

對於清秋我沒有太多的同情,因為是她自己沒看清愛情的背後,這個結果也是她應該想到的。但是對於清秋我是格外佩服,看清了燕西的真面目,沒有再苟且,而是決然的去過自己想要的人生,雖然辛苦,卻也坦然。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8

我無法像他們一樣,那麼深切的去歌頌《百年孤獨》。任何一本書,在我這裏,就是一面鏡子,照見自己的同時,也照見了我們習慣漠視不見的事實。我在想,那些人他們悲慼的命運。他們曾經那麼努力執着、那麼奪目,卻有一個那麼荒誕和無聊的晚年。我由此又產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來不及真真切切的保護我的父母,在物質上滿足他們,在精神上支撐他們。

我也深深的瞭解到一個現實。一個人,在有了愛和理想的時候,就有了孤獨。我們愈愛,便愈發孤獨。

那麼,今天這個日子,於我,雖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終歸不會圓滿。《百年孤獨》的布恩迪亞家族的每一個人,他們的人生全部由童年決定,某一幕某一瞬間,就已經影響到了他們這豐富而漫長的一生。走到最後,能憶起來的,也不過是那一瞬間的景象,只不過那一刻,已不帶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邊,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們一樣,在生命的進程中,執着於最初的不圓滿,一直迷失下去。

打開那顆心,擁抱這世間的好,做個註定不圓滿,卻滿足幸福的人。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9

張愛玲的小説《金鎖記》,寫了一個大的封建家族中一個只有名份但卻出身低微、沒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會的受害者,同時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闆的女兒,之所以能夠嫁到姜公館這樣的公侯之家,是因為丈夫是個天生的軟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錢。但嫁到姜家之後,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環的蔑視和冷落,得不到起碼的尊重。她心裏喜歡小叔子姜季澤,但季澤卻是隻限於和她開開玩笑。於是本來要強、潑辣的她就愈發口無遮攔,瘋瘋顛顛,別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讓着她,是因為向她要東西。十年後成了寡婦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館,有了家產,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護住錢財上,為自已帶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鎖。為了錢,她攆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澤,病態地拆散了女兒的婚姻,故意在兒子、兒媳間製造矛盾。“三十年來她戴着黃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殺了幾個人,沒死的也送了半條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錢迷亂了心性,變成了一個有着“瘋子的審慎和機智”的狠毒、絕情、病態的人,但其實是她的人性被所處的環境逼迫、扭曲的結果,在當時社會中具有普遍性,而這種普遍性是與封建社會的根本相聯繫的。作為女人(不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質外,男女之愛是她們的基本需要。但身處沒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卻連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滿足。她生命中有三個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澤、兒子長白。丈夫是個天生的軟骨病人,在她看來是“沒有生命的”,“要是能有點人氣就好了”,她無法得到愛慾的滿足,甚至連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麼會有了兩個孩子。姜家只不過是讓她來侍奉他,她因此最終分到了姜家的財產。季澤是她心中愛着的人,喜歡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澤雖然在外面尋花問柳,可在家裏卻不敢太造次,只限於和她開開玩笑,他有他的原則。分家後季澤來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卻認為他是來騙錢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攆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還有情愛,但因為猜疑,她放棄了這種機會。我不認為作者只想表現金錢的勝利。但此後,她拋棄了這麼多所獲得、保護的財產,就成了她生命的依託。從丈夫、季澤得不到愛,她忍受着的煎熬,產生了瘋狂般報復的病態心理,對所有男女之愛充滿忌妒,包括兒子長白、女兒長安。兒子長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讓已結婚的長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講小的,最後逼得兒媳婦身亡。與丈夫結合只是使她獲得了家產,季澤只給了她愛的煎熬,長白則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個浪蕩子,連同女兒長安,都成了她病態心理的犧性品。她生命中的三個男人都不能給她愛,作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説明的是,這個“黃金的枷”,不是她自已願意戴的,是社會強加在她身上的。最後她被金鎖壓瘋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張愛玲關注人性,表現人性,《金鎖記》寫的就是人性受到壓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説充滿了“人生味。小説沒有痛訴,沒有反抗,只給人一種蒼涼的感覺。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0

