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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精選3篇)

公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精選3篇)

公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員工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公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二條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三條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四條員工下班後,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和車間、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

第五條保安夜間值班要高度戒備,做到每小時至少要在廠區巡邏1次以上。

第六條外來人員無法表明身份或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廠區內。

第七條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八條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户,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九條來訪人員未經總經理批准,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十條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總經理陪同時,不必辦理入廠手續,單保安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貴賓出廠後,保安須註明貴賓離廠時間。公司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須先到門衞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須註明訪客離廠時間。

第十一條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公司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第十二條非本公司車輛入廠,車中人員應在門衞室辦妥登記手續才可入廠,車輛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條貨運車輛進出廠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或《物品出門證》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第十四條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

第十五條外來人員未遵守公司進出廠區規定的,保安有權拒絕其入廠。

第十六條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篇2

一、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二、權責

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並監督執行;總經理核准執行。

三、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穿制服,保持儀容整潔、良好的精神狀態、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督導員工打卡,按規定穿工衣,記載員工出勤情況;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監守自盜。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管理部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衞生;

9、早上7:00打開寫字樓及辦公室大門,晚上等員工下班後上鎖;

10、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四、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管理部開出的《員工外出準行條》,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案);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衞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裏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車輛出入登記表》。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貨物放行條》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負責人以上審核,在《貨物放行條》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衣帽不整,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外來人員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4、員工上班外出,無《公司上班時間員工外出準行條》、《請假單》者;

5、員工出廠,攜帶物品,《貨物放行條》上無負責人籤核者;

6、員工攜帶物品有《貨物放行條》,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説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五、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台見等自然災害時要積極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遇台見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着;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繫,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管理部,以便迅速安排廠車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六、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七、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管理部審查;

5、查勤項目主要包括: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等;

6、保安巡邏內容:員工衣着、穿戴及廠證佩帶;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閒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衞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公司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篇3

一、公司大門安全管理規定

1、公司的大門警衞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

2、當班執勤應有分工,保證一人在室內電話機旁,執行室內公務,另外負責在廠區內遊動觀察,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體職責:

①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②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

③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④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睡覺等失職行為。

⑤應熟記廠內各處的水、電、易燃品、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位置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時整修。

⑥應檢查、監督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有有效證件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是本廠所需物品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⑦應遵照巡邏路線夜間每兩小時巡邏工廠、車間、倉庫,並做好巡查記錄。

⑧交接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入“交接記錄“,做好存檔。

二、人員管理

1、員工進廠區必須佩帶工作證、考勤卡,不佩帶者一律禁止入廠;

2、檢查、監督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打卡情況。

3、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查驗厂部開據的放行條後,方可放行。

4、親屬、朋友來廠找人一律在門衞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員電話通知所在單位在值班室會客,禁止私自進車間或辦公室找人。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律禁止入廠。

5、外來人員到工廠接洽業務,應在值班室辦理入廠登記手續,並電話聯繫有關部門接待人。經同意後,方可進入;離開時收回會客單。

6、因工作需要在廠內施工人員,經工廠領導批准辦理臨時工作證,方可入廠。工程結束後將臨時工作證全部收回。

7、來公司、工廠參觀訪問的人員,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後,由接待人發給參觀證,方可入公司或工廠。

8、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的職工,根據生產部所報送的加班人員名單核對相符後,准予進廠。公司人員假日、休息日進公司門衞負責登記出入時間。

9、廠內住宿人員,在工作時間外,憑工作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員,做好出入登記。

10、外來人員進入工廠,告知廠內嚴禁吸煙。

11、公司、工廠職工及外來人員嚴禁帶小孩入廠。

三、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攜帶產品、模具、工具設備和相關資料出廠,否則門衞有權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須帶以上物品出廠時,需要出具主管部門及公司業務員審批的放行條,核查清楚後方可放行,放行條保存備查。

2、各外協廠交貨時所隨帶其廠物品的進出,在進廠時先由門衞值班人員查驗登記,在離廠時再經門衞值班人員根據原登記核對符合後給予放行。

3、離廠人員經值班人員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自寫明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主管處理。

4、廠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廠時,按下列規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厂部開據的放行條核查後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衞人員查驗後放行。

四、車輛管理

1、本廠所有車輛(汽車、機車)出廠在值班室按規定要求登記。

2、外來車輛進入工廠,隨車人員必須辦理登記,經值班人員檢查無可疑後方可放入。

3、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應注意進廠車輛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屬工廠生產業務的,憑業務部開據的放行單查驗無誤後放行;屬於快遞公司發送物品出廠,必須由主管業務員簽發的放行條,經核查後方可放行。

五、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2、保安應熟悉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①判斷情況若尚可控制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主管及通知相關部門。

②判斷事故無法控制,應急速報主管領導和上級領導。

③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援單位及本廠安全負責人。

3、夜間或休假時,近鄰廠區、街道發生災害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領導。

六、消防工作管理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定,每一名保安員都是義務消防員,應掌握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瞭解相關的消防知識。

2、保安科負責人應根據公司消防規劃落實具體的措施,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所有保安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3、所有保安人員都應遵循防火工作的“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及時發現和處理異常的聲響、亮光、異味、煙霧、車輛漏油等現象。

4、保安人員應積極參加、配合公司開展的各項安全防火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對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和保養。

5、一旦發生火警,除了門衞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員(包括下班人員)均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參加救火及維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七、獎勵與處罰

1、發現違章一次,扣罰5分,並酌情扣減當月績效工資。

2、月內累計違章四次,扣罰50分,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因違章造成一定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扣罰當月全部工資,直至開除。

4、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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