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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點檢管理規定(通用15篇)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通用15篇)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1

一、目的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通用15篇)

為了加強對運行設備的巡迴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防止設備事故,保證設備安全經濟穩定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檢修、運行人員對設備系統進行巡迴檢查的管理職能、管理與要求、定期巡視設備的規定、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本制度適用於設備系統的巡迴檢查工作。運行、檢修人員均應通曉本標準。

三、規範性引用文件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彙編》

四、定義、術語及縮略語

(一)公司

國電電力內蒙古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五、職責與權限

設備巡迴檢查在站長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運維人員具體負責本電站所轄設備巡迴檢查。

六、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巡迴檢查

巡迴檢查是生產人員對生產現場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防止設備事故,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必不可少的主要措施,巡迴檢查的內容包括:

1、交接班檢查;

2、定期巡迴檢查;

3、預防性檢查;

4、特殊情況檢查。

(二)巡迴檢查的要求

1、各類檢查均應由能獨立工作的生產管理人員、檢修、運行人員進行,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部批准。

2、巡迴檢查人員必須遵照本電站制定的巡迴檢查規定,按照所規定的時間、路線和項目進行檢查,做到檢查嚴、細、無遺漏。

3、巡迴檢查時必須攜帶必備的檢查工具。

4、巡迴檢查中不允許隨意拆除檢修安全措施、挪動和跨越遮欄,以及亂動正在運行的設備等。

5、巡迴檢查時應思想集中,做到“五到”,即: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聽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

6、需要重點檢查的設備有

(1)過負荷及長期滿負荷運行的設備。

(2)處於異常運行及有缺陷的設備。

(3)剛操作或調整完畢的設備。

(4)新投入運行的設備(包括檢修後投入運行的設備)。

(三)巡迴檢查週期及內容

1、變電站巡視檢查每天一次。巡視內容包括變壓器、六氟化硫開關、刀閘、電容器及高壓開關櫃等設備運行是否正常等。

2、場內集電線路每天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杆塔傾斜、橫擔歪扭及杆塔部件鏽蝕變形、缺損情況;導線、地線鏽蝕、斷股、損傷或閃絡燒傷情況;拉線鬆緊情況;避雷器及電纜有無異常情況;金具、絕緣子是否完好等。

3、箱變檢查每月一次,具體時間與風機外表檢查相同。檢查內容包括聲音、温度、油位、狀態指示及是否有打火放電現象等。

(四)值班人員定期巡視檢查

1、值班人員巡迴檢查按電站規定的檢查路線和內容進行。

2、值班人員在巡檢中如發現危及設備或人身安全時,除按有關規定採取緊急措施外,立即彙報值長。

3、巡檢人員必須做好巡檢記錄,並將巡檢中發現和處理的設備缺陷記入設備缺陷登記簿內,暫時不能處理,且不影響安全運行的缺陷列入設備大、小修計劃處理。

七、檢查與考核

(一)電站應按本標準不定期對設備巡檢情況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二)對因由於違反巡迴檢查管理制度而使設備發生事故或公司管理人員發現值班人員沒有按規定進行巡迴檢查或檢查不到位,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2

為了進一步強化生產處設備管理,及時發現並採取有效措施來解決生產運行中出現的設備故障和缺陷,努力促進向計劃性和預防性檢修轉變,儘量減少設備故障率和經濟損失,切實保障生產平穩、安全運行。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產處設備檢修管理。

二、管理職責

(一)生產處負責制定設備管理制度,並監控、指導和考核日常運行情況;

(二)運行班組負責所使用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時報修;

(三)維修班負責生產處設備管理,定期點檢和巡檢,及時修復故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一)設備點檢目的:通過點檢準確掌握設備運行狀況,維持和改善設備性能,預防故障發生,減少設備故障率。

1、崗位點檢

(1)設備運行中的異響、振動、異味;

(2)設備潤滑系統工作情況(油温、油質、油壓、油位、冷卻等);

(3)目測設備零部件是否開裂、變形、開焊;

(4)檢查設備的地腳螺栓、緊固螺栓是否鬆動;

(5)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可靠;

(6)設備負荷大小;

(7)設備運轉過程中的温度、壓力、電流等;

(8)設備其它特殊要求的情況。

2、維修點檢

(1)監督、指導崗位的日常點檢,複核各崗位的日常巡迴點檢記錄;

(2)檢查生產處在線設備的運行技術狀態,及時發現異常和隱患。在做好記錄的同時,確定設備應修理的部位及更換零件情況,及時組織維修;

(3)檢查生產處設備衞生狀況。

3、生產處點檢

(1)監督、檢查生產處設備巡迴點檢制度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各崗位日常點檢質量、巡迴點檢記錄;

(3)檢查主體設備的運行技術狀態,對有異常的設備進行精密點檢和診斷,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來解決問題。

(二)設備巡檢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況檢查等內容。

(1)設備、系統的運行、備用是否正常;

(2)運行設備、系統的有關參數指標是否合格(如:聲音、振動、壓力、温度、液位等);

(3)設備系統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4)設備、系統附件是否齊全完好;

(5)建築物和構築物及其他現場設施的完好情況;

(6)生產現場和設備、系統的衞生狀況;

(7)有關防暑度夏、防寒防凍設施的完好情況。

(8)常用工器具的數量和完好情況。

(9)有關記錄、指示的情況及變化趨勢。

(10)原則上重要運行設備和系統每1個小時檢查一次;輔助設備和系統每2個小時檢查一次;運行設備和系統有缺陷時在原規定檢查時間上可縮短一半時間。

(三)設備維護保養

1、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要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2、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

(1)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覆巡檢,停車後妥善處理,運行中搞好調整,認真執行操作指標,不準超温、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2)精心維護,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3)經常保持設備和環境清潔衞生,做到溝見底、軸見光、設備見本色、門窗玻璃淨;

(4)搞好設備潤滑,堅持“五定”和“三級過濾”(五定:定點、定時、定質、定量、定人;三級過濾:從領油大桶到崗位儲油桶過濾,崗位儲油桶到油壺過濾,油壺到加油點過濾)。同時對潤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進行清洗換油。

