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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

根據教育部〔20__〕3號《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原則,嚴格落實“有限進入學校,禁止帶入課堂”的指導意見,制定西府冠華學校學生手機校園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一、學生手機原則上不得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實際需求,需要攜帶手機上學,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即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經學校同意攜帶手機入校者,入班測温時(晨讀時間),將手機關閉後,主動上交班主任,存放於班主任辦公桌指定抽屜內,離校時向班主任領取。(班主任不在,由年級組長代行管理責任)。

三、學校年級辦公室、門衞室均設置公用電話,學生需要和家長聯繫,可向在場老師申請,説明聯繫對象和緣由,同意後免費使用公用電話。

四、校長電話對全體家長公開;年級組長電話對年級家長公開;班主任電話對班級家長公開;便於家長與學校聯繫。

五、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通過手機佈置作業,不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六、新生入學時將手機管理作為重點教育內容,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指導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八、學生上交的手機需自行包裹,以免磨損劃傷;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手機;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出現丟失、損壞等情況,根據調查結果由責任人負責賠償,遇不可抗力因素時,協商解決。

九、學生獲得批准攜帶手機進校,但不主動上交,學校取消其攜帶手機入校資格,由此產生困難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克服。

十、學生未經學校批准,攜帶手機進入校園,根據校紀規定,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分懲戒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2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公佈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學校同意申請後,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同學進校後手機必須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如確有急事可以課間或非上課時間找班主任當場使用並在使用完後馬上交還。

4、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同學放學或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還給他,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5、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學校班級一概不負責任(除手機在班主任手中時間)。

6、違反《博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規定的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三欄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德育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流程:學生寫申請→家長簽字同意→學校蓋章同意→學生到校將手機交班主任(3天內)、超3天的由班主任交德育處代保管→放學歸還。

學校手機統一保管場所:各班主任辦公室、德育處;責任人:各班主任、德育主任(耿喆)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3

依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特制定手機管理制度如下:

1.班主任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嚴格要求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家長如有緊急狀況與班主任取得聯繫,解決家長與學生的及特殊溝通情況。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的,學生家長申請,經學校同意。到校後由班主任要統一管理,待放學後再歸還學生。如學生在校期間需要聯繫家長的,各科教師要及時用自己的電話借給學生使用,及時滿足學生的通話需求,避免因未及及時和家長溝通而引發學生的各種危機。

3.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佈置作業,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4.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5.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下發告家長書,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絡。家長老師及時保持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6.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4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絡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做出承諾,經班主任同意,並經政教處審核備案後方可帶入校園。

3.手機帶入學校後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於專用保管箱內,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二、學生手機校園內統一保管制度

1.學校為各班配備手機保管箱,由各班級班主任負責本班級學生手機的統一保管。

2.手機必須通過班主任取用,任何學生不得私開保管箱取用手機,因私開保管箱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3.班主任向學生家長公佈學校辦公電話87200072和本人手機號碼,方便家長聯繫學生,同時學校三部共用電話免費供學生使用,遇突發狀況確保信息通暢。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三、學生校內使用手機制度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閲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4.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關閉手機。

5.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繫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班主任或其他課任教師聯繫。

7.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四、手機檢查制度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五、違規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個人書面檢討,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本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本學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六、定期開展學生手機管理教育引導工作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升旗儀式、班團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並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通過微信羣、公眾號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絡。

4.家長、老師及時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七、對手機佈置或完成作業管控

1.教師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的規定,規範班級微信羣、QQ羣、釘釘羣等的管理使用,班級羣只能用作學校教師和家長在教育教學方面的溝通和相關緊急事項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嚴禁老師在班級羣佈置家庭作業,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

2.不得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八、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和教師考核。

3.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5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__〕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帶入校園。

如離家較遠、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佩帶和使用手機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填寫《XX國小學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攜帶使用手機申請單》報班主任。

二、班主任統一上報學校審批備案。

學生進校後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放學離校時下發學生。班主任務必將學生手機妥善保管。

三、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找學生,可通過班主任或任課教師聯繫,下課後通知學生用個人手機聯繫家長。

不攜帶手機的學生需要手機通話時,由老師提供方便。

四、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不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的學生,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

五、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條進行處理。

六、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並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七、學生違規攜帶的手機(包括電話手錶等通訊設備)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6

