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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票據管理規定(精選18篇)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精選18篇)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

一、為加強票據管理,規範票據業務,明確管理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精選18篇)

二、財務票據包括銀行票據和非銀行票據。銀行票據包括支票、貸記憑證等;非銀行票據包括收據、各種税票、社保票據等。

三、財務票據的領購、保管、核銷業務由專人分工負責。出納擔任銀行票據的保管業務,經財務總監指定的會計人員負責非銀行票據的保管。非銀行票據領用後由領用人保管,領用的收據由出納包管。

四、財務票據應存放於保險箱內,有專人妥善保管。財務印章與銀行票據應由財務總監與出納分別保管。非銀行票據的保管使用兩分開原則,不得由一人兼任。

五、辦理有關票據業務必須財務總監審核,出納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取、支付銀行票據,收取款項時應開具收據。

六、銀行票據、收據必須順號簽發,作廢時應加蓋專用的作廢章。作廢票據不得缺聯少頁,已開出的作廢票據,由票據開具人員負責收回。

七、票據開具時候應該注意單位名稱(全稱)、金額大小寫規範、項目名稱準確,規範單據填寫正楷,字跡清晰;單據在填寫過程中出現錯誤,不得撕毀單據,必須保持單據完整,並加蓋作廢章。

八、出納收到銀行票據時,應認真審核,及時入賬,對不合規票據及時向財務總監反映,由財務總監確定解決方案。

九、已繳納的税票、社保憑證等非銀行票據應由專人及時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後有查可依。

十、票據管理人員應建立備查登記簿。發生有關票據行為時,應及時登記備查簿。

十一、財務人員在發現票據遺失、票據出錯和票據不實等情況時,應儘快採取相應的措施,對重大事故財務總監應向公司總經理彙報。

十二、票據保管人員調動工作離職時,應編制票據移交明細表,在財務總監的監督下逐筆確認移交,確認無誤後,由監督人和後任財務人員 在交接明細表上簽名確認。

十三、本規定適用於所有財務人員,如有違反究其相關責任。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2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科學理財水平,嚴肅財經紀律財,保障全所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會計法》等相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電算化業務知識。

二、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原則,把好收支關。

三、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公款私借和坐支,嚴格各種支票和結算憑證的管理、保存。

四、負責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報表。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加強資金管理,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不良現象。

六、單位一切費用支出,經所領導核准,經辦人簽名,所長簽字方可報銷。

七、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審核,如不合法、不真實、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經辦人未簽字,拒絕支付。

八、每月按時向所長提供財務收支報表。帳表處理堅持真實、及時、準確,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上報下達。

九、銀行賬户要完全符合開設賬户的規定,財務預留印鑑由財務人員分開保管,及時核對銀行賬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按規定裝訂歸檔,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賬、物核對,如有盤盈、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財務人員相互協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購買、招待等經所長批准後方可辦理。為基層站、隊單位搞好服務,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票證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票證管理,進一步規範和正確使用票證,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證是有價證據,有利於保護合法經營,強化管理手段,規範經營行為,搞好統計工作的重要依據。票證管理必須堅持專人負責專人發放,專人核銷,建立票證明細登記,定期檢查的原則。並實行繳舊領新制度,做到台帳登記清楚,票款、帳票相符無差錯,發放有計劃,庫存不積壓,保證及時供應。

三、嚴格票據發放範圍,必須整本用完後再使用新的票本,嚴禁票據一分為二使用。各基層站票管員必須妥善保管票據。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嚴禁票據亂扔亂放,以防丟失。

四、開據票據必須按項目填寫清楚,嚴格執行政策,註明時間、開票人員的姓名、單位,以便備查。同時開票人必須字跡清楚,不得隨意塗改。

五、處罰票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認真做到開票、繳款兩分離,嚴禁工作人員隨意坐支、挪用。