在讀《活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一度覺得主人公實在是太悲慘了,這樣活着又有什麼意義呢?但讀完後,我才明白,活着,可能僅僅就是為了活着,是一種生存的本能,是對生命的尊重,當你失去了一切,你會發現,你還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還在繼續,你的生命是別人無法奪走的。

一邊閲讀,一邊為福貴的悲慘身世流淚。同時我也思考,對於我們來説,活着比福貴要簡單得多,福貴的痛我們無法切身體會,活着很簡單,如果你要追求“怎麼活”,那麼活着也許也會變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嚴的,我們應當尊重生命,即使面對再多的苦難,也應該努力地繼續活着。”這才是《活着》讓我真正感動之處。

人是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餘華所説:“活着,在我們中國的語言裏充滿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來自於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責任,去忍受現實給予我們的幸福和苦難,無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難造就了活着。”

《活着》寫出了人們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寫出了苦難對世界災禍樂觀的態度。他讓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艱難,而延續生命則是更深的艱難。

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1

風雨裏它高昂着頭,大雪飛沙裏它毫不畏懼,鬆軟般的瀚海里印下它踏實正直的特性。每當狂風吼過天際,它,總是不屑!用它的耐力艱勞叩響起我們心中的佩服。它是人類最出色,永遠印證堅強的伴侶—駱駝。扒開時間的隙縫,望見那本《駱駝》,它照耀起我心中的彼岸。《駱駝》是一部以雪域高原為背景的長篇小説。書中每位主人公的結尾都是在斷崖下結束的:大柴旦為了使大駝隊免受強盜的搶劫傷害,在斷崖,親手用槍打死了母駝烏圖美仁,隨後,大柴旦也隨母駝去了;格爾穆帶着小柴旦尋到了斷崖,嗅出了充滿傷感的氣團,察覺出烏圖美仁已死,它又一次選擇了追尋烏圖美仁,小柴旦看着眼前發生的一切,他選擇了和哥哥大柴旦,還有母駝烏圖美仁與美駝格爾穆在一起;兩天後,庫爾雷克和娜陵格勒趕到斷崖邊,庫爾雷對娜陵格勒説:“你有察汗烏蘇,好好活着吧。”

庫爾雷特説完就到斷崖下,去看看他的倆個兒子,和他的駱駝了。娜陵格勒以淚洗面,用歌聲告訴自己,愛情與生命的關頭,她選擇了愛情;不多久,一個稟性怯弱的駱駝客來到斷崖處,他不斷地説:“連駱駝都能,我就不能?我是人啊!”他用事實證明,一個軟弱怯懦的人,也會擁有以命相許的愛和勇敢,他就是克爾雷克的兄弟,娜陵格勒的丈夫。這個故事,表現醜陋與美麗融於一體的原生態的生命,揭示生命中殘酷競爭、頑強生存和追求輝煌的精神內核。每當狂風破壞午後的靜謐,撕碎了漂浮的雲朵,揭淨了沙漠的腳印,遮昏了太陽,唱着,叫着,吼着,迴盪着;忽然直弛,像驚狂了的大精靈,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亂,四面八方的亂卷,像不知怎樣好而決定亂撞的惡魔;忽然橫掃,乘其不備的襲擊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植物,吹掀了風沙,撞斷了一個個“沙丘嶺”;可是,駱駝在那裏看着;它們剛從風裏出來,它們仍舊邁着穩重的步伐前進,但風並沒能把它們怎樣!這就是“塞沙茫茫出關道,駱駝夜吼黃雲老”的豪情與志向。

任何時候,在它心中永遠把握住自己的信念,它不斷的追求輝煌,它不會讓他人將自己打敗,因為它們倔強的性格流露“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的品質。它們每一次的競爭,愛情給予它們力量,它們擁有自己的愛情,時刻堅持不放棄,為自己的愛情去努力、去拼搏。它們的愛能敷衍最絕望的黑暗,能排解最孤寂的迷茫。它們為愛情付出自己的一切,付出自己內心滾燙的愛!

