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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通用21篇)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通用21篇)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

1、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保護財產和公民的安全。根據本單位工作特點和實際情況,特指定消防安全制度。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通用21篇)

2、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站長(經理)為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各車間、班組負責人為相應部門、崗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消防員協助站長做好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並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消防員和從事液化石油氣操作的人員要經消防安全培訓,並取得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合格證後,方準上崗作業。安全消防員應結合本站具體情況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每年對全站人員進行4次安全消防、知識培訓教育,並將考核情況記入職工個人技術檔案。

4、單位建立由站長和安全消防員同任正、副隊長,全站40歲以下男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安全消防員要針對本單位特點,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要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兩次消防滅火演練。

5、站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器材和安全裝置,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齊全,並應選用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器材和設置,裝置再便於使用的指定位置。值班巡查員再每日安全巡查中,應將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和防火檢查作為一項主要的內容。

6、安全消防員要會同有關人員定期做好消防設施和器材檢驗與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滅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和消防通道。

7、站內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立“進站須知”、“嚴禁煙火”和“危險場所,閒人免進”等消防安全標誌。嚴禁攜帶明火或穿戴化纖衣物和帶釘鞋進入生產區內。因特殊情況確需動用明火的作業時,要事先按規定程序辦理動火許可申批手續,並嚴格履行科學的隔離、置換和分析化驗方法,做好動火準備工作。動火現場要有監護人,動火作業結束後要及時將動火設備撤離生產區。

8、當站內出現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中最高職務者要擔負起領導責任,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疏散無關人員、車輛和氣瓶,任何人都有撥打“119”電話報告火警的義務。火災撲滅後,要保護好事故現場,接受事故調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2

一、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覆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複查;

對《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或需要動用較大數額資金整改的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制 定具體整改計劃,內容包括隱患情況,整改方案,整改時限等報上級主管領導批示後,督促落實,整改期間採取臨時性防範措施,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 隱患整改覆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複查。

二、對本站防火巡查、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

1、對下列可以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改正:

在站區域內吸煙的;員工着裝不符合防靜電要求的;

使用非防爆的通訊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的;

機動車輛及人員進入罐區和危險區的;

違章動用明火、用電和電氣焊的;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由站長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落 實整改資金,組織人員限期整改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整改完畢後將結果記入《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並簽字存檔,逾期未整改完畢的根據本站內部獎懲制度給 予處罰;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 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3、對一時確有困難(含時間、技術、資金)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書面報告公安消防機構,制定分段整改方案,並採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液化氣站不因隱患而引發事故。

三、重大火災隱患

1、對單位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液化氣站應當積極制定解決方案、籌措資金,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採取防範措施;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應當(或報上級負責人審批後)停產停業改正,實行嚴格管理,保證不發生問題。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報請職能部門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後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備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3

一、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組)長、當班員工參加,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二、檢查的部位:。

三、檢查內容:

各項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履行情況。

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建立事故檔案情況。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新職工崗前培訓教育情況,消防設施器材、電氣設備維護保養正常運轉情況。

消防重點部位的防火防爆、用火用電等管理情況。防火巡查的實施情況和巡查記錄情況。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四、檢查完畢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寫《月度安全檢查表》,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由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核簽字,並向上級部門彙報。

五、消防安全責任人對防火檢查中存在的火災隱患或問題給予積極組織整改和落實,並按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執行,以確保站內的消防安全。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4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領導小組,設立義務消防組織和專門隊伍,同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組織。

2、液化石油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教育,實行崗位定責,持證上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職責,規範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各項工作流程,實行科學,規範化管理。

5、要保證各種設備、設施和車輛配套、完好,同時要具備各項設備的工藝操作規程。

6、要建立健全各種運行記錄,做到帳、冊齊全。

7、要建立規範的檔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圖紙、檔案。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

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根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站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範圍和內容

1、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2、下列人員應當接受由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業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本站、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分工和操作。

4、液化氣站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5、液化氣站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週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6

液化氣是當今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液化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丁烷等有機化合物,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居民在使用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注意事項。

(一)預防液化氣事故的措施

選用合格的灶具。燃氣灶應放在通風良好、周圍無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燃氣時,必須有人照看;不能私裝、改裝燃氣灶具;定期檢查燃氣軟管、接頭,防止老化、鬆動;不能在燃氣管上吊掛重物;不能把電器設備的接地線接在燃氣閥上;臨睡前、外出時,關閉所有燃氣開關;裝有燃氣管道、燃氣用具的廚房等處,不能睡人。