六、票據作廢必須所長簽字同意,財務股、縣所票管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把關。

七、營運證工本費收取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嚴禁發放人情證。

八、財務股和縣所票管員每月對各基層站、隊、股所領票據繳銷使用情況嚴格核查,每月將票款使用情況上報所長。年終對所有票據核繳收回入庫,發現問題要如實向領導彙報,以便及時處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員發生變動,在互相交接時,必須簽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對不遵守、不執行票證管理制度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1)開票不規範、票據管理混亂但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2)對開人情票、發人情證等造成輕微經濟損失(損失額小於100元)的,給予相應損失額度2倍以上的罰款。(3)對票據丟失、損毀的,站(隊)負責人要負領導責任,並給予處罰相應損失額(按票據最高價值計算)20%的經濟處罰;給予票據管理人員或直接責任人處罰相應損失額80%的經濟處罰,並責令在全所大會上説明情況、作出檢討。損失額超過5000元的;撤消站(隊)負責人及票管人員職務,並給予黨、政紀處分;(4)對中飽私襄、有意貪污、合夥貪污的工作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解聘及貪污金額2倍以上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堅決依法處理。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3

第一條為了加強票據管理,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以下簡稱票據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票據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票據的管理部門。

票據管理應當遵守票據法和本辦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票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票據當事人應當依法從事票據活動,行使票據權利,履行票據義務。

第五條票據當事人應當使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統一格式的票據。

第六條銀行匯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銀行匯票業務的銀行。

第七條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銀行本票業務的銀行。

第八條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為銀行以外的企業和其他組織。

向銀行申請辦理匯票承兑的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承兑銀行開立存款賬户;

(二)資信狀況良好,並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第九條承兑商業匯票的銀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

(二)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

第十條向銀行申請辦理票據貼現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户;

(二)與出票人、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

第十一條支票的出票人,為在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開立支票存款賬户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第十二條票據法所稱"保證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銀行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銀行承兑商業匯票的簽章,為該銀行的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為該銀行的本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匯票專用章、銀行本票專用章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第十四條商業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五條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出票人為單位的,為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出票人為個人的,為與該個人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六條票據法所稱"本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的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第十七條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背書人、承兑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是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簽章的效力。

第十八條票據法所稱"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據付款人的委託,代其支付票據金額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

第十九條票據法規定可以辦理掛失止付的票據喪失的,失票人可以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及時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失票人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時,應當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記載下列事項:

(一)票據喪失的時間和事由;

(二)票據種類、號碼、金額、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

(三)掛失止付人的名稱、營業場所或者住所以及聯繫方法。

第二十條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立即暫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沒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書的,自第13日起,掛失止付通知書失效。

第二十一條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前,已經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掛失止付。

第二十二條申請人申請開立支票存款賬户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可以與申請人約定在支票上使用支付密碼,作為支付支票金額的條件。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應當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或者其粘單上記載保證事項。保證人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證的,應當在票據的正面記載保證事項;保證人為背書人保證的,應當在票據的背面或者其粘單上記載保證事項。

第二十四條依法背書轉讓的票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凍結票據款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票據法第五十五條所稱"簽收",是指持票人在票據的正面簽章,表明持票人已經獲得付款。

第二十六條通過委託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向銀行提交票據日為提示付款日。

第二十七條票據法第六十二條所稱"拒絕證明"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被拒絕承兑、付款的票據的種類及其主要記載事項;

(二)拒絕承兑、付款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拒絕承兑、付款的時間;

(四)拒絕承兑人、拒絕付款人的簽章。

票據法第六十二條所稱"退票理由書"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所退票據的種類;

(二)退票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退票時間;

(四)退票人簽章。

第二十八條票據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其他有關證明"是指:

(一)醫院或者有關單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證明;

(二)司法機關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證明;

