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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管理制度(通用5篇)

腳手架管理制度(通用5篇)

腳手架管理制度 篇1

懸挑式腳手架一般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杆底部頂在樓板、樑或牆體等建築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後,在其上部搭設橫杆、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後,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外一種是多層懸挑,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樑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以上的腳手架。

腳手架管理制度(通用5篇)

(一)施工方案

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並繪製施工圖指導施工。對於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樑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樑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築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杆與懸挑樑的連接等。懸挑架的節點應該採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作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2、施工方案應對立杆的穩定措施、懸挑樑與建築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製大樣説謊圖指導施工。

(二)懸挑樑及架體穩定

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定關鍵在斜挑立杆的穩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 立杆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採取措施與建築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築結構承擔。

2、多層懸挑可採用懸挑樑或懸挑架。懸挑樑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樑按立杆間距(1.5m)佈置,樑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杆插入固定,然後綁掃地杆;也可採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採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築結構的固定方法經計算確定。

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杆的底部必須支託在牢靠的地方,並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生位移。

4、多層懸挑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定,垂直不大於二步,水平不大於三跨與建築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定。

(三)腳手板

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板,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板與小橫杆放置牢靠。

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格應符合規範要求。

3、不允許出現探頭板。

(四)荷載

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

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作業時,尺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空滑車做垂直運輸。

(五)交底與驗收

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後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並有簽字。

(六)杆件間距

1、立杆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直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

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杆,應該按1. 5~ 1.8m步距設置大橫杆,並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杆。

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杆、大橫杆、小橫杆及剪刀的規定進行。

(七)架體防護

1、懸挑腳手架的作業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定設置防護欄杆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

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

(1)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

(2)多層懸挑架上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

(八)層間防護

1、按照規定作業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層人及物的墜落。

(1)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網裏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2)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層下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築物牆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

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於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採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

(九)腳手架材質

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杆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範規定。

懸挑樑、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範的有關規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

腳手架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為了規範施工現場所用腳手架的搭設、使用及拆除,清除事故隱患,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所屬各項目部對腳手架作業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手冊》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dl 5009.1-20xx

《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5.1項目部負責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管理;

5.2專業公司負責腳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單位負責腳手架的日常維護與檢查;

5.3項目部安全監察部門負責檢查各專業公司腳手架在搭設及使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發現不符合,及時糾正。

6具體內容

6.1施工前由腳手架搭設單位針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及腳手架的性質、用途,編制施工作業指導書,經審批後進行全員安全技術交底。

6.2腳手架搭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特種作業上崗證上崗作業。

6.3腳手架搭設單位負責給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以及安全防護用品,並督促其使用。

6.4腳手架搭設完畢後,需辦理以下手續:

6.4.1如搭設單位自己使用,由本單位安監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6.4.2如非本單位使用,則需使用單位和搭設單位辦理驗收交接手續,驗收中如發現不符合,應在整改完畢後進行移交使用。

6.4.3對於特殊重大的腳手架,由項目部安全監察部門會同使用單位共同進行檢查驗收,並辦理書面手續,填寫“腳手架搭設和使用審批單”,並在明顯位置設置腳手架狀態標誌牌。

6.5大風、暴雨後、解凍期以及長期停用的腳手架在恢復使用前,由安全監察部會同使用單位鑑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6.6腳手架的拆除

6.6.1重大項目的腳手架整體拆除經主管部門許可後,由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編寫技術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後拆除。

6.6.2重大項目的腳手架如需拆除部分腳手架構件(受力杆件、拉結點、腳手架中開門洞),由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制訂腳手架加固方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6.6.3對於一般項目的腳手架需拆除的由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然後拆除。

7相關文件(無)

8相關記錄

腳手架管理制度 篇3

1、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基本結構杆件和連牆杆,因作業的需要必須拆除某些杆件和連牆點時,必須取得施工主管和技術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後方可拆除。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除安全防護措施。

2、腳手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應能有效地提供安全防護,防止架上的人員和物品發生墜落。