(二)液化氣泄漏時的處置方法

確保壓力錶正常可把安裝好的氣瓶、減壓閥、氣管、燃具用肉眼觀察是否有明顯的脱落,氣管連接處是否有管卡加固;確保氣瓶角閥關閉之後,打開燃器具排壓,然後關閉燃氣具再打開氣瓶角閥供氣1秒立即關閉,看看壓力錶是否有壓力值顯示,有壓力值證明壓力錶正常可用;觀察減壓閥上的壓力錶的壓力值在關閉氣瓶角閥後30秒的變化判斷是否有泄漏,表現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壓力值立即沒有了,説明泄露嚴重;第二況壓力值緩慢下降,説明有輕微的泄露;第三種壓力值沒有下降,説明沒有泄露。如遇燃氣泄露應迅速打開門窗,加速通風;立即關閉燃氣開關,停止使用燃氣;杜絕一切火種,禁止開關電器用具;用肥皂液塗抹法,查找漏氣部位,將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調成泡和溶液,用毛筆蘸上肥皂液塗抹在懷疑漏氣的部位,發現泡沫或氣泡增大,即表明該處是漏氣點,查出漏氣部位可暫用膠布包紮,並及時報告燃氣公司,請求修理。

(三)鋼瓶使用多長時間需檢驗

國家標準規定:充裝15公斤或小於15公斤的鋼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檢驗的檢驗週期為4年。對使用期限超過8年的任何類型的鋼瓶,登記後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四)燃氣液化氣失火時的求助措施

立即關閉液化氣角閥;用温布撲打或覆蓋着火點;若液化氣瓶發熱發燙,可用冷水澆灑,使其降温;滅火同時,勿忘向“119”報警。

(五)為什麼不能將鋼瓶倒立或卧放使用?

將鋼瓶倒立或卧放使用,減壓閥將失去減壓作用甚至被破壞,直接影響減壓閥的正常安全使用,極易造成漏氣,一旦遇到明火易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另外,還會造成殘渣堵住出口嘴,容易形成泄漏。

液化氣站入站須知:

1、一切人員進入液化氣站,都需自覺遵守該站有關安全規定。

2、站內生產區嚴禁一切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區,外單位來站人員隨身攜帶的火種(火柴、打火機等)入站時應交門衞保管。

3、本站職工和外單位人員一律不得穿帶釘鞋進站。

4、凡進入生產區的各種車輛,必須在發動機排氣管處安裝合格的防火帽。

5、嚴禁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和助力車進站。

6、自管户來站拉氣的人員和車輛,都必須經站方批准,否則一律禁止入站。入站後裝卸鋼瓶時嚴禁摔、砸、滾、撞。

7、不準在生產區內修車、擦車、防水。

8、外單位來參觀人員必須持有該有關規定批准的介紹信方准入站,參觀時必須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

9、外單位來站人員,未經批註動用站內生產設備,不準自行罐瓶。

10、帶物出站的車輛和人員必須有與物品相符的出門證,否則不準將物品攜帶出站。

11、外單位來站人員不許亂走,未經允許,不許進入罐瓶車間、烴泵房、變電房、壓縮機間等,更不得在此區域拋、人、扔易產生靜電、火花的東西。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工信委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並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科(股)室負責人為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責任。

第二章消防宣傳、培訓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組織對單位幹部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第三章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科(股)室就是本科(股)室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及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控制室設備的功能及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測試自動消防設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對火警信號應立即確認,確認後應立即向消防主管人員報告,隨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對故障報警信號應及時確認,消防設施故障應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應立即向主管人員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值守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記錄;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處於正常運行狀態,確保有關閥門處於正確位置。

第四章實行責任追究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消火栓的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和《xx市消防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概念

本辦法所稱消火栓,是指與供水管網連接,由閥門、出水口和殼體等組成的專門用於火災預防和撲救的消防供水裝置及其附屬設備。具體包括:

(一)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簡稱市政消火栓)

(二)單位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簡稱單位消火栓);

(三)居民住宅區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簡稱居民住宅區消火栓)。

第三條 主管部門

xx市公安局以下簡稱市公安局是本市消火栓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具體負責消火栓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規劃、配建責任