(三)公證機關出具的具有拒絕證明效力的文書。

第二十九條票據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

第三十條有票據法第一百零三條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玩忽職守,對違反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兑、付款、保證或者貼現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票據的付款人對見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據,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壓票、拖延支付期間內每日票據金額0.7‰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擅自印製票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提請有關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票據的格式、聯次、顏色、規格及防偽技術要求和印製,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在確定票據格式時,可以根據少數民族地區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實際需要,在票據格式中增加少數民族文字或者外國文字。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加班的原則和程序

第三條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計算相應加班工資。

第四條 加班係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第五條 公司計件員工的加班費已含在計件工資中,不另行計算加班工資。

第六條 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員工標準薪資中已包含週六加班工資。

第七條 銷售人員計算提成的,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八條 因工作性質特殊,司機、安裝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時工作不超過規定時間的加班費已包括在標準工資裏,不另計加班費一律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週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員不計加班,週日和國家節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調休。

第九條 辦公室文職人員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加班不超過規定時間的加班費已包括在標準工資裏,不另計加班費作視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週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級主管安排繼續工作,可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第十條 公司中高級職員,其額外工時工作視作應盡義務,報酬已包括在標準工資中。不計算加班及調休。

第十一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後,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後,方可實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請和記錄

第十二條 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

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視為沒有相應的加班。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第十三條 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 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十四條 週日加班者,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十五條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人力資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第十六條 加班時間以0.5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並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

第十七條 加班時數:週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第十八條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須於事後1個工作日內填寫《加班申請單》並由分管領導加以額外説明。

第十九條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週日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

加班時間。

第二十條 因殊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於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並交至人力資源中心。

第二十一條 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交加班申請,且無正當理由,視為沒有加班。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第二十二條 《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覆後,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規定第十五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員工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其他日常運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第四章 加班限制

第二十四條 加班時間限制:

(一)生產一線人員(生產製造課)每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准的可超;

(二)後勤服務保障人員一律不得超過36小時,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加班時間。否則視為工作效率低下。超過36小時的,按36小時計加班工資。

第二十五條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期間加班。

第五章 加班補償標準及計發

第二十六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計算加班工資兩種,調休時間按1:1計算。

第二十七條 週日或節假日加班的,如員工當月缺勤的,先作調休扣除缺勤後再計加班。 第二十八條 辦公文職人員加班調休應在兩個月內使用完畢,未使用完按放棄處理,不累計到以後月度。凡調休的文職人員均應填寫《調休申請單》(附表二),並經主管、分管領導和人力資源中心同意審批。

第二十九條 加班工資計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5倍計算加班工資;

(二) 週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2倍計算加班工資;

(三)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倍計算加班工資。

第三十條 加班工資結算髮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資源中心核實後月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第六章 罰 則

第三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應予加班。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三十二條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2倍處罰。 第三十三條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資,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第三十四條 為獲取加班補償,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取消加班補償,並可要求賠償相應損失。處以200元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中心解釋、執行,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規定於二零xx年一月十日發佈,自20xx年一月十日起實施,此前公司頒佈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由行政部門負責管理集體户口及相關業務,同時建立與所屬派出所和集體户口人員的雙向溝通機制,保障信息溝通順暢。

第二條 本辦法對集體户人員的户口遷入、遷出及日常借用户口卡等業務程序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適用於本中心集體户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 户口的遷入

第三條 户口遷入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人事關係已經落入公司;

(二)人事局准予遷入户口關係。

第四條 將户口遷入集體户的人員,應積極協助行政部門辦理相關落户手續。 行政部門於每雙月月末統一辦理户口遷入手續,原則上平時不予辦理。

第三章 户口的遷出

第五條 凡人事檔案關係調離公司公司人員,須同時辦理其户口遷出的手續。

第六條 建立户籍關係遷出登記手續,凡遷出户籍關係的,應如實填寫相關信息。詳見《公司集體户口遷出登記表》

第七條 户口存在集體户的人員有固定住所後,應及時辦理集體户籍關係遷出手續。

第四章 户口借用

第八條 集體户人員,如個人需要,可借出户口卡。 第九條 建立户口卡借用登記手續,凡借出户口卡的,應如實填寫借用事由等相關信息。詳見《集體户口借用登記表》

第十條 凡借用本人户口卡的,應本人親自辦理並提供所在單位(部門)的介紹信並交押金300元。材料不齊全的無法辦理借用。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6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繫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彙報人力資源部辦理,並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於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並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後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於每月25日前統一進行申請後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七條 話費補貼為 每人200元/月。