走在一望無際的沙漠,一串串艱澀而沉重的腳印,留下它們內心的真摯“無論前方有多遠,無論腳下路的多麼苦累,我都會與你一同風雨兼程”。它對於主人不離不棄,永遠用生命的價值拼湊起我們心中對他們的輝煌。它把自己的所有給予他人,付出它們的真誠,都會芬芳每一個飄零的角落,都會演奏出最美的樂章,都會散落世界,唱響世界。

樹高千尺,是因為它無數次的經歷過狂風暴雨的洗禮;船行萬里,是因為它無數次經歷了驚濤駭浪的撞擊;

然而駱駝,能擁有無數人的敬仰愛慕,完全是因為它能夠戰勝風沙中那個懦弱的自己。它曾經奔跑於風沙跌了無數個跟頭,吃盡了苦頭後,終會翱翔藍天,終會從自我心靈中獲得慰藉。源於它的——不放棄。

詩人劉禹錫在詩中寫道“千濤萬浪雖辛苦,吹盡黃沙始到金”從中透露出駱駝的一種無畏、一種堅韌、一種踏實、一種氣概。如今我們纖弱的手很難為自己撐起一片晴空,稚嫩的雙肩很難承受太多的沉重,但是我絕不會倒下,即使在逆境中,骨子裏也會發出一種真切而又熱烈的呼喊“決不放棄”!我們應當運用駱駝的氣概與精神,最終憑着那份骨子裏的吶喊,走向綠洲,走向希望!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2

工作之餘,一個人能靜下來讀讀書是一件其樂無窮的事。在學校工作期間,總是忙於一些管理工作和教學工作,為教學而教,為管理而忙,久而久之,有了不讀書的藉口—我很忙。自己很難以靜下心來品味書香,浮躁和虛無總是糾結於內心。

如今在教育局掛職期間,讓我感覺到環境變了,視野開了,學習的東西多了,也就能夠靜下來去涉獵各方面的知識,就像久旱的田地對甘霖的一種渴望,更是一種久別重逢的喜悦。

一個人靜坐下來,輕輕的翻閲書本,一陣陣清香沁人心脾,一句句精髓啟迪心靈。此時,思想放浪於形骸之外,澈明於心性之內。感悟於書,與作者零距離交流,內心的那種豁然與開朗讓自己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靜心讀書,內心享受一片寧靜,於是有了許多的感悟。

讀書,不是一種裝飾,需要我們從心底真真的認可和理解讀書的意義。前蘇聯作家高爾基曾説:“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瑞士作家凱勒也説:“書就像一艘輪船,帶領我們從狹隘的地方駛向無限廣闊的海洋。”書記載着人類告別蠻荒的歷史,開啟了悠遠綿長的文明之旅。書,是人類寶貴的精神財富,是仁人義士智慧的結晶,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閲讀,就是汲取精華的學習方式,是傳承優秀文化的通道。閲讀使人明智,閲讀使人聰慧,閲讀使人高尚,閲讀使人文明,閲讀使人明理,閲讀使人善辯。

讀書需心靜。宋代大哲學家朱晦庵在談論自己的教育理念時説,“窮理”重在讀書,讀書時在定其心,使之如止水明鏡。《弟子規》中又是這樣談論讀書的,“讀書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讀此,勿慕彼;此未終,彼勿起。”心靜,方能納物;心靜,方能更隨筆者的描繪“上九天攬月,下五洋捉鼈”。

讀書需要常思考。就像王國維先生所説的:“入乎其內,出乎其外。”又如:“盡信書,則不如無書”讀書,要一邊理解揣摩書中的意思,但也要自己的觀點,既能鑽入書中領會他的意思,又要跳出書外、不拘於它的框架理論,在書的基礎上升華形成自己的感受。

思考人生,思考生活的本質,思考真、善、美。這是我們讀書的終極目的。在這些不懈的思考中,我們的心靈得到了淨化,我們生活的幸福航向便了然如掌。康德在真善美的思考與構建中,得到了一份心靈的恬靜與淡然。馬克思在對社會的洞若觀火中增強了人類對自由平等的渴望,等等不一而足。思考是另一種創作與建構,讓我們激起思想的火花,暢想美好的生活。

久違的讀書,終於再次與你牽手,內心不安已漸行漸遠。我再次擁有了學習的快樂,立身處世便不再虛無。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3