市政道路按規定應當配建的消火栓,由市政工程和供水管理部門負責規劃、配建;單位、居民住宅區按規定應當配建的消火栓,由建設單位負責規劃、配建。

第五條 建設標準

消火栓及其給水管線的建設設計,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本市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由市公安局會同規劃、建設管理等部門制定。

第六條 方案審核和產品質量

消火栓的設置方案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消火栓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第七條 施工要求

消火栓的建設施工,應當按照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的設計方案實施;施工完畢,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方可啟用。

市政消火栓應當設置在人行道上,距車行道邊緣0.5米;單位、居民住宅區的室外消火栓,應當設置在區域內的消防通道兩側或者通道交叉口。

地面上設置的消火栓,其大出水口應當正對道路或者消防通道中來,本體露出地面;其水源開關應當設置在消火栓周圍2米範圍內。

第八條 臨時使用手續

因綠化、環衞、建築施工等原因確需臨時使用市政或者居民住宅區室外消火栓的,使用單位應當向供水單位辦理自來水使用手續,並經市公安消防機構批准,取得消火栓臨時使用證明後,方可使用。未經批准擅自使用消火栓的,應當向供水單位補繳10倍的供水水費。

第九條 臨時使用要求

臨時使用市政或者居民住宅區室外消火栓的,應當按照消火栓臨時使用證明規定的時間、地點使用,並指定專人操作,不得損壞、改變消火栓原狀;使用過程中,附近發生火災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恢復原狀。

第十條 維護單位

市政消火栓、居民住宅區室外消火栓,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隊負責日常維護和保養。單位消火栓、居民住宅區室內消火栓,由單位或者物業管理單位落實專人進行維護和保養。

第十一條 維護要求

維護單位應當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和保養,每季度維護、保養不少於一次,重大節日或者慶祝活動之前應當專門檢查一次,具體要求由市公安消防機構規定。

維護單位在維護、保養、檢查中發現消火栓零部件缺損的,應當及時更換、修復,確保消火栓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拆遷規定

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或者搬遷消火栓的,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十三條 審核期限

公安消防機構對消火栓的設置方案審核、拆遷審批、竣工驗收的期限,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制定的消防監督程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禁止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消火栓的義務,發現損壞消火栓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消防機構。

禁止下列行為:

(一)埋壓、圈佔消火栓;

(二)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或者損壞消火栓。

損壞消火栓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 法律責任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消防法》和《消防條例》有處罰規定的,按照《消防法》和《消防條例》規定進行處罰。《消防法》和《消防條例》沒有處罰規定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單位或者物業管理單位未按規定履行消火栓維護、保養職責,影響消火栓正常使用的,由公安消防機構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予以警告。

(二)違反臨時使用消火栓規定的,由公安消防機構予以警告,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 治安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定,應當給予治安處罰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當場執行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損壞消火栓,作出責令賠償或者罰款決定,事後難以執行的,可以當場執行;但當事人提供擔保的,可不予當場執行。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9

一、變電所為重點防火單位,消防工作尤為重要,必須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組織健全,設備齊全實現安全生產。

二、變電室內嚴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嚴禁吸煙。

三、變電室各過道口、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堆放雜物或堵塞過道口、出入口。

四、各崗位必須愛護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滅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齊全可靠,數量充足,妥善存放,認真保管保養,無消防險情時不準任意動用,違者按消防條例處罰。

五、各崗位工必須認真執行設備巡檢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彙報處理。

六、各維修工必須經常檢查機房內設備的操作機構、儀表、線路等是不是完好,靈敏可靠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0

(一)、庫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二)、車庫為機房重地、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庫或長時間庫內滯留。

(三)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氣油、油漆、稀料)。

(四) 、未經工程部批准不得擅自接拉電源線、電器設備等。

(五)、球車管理人員每天交接班時、仔細對所有電源插銷、插座進行檢查、發現短路、漏電、發熱等現象及時報工程部維修、更換、千萬不能勉強湊合。

(六) 、在崗人員均應掌握三懂“、三會“、即(懂得火災危險性和不安全因素、懂得消防知識、懂得防範措施、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七)、在崗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無故不得亂動或雜物遮擋。

(八)對違反本制度者、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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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月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1、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吸煙。

2、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公司審批,並做好有效防範措施,方可動工。

3、嚴禁在地下停車場內存放汽油、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及焚燒廢棄物;不準在車庫私拉電線。

