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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異地大學聯考新政策調整了四方面

廣東異地大學聯考新政策調整了四方面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在廣東辛苦打拼的外省務工人員如今終於不用為孩子的上學問題發愁了——根據廣東異地大學聯考“三步走”方案,廣東省明年起將全面放開異地大學聯考,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隨遷子女可以在粵參加大學聯考。

廣東異地大學聯考新政策調整了四方面

昨天,具體方案正式出爐,廣東省異地大學聯考報名條件進一步放寬,其中居住證不再要求連續三年,合法租房者也屬有“合法穩定住所”。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表示,異地大學聯考放開後,XX年報考總人數預計不會超過XX年,不會影響廣東省户籍考生錄取率。

近日,廣東教育部門發通知,明年起就讀普通高中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廣東大學聯考。要求:

①父母至少一方在廣東連續交滿3年社保

②父母一方提供在廣東居住證

③有合法住所證明

④子女本身在廣東會考並有完整3年學籍。

新政策調整主要包括4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社會保險等截止時間,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XX年8月31日前。

◎二是完善了居住證的年限認定辦法,除了原規定有連續3年的居住證為符合條件外,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XX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至XX年8月31日屬於有效狀態的也將予以認定。

◎三是適度放寬合法穩定住所條件,除原合法居住條件外,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的居住手續的也可申請報考。

◎四是解決了就學地與就業地不一致問題。XX年在廣東省報名參加大學聯考的隨遷子女,其在廣東省參加會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予以認定。此前要求父母就業地與子女學籍所在地必須在同一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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