手機作為一種現代化的通訊工具,給生活帶來了很多方便,家長出於對學生學習、生活和安全方面的考慮,給學生佩帶手機。但是,在近幾年的教學實踐中發現學生在校攜帶手機,嚴重影響學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影響學校的教學秩序,引發一系列安全問題。

一、學生攜帶手機弊多利少,主要表現在:

(一)影響學生學習

教育部門對中學學生所做的問卷調查顯示:學生手機用於緊急聯繫佔5%,短信聊天佔21%,通話聊天佔48%,玩遊戲佔11%,下載圖片鈴聲佔12%,拍數碼照片佔3%。由此可見,學生手機主要用於娛樂。自控能力差的學生,上課時間用手機上QQ、短信閒聊、看下載的小説或者玩遊戲。這些不僅浪費了大量的學習時間,而且手機娛樂的刺激,使學生日益對學習失去興趣,以致貽誤、荒廢學業。

(二)影響學生身體健康

學校深夜查寢,有時是在後半夜,個別學生還在興致勃勃地玩手機。學生夜間精神煥發,白天昏昏欲睡,過着“黑白顛倒”、渾渾噩噩的生活,長此下去,不僅荒廢了學業,還嚴重影響身體健康。手機輻射也不容忽視,專家指出,青少年的免疫系統比成年人脆弱,更容易受輻射影響。研究表明,孩子在使用手機時,大腦受到的輻射比成年人要高出50%。事實證明,手機輻射會損害青少年腦部神經,引起頭痛、記憶力減退和睡眠失調。

(三)影響學生心理健康

繼網吧之後,近幾年中學生有了新寵——手機短信和手機上網,這是一個缺乏規範且隱祕性很高的“灰色地帶”。黃色信息、色情笑話等通過手機在孩子中間蔓延。青少年學生長期接觸不良信息,會在心理上形成帶有依賴性的不健康的閲讀感受,出現心理紊亂,性格怪異,意志沉迷,精神頹廢,責任喪失,學習放棄等現象。

(四)影響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

1、手機助長了考試舞弊。現在對考風考紀傷害最大的就是手機作弊,它使考試作弊呈現出大範圍、跨考場、跨學校的特點。已成為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中最頭疼的問題之一。

2、利用手機進行網戀、網罵。學生在網上隱藏身份、喪失責任,網罵、網戀層出不窮、千奇百怪。在污濁不堪的謾罵中,在亦真亦幻的戀情中,學生滑向了危險的境地。

3、破壞和諧的師生關係。在課堂上、在寢室裏,為了學生的學習和休息,當老師發現學生使用手機且收繳學生手機時,學生拒絕交出,衝突由此發生。手機已成為當今學生頂撞老師、師生關係緊張的主要誘因。

二、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在校學生學習、生活的和諧與安全,經學校行政研究,特作如下規定:

(一)學校決定,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學校已在全校廣泛宣傳,要求班主任對學生和家長做好詳細説明,要求學生在上學時不攜帶手機入校園。自公佈之日起若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時,一律收繳,交由政教處代管。(寄宿生如帶手機在入住當晚必須交生活管理老師,否則一樣予以收繳,交由政教處代管。)

(二)手機的收繳、封存和發還按照如下程序進行。

1、學校的所有教職員工,一旦發現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收繳,並交至政教處德育專幹,手機電池、手機卡當場歸還學生。

2、德育專幹調查核實手機收繳情況,並填寫《手機收繳登記表》,登記表上需要學生自己寫清楚學生姓名、班級、手機款式、收繳時間並簽字確認。

3、德育專幹將收繳的手機貼上標籤(註明學生姓名、班級),統一封存。

4、學期、會考結束後,班主任到政教處簽字領取手機並交還學生。

(三)學生違反本規定,參照如下辦法進行處理。

1、學生不準帶手機進校園,第一次發現,一律收繳並通報批評;第二次發現,收繳手機並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發現,收繳手機並給予記過處分;第四次發現,該攜帶手機的學生屬於屢教不改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並責令家長到校簽訂相關協議;對於態度惡劣、屢教不改者,進行嚴肅處理直至勸退。

2、班主任收繳手機並上交政教處的給予班主任獎勵,且不扣除班級考核分;經學校行政和其他老師收繳並送交政教處的不扣罰班主任津貼但要扣除班級考核分3分/人台。

3、在執行本規定的過程中,不服從學校管理的按情節輕重給予嚴肅的紀律處分。

(四)政教處每個月的月底全校通報攜帶和使用手機的學生的姓名和班級。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7