4、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車場內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5、按有關規定做好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並使消防設施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6、做好地下停車場的環境衞生工作,妥善處理停車場內的垃圾,不準亂扔、亂放,要及時運往垃圾處理站。

7、停車場內管理人員檢查發現問題時,及時聯繫車主,並重點看護,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報告值班領導。

8、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並利用地下停車場內現有的消防設施滅火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加強物業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公共財產及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把防火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

二、物業管理中心全體幹部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滅火工作的義務。普及消防知識,加強全體職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消防骨幹。建立和修訂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要做到人人都知道如何打報警電話:119。

三、保障管轄區域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消防主管單位彙報。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防火安全。

四、教學樓、辦公樓等安全通道標誌能正常顯示,在樓道內不得堆放物品、保證樓道暢通。裝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佔。

五、建築設施的強電系統不得私自安裝或改造,保證供電系統的安全。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區域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六、嚴格執行人走斷電關水。所有員工應做好本部門的安全工作。離開房間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設備的電源。區域內及員工集體宿舍內嚴禁私自使用電爐和其它插入式電熱器具燒水、做飯。冬季確需使用電暖氣取暖的,嚴禁將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電暖氣上。並注意用電負荷量是否符合線路承載能力要求。

七、消防值班員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脱崗,高度警惕,及時檢查安全隱患,發現火情能處置則要當機立斷處置。必須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常識、知火警電話)和“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八、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崗位職責》《消防控制室報警處理程序》,掌握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

九、教工二樓消防值班員要定期張貼通知,清理樓道易燃物品,每天在飯後要認真檢查樓道灶具安全,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十、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整改意見。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發現着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並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着火前後情況。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員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衞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十二、每年集體和個人的各種評優活動實行消防安全“一票否決”制,由於工作責任及工作失誤造成的責任事故或重大火災險情的,本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當年不得參與任何評優活動。

十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和個人應酌情予以處罰。

十四、每年定期對幹部、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管理員負責對新招聘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經考核合格後才能正式錄用。

十五、凡是轄區內任何單位動用明火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管理,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前,動火單位必須持證明到公安處辦理動火證,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施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3

1、按規範配備滅火設施。

2、按市場商鋪(房屋)裝修管理規定進行裝璜。

3、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

4、嚴禁在市場內使用明火。

5、營業人員必須接受公司組織的安全培訓。

6、嚴禁私自使用除公司配置的保温用設施的其它大功率電器。

7、營業人員應維護好就餐秩序。

8、愛護消防設施,嚴禁擅自挪用、圈佔、摭擋或影響其原有功能。

9、定期組織人員對安全工作進行自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4

1、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

2、庫房應有醒目的庫房標識牌,庫區大門、庫房等顯著位置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3、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應配備2名以上保管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做好值班記錄。

4、建立交接班制度,並嚴格執行。

①接班人員須提前10分鐘到崗交接班,交班人員未交接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②交接班必須在現場面對面交接,並辦理交接手續,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③交班內容應包括:當班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交接帳簿、各項登記表和相關憑證等;上級交辦的任務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庫查驗和登記制度。

①收存和發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對出庫傳票和收發物品進行查驗、登記,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②領取、發放民用爆炸物品時,應當如實記載領取、發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編號以及領取、發放人員姓名,填寫《民用爆炸物品領用單》《民用爆炸物品明細帳》並將有關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不得將民用爆炸物品發放給無爆破員IC卡的人員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員卡發放、領用民用爆炸物品。

6、倉庫管理實行雙人雙鎖制度。

7、嚴格定員定量管理規定,嚴禁超員超量現象。嚴禁將兩種性質相牴觸的爆炸物品同庫存放,庫內不得存放雜物及任何廢品。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

8、庫內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執行定置管理,在庫房明顯位置設定置管理圖,存放區域畫清晰的定置線,不得超品種、超定置線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內產品的堆放應利於行走,搬運方便,堆放穩固,箱上標記應露在外面便於查看,並遵守下列規定:

①按批號堆放,不同規格的危險品應分垛堆放,做到先進先出。

②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不小於1.2m;人行檢查、清點通道寬度不小於0.8m。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牆不應小於0.4m,堆垛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0.1m。

③堆放工業炸藥、工業索類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總高不應超過1.6米,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過1.6米。

