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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精選3篇)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精選3篇)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 篇1

(一)總則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 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範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 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 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條 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後,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託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蔘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 如用工單位全權委託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並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三)勞動合同

第八條 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 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於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台辦理簽訂手續。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 篇2

一、 工人管理

1、 總隊工人級別劃分為,隊長,班長,工人三個等級,大隊長由公司指派並有對工人確定級別的權利及績效工資、獎罰的權利。

2、 工人隊長應服從大隊長工作安排並認真執行,對下屬班長、工人有管理權,包括調動、獎罰、任免、審批報銷等日常管理工作。

3、 班長服從上級領導並順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班長對普通工人擁有管理權,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調動,獎罰,審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 新老工人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工作任務指標。

二、 新員工入職管理

1、 新進員工必須要有“兩表一件”即入職登記表,工資登記表,身份證複印件,否則視為無此人。

2、 新進員工試用期為15天,合格者錄用併發放工作服,胸牌等。

3、 新進員工錄用後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4、 工作未滿15天且無特殊情況的提出辭職者一律不發放工資。

三、 現場施工管理

1、 每名工人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

2、 施工隊長、組長根據工作情況制定(月、周、日)工作計劃,並詳細記錄工作完成(工作日誌)情況。

3、 現場施工中不可與業主方或第三方發生爭執,如出現問題由現場主要負責人與其溝通協商。

4、 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確保工程施工質量。

四、 考勤管理

1、 所有員工每天準時出勤,工作時間為每天9小時。

2、 員工請假外出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須經大隊長同意。

3、 每個項目考勤由專人負責(隊組長兼任),接受上級隨時檢查。

4、 “五一”“十一”所有員工有一天休息,如特殊情況不能休息者,可事後進行倒休。

5、 因工作需要加班時,所有人員必須服從。由帶班領導填寫加班派工單進行記錄,工資另計3元/小時。如由於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記加班工資。

6、 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曠工三天者除名並辭退。

7、 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

五、 列會管理

1、 施工現場每天由帶班隊、組長組織全體工人進行一次碰頭會,並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及完成情況以便檢查。

2、 工地現場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安排準時參加部門會議,並對會議內容進行詳細記錄。

3、 現場所存在的各項問題應及時向上一級彙報,以便可以迅速解決問題。

六、 倉庫管理

1、 各項目單獨設立庫管或由現場負責人兼任。

2、 進場材料設立進場材料明細及材料使用情況統計。

3、 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後方可入庫,登記進賬,填寫材料入庫單,同時交由專人錄入電子文檔備查(出入庫台賬)。

4、 材料賬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5、 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並做好標識管理,並留有足夠的通道,便於搬運。

6、 油漆、酒精、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險品倉庫,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周圍環境嚴禁煙火。

7、 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怕雨怕潮的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8、 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水、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9、 工具設備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並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繫維修或更換。

10、 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庫手續,使用單位必須有施工隊負責人簽字確認手續,否則不予領料,出入庫台賬平衡,每月必須盤庫一次,對剩餘物資進行詳細登記,以便合理利用。

七、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工地各項制度。

2、 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尊重領導,不準衝撞領導,有意見可事後解釋,對甲方要求絕對服從,時刻以公司利益為重。

3、 忠於職守,堅守崗位,上班時間不得辦私事,未經處領導批准不得擅自離崗。

4、 愛護公物,認真負責,對分派給各人的勞動工具,如有失落,照價賠償;機械維修,加油按有關規定執行。

5、 相互團結,關心他人,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拉幫結夥,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6、 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防火。

7、 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人走場地清。

8、 現場施工人員的着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膀子上班。

9、 宿舍、工棚、生活區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衞生,生活垃圾,生活廢物及時清運。

10、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工具等。

11、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12、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

13、 施工現場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 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私搭亂接,規範用電。

15、 各項目現場所制定的各項條例制度應同樣遵循。

八、 獎罰管理

(一)懲罰條例

員工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予以開除處理(工資全扣):

1) 違反國家法令、法規者;

2) 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等;

3) 打架、偷盜、賭博、拉幫結派者;

4) 嚴重瀆職者;

5) 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者;

6) 連續曠工3次或全年曠工累計達7次以上者;

7) 有煽動怠工或罷工行為者;

8) 工人受嚴重警告處分2次或警告處分3次者;

2. 員工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予以嚴重警告處理(扣發工資100--300元):