3、腳手架外側按規定佈設四周防墜落平網,要求平網搭設牢固,搭設處通道口處也搭設防墜落防護棚,張掛安全標誌。

4、作業現場佈設安全圍護,張掛警示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禁止材料在腳手架上投擲或投下。

5、腳手架拆除作業前應制訂詳細手工藝拆除施工方案,並對參加作業全體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搭統一指揮下按照確定方案進行拆除作業。應先上後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後構架材料,先輔件後結構件和先結構件後附牆件順序,一件一件地鬆開聯結,取出並隨時吊下。

6、拆卸腳手板、杆件、門架及其它較長、較重,有兩端結部件時必須兩人或多人一組進行。禁止一個進行拆卸作業,防止把持杆不穩,失衡而發生事故。

7、多人或多組進行拆卸作業時,應加強統一指揮,並互相詢問和協調作業步驟,嚴禁不按程序進行任意拆卸。

8、拆卸現場應有可靠的安全圍護,並設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拆卸作業區內。

9、嚴禁將拆卸下手工藝杆件部件和其它材料向地面拋擲,已吊至地面的架設材料應隨時運出拆卸區域,保護現場文明。

10、安全網:全封閉展掛。安全網與安全網用18#鉛絲連接在一起,要求搭接嚴密,不留空隙,安全網展掛在外立杆防護欄杆內側。

11、禁止有高血壓、心臟病、視力不良患者或酒後上架作業。

12、施工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工具要妥善放在工具袋內,在腳手架上,不得戲鬧、嚴禁高空拋物,操作人員必須培訓考核上崗。

13、遇六級以上大風、大霧、雨、霜、雪等天氣,不得在腳手架上操作。

214、腳手架堆物應符合施工規範要求的規定,結構施工階段3KN/m,裝飾階2段2KN/m。

15、當天完成工作部位,應檢查崗位情況,清除隱患後,方可撤離崗位。

16、離牆大於20mm處,操作層和首層及中間每隔二排應做好一道封閉,且應封閉嚴密。等於或小於20mm時底層,施工層、頂層應做封閉。

17、作業層端部腳手片探頭長度應取130-150mm,兩塊腳手片外伸長的和不應大於30mm,其兩端應與支承杆可靠固定,嚴防傾翻。

18、腳手架小橫杆的靠牆一站與裝飾面的距離不宜大於100mm。19、嚴禁將外徑48mm和51mm鋼管混用。

20、木工支模嚴禁使用外架,應單獨搭設在支模架上。

21、各通道口應搭設專門的防護架,上部設雙層防護腳手片。

22、腳手架完成後經專職安全員及安全負責人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腳手架管理制度 篇4

一.腳手架的搭設及驗收標準:

腳手架的搭設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規》的有關要求。

1.1、需要搭設腳手架的班組(單位)必須提前填寫“腳手架搭拆聯繫單”(含安全技術交底),聯繫起重班,辦理搭設手續,雙方簽字後生效。對一般腳手架搭設時,聯繫班組(單位)必須派專人到現場指導搭設。對大型或相對危險腳手架搭設時,聯繫班組(單位)必須派專人始終在現場指導搭設。

1.2、腳手架必須由經過培訓並取得證件人員進行搭設,使用的材料必須要認真挑選,嚴禁選用不合格的材料。搭設必須牢固、穩定,有作業平台、護攔、梯子等。

1.3、腳手架平台至少由兩塊跳板組成,跳板不得有探頭跳板,兩頭應用鐵線綁紮牢固。平台不應直接搭設在管道、護欄、設備上,必須有專門的支撐杆支撐,腳手架(含依靠的支持物)整體固定要牢固,無傾斜、塌落危險。

1.4、腳手架的護攔一般在1015mm左右,梯子節距不超450mm,其臨空部分所需掛的安全網、安全繩應由使用、搭設單位配合解決。

1.5、腳手架上不能亂拉電線,電線應掛在加絕緣子的木腳手架上,金屬管腳手架應另設木橫擔。

1.6、附近有電氣線路及熱力設備管道時,應符合安規的安全距離,並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腳手架必須做好防觸電、防火災等安全措施。