第十八條 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7

1、為確保宿舍安全,對宿舍鑰匙發放與保管作如下規定:宿舍住宿人員三人一把門鎖鑰匙,其餘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保險櫃鑰匙全部由住宿個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員工登記住宿後領取鑰匙,員工辦理離職時,根據鑰匙使用登記交還全部鑰匙(押金4元)。

3、員工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於本人保管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值班室。由宿舍辦公室統一配製,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4、員工離職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還的鑰匙和所有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5元。

5、無特殊情況,各宿舍值班室備用鑰匙不外借,必須借用值班室備用鑰匙的,需憑藉申請人使用的有限證件登記,然後再經商户領導確認為借用鑰匙宿舍的住宿人員後才予以辦理。

天津市金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8

一、教師簽定三年勞動合同,考核上崗,上崗前屬實習期不享受獎金待遇。

二、教師上崗後必須穿工作服,佩掛工作牌,不履行者一次扣10元。

三、教師必須履行了生值日,中午值班等職責,並不得在外兼職,中午值玫時間請假一次扣5元。

四、工作時間不得接聽電話,手機必須關機或調靜音,發現一次扣10次。

五、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孩子,發現一次停發當月獎金,累計2次,記過一次,工資降一級,累計三次開除。

六、不準接收家長吃請及收禮,如有情況及時向主任反應,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七、任何人不得浪費水電做到人走關閘,人走上鎖,發現不關電閘者一次扣20元。

八、上班時間不準穿奇裝異服,不留長指甲,不梳披肩發,不濃粧豔抹。

九、工作時間:每週為五天工作日,休兩天,早9:00--晚6:00。

十、每天上午9:30開例會,並嚴格執行會議精神,遲到一次扣5元,累計3次扣當月獎金。

十一、對本中心規定不得外傳的消息,如教學具體方法、教案等中心機密內容一律保密,不得外傳。如違者扣除當月獎金。

十二、本中心發放的辦公用品嚴禁回家私用。發現一次扣5元

十三、每季度水電費最低的班級(以水電錶為準)獎10元,反之水電費最高的班級,浪費嚴重者扣5元。

十四、獎金髮放參照獎金制度。

十五、出現重大事故的班級,扣發當月全部獎金,連續出現3次重大事故者,班主任自動離崗。

十六、本中心員工不得大喊大叫,一驚一乍,影響老師形象,發現一次扣10分,累計3次開除。

十七、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按時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十八、上班時間不得串崗,不得隨意請假,更不準中午或其它時間外出,不管時間長短,按遲到計算。

十九、入園後不講普通話,無論什麼原因一次扣5元。

二十、對於領導安排工作不服從者,降級處分(可以提更好的意見)

二十一、對活動不積極參於,並私下議論,扣發當月獎金。

二十二、要護公物,不隨意採摘花果,並保護好幼兒園設施和各種玩具器材,講究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違者扣5元