3、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4、維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5、生產處所有設備、管線等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6、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檢查人員應根據有關規程規定和具體情況予以處理,並及時彙報;

7、檢查中對設備遇有疑問或不明白的問題,必須及時上報,不得隨意亂動設備或將其退出運行狀態(緊急特殊情況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停車後及時彙報);

8、巡檢中發現設備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持滅火器實施搶救。對於現場無法停電的設備,應及時彙報,聯繫拉閘停電再行處置。

(四)設備維修

1、設備出現故障必須嚴格履行報修制度,應由崗位操作人員向當班維修人員申報故障,並填寫好《設備故障報修單》;

2、維修人員接到設備報修通知後,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檢查,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切實的解決措施來修復設備;

3、設備修復完成,維修人員應監督不少於半小時,確定真正滿足設備正常運行要求後,方可在《設備故障報修單》上簽字認可;

4、設備維修時,應懸掛醒目狀態標識,以防止誤操作而發生安全事故;

5、嚴禁對設備故障隱瞞不報和無故推諉、拖延維修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生產處相關制度從嚴處置;

6、設備修復後,維修人員應及時填寫《設備故障檢修記錄》,詳細説明故障原因、處置結果,當班運行班應對維修質量進行確認,當班班長應在《設備故障檢修記錄》上簽字認可。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3

第一條為落實和加強設備操作人員、維護保運人員及設備管理人員的設備巡迴檢查工作,切實做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保持設備完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的工藝設備、管道、動力設備、通用設備、起重運輸設備、消防設備、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各種機械設備的設備巡迴檢查工作。

第三條必須認真貫徹實施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的設備巡迴檢查制,以保證生產設備安全、穩定、長週期運行。

第四條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設備巡迴檢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制訂完善的設備巡檢管理細則,明確職責和實施方法,確定設備巡檢的區域、路線、週期、重點檢查部位和內容要求。

第五條操作人員、機、電、儀保運人員和設備管理人員要按設備巡檢管理細則的要求認真進行設備巡迴檢查,瞭解設備運行狀況,在巡檢中發現設備異常,要及時消除缺陷、作好記錄,對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設備,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六條巡檢人員要及時、準確、清晰、認真地填寫設備巡檢記錄。

第七條各級主管設備的領導要定期對設備巡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解決設備巡檢中出現的問題。設備管理部門對設備巡檢人員的巡檢方法和儀器的使用予以指導,並講授相應的基礎理論知識,以逐步提高設備巡檢人員判斷、處理設備故障的能力,保證設備巡檢工作的質量。

第八條機泵設備實行點檢制,執行《機泵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

第九條各單位要不斷總結經驗,提高設備的巡檢工作水平。

2設備巡迴檢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指設備為各生產車間所屬的機械設備以及與之配套的相關設施。

二、本制度所指設備操作工是對車間內設備負有使用、維護和管理責任的人員。

三、設備操作工設備巡迴檢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對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檢查項目為動力是否穩定、傳動是否可靠、潤滑是否達到要求、儀表是否正常以及設備對產品產量和質量的有影響的其他問題。

2、簡單問題可自行修理解決,恢復設備正常狀態;

3、較大故障要積極採取措施並報告車間負責人。

四、值班人員設備巡迴檢查管理

1、值班人員應該每天對設備進行巡迴檢查管理;隨時掌握設備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嚴重設備應報告車間主管人員,將列入檢修計劃。

2、值班人員巡迴檢查的項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規程,設備運行情況是否正常,設備零部件和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設備潤滑是否按要求進行,設備有無跑、冒、滴、漏現象。崗位上的設備點檢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填寫師傅、是否及時、準確、整潔

五、車間的設備巡迴檢查管理

1、車間要定期組織車間對設備進行巡迴檢查。設備的巡迴檢查方法應能直觀反映出巡檢執行情況,如填寫記錄、採用掛牌,掛卡登記,表示檢查已進行。

2、車間對巡迴檢查出來應立即解決的問題要用《通知單》的形式提出意見,並對問題內容、解決方法、期限、責任人、效果、獎罰作出規定。

3、巡檢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採取積極的措施,根據巡迴檢查情況對設備故障的部位、原因、週期等進行系統分析,為設備維修、保養提供依據。

六、車間對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負有管理責任,對巡迴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對於超出車間管理範圍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電鋅四車間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創建規範的考核平台,進一步規範、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第二條 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第二章 考核體系

第四條 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佔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核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採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核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於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佔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但比例一旦確定後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定性。

2、工作能力和態度考核:考核員工為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

以及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核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五條 考核方式

採用逐項打分、三級考核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核,後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後由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自主考核作為參考,以部門主管考核評分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核細則

由於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核細則,只規範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佔的比重,考核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後執行。

第七條 考核週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門於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管理部。

第八條 考核流程

下發考核表——員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簽名——部門主管考核、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第九條 考核檔案管理

各部門考核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並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核結果彙總、分析後存檔。考核檔案的保存期為兩年。

第三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 考核結果等級分佈

1、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2、為表揚先進,激勵後進,考核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核

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範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採取四捨五入的方法。

3、為提高員工績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於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

公佈考核結果。

第十一條 績效提升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核情況,發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並採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核成績為C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附表三)制定書面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 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個月考核結果為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第十三條 員工績效工資

某員工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 Pi)/∑(Mi* Pi)

Mi=某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額度(基本工資的20%)

Pi=考核結果對應分值

第十四條 提薪與升職

1—12月考核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

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核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四章 考核面談

第十五條 考核面談必須及時進行,並貫穿於考核的全過程。通過面談達到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並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 考核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並監督執行;

第五章 考核申訴

第十八條 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第十九條 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一週內給予答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核結果上報和公佈的及時性、比例分佈的合理性、考核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核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項目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5

為方便公司業務開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強內/外部的聯繫,確保信息及時傳遞,保證公司信息暢通。公司為外聯頻繁的各部門負責人購買了一批電信HUAWEI C8812手機,作為公務手機進行配備。