“沒有誰是一座孤島,每本書都是一個世界”。

這本書寫的每個人物都有自己的特點,都有讓人喜歡和不喜歡的一面。有了書店老闆,才有了島上書店,才會給小島帶來更多的生機。有了伊斯梅的那本書,最後支付了書店老闆的手術費用,有了可以繼續生活的希望。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艱難的那一年,將人生變得美好而遼闊。

人的一生,都是要經歷一些人和一些事的。總有一些人悄悄改變了我們的生活,總有一些選擇很快改變了我們的軌跡。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4

寒假裏,我讀了一本叫《海蒂》的書,海蒂就是這本書的主人公。

我寫這篇作文時,我要説的第一句話就是:“海蒂是一個純真,善良的小女孩。”《海蒂》這個故事還告訴了我們愛的偉大力量。同時,描繪了阿爾卑斯山山腳的美麗景色。故事中,海蒂是一個出生貧寒的孤兒,但她卻有一顆金子般的心。她的純真,善良深深感染了周圍的人,並改變了他們的生活。

飽經磨難的爺爺,在她的感動下,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變得樂觀對人,不在冷漠。

體弱多病只能在輪椅上生活的富家小姐克拉拉,在海蒂的幫助下變的健康,活潑。

在黑暗和貧困的艱難度日的貝塔奶奶在她的關心下也感到了幸福。

海蒂的爸爸是託比斯,海蒂的媽媽是阿爾菲特。爸爸在建房的時候被砸死了,阿爾菲特由於過度悲傷,不久也去世了。小海蒂變成了孤兒,她和姨媽蒂提一起生活,可是有一天,蒂提找到了工作,沒時間照顧海蒂了,就拉着小海蒂去她爺爺阿爾姆家,從此,海蒂就和爺爺生活在一起了。

海蒂是一個純真善良的女孩。在海蒂的幫助下,爺爺阿爾姆從沒有朋友到能交上許多朋友,真是一個進步;海蒂教會了羊倌裏的彼得識字,還延長了瞎眼祖母的生命……

克拉拉是一個殘疾女孩,因為很喜歡海蒂,便跟隨海蒂到了阿爾卑斯山,與海蒂和阿爾姆生活在一起,在海蒂和爺爺的幫助下,克拉拉竟然奇蹟般地恢復了獨立行走的能力,等克拉拉的奶奶看到她能走路時,感動得幾乎説不出話來。

作者通過優美的筆法,把一個無比可愛,充滿愛心的海蒂,展現在我們的眼前。他就像一個天使,在她的周圍,每個人臉上都多了一絲微笑,都對未來美好的生活充滿希望,也告訴了我們無論在什麼困境或者幸福的生活中,我們都要懷着一金子般的心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

我喜歡堅強善良的海蒂。告訴你們一個小祕密,裏面有個大壞蛋,就是克拉拉的媽媽。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5

人生難以一帆風順,定會跌宕起伏。這起伏,可能對生命的旅途無關痛癢,諸如作業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改變你的人生軌跡,諸如大學聯考、從業……

但是,無論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這一切,才有機會去細品人間甘甜,才能去遍嘗人間疾苦。

書中,春生,書裏一個自殺而不是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卻給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當兵,他沒想過自殺;為了搶一兩個大餅而鼻青臉腫,他沒想過自殺;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沒想過自殺。他知道,戰爭終究會結束,即便周圍一片黑暗,在那遙遠的地方,仍有一絲微茫光明。他熬過了戰爭,終選擇了自殺。或許,是從縣長位置跌落又為萬人所指,身心飽受摧殘,或許,是十年_,心中的光明比戰爭的結束來得更遙遙無期,無論怎樣,他都選擇了結束自己的生命,都不會看到勝利降臨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騙了你》中所説“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將會過去……”是的,一切好的、壞的、樂的、悲的,只要我們都還活着,這一切的一切都會被時間的長河,衝散到天涯。