二十三、如與其它制度相抵解以此為準

家長入園規章制度

一、家長出入幼兒園,儀表要整潔,談吐舉止文明禮貌為幼兒園樹立良好的榜樣。

二、遵守園內各項制底,按時交費(收費時間每月1---5號)按時接送幼兒,因事病、缺勤要及時請假,家長和幼兒患傳染病時,必須及時告知幼兒園。

三、尊敬老師引導幼兒積極與幼兒園配合,主動於幼兒所在班級的老師取得聯繫及時反映瞭解幼兒情況共同教育好幼兒。

四、遇到幼兒之間發生矛盾糾紛,請家長採取正確方法給予引導教育或和本班級教師反映,恰當解決,不得訓訴恐嚇任何幼兒,以確保幼兒身心健康。

五、家長和幼兒園工作人員保持正常關係,不得請客送禮,協助幼兒園樹立良好園規。

六、要護公物,不隨意採摘花果,並教育幼兒協助保護好幼兒園設施和各種玩具器材,講究衞生,不在園內吸煙,不隨地吐痰,不騎車進園,不亂扔雜物。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9

冬季來臨,天氣乾燥,用電量增加,誘發火災的因素增多,是電氣火災的多發期,為了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管理,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冬季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員工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電熱毯、室內線路荷載未達到負荷要求時,禁止使用各類大功率電器。

2、禁止違章用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在室內搭接電源電線、 安裝牀頭燈等。

3、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卧牀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 宿舍內燃燒物品。

4、嚴禁將交流電器(如枱燈、電扇、充電器、接線板、隨身聽、筆記本等)放在牀上。照明、收錄機、電腦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後必須切斷電源或拔掉插頭。

5、員工離開宿舍時,必須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空調電源,並進行檢查後,方可離開。

6、室內一旦發生線路、用電設備故障,必須通知專業電工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

望全體員工嚴格要求,自覺遵守!

工程部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0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範意識,創建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機構:

組長:111

副組長:各領導

成員:各班主任 各相關管理人員

二、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 教師辦公室:教師本人負責管理;

學校對教師用電採取插卡式電錶管理,學校每月供給教師15度電。電錶、表卡由教師負責保管,遺失,損壞照價賠償。

會 議 室:負責

各 部 室:各部室管理人員根據學校安排負責開關空調。 教 室: 教室空調由負責開關。

教室開機時間為 : 早 晨:5:50-----6:50

晚自習:18:50----19:50

其餘時間視天氣情況需開空調報主管領導處,經同意後方可開關。 學生宿舍:男生公寓由楊明孝負責開關,女生公寓由負責開關。 開機時間為 : 晚上:20:1 0------21:10

三、強調:

1.各班主任要對教室宿舍取暖及用電安全,落實管理責任,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教室、宿舍要落實衞生管理責任,打掃乾淨,注意保持,嚴防

3.各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空調開關時間,不得不開,遲開,早開等。

4.温度控制規定。根據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空調使用時温度設置的規定:制熱最高不高於20℃。嚴禁設置温度較高,預防學生感冒和傳染病的發生,保證空調安全運行。

5..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各班主任要確定好本班教室、宿舍空調管理學生,嚴禁學生觸摸空調、亂按按鈕、亂動插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全部責任。

6.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及時辦理空調及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7.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後勤處楊春鬥老師處,由後勤處報學校請專人維修。電工雷生坤同志負責校園電線電路安全和用電安全,保障校園正常用電,保證各種用電設施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設備經常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8.加強巡視檢查。後勤處和值日領導、值周員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並記錄彙報。違反空調温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

*中學

20xx-12-4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1

為規範公司食堂管理,給就餐人員創造一個安全、衞生、優美、舒適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就餐管理

1、 用餐時間:

早餐:7: 00——7:55

午餐:11:40——12:50

晚餐:17:30——18:30

員工應按時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後就餐的應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否則,用餐時間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2、 就餐人員應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聲喧譁並自覺保持食堂,餐桌,餐廳及周邊環境的衞生清潔,吃剩的飯菜自覺清理乾淨倒入垃圾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違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罰款50元。

3、 食堂飯卡充值時間為:每月10號、20號、28號,其他時間不予充值。

4、 食堂實行嚴格的定價制度,食堂職工將每日早、中、晚菜價寫在黑板上,刷卡嚴格按照菜價執行,嚴禁人為少刷或多刷。如有發現食堂工作人員違規操作的歡迎大家舉報到食堂管理辦公室。