為了規範手機(含UIM卡)使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公司為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

1、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離職時應結清相關費用、歸還公司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儘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3、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話費足額,隨身攜帶、人機一體,確保隨時處於開機狀態,休假期間亦然。凡配備手機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元。

4、手機丟失,應於12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於回公司後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費用由丟失者承擔。

5、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使用者本人負責。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彙報,向總經辦説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6、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准,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6

公司提供洗衣服務是為了內部方便員工清洗工作服、牀單、被罩,創造一個整潔、文明、良好的環境以及良好的個人衞生,以便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特作以下規定,各位員工須嚴格遵守:

1、 衣服、牀單、被罩統一收取時間為每月5日和20日,每月5日和每月20日早上8點之前統一交給洗衣工作人員,並根據上標識三天後來取個人衣物。

2、 單位提供牀單、被罩免費清洗,工作服收取三元一身(上衣加褲子),棉背心收取三元一件,其他衣服不提供清洗服務。

3、 洗衣工作人員收取洗衣費用並登記,行政部定期檢查。

4、 愛護使用洗衣設備,人為損壞者要照價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 操作各種機器過程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不準野蠻操作,對於在工作中故意野蠻使用機器者,一律從嚴從重處罰。機器如發出異常聲音,應當立即停止機器,定期檢查洗衣機的好壞情況和使用登記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報處理;

6、 用洗衣機洗衣服時,使用人員必須在現場看護,在未洗完之前不得離開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 員工所有衣物必須在當天清洗完畢,不得過夜存放;並且晾曬在規定地方,疊好按照人名歸類以便員工來取。

8、 員工着裝不得有髒、污、破損等,冬天棉背心必須穿在裏面;(帽子我建議可以不買)

9、 洗衣完畢後,應斷開電源,拔下插座,關閉水龍頭,洗衣完畢時及時清理洗衣設備髒物,收拾好相關設備方能離開。

10、 洗衣機應放置在乾燥環境,晾曬內部水分,不得放置在潮濕的環境,不得在洗衣機蓋板上堆放任何物品;

11、 對於自己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張,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7

一、為合理使用公司網絡資源、保證網絡安全和暢通、禁止違規上網現象,特訂立本辦法。

二、網絡行為規範

1、不得在公司網絡上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户、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這些活動主要包括(但並不侷限於)散佈電腦病毒、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電腦、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攻擊和修改公司總路由器設置等。

2、不得利用公司網絡從事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祕密等違規、違法活動。

3、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信息。

4、不允許在網絡上發佈不真實信息、傳播小道消息或進行人身攻擊。

5、禁止瀏覽色情、反動及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6、工作時間內,不得在線收看視頻、聽音樂、玩遊戲、看小説。不得下載或上傳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包括音樂、電影、視頻、遊戲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三、網絡安全

1、每部電腦必須安裝殺毒軟件,並經常更新,定期殺毒、清理插件。建議安裝“360安全衞士”和“360殺毒”。

2、不要隨意打開不明來歷的郵件及附件,避免網上病毒入侵。使用外來光盤、U盤等介質時,要及時殺毒。

四、網絡管理

1、長期固定直接連接到公司網絡上的台式電腦和筆記本電腦,需將“計算機名”及“IP地址”向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公司有權對未經報備的電腦通過上網行為管理路由器關閉其上網權限,直至該電腦報備“計算機名”及“IP地址”後再開通上網權限。

2、各部門網絡擴展必須經過綜合管理辦公室批准並報備。由公司網絡派生出來的無線網絡也是公司的辦公資源,包括部門無線路由器及單機隨身WiFi均需在綜合管理辦公室報備,無線路由責任人必須承擔該無線路由的管理責任,要設置密碼,並經常更新密碼,不得將密碼隨意外泄,要掌握本無線路由連接人的情況,保證網絡安全及節約流量資源。

3、公司有權監視連網電腦的網絡上傳下載流量。對異常流量,公司有權限制,由於違反前述網絡行為規範產生的異常流量,公司視情節輕重分別對其進行警告和罰款處理。

4、為避免浪費電力、保護電腦設施及安全考慮,下班時,應將電腦主機和顯示器關閉,若因工作需要不能關機的應在電腦上貼標識説明“電腦在處理工作運行中”,避免他人不知情誤關電腦。 5、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網絡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地址: 電話: 郵箱:

某某公司綜合管理辦公室

20xx年 月 日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8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各類資產安全,避免個人在非允許條件下攜帶公司資產離開公司,提高保安人員檢查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資產出門的管理,公司員工及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

3.職責

3.1 經辦人負責填寫合乎要求的《物品出門條》,並留存《物品出門條》第一聯。

3.2 經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物品名稱、數量、物品類別、出門事由信息的準確性及合宜性進行審核。不符合準確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

3.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物品的出入進行檢查,辦公區的物品外出由審核批准,與生產有關的物品由車間負責人進行審核批准,審核批准後方可將相關物品帶出公司。

3.4 當班保安員需要做好嚴格檢查,所攜帶物品必須與《物品出門條》的填寫內容相符,才可放行。

3.5 針對貴重物品及發貨《車輛放行單》的外出,保安人員必須要保存相關材料,並交回公司(具體按照之前的方案執行)。

4.管理規定

4.1公司範圍內各類資產出門,經辦人須填寫信息完整的《物品出門條》。

4.2《物品出門條》簽字、審批基本步驟:

當班安全員檢查確認所攜帶物品與《物品出門條》上所註明信息一致,予以放行。 經辦人完整填寫部門、物品名稱、數量、物品類別等相關信息。 根據物品所屬部門分別由行政部負責人(辦公區物品)或生產部負責人(生產相關物品)簽字確認。

4.3保安員發現所攜帶物品與《物品出門條》上所註明的信息不相符(物品名稱、數量等)或者《物品出門條》填寫、審批不規範時,有權不予放行,其物品予以扣留。 5.處罰規定

發現違犯本制度的行為,給予當事人每次20元的處罰。 本規定從20xx年5月1日開始實行。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9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規範公司的績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根據《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旨在對部門及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和反饋,為公司發展策略、部門績效改進及人力資源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公平合理地處理與此有關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性原則。