一、禁令

1、荊門一中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

2、確有需要使用手機的,由學校統一通知安排。

3、學校在校園各區域設有公用電話,方便學生使用。

二、檢查通報辦法

1、各班級要通過班幹部、小組長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自查結果由班級自行處理。

2、學校將通過值周教師校門口的隨機抽查、教務巡查、教師檢查、校園巡查等方式加強檢查,檢查結果報政教處彙總處理。

3、全體教職工有責任在校園隨時發現並教育處理學生。

4、學生違規被檢查發現,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從重處理。

5、政教處每週升旗儀式上通報檢查情況,學校《情況通報》上通報相關情況。

三、處罰辦法

1、學生違規將手機帶入校園,均當場沒收;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班會課、課間、集會等)使用手機,均沒收手機,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2、將手機帶入考場,視為考試作弊,單科考試成績作零分處理;在考場使用手機的,同時給予記過以上紀律處分。

3、學生違規帶手機進校園的,每次扣個人積分20分,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0分,取消個人進步獎和學期評優資格;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取消其享受助學金資格。每月班級量化分數被扣10分及以上的,該班級當月將被取消“五星班級”評選資格。

4、被沒收的手機統一由班主任管理。學期結束前,由個人申請,班主任簽署意見,經學校同意後,通知學生家長來校領取。

本規定自20xx年9月5日起開始實施。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中學生身心特點,學校將採取“家校合作”和“協同育人”的方式,加強對學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結合我校實際情況,依據《XX市XX中學章程》第一章第四條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條,現針對學生手機的使用做以下明確規定: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機遊戲,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試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預防中國小生沉迷網絡教育引導工作的緊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現對在校學生手機的使用進行規範,具體辦法如下: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校園,如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到校,應經本人申請,填寫《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申請書》,家長簽字認可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後,方可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學生在進入校園後必須立即將手機等電子產品關機。

第二條進入校園後按學校規定寄存在各班手機櫃中內保管(務必關機)。手機櫃由學校統一配置,每班配備兩把鑰匙,由班主任總負責,並指定兩名學生各管理一把。手機櫃鑰匙負責人負責每天收、發學生手機,放學後由負責人及時發放。學生如因請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機的應寫好申請便條,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名,老師同意後方可使用手機。鑰匙管理人憑此條方可辦理領機。除此之外,校園內一律禁止學生使用手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聯繫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學生考試期間,禁止隨身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具體處理參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二條。

第五條學生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按下列要求予以處罰。

(一)學生違反規定,一經發現,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其手機到班主任處或德育處,並報德育處備案,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反饋信息。

(二)第一次違規使用,手機交由班主任代管一週,班主任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討,並在班級對學生進行通報批評。

(三)第二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一個月,一個月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給予警告處分,同時取消本學期的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四)第三次違規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機至學期末,學期結束後由其家長領回手機,並對違紀學生予以嚴重警告處分,同時通知家長來校共同做好學生教育工作,處分結果記錄到學生學籍檔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發現違規使用,對違紀學生予以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

(六)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處罰。

第六條不得利用班級、宿舍插座給手機等電子產品充電,一經發現,立即收繳,由班主任代管並通知家長,學期末由家長申請領回;對於屢次違規充電的將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9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學校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包括電話類手錶)?,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私自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予以懲戒,同時通知家長,由學校統一保管,再由家長領回手機。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知家長領回手機。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除根據情節進行懲戒之外,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再通知家長領會手機。取消學生各類評先評優資格。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懲戒。

4、本制度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各樓層為學生提供電話。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通過國旗下講話、班隊會等多種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教育引導,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3、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引導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4、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佈置作業,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0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 上課鈴響後,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到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 學生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後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學生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 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准,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 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認真負責的同學擔任考勤員,嚴格考勤,及時填寫。

7、 各班每週小結一次考勤情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學生的出勤情況要記入學生手冊,並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 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重曠課的學生應按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1

隨着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加快,鄉許多農民紛紛外出打工,不少中國小生的家長長期不在家,卻把未成年學生的教育、管理、監護的義務,委託給老人或親友,有的甚至是大學生帶國小生。這些“留守學生”因缺乏親情而引發的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等問題也日益突出,致使一些學生走向違法犯罪道路。所以加強“留守學生”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緩,我鄉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辦理。