5、 就餐人員要有序排隊刷卡,排成一隊刷卡打飯,嚴禁插隊,插隊不予打飯。

6、 食堂工作人員嚴格執行“一卡一份”的標準,必須刷卡才能就餐,忘帶飯卡者借用別人飯卡;丟失飯卡請及時補辦飯卡;餘額不足請合理安排自己的飯卡充值時間和金額。

7、 各處室如有招待,需持有洗煤廠就餐申請單進行申請,3人(含)以下當天申請,3人以上必須提前一天申請;來客較多,時間緊迫,有關處室又沒有及時申請的,該處室負責人、工作人員應先安排客人就餐,需補添就餐申請單,並核算費用。

8、 食堂管理人員受理招待申請,並負責通知食堂工作人員。

9、 就餐人員應按照自己的飯量盛飯,避免造成浪費。

10、 職工要文明就餐,應充分考慮當天就餐人數,避免出現菜餚不夠的現象,如有菜餚不夠的現象,食堂人員可酌人數多寡另行炒菜。󰀀

11、 各處室若經常有安裝軟件、設備等外來人員就餐的需辦理飯卡,否則不予就餐。

12、 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私帶物品到廚房加工。

13、 就餐人員對伙食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均可向主管人員反應。大家羣策羣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設。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生產計劃運作與管理工作,確保生產計劃目標的達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產品計劃生產安排。

第三條:管理職責

1、 計劃部負責月度生產計劃進度安排編制與實施。

2、 銷售部負責提供月度需求計劃。

3、 質量部、物流部技術部負責配合製造部生產計劃的實施。

第二章 生產計劃編制規定

第四條: 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制規定

1、 銷售部提供訂單計劃和下月預示計劃經整理後統一下發銷售計劃到計劃部。物流部提供庫存情況(包括鋼材、產品);技術部提供新品開發、技術改造計劃,製造部提供生產能力明細。

2、 由計劃部負責各部門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編制月度計劃草案。

3、 由計劃部與銷售部銜接最終確定月度生產總量及其供貨時間節點,最終報總經理審批後下發到相關部門。

第五條:臨時計劃

1、 銷售部根據客户臨時需求,下達追加計劃到計劃部門。

2、 臨時計劃的內容包括品名、材質、數量、需求時間、廠家、產品交貨特殊要求等。

第三章 生產計劃執行規定

1、製造部組織好各車間按計劃部下發旬計劃進行生產。

2、製造部做好公司生產計劃協調、調度等工作,合理安排生產,生產計劃執行情況每天10點前報送計劃部;未完成計劃或者拆班情況在生產工作令上做詳細説明。

3、各部門根據生產計劃要求開展工作;每月月度會議召開時,通報上月完成情況。由計劃部統計分析,提出相應改進措施及做好下一月的計劃安排。

第四章 生產計劃變更規定

1、月度計劃調整。有製造部提出提出調整意見,同時與銷售部溝通經計劃部審核總經理批示後,下發執行。

2、臨時計劃的調整。沒能完成臨時計劃時,須第一時間通知計劃部,以便計劃部與銷售部溝通做出相應的安排。

3、如因市場變化對銷售品種、時間有臨時調整時,銷售部需提前通知計劃部做好相應安排。

第五章 生產計劃統計

1、由製造部每天統計完成情況報計劃部做生產安排完成情況分析。

2、每週六統計本週完成情況並報計劃部存檔。

3、每月底最後一天做好現場盤存工作;做好當月完成情況統計報表交計劃部審核,由計劃部統一報公司財務部。

生產中斷管理細則

生產中斷:指生產過程中,出現設備損壞或模具損壞而臨時停止生產。

1、 當設備臨時損壞時,生產工人應立即通知現場管理人員;由設備部立即組織

維修人員對設備進行修復;現場管理人員應調整出備用設備安排班組正常工作。

2、 模具損壞時,首先通知現場檢驗人員,由檢驗人員確定模具是否可用;如不

能利用,應立即更換新模具。損壞模具由班組返還至五金庫房,做好相應標識,由技術部分析原因。模具車間配合製作補充相應模具,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3