1) 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者;

2) 不尊重領導、有侮辱威脅主管的行為者;

3) 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破壞他人財產,不尊重他人等等);

4) 嚴重破壞勞動成果、生產機具、社會公物者;

5) 全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次者;

6) 在工作時間幹私活者;

7) 項目組長或小組長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而給予隱瞞庇護或不舉報者;

8) 工作不利、屢試不見成效者;

3. 員工發生以下行為者,公司予以警告處理(酌情給予處罰):

1) 遲到、早退者,每次扣工資10元;

2) 曠工者,每次扣工資20元;

3) 在工作時間不穿工作服、服裝不整者,每次扣工資10元;

4) 在工作時間吸煙、吃零食、嬉戲打鬧者,每次扣工資20元;

5) 在工作時間私自串工地者,每次扣工資50元;

6) 私自留宿外人者,每次扣工資50元;

7) 不按操作規程做事者(如在冬季澆凍水後不泄水,導致機具非正常耗損等等),每次扣工資50-500元,並賠償損失。

8) 不能保質保量完成工作者,每次扣工資20元;

9) 在工作時間偷閒、怠工者,每次扣工資20元;

10) 在工作場所喧譁、發生口角或不服管教者,每次扣工資20元;

1) 故意浪費物料者,每次扣工資20-200元;

二)獎勵條例:

本獎懲條例要求工人自尊自律、在無人監督的條件下,零缺點地完成工作為前提:

1) 在年底,對隊、組長、技術骨幹依據全年表現給予相應獎勵;

2) 在一個工程中,有突出表現者,工程結束後公司給予相應獎勵;

九、 所有員工,在公司項目較少時,公司有權降低工資。

勞務公司員工規章制度 篇3

一、總則

(一)適用範圍:本守則適用於壹碗茶茶樓所有員工。

(二)宗旨:本茶樓將經過嚴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一流的服務,為賓客供給舒適方便的用餐享受,“賓客至上,服務第一”是本茶樓的宗旨。

(三)目標:把壹碗茶茶樓辦成廣東省著名餐飲連鎖店,追求利潤和使每一位顧客滿意是我們要經營餐飲業首要的兩大目標。

二、錄用和辭退

(一)錄用原則:本公司招聘員工是根據各工種實際需要,對凡有志為本公司服務者,視其對某一工作是否適宜。以該工作的業務常識為標準進行審查考核。凡身體健康,履歷清楚,經過考核,貼合錄用條件者,均有可能被錄用。

(二)體格檢查:貼合錄用標準者在正式錄用前,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合格後辦理錄用手續。以後員工每年體檢一次,保證身體條件貼合崗位工作要求,對患有傳染病者,視其病情,本公司有權勸其離店休息或暫時調離工作崗位。

(三)試用期:受僱員工試用期一個月。期滿確定正式崗位,部門主管及人事部認為不合格者可酌情延長試用期或辭退。延長試用期滿後仍不稱職或犯有過失者,將被辭退。

(四)辭退、辭職

(2)辭退:員工因工作不稱職或違反本公司的有關規定,違反勞動紀律或發生過失,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甚至開除。

(3)辭職:員工因故不能或不願繼續在本公司工作而提出辭職。領班以上級別的需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書,領班以下的需提前半個月遞交辭職申請書,未提前申請而自動離職給工作帶來損失者公司一律不予於發放工資

三、店規

(一)員工如有下列事項變更應呈報人事部

(1)住址和電話;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二)儀容儀表

(1)儀容要端莊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服裝要整潔,衣服要洗淨燙平;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褲、背心,卷褲腳;不準穿拖鞋、水鞋、涼鞋等出此刻酒樓內,穿皮鞋的要擦亮。

(2)男員工不準留長髮,大鬢角,小鬍子,怪髮型;女員工化淡粧,不準頭髮過肩,不得濃粧豔抹;女性若留長髮,上班時必須盤發;全體員工當班時不得佩戴手錶、髮卡以外的首飾物品;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油。

(3)坐、立、行姿勢要端莊,舉止要大方。坐時不準將腳放在桌椅上,不準翹腳、搖腿;站立時姿勢要自然大方、兩手垂放或自然彎曲在背後或胸前、不得兩手插口袋、不得兩手插放胸前、不要呆板不動,依牆、靠壁或依椅靠櫃;行走時不能搖頭晃腦,拉手、搭肩,奔追逐等。