本書的主人公,福貴,給人的,則是一種渡盡劫波仍積極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個地主家的公子哥兒淪為無家可歸,親人都離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為命的外孫苦根也死了。前路悽苦,他為什麼要活着?人生黯淡,為什麼還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為什麼還要苟延殘喘地活在這個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後,這個問題曾一直一直在困擾着我,無解。苦根死後,他,沒有隨着已故的親人,一起奔赴那虛妄遠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獨嘗世態炎涼。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礎,是創造有意義人生的前提。福貴嚮往着以後的日子,對將來的未知充滿憧憬,經歷諸多磨難,不屈不撓,即便在他親人都離他遠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頭和他一樣蒼老的牛。他堅定地、堅定地要活下去,希望這頭牛會成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後一位伴侶,在他心裏,還有一片沒有被那種磨難所塗黑的大光明。福貴渡盡劫波依然仰起頭來微笑的頑強,永遠不會被困難_的堅韌,對生存對生命的難以描述的的渴求,給我心靈的震撼。

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機會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資格評點成敗;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榮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參悟生死……

有生命,才能享受這一切。活着,真好。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6

書中主要敍述馬奇太太一家的簡樸生活,美國的南北戰爭在書中僅是一個淡淡的背景。馬奇太太的丈夫馬奇先生參加了戰爭,為祖國的和平戰鬥。他們有四個女兒,大女兒梅格十六歲,風姿卓越,一頭褐色的頭髮,皙白的皮膚,性格温婉。十五歲的喬,黝黑的皮膚,高挑的身材,穿着寬大的衣服,男孩子般的性格,天性樂觀調皮,希望能夠成為一名作家,灰色的眼睛能洞察一切;十三歲的貝絲,緬甸又善良,志向與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總是默默地為家人付出着,別無他求;而小艾米,極有繪畫天賦,是一家人的寶貝,天性樂觀的她去想把自己培養成一個淑女。這四個姐妹在一起快樂地生活,互相愛戴。她們的鄰居是個十五歲的男孩——勞裏,愛開玩笑,性格開朗,雖然只有十五歲,看起來卻有十七歲高大的身材。他們在一起玩耍,聖誕節時在一起表演喬的話劇;夏日一起去河邊:勞倫斯的營地“野餐”;創立於“匹克威克俱樂部”與他們所屬的郵局,盡顯童趣的美好,在他們那個小鎮裏,盡情的歡樂。

書中處處洋溢着愛,聖誕節早上,他們得知貧窮的赫梅爾一家人餓了幾天,便將自己早餐全部都送過去,自己餓着。然而這事被她們的鄰居,勞倫斯先生知道後,卻為她們送來了極其豐盛的晚餐,這就是善良的饋贈吧。

孩子們的爸爸雖已過了參軍年齡,卻依舊當做隨牧師上前線。雖説是自願的,但馬奇太太心裏也十分擔憂。但有一次,馬奇太太與一位老人聊天時,得知那位老人原有四個孩子,兩個已經戰死,一個被俘,另一個生病躺在華盛頓醫院,老人為國家,幾乎貢獻出了自己的一切,馬奇太太對這位老先生肅然起敬。她的丈夫上前線,她覺得犧牲了許多,而老人犧牲了四個兒子,卻無半句怨言,馬奇太太終於放寬了心態。書中最善良,最温柔的貝絲為了幫助赫梅爾一家照顧小孩,被感染上猩紅熱而不幸夭折。勞裏愛着喬,喬也愛着勞裏。但喬誤認為生病的貝絲也愛勞裏,在親情與友情中,她選擇了親情,她拒絕了勞裏的求婚,事後知道真相之後,她又搓和勞裏與艾米,而把所有的痛苦都一個人默默的承受着。

《小婦人》像我們詮釋着童年的美好,愛與犧牲的精神,每個人讀了後都會有不同的感悟。書中主人公們樂觀的心態,勇於付出的精神,正是我從她們的故事中領悟到的,書中處處洋溢着生活中的“真”“善”“美”“苦樂”與“得失”,教我們如何去面對生活中的苦難,享受生活。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7

走進自己的房間,那一陣陣濃濃的墨香流入心房,看到自己書架上琳琅滿目的書籍,自豪感油然而生,書架下,拿起一本《格蘭特船長的兒女》細細品味……

這是法國著名科學幻想小説家儒勒?凡爾納筆下的著名三部曲中的一部,這本書以幽默風趣的語言,豐富而廣闊的知識,激動人心的故事情節,構成這本科幻小説的靈魂,翻開它帶給人全新的體驗與情感 ,我從來沒有為一本書激動,為一本書傷心流淚,為一本書可以吃飯睡覺都捧在手。