一、交接班的一般規定:

1、為明確職責,交接班時,雙方應履行交接手續,在按規定的項目逐項交接清楚後,交接人員先在交接班記錄表上簽名,然後接班人依次簽名,從此時起,公司的全部運行工作,由接班人員負責。交班負責人才能帶領全值人員離開崗位。

2、接班人員應提前10-15分鐘到達,看閲交接班記錄表,瞭解有關運行工作事項,然後準時開始正式進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遲時間進行交接班。

3、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值表值班,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班。交接禁止使用電話等通訊方式或途中進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員未到崗位,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4、交接班手續未結束前,一切工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如在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交班人員可要求及指揮接班人員協助處理。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交接:

1、 交接班的準備工作尚未就緒時;

2、 發生事故待處理、未經領導同意下班的,或事故正在處理中需當班人在場時;

3、接班人員有酗酒或其他神志不清現象的;

4、交班人員未經正式交接班手續,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交接班時發生事故與異常,應停止交接班。並由交班人員處理,接班人員在交班值班長指揮下協助處理工作。

三、凡交接班手續不全或疏忽大意,在本崗位範圍內發生異常情況,又無法分清責任的由發現時的當班人員負責,並承擔相當責任。

四、交接班注意事項:

1、交班工作必須做到“五清”、“四交接”:

“五清”即: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

“四交接”即:崗位交接、記錄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崗位交接:交接班雙方均應在同一崗位,面對面進行交接。 記錄交接:指交班人與接班人,將所有值班情況面對面交接。

現場交接:指現場將所有公司及辦公設備,在現場交接清楚。 實物交接:指具體物件如文件通知、工具用具、辦公等物件。

2、接班人員聽取交班人彙報結束後,對彙報不夠清楚之處發問。經説明無誤後進行對口檢查。交班人員應陪同接班人員按照規定分工到現場進行交接巡視,對變動設備情況和新發現的設備缺陷,嚴重缺陷到現場交待清楚。

3、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凡遺漏應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負責;凡未接清楚聽明白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交接班雙方都沒有履行交接手續的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4、在交接班過程中,需要進行的重要操作,異常運行和事故處理,仍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必要時可要求接班人員協助工作,待事故處理或操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後,繼續交接班。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4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生產保障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2生產運行部負責裝卸用叉車的調度和管理。

3.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以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4生產保障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

4.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厂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

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後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生產保障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

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並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聯繫生產保障部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系生產保障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並將空氣濾清器芯吹乾淨。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相關記錄

5.1叉車檢查記錄

5.2製作維修單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5

為了規範長期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相關費用的報銷,現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 30天及以內固定地點的出差,其住宿費、交通費中的長途車費、餐費原則上按環球字[20xx]第91號文件《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執行。如果可以租房且能節約費用的情況下,也可採用超過30天固定地點出差的標準進行報銷。

二、 30天以上固定地點的出差(不含駐外的片區經理及業務員),相關費用報銷標準如下:

(一) 餐費報銷: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二) 交通費報銷

1、長途車費(含火車、高鐵、飛機等)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2、市內交通按8元/天進行包乾,無須提供發票,直接從工資中發放。

(三) 住宿費報銷

1、公司、客户等未提供住宿的人員,原則上在附近租房住宿,租房補貼(含水電、供暖)標準如下:

2、租房時給予被褥添置費:春、秋季補200元,夏季補150元,冬季補350元,一個地點僅補一次。

3、如因工作原因,實際租房期限小於計劃期限,且房租已支付的,出具支付憑據後,租房補貼可按整月支付給出差人員,否則按實際出差天數計補貼。

4、各業務區/單位根據實際出差的期限及具體情況,權衡租房與按天報銷住宿費成本的高低,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擇節約成本的方式解決住宿。