1.7、腳手架的承載能力每平方米不超200kg,禁止腳手架做為起重物或掛滑車、手拉葫蘆等。

1.8、懸吊式腳手架必須符合安規的特殊規定。

二.搭設腳手架三級驗收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須由使用單位負責進行全面的安全情況檢查,存在不安全隱患禁止使用,並立即聯繫搭設單位處理。

廠級(生產主管領導、安監)人員驗收:

1.爐內搭設的大面積“滿爐膛”腳手架。

2.爐內、外搭設的相對危險性大高度超過20米的腳手架。

3.距作業基準面高度超過30米的大型懸吊腳手架。

車間級(主任、專工)驗收:

1.爐內、外搭設腳手架台高度超過10米的大型腳手架。

2.距作業基準面高度超過5-30米的大型懸吊式腳手架。

3.室外作業搭設高度超過20米的腳手架。

4.在危險性較大的地方如:高温、高壓、高壓配電及易燃易爆場所搭設的腳手架。

班組級(班長、專責人)驗收:

1.現場搭設的10米以下的所有腳手架。

2.懸空高度在5米以下的懸吊式腳手架。

3.室外搭設高度低於20米的腳手架。

三、腳手架搭設完成後

,由起重班聯繫驗收,驗收合格後由使用單位在腳手架醒目位置掛上“合格驗收牌”,且搭設人、驗收人雙方簽字後該腳手架方可投入使用,使用的腳手架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挪動。腳手架拆除時其“合格驗收牌”由使用單位及時收回。腳手架現場拆除後使用單位應及時檢查驗收,否則出現任何問題有使用單位負責。

四、腳手架使用

1.每次使用前必須檢查腳手架合格,然後,方可使用。凡上架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正確使用安全帶,必要時可使用防墜器,嚴禁在腳手架上打鬧。

2.使用中腳手架有危險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搭建單位進行加固,嚴禁擅自進行處理。

3.使用中的腳手架不得超載使用。

4.户外腳手架上作業如遇到六級以上大風、打雷、下雪、霧天、大雨等異常天氣,必須停止工作,嚴禁登架作業。

5.在架上用繩索進行物件傳遞,嚴禁下拋上扔。

6.使用腳手架必須做好防火、防觸電措施。

腳手架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腳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設施,對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為加強腳手架搭設、使用、拆除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細則適用於大同煤礦集團塔山2×660mw坑口電廠(二期擴建)工程脱硫系統epc項目中凡在施工現場進行腳手架作業各外包單位。

三、職責

l普通腳手架的搭設,各外包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對可同施工項目一起或單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經過專業公司工程技術人員的設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按重要施工項目的審批細則進行審批。

2各外包單位的教育教培應負責建立從事腳手架搭設作業人員(架子工)的安全培訓、考試、體檢檔案;施工單位負責對架子工的證件驗證和安全技術交底。

3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參與對特殊腳手架的竣工驗收;使用單位的安全員參與對普通腳手架的竣工驗收;使用人員負責使用中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搭設人員反映,並要求搭設人員按規定整改。

4架子工必須嚴格按規定,搭設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腳手架,並負責所搭設腳手架的維護管理。

5各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和落實。

四、細則

1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竹編和鋼製腳手板:嚴禁用鋼(木)模板、開箱扳、方(圓)木、鋼管等代替腳手板。

2特殊腳手架禁止鋼、木杆件混用;普通腳手架在混用時,必須經工程技術人員批准。

3腳手架搭設所用的材料和搭設技術要求,必須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

4從事腳手架搭設和拆除的架了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經過安全培訓、考試、體檢合格,工作前參加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字後方可上崗工作。