10、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宜根據產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熱、防凍、防黴、防洪、防火、防雷、防盜、防破壞(十防)和庫內無塵土、無禁物、無水汽凝結、無漏雨、無滲水、無事故差錯、無包裝損壞、無鏽蝕黴爛、無鼠咬蟲蛀、庫邊無雜草、庫周圍25m範圍內無針葉樹或竹林、水溝無阻塞(十二無)。

11、庫房通風要良好,應備有温度計和濕度計,使室温不超過35℃,相對濕度不低於60%,每天應檢查庫房的温度和相對濕度並做好記錄。

12、庫內應保持整潔,庫房周圍不得有雜草和易燃物,8米範圍內設防火隔離帶。

13、 嚴禁在庫房內開箱拆包,需開箱拆包作業的應在防護士堤進行。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5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監督條例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按公司《消防保衞部門安全責任制》履行職責。

2、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專管專用,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撤除、移動和改裝,並定期做好維護保養和更新。

3、庫內保持整潔乾淨,不得堆放任何雜物及廢品。

4、禁止使用電爐,生活用火應做到人離火滅。

5、五級以上大風天氣,禁火區內禁止一切生產、生活用火,並加強巡視。

6、建立管理責任承包制,確保避雷、消防設施完整,做到“二會”一一會保管、會使用,“三定”一一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掛置、換藥),“四不”一一不丟失、不損壞、不鏽蝕、不黴爛變質。

7、發現火患按屬地原則立即處理;發現火警報公司安全保衞部門組織處理;發現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並根據火勢情況組織報警,重大以上的火災事故或險情應請示上級領導,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健全公司防火檔案,關鍵危險點和重點部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消防滅火預案,並進行演練。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6

為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對車輛統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為因素對車輛進行破壞,確保車輛安全,維護正常的車場秩序,本停車場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1、本車場實行封閉式管理,提供24小時停車管理服務。

2、本車場為內部停車場,只為小區的業户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外部車輛禁止入內。

3、凡在本車場停放車輛的業户,須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停車許可證。

4、為保證您的車輛安全,凡在本車場停放的車輛,須辦理機動車輛保險。

5、車輛進出停車場時,應按規定的行車線路減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嚴禁違章、逆行。

6、請將公司核發的停車卡及停車證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顯要位置;車輛進出停車場時,請主動刷卡文明停車。

7、請按規定的位置停放車輛,嚴禁擠佔其它車位。

8、停車後,請鎖好車門、關好窗户,嚴禁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

9、停車場內嚴禁煙火;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停車場。

10、嚴禁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或使用消防水源沖洗車輛。

11、停車場內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司機將車輛停好後,應主動離開,不得在停車場內無故逗留。

12、嚴禁酒後和非司機人員駕駛車輛。

13、對於進出停車場的可疑車輛,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暫扣其車輛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4、為了保證停車場的正常使用,請您愛護停車場內的各種設備設施。一旦造成人為損壞,當事人應照價賠償。

15、請廣大業户自覺遵守本車場的管理制度;自覺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共同維護停車場的秩序。對於違反停車場管理規定的人員,物業管理公司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1、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員持證上崗,負責車庫的車輛指引,維持停車秩序。

3、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將車輛指揮到位,並檢查車輛有無損壞,有無上鎖。

4、嚴格執行停車規則對來路不明、無牌證車輛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滅火裝備,檢查滅火設備運行情況,對漏油、漏氣車輛不準停放,並及時告知車主。

6、定期開展消防演習,消除安全隱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實安全條例,增強防火意識。

三、消防管理制度

1、車輛接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壓消防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電源火線絕緣套管不被擠壓,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駕駛室、車廂的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4、車上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5、進場車輛及司機應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扔垃圾及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用過的油綿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停車庫內。

7、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8、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9、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10、不損壞停車場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設施。

11、在停車場設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12、停車聲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檢修,保持完好。

13、嚴禁停車場內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7

一、凡在站內直接或間接使用明火施工作業,均應到經本單位安全部門(或消防安全責任人、上一級負責人)審批,辦理《動火證》手續。不辦證而擅自動火的,有關人員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並依據有關規定對相應人員實施處罰。

二、動火作業時,現場應有人監護,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三、液化氣站電氣及線路的選型、安裝,必須符合液化氣站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四、執行當地電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五、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配電室的用電警示標誌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七、電氣設備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線的檢查和測試。

八、發現電氣設備老化和線路供電不暢等故障,由加油(氣)站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及時修理或報廢。