5、出差人數眾多時,原則上由公司統一租房解決住宿問題,不再對出差個人支付租房補貼。

(四) 其他費用報銷

1、6月至9月出差可補防暑降温補貼300元/月。

2、10月至次年3月出差黃河以北地區,住處無法解決洗澡的,可補貼洗澡費180元/月。

(五) 以上(二)、(三)、(四)各項補貼為含税標準,出差人員無需取得發票,由出差人員部門提供相關數據經權責領導審批後,每月直接從員工工資中發放。

(六) 出差廣州安排在公司自有住所居住的,乘地鐵上、下班,發生的交通費按地鐵車票據實報銷,交通費、住宿費不再補貼。

三、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6

公司各部室:

為完善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現對《雲南電力建設監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雲電監財

[20xx]7號)文中的相關條款做了補充,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雲南電力建設監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補充規定1

二○xx年六月十三日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7

一、調整中夜班費:三班倒中班調整為5元/班,夜班調整為10元/班;兩班倒調整為白班3元/班,夜班12元/班。該部分費用由公司按照實際撥付,不再佔用承包單位車間績效考核部分。

二、增加拉絲補貼:拉絲一層增加200元,新區補貼到550元/月,泰安本部補貼到500-530元/月;增加拉絲二層和漏板工補貼,標準為100元/月。

三、新招聘員工試用期工資調整為1800元/月,分配到拉絲的當月即享有拉絲補貼,4月招聘新員工開始實施。

財務票據管理規定 篇18

一、 入庫管理

(一) 庫管員嚴格填寫《入庫單》;

(二) 庫管員接收入庫物資時,應與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共同核 實《入庫單》明細是否與申請入庫物資相符、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庫管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庫管員可拒絕驗收並通知有關責任人: 1、申請物資入庫人員未在入庫核對現場的;

2、所需入庫物資與《入庫單》標註明細不符的;

3、所需入庫物資存在質量缺陷或包裝損壞影響其使用的。

(三) 入庫物資清點完畢後,經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及庫管員雙 方簽字後,完成入庫手續。

二、 倉庫管理

(一) 物資入庫後,庫管員需按其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 分類、分區碼放,並做好入庫賬冊登記工作;

(二) 庫管員對常用物資要隨時盤點,對庫存物資每月進行一次 盤點,檢查庫存的餘缺、帳物是否相符;盤點時要保證盤點數量的準確性,書寫數據時要清晰、標準,保管好盤點表,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過程中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對發生變更的庫存產品要及時做好變更登記,保證帳物相符;對保質期臨近的庫存物資,庫管員應提前一個月將情況報告給辦公室主任;盤點需由包括庫管在內的兩名工作人員同時進行, 辦公室主任對月盤點情況進行抽查;

(三) 庫管員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四)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五) 合理安排倉庫庫容、對不同物資採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止 物資因各種原因受到損壞;庫房內嚴禁吸煙,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三、

物資領用

(一) 物資領用實行出庫登記制度,庫管員嚴格填寫《出庫單》 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經由主管部門的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用;

(二) 如遇物資需緊急領用時,領用人應電話請示總經理或主管 領導批准,庫管員核實後方可辦理出庫事宜,但事後領用人須補報領導簽字批准手續並交於庫管員;

(三) 庫管員根據物資入庫時間,遵守“先進先出”的出庫原則; (四) 已領出物資使用剩餘後,無論包裝是否完好,必須及時返 還倉庫,在經庫管員確認該剩餘物資不影響下次使用的前提下,庫管員填寫《入庫單》,將剩餘物資接收入庫進行統一管理。

附:1、《入庫單》

2、《出庫單》

3、《庫存明細單》

辦公室 20xx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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