偶然一次在鯊魚肚中發現的漂流瓶,其中竟然是格蘭特船長的求救信,機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倫夫人、沉穩的麥克那布斯少校、地理學家巴加內爾、還有格蘭特船長兩個堅強的兒女、精通航線的孟格爾船長以及老水手們,他們都乘坐着“鄧肯”號,走向了營救格蘭特船長的冒險之路……

一路上的經歷充滿着荊棘與危險,一個個困難,一道道阻礙,無時無刻不威脅着每個人的生命,每處在一個危險的境況中,我的心心總是為他們捏了一把汗,讓人提心吊膽,但這羣勇敢地人總能化險為夷,不畏不懼,與困難正面交鋒,就像是長跑,當你跑到精疲力盡時,你有點失望地望望前面還有那麼多漫長的路,你想到的是退縮而不是先前自信滿滿的樣子,此時,在你後面的人卻同樣帶着疲倦漸漸追了上來,或者超越了你; 最難熬、最辛苦的要數人生的最後幾圈,也就是衝刺的那幾圈,那時,人的體力已經超越了極限,唯一支持他們的是得知有必勝的信念。這使得他們,非但沒有鬆懈下來,而且,憑着一股頑強的毅力,驚人的毅力,贏得了最後的勝利。 再回過頭來,看看小説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們為了營救格蘭特船長,在茫茫無際的大海上前進,驚濤駭浪,暴風驟雨考驗着他們。他們全然不顧自己的生命,與生命搏擊,與毅力較量,最後終於在一個荒島上找到了船長。

合上書本,再次回憶着那一幕幕的驚險與刺激,也讓我學會在艱難中勇敢堅強,為了目標不屈不撓。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8

沈從文的《邊城》中所描繪的茶峒是一個夢幻般的地方,山清水秀,美不勝收。在這樣一個唯美的地方,一切都很淳樸,生活淳樸,風俗淳樸,以至於連愛情也很淳樸。茶峒邊白塔下有一家人——一位擺渡老人,老人的孫女翠翠和一隻黃狗。一年端午節,翠翠和祖父走散了,卻碰巧得到了船總的二老儺送的幫助,回了家,那一刻,他倆情竇初開了。誰知大老天保也喜歡上了翠翠,但是天保最後成全了儺送自己外出闖灘,卻不幸遇難,二老也因此離開了翠翠,而老船伕也因擔心翠翠的婚事而在一個雷雨天溘然離去。一切都沒了,但那段悽美的愛情卻在讀者的記憶中揮之不去。

《邊城》雖是一個悲劇,但是二老為翠翠唱情歌的那段故事卻是無比美好。沒錯,走車路看似平坦,但是怎麼能和馬路的浪漫相比呢?整個故事,妙就妙在這條彎彎曲曲的馬路,是最淳樸的愛了,而真正牽動翠翠的心的,也正是這種淳樸浪漫的愛情了。這段故事,也正詮釋了少男少女之間的感情。

但是,在整個愛情中,翠翠似乎起了主導作用,翠翠喜歡二老,這點翠翠自己也一定清楚。而二老也喜歡翠翠,這原本是一拍即合的事,但是翠翠卻太過羞澀了,甚至連一句“願意”也不肯説,這麼一個悲劇,也可以説是翠翠一手造成的。羞澀本身並沒有錯,但是在面對這種事時有時真應該果斷一點,因為在面對樸實而單純的人時,過分的羞澀也許比什麼都可怕。

不過,在小説最後,也不乏有希望存在,正如書中所寫“也許‘明天’會來”。“明天”是多久呢,雖然無法知曉,但翠翠的路還很長,也許真能“等”到了也説不定。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19

許三觀,一個平凡之極的絲廠送繭工人,在那個動亂的歲月裏,為了一個個理由,而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為了他的家庭能夠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賣血來維持生計。當他的非親生兒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賣血,在短短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裏賣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個50多歲的老頭用碗舀着河裏冰涼的水一口氣喝了八碗,賣了血後在避風的牆角曬太陽依舊瑟瑟發抖的鏡頭讓我心酸不已。