5所有的腳手架必須掛牌使用,註明搭設人、搭設日期、允許載荷和使用單位。

6借用他人的腳手架時,必須得到原使用單位的同意,並進行可靠性檢查後方可使用。

7施工單位根據施工情況,需要製做吊掛式鋼筋腳手架及爬梯時,製作圖紙必須經主管專業工程師或施工經理批准。鋼筋的材料為a3鋼,彎曲半徑必須大於三倍的鋼筋直徑,寬度必須大於55cm。

8每次使用舊的鋼筋掛架、吊架、爬梯時,施工單位負責按10%的比例,做1.5倍於許用載荷的重力試驗。

9架子工在用舊的鋼筋掛架、吊架、爬梯等搭設腳手架時,負責對鋼筋的焊接、彎曲部分做100%的外觀檢查和敲擊檢查。

10施工現場放置的各種腳手架部件,必須分類擺放整齊,嚴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邊沿部分必須設置防墜落擋板。

11在有腳手架的地方澆製地坪或粉刷牆壁時,施工人員必須對與腳手架的連接部分進行保護: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設腳手架時,立杆的底部必須加保護墊板。

12在己經油漆、保温的管道,貴重設備、儀表管道、重要設施等近處搭設腳手架時,嚴禁擠壓、碰撞上述設備:嚴禁將腳手架焊接在設備上。

13在帶電區或升壓站搭設腳手架時,必須用竹、木杆件和尼龍軟梯,綁紮時須用棕繩或竹蓖,嚴禁使用鋼管、鋼爬梯和鐵絲等金屬材料。

14砌牆用腳手架必須用連牆杆或加#8鐵絲與牆體連接,水平距離5米、垂直距離3.5米設一處拉接點。拆除時將拉絲剪除乾淨,腳手架與牆面的距離應小於20cm,當大於20cm時,每隔一層必須用腳手板隔離。

15腳手板與橫杆的連接,必須用退火後的雙股#8鐵絲綁紮兩端,嚴禁有探頭板;鋼管式吊架吊杆的上下兩端必須有防脱扣件;鋼筋吊架或爬梯的上端,必須用退火的雙股#8鐵絲與可靠的固定處纏繞兩用,綁紮牢固,未經許可,嚴禁將鐵絲拆除。鋼筋吊架、鋼筋爬梯嚴禁倒置使用。

16鋼管與鋼管的連接應用專用扣件,特殊情況不能用扣件時,在連接處必須加木塊或膠皮。

17砌牆、澆築、步道、過橋、週轉平台等腳手架上的腳手板必須按規定鋪滿,跨距應小於*5米;粉刷、油漆、保温、安裝用腳手架上的腳手板嚴禁少於兩塊,跨距應小於二.8米;所有腳手架的臨空面必須加欄杆和擋腳板。

18當腳手架的高度大於或等於6米時,從第三層架子的底部開始兜包安全網,側面拉設防護立網:當腳手架的外側3米以內為人行通道或有上下交叉施工時,還必須增加隔離棚。

19當需要在人行通道處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杆距地面的高度必須大於2米,嚴禁利用通道欄杆做腳手架的支撐;在主要通道的上方搭設腳手架時,第一道橫杆距地面的距離必須大於4米;由架子工在所有通道的明顯處掛置醒目的提示和告示。

20在搭設腳手架時,嚴禁借用他人的架子作支撐部件。

21施工單位需要將特殊腳手架拆除時,必須報請工程技術管理部門批准。

22拆除腳手架時,必須先檢查(必要時進行加固)清理,自上而下進行拆除。拆除中嚴禁將鐵絲、杆件、扣件、腳手板等從高空拋擲或放置在設備上,必須一次性拆除乾淨,分類擺放整齊,當天運到指定地點,嚴禁阻塞通道;對當天拆除不完的腳手架,必須在醒目處掛置“禁止攀登”的標誌。

23未經檢查驗收簽證的腳手架,嚴禁使用。

五、記錄管理

1腳手架驗收牌由搭設單位填寫製作,並懸掛在腳手架上。

2腳手架檢查記錄、材料登記台帳由搭設單位填寫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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