一、留守學生教育管理的必在性

近幾年來,我鄉中國小“留守學生”人數不斷增多。經調查全鄉有“留守學生”162人。這些“留守學生”缺乏正確的家庭教育,學生的父母長期外出務工,平時心牽掛着自己的子女,而心有餘而力不足,缺少對學生的關愛、交流和引導,致使一些學生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對這些學生的教育應當引起家庭、學校和社會的高度關注與重視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對“留守學生”的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積極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斷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使他們能夠健康成長。

二、留守學生教育管理的措施辦法

要充分發揮學校、家庭、社會在“留守學生”的教育、引導和管理中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

1、重視思想道德教育。以法制副校長上法制課,不斷提高廣大學生的法制道德觀念;通過開展青少年“模擬法庭”、請退休老幹部為學生講革命傳統故事,不斷增強學生的遵紀守法意識;以班隊、共青團、少先隊活動為載體,緊緊圍繞“關愛、責任、誠實”等基礎道德品質,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尤其特別重視讓他們在社會實踐中體驗做人做事的道理。

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學校開設心理輔導活動課,建立健全心理諮詢室及配備必要的設施,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心理輔導教師,幫助指導“留守學生”解決各種困惑和疑難,引導他們健康成長。平時教師尤其是班主任對“留守學生”做到精心觀察,及時掌握動態,加強對他們的心理疏導,給這部分學生以更多的“偏愛”。學校、班級經常舉辦生動有趣的競賽,開展書法、繪畫、舞蹈、樂器、球類等到課外活動,以賽促練,提高能力。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留守學生”專項檔案。包括“留守學生”的姓名、性別、所在年級、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況、思想道德狀況、學習狀況、行為習慣、生活狀況、身體發展和心理髮展狀況、他們父母的通訊地址、電話,以及當前監護人聯繫辦法等,實行每月一次動態管理;二是建立重點結對制度。實行“321”結對幫扶辦法,鄉領導幹部與3名留守學生結對,黨員與2名留守學生結對,一般幹部與1名留守學生結對,加強輔導,實行跟蹤教育,要求每星期到結對子“留守學生”家中瞭解情況,注意宣傳用電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並做好每次的入户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鄉領導彙報;三是建立家校制度。每月對每位“留守學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聯繫一次(包括電話、書面),瞭解他們各方面的情況;四是建立獎勵制度。及時表彰獎勵表現好、進步快的“留守學生”,樹立榜樣並鼓勵他們不斷追求上進;五是建立“留守學生”與父母聯繫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與學生子經常性的聯繫,並及時與學校溝通,瞭解學生的情況,做到半個月能電話交流一次。同時,學校開通家長熱線確保兒童有特殊情況時在第一時間和家長取得聯繫,另外,還可以用書信的方式,對於學生的情感發展、心理健康加強幫助和指導。

三、留守學生教育管理保障措施

1、統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參與“留守學生”教育行列,共同支持和關心“留守學生”的成長,共同做好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淨化社會風氣,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2、建立組織,落實責任。鄉黨委成立以鄉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加強“留守學生”教育管理領導小組,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並落實責任制,中心學校對“留守學生”的教育負總責,學校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工會、共青團、少先隊、鄉機關幹部、教職工要充分自身的優勢,共同做好“留守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3、加強培訓,全面指導。一是加強對監護人的培訓和指導工作。運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家訪等形式,向“留守學生”的'監護人廣泛開展家庭教育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幫助和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學教育學生的能力;二是對他們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進行培訓和指導。充分利用“留守學生”父母返鄉時機,舉辦“留守學生”家長培訓班,專門就如何教育“留守學生”進行輔導和指導。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三好學生獎。按三好學生條件:思想品德好。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進步,關心集體,熱心為集體服務,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公益活動。勞動態度好。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遵紀守法,執行《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同學中起模範帶頭作用,講文明禮貌。學習好,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講究學習方法,能較好掌握各門功課的基本知識,學科成績優良。身體好。堅持鍛鍊身體,積極參加文娛活動,講衞生,身體健康,體育成績優良。該項獎按班人數的'10%比例名額,由班選出名單,送學校審查批准,每學期評獎一次。獎勵辦法:榮譽證書一本,作業本兩隻或水筆一支。