(二)全員考核、層級管理原則。

(三)定量與定性、總結與指導相結合原則。

(四)部門考核與個人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三條 考核的組織管理

(一)每年進行兩次考核,分別為年會考核及年度考核。年會考核區間為本年一月初至六月末,一般在每年的七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區間為本年一月初至十二月末,在次年初進行。

(二)公司設立考核領導小組,小組由公司領導及總裁辦公室、財務管理總部、營銷管理總部、信息技術中心、人力資源總部代表組成;日常事務由人力資源總部辦理。

(三)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1、確定公司考核實施辦法;

2、組織、指導、監督公司的考核工作;

3、審定考核意見及決定考核結果;

4、裁決考核結果的複核申請。

(四)人力資源總部具體負責對本辦法擬訂(修訂),並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應嚴格按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必須嚴肅處理。

第四條 考核實施

考核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統一佈置,根據層級管理原則分層實施,歸口管理。

(一)部門考核

部門考核是對各部門在考核區間工作情況的一個評定,它既是部門工作業績的綜合反映,也將影響員工個人考核成績。各部門在本部門工作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領導評分和部門互評,考核領導小組評定。

營業部考核按公司《營業部綜合考核辦法》執行。

(二)員工考核:

1、各部門員工由本部門總經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下同)進行考核;

2、各部門(含營業部及證券管理總部,下同)總經理由公司領導進行考核;同時兼任證券管理總部和營業部總經理的,將證券管理總部工作納入營業部總經理的考核中;

3、營業部財務、電腦負責人同時接受業務歸口部門及所在營業部的考核;

4、營業部其他員工的考核由各營業部自行組織實施,考核結果須報考核領導小組審核。

第五條 考核內容

(一)部門考核是基於本部門在考核區間工作情況及各項指標得分情況進行評定。包括計劃完成情況、費用與成本控制、部門協作滿意度、風險控制、公司文化認可度及內部管理等各項指標內容,根據部門性質不同,設定標準及考核標準不同。

(二)員工考核是對員工個人工作表現及業績情況的評定,包括基本素質及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三個方面內容,根據崗位及職別的不同,設定不同的考核標準。

部門考核結果對員工考核的最終結果有一定影響。

第六條 考核的方法及基本程序

(一)部門考核由部門總經理對本部門工作進行總結,各項指標情況由相關部門提供,由公司領導評分及部門互評共同完成。

營業部的考核由營銷管理總部根據《營業部綜合考核辦法》考核彙總。

詳見附件一《國盛證券部門考核綜合評分表(職能部門)》、附件二《國盛證券部門考核綜合評分表(業務部門)》、附件三《國盛證券部門考核評定總表》、附件四《國盛證券營業部考核綜合評分表》

(二)員工考核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部門考核結果對員工考核的影響權重;第二部分由員工所在部門相關人員對其進行個人評分,評分結果佔另一部分權重。

第二部分採取工作寫實、自然觀察及量表評定相結合的考核方法。工作寫實為員工對自己在考核區間的工作行為進行舉證及小結;自然觀察法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對員工進行直接觀察瞭解,對員工進行考核描述的一種方式;量表評定法是指根據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考核細則,用表格形式表現出來,並結合自然觀察法對員工的態度、能力、業績進行綜合考核的方法。

(三)一般員工及二級部門經理(副經理,下同)、總經理助理(主任助理,下同)、副總經理(副主任,下同)的考核均由其直接主管負責。一般員工的直接主管為二級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助理或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的直接上級主管為部門總經理。

1、被考核人提交考核區間工作寫實並進行自評;

2、根據被考核人工作寫實及自評情況,採用自然觀察法及量表評定法,依據《職位説明書》職責履行情況,分別填寫附件五《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職能部門普通員工)》、附件七《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業務部門普通員工)》,進行他評;他評包括互評、直接主管及部門總經理評定;員工間互評採取無記名評定;

3、直接主管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寫實及自評,在日常自然觀察的基礎上寫出評述;

部門總經理根據直接主管對被考核人的評述,和《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附件五、附件七)得分,確定被考核人的個人評分部分的考核結果,並對被考核人進行綜合評述;

部門總經理如果即為直接主管則直接進行評述,並確定被考核人的個人評分部分的考核結果。

4、各部門填寫《國盛證券員工考核評定總結表》(附件九、附件十),並得出員工的最終考核結果;

5、提交考核領導小組審核;

6、考核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委託相關人員通知被考核人。

(四)部門總經理由公司有關領導進行考核。

1、部門總經理提交述職報告、部門年度總結;

2、採用自然觀察法及量表評定法,根據《職位説明書》職責履行情況,由公司有關領導填寫附件六《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職能部門總經理)》、附件八《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評分表(業務部門總經理)》,進行上級評述;

3、公司分管領導根據被考核人的述職報告、部門工作總結,以及《國盛證券員工考核個人表》(附件六、附件八)得分情況,進行書面評述;

4、填寫《國盛證券員工考核評定總結表》(附件十一);

5、提交考核領導小組,確定最終考核結果;

6、考核領導小組委託相關人員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

第七條 考核評分

(一)考核結果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e)五個等次。

(二)部門考核、員工考核結果的等次劃分:考評總分90分(含)以上為優秀(a)、80分(含)至90分為良好(b)、70分(含)至80分為合格(c)、60分(含)至70分為基本合格(d)、60分以下為不合格(e)。

(三)員工考核優秀(a)的比例不得超過10%。

第八條 考核結果與反饋

被考核部門或個人如果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得到考核結果之日向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複核,考核領導小組在三日內給出回覆意見。

上級主管對下級被考核部門及個人有解釋、溝通考核結果的義務,同時要針對考核結果與被考核相關人員進行面談,幫助被考核部門及相關人員提出目標步聚、改進工作的建議。對部門員工的溝通面談由該部門總經理實施;對部門總經理的溝通面談工作由公司分管領導負責實施。

