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法律事務專員崗位説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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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職責
1.1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負責公司及辦公室所管轄範圍的法律事務工作。
1.2 負責法律事務所有書籍設備的維護、使用管理。
1.3 負責本室、材料內容的保密工作。
1.4 負責公司的法律訴訟、諮詢。
1.5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 任職條件
2.1 思想政治條件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具有一定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實事求是,忠於職守,解放思想,堅持原則,敢於創新。
2.2 文化程度及工作經歷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2.3 專業知識和技能
2.3.1 應知
熟悉法律、法規和企業管理基礎知識,瞭解管理信息系統原理,熟悉現代化辦公手段操作使用。
2.3.2 應會
做好法律卷宗的裝訂工作,對裝訂成冊的印件,要裝訂整齊,無參差不齊和漏頁、倒頁。
嚴格執行保密守則,對所起草打印的密級類文件材料做好保密工作並及時銷燬密級文件材料的版稿,對其內容在任何場所不向任何人泄露。
掌握辦案技巧,熟悉法律術語。
熟悉法律寫作常識。
對有關方針、政策、文件指令、目標任務能正確理解,對本職工作面臨的問題能分析。
能樹立全局觀念,秉公執法。
2.4 實際工作能力
2.4.1 理解力和判斷力
正確理解上級方針、政策,突出理解安全指令,對本職工作面臨的問題能綜合分析,在實際工作中貫徹、體現領導的要求。
2.4.2 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能填寫有關技術報表,能起草、編寫文字通順的反映本崗位情況的文稿。
2.5 身體條件
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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