第二條:優秀學生幹部獎。按優秀學生幹部條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態度好,工作有成效。學習和身體也要求較好,在學生中真正起帶頭作用,成為學校、老師的助手者,每班評選兩名班幹或團幹,由各班評選出名單,送學校審查批准。每學期評選一次,獎勵與三好學生相同。

第三條:勤學守紀獎。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學習態度端正,勤于思考、虛心好學,能較好掌握各門功課的基本知識,學習成績進步較快。該項獎按班人數的10%比例名額,由班選出名單,送學校審核批准,每學期評獎一次。獎勵辦法與三好學生相同。

第四條:學習成績優秀獎。對學習上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以學期末抽考成績為標準,分設一、二、三等獎。一等獎為期末抽考成績年級前10名,獎學金100元。二等獎為期末抽考成績年級第11名至30名,獎學金20元,。三等獎為抽考成績年級第31名至50名,獎學金5元。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績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該年級設有中班則中班只取3名),獎學金20元。以上獎項如出現成績並列則先後按數學、語文、英語成績排列,獲獎者同時獎勵榮譽證書一本,作業本兩隻或水筆一支。

第五條:各種競賽優勝獎。凡納入學校工作計劃而舉辦的各種競賽,按規定名額,優勝者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

第六條:先進團支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會幹部由團委及學生會評選產生,送學校審查批准。每學期評選一次,選先進團支部獎給獎狀一張,優秀團員、優秀學生會幹部獎勵與三好學生相同。

第七條:先進班級獎。按先進班級條件,即班風好,有健全的班級組織,班幹能起帶頭作用。民主作風好,不良現象少,同學之間互相協作,互相幫助,全班同學思想要求上進,學習風氣濃。奉公守法,遵守紀律,講文明禮貌。熱愛祖國,尊敬師生。積極鍛鍊身體和開展文娛活動。有良好的班集體,學生自治、自理、自學能力不斷提高。保持環境室內衞生,學習、工作、生活場所整齊清潔。各種宣傳版報內容健康,文字規範,整齊美觀。完成勞動任務好。一學期獲得流動紅旗居全校前列,每學期評選三個班級。獎勵獎狀一張,獎學金100元。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3

州泰實驗中學接送車的安全與組織程序

1、接送老師每週五15:00點前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領取小靈通和接送學生名單,週一15:00點前交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師須在週五下午16:05點到廣場組織學生上車並簽名,到達接送點後,接送老師先下車組織學生安全離開後,再上車檢查學生是否遺漏行李在車上,一切檢查完畢方可離開(否則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週日晚上必須在18:50分到達接車地點(否則按遲到處理,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組織學生上車並簽名,如有學生未按時到達,打電話與家長聯繫,到了時間校車可以開出,接送老師隨車護送學生安全到校後方可離開。

4、為了保障學生的安全,車輛在中途不停車,學生須在指定地點下車。接送車的老師不能隨便委託他人代替接送任務,如有事不能接送與學生處協商調換時間。

5、學生簽名的名單和小靈通,請於週一交給學生處副主任(B302)。

6、領用的小靈通是方便老師與乘車學生聯繫時使用,不能隨便作私自使用。

7、如與接車司機聯繫不上,可電話與汽車運輸公司黃小姐直接聯繫(z)。

8、突發事件可與朱校長(z)聯繫。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培養學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樹立以宿舍為家的思想,特制訂寄宿學生管理辦法。由學構總務處牽頭,政教處、保衞處(科)、團委、學生會負責全校學生宿舍的指導管理,宿舍管理員直接負責學生宿舍管理,並定期檢查評比。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科室,並要機智的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在本宿舍內過夜。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照關鎖門窗,管好鑰匙不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嚴禁吸煙,嚴禁瓜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照價賠償並嚴加處理。

(二)宿舍環境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制度。

①無塵,房門不準亂張貼,不準掛東西,窗簾掛放應美觀大方。

②地面無垃圾,室內室外的天花板、牆、燈管無塵、無蜘蛛網,牆壁光潔,不準亂張貼,不準掛衣物。

③被褥、枕頭收疊整齊,桌面乾淨整齊,角落保持清潔,無衞生死角。

④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廢物,亂塗東西;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⑤自習時間不得在宿舍內打牌、下棋、會客人及睡懶覺,休息時間不準有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⑥不準擅入異性宿舍,有公事經值班員同意方可進入,未經宿舍管理員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⑦節約用水用電,注意防火、防盜,外出關窗、鎖門,敢於同不良行為作鬥爭,一理髮現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反映並及時處理。