第九條 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部門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績效薪酬分配的依據,對績效表現出色的部門進行褒獎以鼓勵進步,對錶現欠佳的部門進行指導改進。

(二)根據員工的考核結果確定被考核員工年終績效薪酬,並作為晉升、降職、調職、離職等異動情況的依據。

1、被考核人被評定為優秀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技術序列等級)的資格;

2、被考核人被評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方可推薦參加各類專業培訓或學習進修;

3、被考核人被評定為基本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終績效薪酬分配,並於下一年度予以調整崗位;

4、被考核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終績效薪酬分配,並於下一年度予以降職、調整崗位或解聘;

5、若被考核人連續兩年被評為基本合格的,以不合格者處理。

第十條 考核保密及檔案管理

(一)考核結果只對同部門考核者、被考核者公開。

(二)任何人不得將考核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三)考核結果按檔案管理程序由人力資源總部統一管理,並將個人的考核結果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四)營業部考核結果檔案由營業部統一管理,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總部備案。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總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準確衡量各單位、部門工作業績,科學評價員工崗位效能,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快速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績效考核與管理原則:

(一)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考核的條件和標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被考核單位、部門做出恰如其分的評價。

(二)注重工作實績原則。在對被考核單位、部門的目標內容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以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和工作實績為主。

(三)民主公開的原則。公司將考核目的、時間、內容、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等相匹配並將其公佈於眾,並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

(四)全面考核、綜合評定的原則。採取被考核單位(部門)自查、日常考核為主等形式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

(五)與薪酬分配掛鈎原則。考績結果作為權衡被考核單位工作業績的主要因素,在薪酬分配、職務晉升、個人發展等方面體現出來,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三條 考核依據:

以被考核單位的崗位職責、績效計劃目標完成情況以及日常考核檔案為依據。

第四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公司所有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

第二章 績效考核組織形式

第五條 公司成立考核委員會,由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為:

負責根據公司年度整體經營戰略規劃,審定公司年度績效目標管理體系,審核、審批考核計劃和方案,解決、仲裁考核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審定公司季度、年度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核委員會下設質量管理辦公室,其主要職責:

1、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

2、制定公司考核計劃和方案;

3、負責考核前的培訓工作;

4、指導各單位(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

5、仲裁考核中的一般問題;

6、協調與督察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第七條 組織形式及考核方式:

公司採取二級考核形式組織考核,即考核分為兩個層次,每一層次均從其工作流程、服務對象的角度進行:

(一)單位(部門)的考核:

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按季度對各單位(部門)進行考核,考核的內容以業績考核為主,以目標管理結合kpi指標進行考核,部門的績效就是部門(單位)負責人的績效。

(二)員工的考核:

即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按月度對其責任範圍內各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主要運用目標管理方法,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其考核方案和考核結果由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

(三)考核方式:

考核實行機關部門和基層單位互動式檢查,由質量管理辦公室組織考核專班對各基層單位進行檢查考核,並組織基層單位有關人員對機關部門進行檢查考核。

第八條 考核權限設定:

(一)考核準備:

質量管理辦公室在每次考核之前,確定考核具體時間,準備考核所需要的考核評價表格,收集、整理考核所需信息,並組織、跟蹤整個考核過程。

(二)考核權限設定:

1、對單位(部門)的考核:由公司質量管理辦公室依據績效考核指標進行考核,並根據績效狀況,確定下一階段的改善措施。

2、對單位(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由公司考核委員會依據所屬單位(部門)績效考核結果進行考核,研究決定最後考核結果。

3、對員工的考核:員工考核分初步核、複核:員工的所屬單位(部門)對其進行初步考核,並給出考核結果;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復核。員工考核標準、考核形式由單位(部門)自行制定,報質量管理辦公室審定。

第九條 績效考核的週期:

(一) 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員工業績考核,其考核時間為:

每月1~4日為對上月業績考核時間,並確定員工下月考核指標;每月5日為考核結果的上報時間(節假日順延)。

(二)季度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單位(部門)業績考核,其考核時間為:下一季度第一個月7號以前為上季度業績考核時間,下一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為考核結果上報時間。

(三)年度考核:每個年度進行一次綜合考核,包括業績、態度和能力考核,其考核時間為:

1、每年度12月25日至下年度1月14日為考核時間,並確定下年度工作目標和考核指標;

2、每年1月15日為上年度綜合考核結果的上報時間;

3、每年1月16日至20日為年度考評統計分析與結果運用時間。

第三章 績效考核等級

第十條 考核等級:

月度、季度考核:實行百分制考核。

(一)單位(部門)季度考核分為a、b、c三檔,其中單位a檔4名,b檔6名,c檔4名;部門a檔3名,b檔3名,c檔2名。

(二)考核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單位(部門)不能定為a檔:

1、單位(部門)員工發生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給公司利益和聲譽造成影響或損失的;

2、因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3、因發生計劃外生育或其它重大事項的。

第十一條 考評程序:

(一)單位(部門)季度考評程序

1、質量管理辦公室主要以日常抽查形式對各單位進行檢查,建立考核檔案;並組織各單位人員對各部門進行集中檢查,彙總檢查考核情況;

2、單位(部門)每季度末向質量管理辦公室提交自查報告;

3、質量管理辦公室審議單位(部門)自查報告,並彙總考核檔案收集的信息,出具考核結果;

4、公司考核委員會負責對質量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考核結果進行審定;

5、公佈考核結果。

(二)員工月度考評程序

單位(部門)負責制定對員工進行考核的程序,考核結束後將考評結果彙總到公司質量管理辦公室。

第十二條 考核辦法:查詢記錄法、書面報告法、重大事件法、平時抽查法等。

第四章 考評結果與激勵政策

第十三條 績效工資:根據績效考核分數,確定部門(單位)和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方法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 其他激勵:

主要適用於年終考評,方式有:

(一)發放獎金:連續四個季度被評為a檔的單位(部門)年底作為先進集體進行表彰,並一次性發放獎金;年終被評為a級的員工,公司一次性給予獎金獎勵。

(二)培訓:根據考評結果對各單位(部門)員工培訓方案進行調整;