在這一場場賣血場景的背後,我看到的是一個凡人作為父親的義無反顧而承擔的巨大責任。他用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賣血,在苦難中頑強的生存。他用賣血來抵抗生命中的苦難,丈量苦難的長度和強度,我從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淚,温情,堅強和不服輸的精神。面對苦難和悲劇性的命運,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氣。在這裏餘華提出了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苦難和不幸無處不在,直面苦難才是最合適的解決方式,要敢於面對慘淡的人生。

如果説滾雪球層層積累的主題彷彿命運由緩至疾的敲門聲,預示着某種出人意料的重大問題的逼近,那麼,鐘擺式的往復則意昧着一種寧靜、祥和、忍耐和達觀的人生態度,這就是活着。在眾多苦難面前,許三觀始終有一種幸福感。在勝利飯店“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酒要温一温”成為了他賣血人最大的滿足與幸福。

感歎自己這輩子還是生活在好時代,沒有經歷糧食極其缺乏的荒年,沒有餓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無論是環境還是條件都大大的進步,但也阻止不了對他的精神的欣賞,欣賞那直面苦難的擔當,欣賞那種親人間團康的氛圍,欣賞那簡單的快樂,是實實在在。一頓豬肝配黃酒的飽足感,幾張幾十塊錢的富裕感,那就是滿足與快樂,可以追逐的充實的滿足、快樂。而現在,我們這代人的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一種是毫無念想的虛廢,一種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們已經沒有人在意奮鬥,當擔,跨越苦難的意義,而是金錢的萬能性,在金錢中生長,在金錢中滅亡。

讀圍城讀書心得體會感想 篇20

文學是比鳥飛得還遠的夢想、比花開得還美的情感、比星閃得還亮的智慧、是我們到一百歲還忘不掉的信念。讀名著,發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種文化的延續,不同時期的大家都對名著有所解讀。然而我們寫的讀後感可能達不到那麼高的境界,但是可以從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東西就好了,這也是名著傳遞給我們的思想。

夏挪威的森林貫穿全書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對立面,而作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書的結構也如作者所説,並不以死為終結,這裏有作者的無奈即每個人都會死,也有作者面對生活的勇氣即有死才有生。作品中最主要是兩次死,很相似的兩次死。一次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後直子和渡邊的關係便開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按玲子的話説就是“你選擇了綠子,而直子選擇了死”兩次都是由死而引出了新生。“傳説,挪威的森林是一片大得會讓人迷路的森林。那種,人進得去卻出不來的巨大原始森林。”生活就像這片挪威的森林,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我們都要走進去,因此我們才不可避免的對生活感到迷茫和痛苦。就像初美説的:“不迷茫和痛苦的人哪裏找得到!”

《挪威的森林》裏的很多人在挪威的森林裏迷失了方向。木月首先死了――17歲――死在一個成長的年齡。他以死來作為迴避成熟的方式。而對於直子來説,本來她可以握着他的手,小心但是堅定地走過成長的道路,可是,木月的死帶給她的是,要自己去對待未知。就像直子自己説的那樣:“在他(木月)死了以後,我就不知道應該怎樣同別人交往了,甚至不知道究竟怎樣才算愛上一個人。”對成長的恐懼最後也把直子推入了死亡的深淵。即使有療養基地可以讓直子身心放鬆,即使渡邊作為直子“同外部世界相連的鏈條”,也無法把直子從迷茫和痛苦中解救出來。不只是直子和木月,初美,直子的姐姐,直子父親的弟弟,不都是在這個成熟的年齡段,在對成熟的恐懼,迷茫和痛苦中了結了自己的生命嗎?玲子,也是作為其中的一員,僅僅是沒有失去生命罷了。

而我們中的大多數,都會像主人公渡邊一樣在迷茫和痛苦中完成這些轉變,即使我們自己並不瞭解為何迷茫,即使這種轉變是被環境所逼迫的,而像永澤,看上去是能勇敢且完全的適應這些轉變,但是,永澤的內心也痛苦,他自己也不想完成這種轉變,只不過,他用自己的“奮鬥”成功逼自己完成轉變,而不是等社會來逼他轉變。這也是大人物與普通人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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