⑧住宿同學就和睦相處,提倡互助,講究文明。

2、值日製度及宿舍檢查、評比制度。

①每間宿舍選出舍長,對宿舍全面管理負責,宿舍必須有輪值制度,值日生負責門窗、地板、洗手間的衞生。

②在離開宿舍前做好關窗、關燈和鎖門工作。

③值日生協助舍長督促同學搞好內務,遵守宿舍紀律,對違反制度的同學應大膽批評指正。

④宿舍管理員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檢查、評比,學校總務處、政教處、團委、學生會組成宿舍評比小組,負責對學生宿舍進行抽查、評比。

⑤每學期按公佈欄成績累計總和排名次,評出校文明宿舍、優秀舍長和先進個人,並進行表彰獎勵。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5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課前對學生進行一次點名,並認真填寫點名簿。

2、學生因故缺席,必須向班主任遞交請假條,説明事由並在請假條上註明返校時間,家長要在請假條上簽名。返校後應銷假。

3、學生患流行並傳染病期間,必須回家休息、治療,憑疾控部門的證明方可返校上課。班主任應及時將信息報告保健室。

4、如有未請假不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立即與家長聯繫,弄清原因。一時與家長聯繫不上的,應向學校報告。

5、學生請假一週以上的,班主任應向教導處報告。

6、學生中途離校的,應憑班主任的籤條出校門,籤條由傳達室收存。

7、各班應切實加強學生的組織紀律性教育,要求學生嚴格遵守請假、銷假制度。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為人師表;尊重學生;耐心教學;嚴格管理;制訂計劃。

第二章細則

1、要認真解答每一位學生的每一次提問。

2、要細心觀察每一位學生的學習進度和學習情緒。

3、要針對不同學生的基礎和程度進行有針對性的有效教學。

4、要經常關心學生的課下生活和課下時間安排。

5、要為學生制訂適合於學生本身的課下學習計劃。

6、要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和不同風格來使學生在短時間內進步。

7、保證每天為每一位學生都講解到;保證每天為一半以上的學生修改畫面。

8、保證一週內能夠做兩次完整的現場繪畫演示(指定主教教師)。

9、保證畫室內安靜;保證畫室內紀律(每月培訓中心要組織紀律評比)。

10、保證認真驗收當日學生的課下作業。

最新學校學生手機的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早操要求

(一)每週一至週五,早晨7:00——7:20為出操時間(國

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假期、規定休息日、惡劣天氣除外)。

(二)出操地點為學校操場。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級為單位、系部為方陣整隊,出操的學生要按時集合,嚴守紀律,保證出操質量。

(三)出操內容為第八套廣播體操,檢查組進行早操到操率、遲到早退率、做操質量等檢查,每週通報一次。

(四)做操要求

1、儀容、儀表大方得體,不許穿大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

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圍圍巾;

2、早操音樂響起前各班應在操場指定地點集中站好,做到快、靜、齊,縱隊、橫隊均在一條線;

3、學生應做到聽口令執行相應動作,動作協調一致,標準有力;

4、隊形隊列散開要求“整齊”、“迅速”,間隔合理;

5、要求全體同學始終參與,以飽滿的熱情積極做操。

第二條考勤檢查

(一)早操檢查組由校行政總值班、值班輔導員、體育教研室、學生會、學生自律委員會及各班班長、體育委員組成;校領導、學生處、基礎部隨機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檢查組成員準時開始考勤。7:00後到的學生記遲到一次,7:20後到的同學記曠操一次,7:20之前離開的同學記曠操一次。

(三)學生出早操時不得託人或代人虛報出勤,一經發現按曠操處理並予以批評教育。

第四條請假制度

(一)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早操時,應事先辦理請假

手續,因急病或緊急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的,應在當天內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事假必須有充分理由。

(二)學生請假一次,需經輔導員批准簽字,否則無效;學生請假二至三天需經系部批准,請假超過三天的需系部證明,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獎懲辦法

(一)學生個人早操出勤情況納入體育課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三次無故不出早操者、累計五次遲到者、十次請假者,取消本學年參加各類各項評優、評獎活動資格。

(二)各班級學生早操出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班集體”、“先進團支部”等先進集體的條件之一。

(三)系部學生早操出勤率作為系部學生工作考核依據之一。

第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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