(三)晉升:連續四個季度被評為a檔的單位(部門)負責人和年終被評為a級的員工,公司在職務晉升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第十五條 懲處:

對連續四個季度被評為c檔的單位(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將給予一年內降半級薪酬處理,並由考核委員會決定是否繼續在原崗位上予以留用。

第五章 考評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質量管理辦公室制定和下達有關考核計劃及跟蹤考核進度。

第十七條 各單位(部門)負責人負責員工月度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八條 考核職責:

(一)考核委員會負責對質量辦公室提交的考核結果進行審核,確定最終考核結果;

(二)質量管理辦公室組織、指導、監督公司各項考核工作;

(三)各單位(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部門)員工績效考核方案,組織實施績效考核,提出考核結果意見,制定績效改進措施。

第十九條 績效改進計劃:

負責人對員工考核中未達標項目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為員工績效改進提供幫助,並跟蹤檢查改進效果。

第二十條 各部門應建立考評管理記錄,並完善其檔案。

第二十一條 質量管理辦公室彙總、登記考評結果,建立考評檔案。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修訂或部分條款修訂時,必須報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發佈執行。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10

為了規範中國小教師外出學習、培訓、考察管理,完善教師培訓學習管理制度,維護教師培養、培訓的公正與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養教師,遵照教體局和紀委紀檢組聯席會議要求,現對大武口區教師外出學習、培訓、考察作如下規定:

一、教師外出學習、培訓、考察的原則

1.區級以上政府部門或教育主管部門下發通知或指令參加學習、培訓、考察的領導和教師,經學校或教體局同意方可參加。

2.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或各類研討會,涉及到領導和學科教師,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計劃派出。

3.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必須派出培訓、參賽、參會或考察學習的領導和教師,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或經學校研究推薦、教體局批准後方可參加。

4.對一些民間性質的學術團體組織的會議或活動,未經教體局批准,學校不得派教師參加;非學術性團體組織的活動,學校一律不得參加。

5.同一名教師一年之內最多隻能參加一次省外的培訓、學習或考察,省內(市外)的培訓學習每年最多不得超過兩次。

二、外出培訓、學習、考察的有關程序

1.通知:由教體局負責培訓學習的部門將有關文件下發學校,學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級組、學科組推薦參加培訓人選。

2.推薦:參加培訓學員推薦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則,保證讓絕大多數教師有外出培訓學習的機會,推薦學習人員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確外出培訓學習的目標和方向,要堅持為學校發展、為教師發展服務的原則。

3.審批:對年級組、學科組推薦的外出培訓、學習、考察人選,學校要召開校務會議研究確定,並進行公示,然後由學校上報教體局審批。校領導外出學習須由教體局推薦和審批。

4.請假:外出學習、培訓、考察的教師在教體局審核同意後,由學校調整課程,並妥善做好交接工作,並在學校填寫請假條。校領導外出學習需到教體局和組織部履行請假手續。

5.備案:學校對於外出參加各級培訓學習的教師要進行登記,並上報教研室備案,做到教師外出培訓有據可查,避免重複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訓、學習、考察返校後的有關工作

1.銷假:外出培訓、學習、考察歸來的教師要及時到學校或有關部門銷假。

2.學習反饋:凡外出學習、培訓(學歷培訓除外)、考察歸來的教師,回校後必須在一週內向教研組或學校上交學習報告,並進行講座,幾人同時參加同一活動,可推薦一人進行主講。所有外出培訓的教師回校後都要撰寫3000字左右的學習報告(心得體會或調研報告、專題報告、學習總結),學校要對教師的學習報告進行審閲並及時存檔,同時將學習報告上報教研室備案。

3.經費報銷:外出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學習報告和講座後,才能按照財務規定予以報銷。

四、外出人員注意事項

1.外出學習人員代表學校,要注意個人形象,不能做有損於學校名譽的事。

2.外出學習人員以提升專業素養為目標,必須嚴格遵守學習紀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離開。

3.外出學習時應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多與外地教師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積極參與交流活動,發表自己的見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學習效果。

4.學習活動結束後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長時間,耽誤工作。凡不按時返回,經核查,將按曠工處理。

5.外出學習人員要重視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確保旅途平安。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前相關制度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11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德森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保證公司所有分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公司現有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分公司是指各地方項目設立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公司)。 報銷管理規定

各種發票應該符合公司的相關規定(原始發票),否則不得報銷。當月費用必須在當月30日前將票據及相應的電子版本報銷單上交完畢。經公司財務負責人複核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複核無誤後,交由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 。

1)審批流程:報銷人(經辦人)填寫 → 分公司負責人審批 → 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准

2)報款流程:審批確認 → 財務負責人 → 出納付款

3)報銷時間:每月30日前將當月報銷票據(電子版)上報財務(延期報銷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 → 1日至4日財務複核 → 5日至6日總經理審批 → 8日財務付款(電子支付)。

第一章 差旅費管理規定

第一條 差旅費用是指:員工因公赴外地出差期間發生的,往來車、船、飛機、訂票費用;出差期間的工作餐費(享有出差補助的不予報銷);其他小額零星費用。此外的其他費用不屬於差旅費用的報銷範圍。

第二條 出差借款

出差借款應本着節儉夠用的原則申請,出差借款超過500元的應該至少提前1天書面通知財務部門,並報部門批准,以便財務部門做好現金準備工作,否則財務部門可拒絕借款。

分公司負責人審核 公司財務部門審核 《出差申請表》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 員工因工出差,應本着務實、高效的原則,事先安排好出差期間的日程計劃,合理控制出差人數、任務、地點、時間等,填寫《出差申請表》(附件一),執行審批流程。無論領導和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出差。 分公司負責人出差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 所有人員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寫明出差任務、時間、地點,返回後三日內需撰寫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作為報銷附件。

第五條 出差人員須將出差申請表報送人事部門備案,作為考勤依據。無出差審批手續的人事部門一律按按曠工處理,財務部門不得報銷。

第六條 出差差旅費用支出標準

(一)各分公司負責人以下(不含)員工出差原則上應乘坐火車,特殊情況經分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報批時應註明詳細理由)。