九、做好電氣運行的檢查測試,並作記錄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

消防器材、可燃氣體報警系統檢查測試及維修保養制度

一、液化氣站應根據國家消防技術規範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設備、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實行統一負責檢查、測試和維修保養。

二、對可燃氣體報警系統應每12個月由專業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測、維修,對報警探頭清洗一次,系統值班人員對系統功能至少每班進行2次檢查,並做好記錄。

三、對所有滅火器材應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掌握各類滅火器的有效使用年限,到期強制報廢。

四、滅火器材不應被挪作它用,應擺放穩固,沒有埋壓。應取用方便,滅火器箱不得上鎖鎖閉。

五、應保持滅火器表面清潔、乾燥,沒有鏽蝕現象,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噴嘴或噴射軟管暢通,沒有堵塞、變形和損傷缺陷。

六、滅火器、防毒面具等器材應當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防雷、防靜電檢測制度

一、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維護保養由液化氣站負責落實,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每半年自檢一次,並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二、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三、對爆炸危險區域和火災危險區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設備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四、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五、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六、液化氣站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8

(一)主電室及高壓、低壓配電室均屬於重點防火部位,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嚴格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二)主電室及高壓、低壓配電室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廢舊備品備件,保持室內整潔,通道暢通無阻。

(三)工作人員在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

(四)停產檢修或平時打掃衞生時,禁止使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設備;對使用過的棉紗、油布、油漬及其它可燃物質必須及時清除乾淨。

(五)因生產需要進行動火作業,必須經公司消防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方可進行。

(六)工作人員應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櫃、電纜層、電纜溝等設備及部位進行清理維護,防止塵污造成短路,發現問題和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理和上報。

(七)雷雨季節來臨前,應對防雷和防靜電裝置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符合規定要求,接閃器引下線處於良好工作狀態,保證電氣設備和人身的安全。

(八)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和火場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9

(一)職工活動場所是指廠會議室、圖書閲覽室、棋牌室、乒乓球室、枱球室等其它具有開展活動功能的場所。

(二)職工活動場所必須設置“安全出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

(三)職工活動場所使用時,必須保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堵塞和佔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四)職工活動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內清潔乾淨。

(五)職工活動場所所有電氣設備及照明,必須由持證電工負責安裝和檢查維修,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或電源。

(六)職工活動場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每天下班或活動結束後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後,方可離開。

(七)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必須妥善保管,自覺維護和保養。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20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在本村中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開展兩次以上較大模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活動,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指導企業和村民做好對外來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開展村(社)消防安全檢查,對轄區內的消防重點單位,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對一般單位,檢查每季不少於一次。對村民住宅,檢查每半年不少於一次。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並嚴格落實防範措施。

四、督促村(社)轄區內的工業、企業(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轄區內企業(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導、督促村民落實防火安全措施,開展爭創年度村消防安全先進單位。

六、做好村(社)內消防管理資料積累和帳冊登記、建檔工作。

七、保管好各類滅火器材裝備及村(社)區內的公共消防設施等。

八、根據本地實際,做好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衞工作。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21

1 目的

加強和規範井下炸藥庫安全管理,預防炸藥庫火災爆炸事故,保障職工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司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2 範圍

適用於xx公司井下炸藥庫、發放站。

3 職責與分工

安監處:檢查、督促消防設施的配備情況;

直屬倉庫:落實消防設施的配備,確保炸藥庫消防設施的完好。

4 要求

4.1火工品庫的'消防工應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對從事操作、保管、警衞工作人員,必須經訓練後方能上崗,否則不準工作。

4.2火工品庫除火工品管理人員和倉管人員,其他任何人員嚴禁進入。

4.3火工品入庫專人檢查,帶有打火機等隱患物品嚴禁入庫。

4.4搬運裝卸及堆裝爆炸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摜撞擊;堆放各種爆炸物品時,要求做到穩固、整齊、便於搬運,不致於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運不便而造成事故;為確保爆炸物品儲存的安全,必須根據各種爆炸物品的性能,分類專庫儲存。

4.5庫內不準使用鐵製或容易產生火花的金屬工具,嚴禁在庫區周圍吸煙用火。

4.6井下炸藥庫應備有儲存足夠水量的防凍池或消防用水管道.,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更換。

5 相關文件

5.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

5.2《爆破安全規程》。

6 相關記錄

6.1《火工品出入庫表》。

6.2《炸藥庫專項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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