(二) 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憑鐵路部門、公路部門或汽車公司的乘車票據報賬。火車訂票手續費不得超過10元/張。

(三)出差人員應按批准的出差地點路線乘車,如因私事未經批准繞道乘車,其繞道的車費不予報銷。 (四)住宿標準

第七條 兩名同行員工赴同一地點出差,原則上只按一人標準報銷住宿費,報銷標準以 級別高者為準,如因工作原因確實需要單獨住宿的,應該事先提出申請,經分公司負責人同意報財務審查後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 員工到公司有宿舍的地區出差,原則上應住公司宿舍,不再報銷住宿費用

第二章 招待費管理規定

本規定所稱招待費用指因工作需要而開支的接待、娛樂、禮品、公關等交際應酬費用。

第一條 業務費用發生後,應及時取得有公司全稱抬頭的税務發票和電腦小票 ,單筆支出200元(含),報請分公司負責人批准;單筆支出 300元(含),應該事前獲得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二條 業務費用發生後應及時填寫《招待費用申請表》(附件二),將發票和消費清單 進行整齊、均勻的粘貼,按照相應審批標準和流程辦理報銷。

第三章 交通費管理規定

為節約開支,實現德森置業有限公司最終奮鬥目標,各分公司領導有責任督促本公司員工辦理業務時乘坐公共汽車、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章 現金借款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分、子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借款與報銷流程,合理控制各項費用支出,

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章所稱現金借款,指分公司員工因公司事務需要,向公司申請的各類臨時借款。 第二條 分公司駐外機構及特殊崗位的員工,經過審批,可以申請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借款。

第三條 因公借款應提前辦理審批手續,出納收到手續完備、符合要求的《借款申請單》後,方可辦理。

第四條 因公借款審批流程

公司總經理

各分公司負責人審核簽字 公司財務部門審核

第五條 各分公司主管領導在借款審批單上簽字批准後,即自動成為該筆借款的擔保人,對借款的償還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 借款只能用於借款單上所申請的項目,不能挪作他用。 其它:本財務管理制度為公司暫行制度。

德森置業有限公司 20xx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德森置業有限公司員工出差申請表

(出差申請/借款/訂票/審批)

申請日期: / / No.:

領款人簽收:

經辦人:

附件二 得森置業有限公司招待費用申請表

招待費用申請表

上級主管領導: 分、子公司領導: 申請人:

注:招待費超過200元(含)的應該由分公司負責人事先批准;300元(含)以上的應由公司總經理事先批准。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12

一、基本原則

(一)工作必需原則

加班應以分局工作必需為前提,即必須是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工作或專項工作而需在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從嚴控制原則

為確保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同時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加班前首先由班組長申報,核准需要加班人數、工作量及加班時間,然後由局審批,同時核准加班費,在加班程序上從嚴把關。

二、具體規定

(一)加班範圍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擊性任務或專項工作,而必須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須經履行有關申報、審批、核定程序,可計加班。

(二)非加班範圍

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基礎上,可採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下列情況不屬於加班範圍:

1、為完成本職工作和職責範圍內的常規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雙休日工作的不另計加班;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為完成本職工作和正常的職責範圍內的工作而在上班時間以外工作的,不計加班。

(三)法定加班時間及加班費計發標準 1、法定加班時間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時間與折算:加班工作時間按正常工作日時間執行,自3小時開始起計,加班3—5小時,計加班半天;加班6—8小時,計加班1天。

加班期間由值班人員電話或實地查崗,發現加班期間脱崗、擅自離崗或電話聯繫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罰標準執行。

2、加班費計發標準:

加班費計發標準實行重獎重罰原則,原則上在局加班費正常核發標準的基礎上,每位加班人員每天再分別加20元。

(1) 局加班費計發標準:加班費=崗位工資/21*3*0.7+20元

(2) 加班期間出現脱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繫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郵需求,半小時以內不上門攬收,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出現脱崗、擅自離崗、電話聯繫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長投遞時間,不嚴格按照投遞時限、投遞深度投遞,每發現一次扣罰50元;管理支撐人員擅自脱崗、加班期間工作不作為,造成業務大量積壓,影響工作效率的,扣罰50元。

(3) 法定節假日工作期間,發生一起用户有理由申告、投訴的,扣除直接責任人所有加班費;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三、加班審批與加班費核發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填寫“申請表”,呈報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2、加班費由局指定專人按上報人數到局領取局加班費總額,然後根據局具體加班人員按照加班費計發標準分別核發(加班考核情況由當日值班人員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門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能,優質高效的開展各項工作,嚴禁將正常上班時間應完成的工作隨意拖延到節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現在正常上班時間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誤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誤論處。

2、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要嚴格把關,嚴禁虛報,避免漏報;加班若出現虛報、漏報情況由上報人員負責。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解釋權屬於辦公室。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13

為加強對空調的使用管理,確保空調安全運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降耗的原則,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空調使用實行“部門專人負責制”,由部門指定現場責任人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空調使用的條件

1、使用空調時應根據室外實際温度進行開啟,即夏季室外最高氣温達到30℃以上,方可開啟空調製冷,製冷温度設置不應低於26℃;冬季室外氣温低於5℃以下的,方可開啟空調製熱,制熱温度設置不應高於20℃。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辦公人員離開或辦公區無人預計一個小時以上的,應關閉空調,嚴禁室內長時間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4、下班要提前30分鐘關閉空調。

三、空調使用的安全規定

1、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2、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不得覆蓋出風口,因為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設備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3、注意用電安全,發現電路或空調故障要及時停止使用並向辦公室報修,不得強行使用。

4、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將遙控器內電池取出,同時做好室內和室外機的保潔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過濾網,保持空調衞生乾淨

四、空調室內嚴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為

五、違反本規定的處罰

1、凡有違反上述“空調使用的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30元/次。

2、凡有違反上述“空調使用的安全規定”的處以罰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為的處以罰款30元/次。

4、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14

為加強幼兒園管理,確保全園師生在園安全。幼兒園按上級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為確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一、幼兒園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鋼叉、橡膠輥、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和制止犯罪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當班保安員執勤時攜帶和在緊急情況下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對付犯罪分子過程中,當其失去反抗時應停止再次使用。

三、嚴禁將警械提供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幼兒園批准,嚴禁將警用器械帶出。嚴禁用警械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械交於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時候不得使用在師生員工身上,不得用於其它物體上,以防損壞。

四、執勤保安員必須將警械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放或託他人代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五、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公損壞要予以賠償,並追究行政責任。誰丟失、誰損壞,誰賠償,當分不清具體責任人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六、保安人員要定時、定點武裝上崗。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確保其處於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七、對發生損壞和丟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書面的報告材料,經園審閲後根據情況酌情處理,並將報告存檔備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員要定期核對器材使用帳目,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園長彙報。

九、器材如有機械故障,應及時上報幼兒園説明情況並進行更換。

十、以上制度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予以嚴肅處理。

設備點檢管理規定 篇15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軟件、程序的管理,確保開發、使用、變更等過程得以受控,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範。

2.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公司所有自主開發、外購、客供軟件、程序的管理。(如無特別説明,本規範內“軟件”包含軟件、程序)

3. 軟件分類:

3.1產品源程序:

由研發部軟件開發工程師編寫,實現產品功能的燒錄文件。

3.2 ATE測試軟件及測試程序:

是指由信息技術部負責編寫的配套ATE硬件使用的產品測試軟件平台,及在此平台下針對不同型號產品編寫的測試程序。

3.3 設備應用程序:

是指工程部在設備操作系統下針對不同產品型號編寫的對應程序(ATE除外)。如:打碼程序、貼片程序、SPI檢測程序、AOI檢測程序、分板程序、迴流焊程序、X-Ray測試程序等。

3.4管理應用軟件:

是指企業使用的電子化管理工具或系統平台。如:ERP系統、品質管理系統、SPC系統、生產報表系統、電子看板系統、績效管理系統、項目管理系統等

3.5辦公軟件:Windows、office、Coremail、PDM、AutoCAD、殺毒軟件等。

4、職責定義:

原則上公司各部門均可依據自身需求提出軟件申請,由技術部門進行開發,交由使用部門進行管理,異常無法解決時,可向技術部門尋求技術支援。具體定義如下: 4.1 需求提出部門:依據公司或者部門的實際情況,提出軟件需求申請。軟件需求多由軟件使用部門提出,但也可以由其它部門提出。

4.2使用/管理部門:對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需求後向開發部門發起正式申請;在軟件驗收合格後負責日常的管理、維護等;當異常時且無法解決時,及時向開發部門反饋,並要求協助處理。

4.3開發部門:對於使用/管理部門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執行方案,並最終完成軟件開發;開發部門也負責後期的技術支援。

4.4監控部門:負責對軟件驗收完成後的使用過程進行監控,確保不出現使用錯誤,維規操作,使用非法軟件及機密軟件外流等。

5.軟件管理規範:

5.1軟件申請、開發、使用管理流程

5.2開發管理

當申請部門提出軟件需求申請後,軟件開發部門技術評審、立項管理、及軟件編寫、完成及後期調試、受控、驗收的過程。詳見《軟件開發管理規範》 5.3命名管理:

軟件命名一般要求具有使用對像、功能説明、版本説明。各軟件命名規則具體如下: 5.31產品源程序:

命各規則:工程代號(客户型號)-版本_年月日.文件格式,

如:22W6006(M040)-A_表示的意思是:客户型號為M040,工程代號22W6006,軟件版本A,生產日期(xx年12月12日),燒錄的軟件格式為SENC。關於產品源程序命名規則詳見《軟件命名規則》

5.32 ATE測試軟件:使用對像+功能説明+版本號,如:飛斯卡爾單片機燒錄軟件V1.0 5.33 ATE測試程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代碼-----產品型號-----程序版本-----機器代碼 如:-1204020(M066401)-A-AT 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ATE測試程序A版。詳見《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範》 5.34 設備應用程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代碼-----產品型號-----PCB(A面)----機器代碼 如:-1204020(M066401)-01-J,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 A面貼片程序。詳見《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範》

5.35管理程應用軟件:軟名+版本號,如:SPC V1.0版。 5.36辦公軟件:軟件名+版本號,如:Excel 20xx版。 5.4受控管理:

軟件在完成試用驗收合格後,需要完成受控,才能給到相應部門進行使用。各軟件的受控要求、受控流程略有不同,具體如下:

5.41產品源程序受控:新編寫的產品源程序及變更的產品源程序均可按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受控。

5.42 ATE測試軟件及測試程序受控:

4.421 ATE測試軟件受控流程:參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4.422 ATE測試程序:參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5.43設備應用程序受控:

設備應用程序:如打碼軟件、貼片程序、AOI檢測程序、分板程序、迴流焊程序等 不做單獨受控要求,但需要保證與SOP程序各稱、版本保持一致。

5.44 辦公軟件受控:

辦公軟件,一般是外購軟件,以不違返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為前提,不做具體受控要求。 5.5軟件變更:

5.51 4M變更管理:產品源程序、測試軟件變更必須進行4M變更管理。

5.52 軟件升級管理:軟件升級之後,版本號需要有相應的升級;對於未進行版本管理的設備應用程序需要《設備程序變更履歷表》進行記錄,同時舊的軟件必須及時歸檔,不可與新程序同時存在,以確保新程序的唯一正確性。 5.6軟件使用權限:

5.61使用範圍:公司現有軟件僅限公司內部使用,不得私自複製、出售給外部人員使用,一經查實,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5.62軟件使用權限:未經授權,不得盜用他人權限使用軟件。

5.63限制型軟件使用:不得在公司電腦、設備上傳播、使用病毒軟件、攻擊型軟件或者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如遊戲軟件、視頻軟件等。

6.記錄表格

1.軟件開發管理規範 2.軟件命名規則 3. 軟件受控(變更)流程 4.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範 5. 軟件版本履歷表 6.設備程序變更履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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