(三)禮節禮貌

(1)對待賓客態度要自然、大方、穩重、熱情、有禮,做到笑面迎客,不以膚色、種簇、信仰、衣帽取人。

(2)與客人相遇時要主動讓路,會見客人時不主動握手,異常是女賓,若客人先伸出手來和你握手時,應面帶笑容與客人握手,握手時,姿勢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傾,用力要隨對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與客人握手。

(3)與客人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不左顧右盼、低頭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聽客人的談話、不與客人搶話、不中途插話、不與客人爭論、不強詞奪理、説話要有分寸、語氣要温和,語言要文雅。

(4)不要詢問客人的看齡,異常是女賓;不要詢問客人的履歷,工資收入,衣物價格;對奇裝異服或舉止奇特的人不可圍觀、不可交頭接耳、不可評頭論足;對傷殘和有缺陷的人士不可歧視,服務要更周到。

(5)酒店員工必須向所有過往的賓客主動打招呼問好,員工之間遵循下級給上級問好的原則。

(四)勞動紀律:

(1)按部門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班,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不得代他人簽到或打卡,不得擅離職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調班,需調班必須找好調班人員,徵得上級同意後方可調班,上班時不準串崗。

(2)員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吃生葱,生蒜等食品。工作時間不許大聲喧譁、説笑、追逐打鬧,扎堆閒談,脱崗串崗,下棋、玩牌等,服務時間不得吸煙、飲酒、吃零食。不得剔牙齒、摳鼻孔、挖耳朵,打飽嗝、伸懶腰、打呵欠、打噴嚏;不準隨地吐痰、丟雜物、修指甲、搔癢、摳腳指等幹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下班後或上班前不得在酒樓內遊蕩閒逛。

(3)上班時間不準做私活、會客、洗衣服、洗澡、看書報、打私人電話、不得帶親友到酒樓營業地玩耍、聊天;不準開收錄機、看電視、哼唱歌曲、小調等。

(4)不準抄吃、抄喝、抄用酒樓內物品。不得將酒樓的設備設施和物品送人或給客人超標準供應。

(5)堅持站立服務、微笑服務、熱情待客、説話和氣、舉止文雅、注重禮貌。做到“請”字當頭,“謝”字不離口。服務時不可與客人過於親近或糾纏、攀談。賓客對女員工有不軌行為,應設法巧妙迴避並速報主管。

(6)不準索要小費,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濟私,謀取私利。不準偷聽、偷看或者傳播黃色書刊和錄音錄像製品。

(7)以主人翁的態度對待工作,遵紀守法,執行規章。絕對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動,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拒絕或終止工作。嚴守公司祕密。

(8)必須愛護公司的財產,愛護一切用具,注意節儉原材料,節儉用水、用電、用氣、用油;注意設備的維護、保養,不私拿公司的物品。

(9)拾到客人物品或遺留物品,不論多少一律上交吧枱或收銀台登記並報告經理,由經理按規定處理,不得隱藏和私分。

(10)同事之間,上下級之間要團結協作,互相配合,平等相待,對違反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現象要批評、教育和幫忙,不得隱瞞包庇。

(11)轉接電話或和客人交談,要使用本崗位禮貌語言,面帶微笑,口氣温和。

(12)親友探訪:無所特殊事宜,上班時不得在酒樓內會見家屬親友。員工外來電話,接線員不予轉接應婉言拒絕,可讓對方留下聯繫方式待下班後處理。如有緊急特殊事宜,應報告其上級,由其上級轉告本員工。

(五)工作考勤:

(1)每位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打記時卡,打卡後應將卡片放回原處,嚴禁代人或委託人代打卡,違者給予處罰。

(2)穿好工作服後,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到。

(3)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打卡,應向領班或經理報告,應備有病、事假條等,以備核查。

(六)制服:

(1)公司視不一樣崗位和職務發給不一樣的制服,員工上崗工作時必須穿着制服,所穿制服必須堅持整齊、清潔。

(2)員工領取新制服,需交必須的制服押金,員工離開公司時,必須將制服交回人事部,並取回押金。公司將定期給員工更換新制服,若有損壞無法修整或遺失,將扣除制服押金。

(七)工作證和工號牌:

(1)凡在本公司服務的員工均發給每人工作證和工號牌。員工當班時應佩戴工號牌,領導與保安部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工作證、工號牌、制服如有遺失、被竊,應立即向人事部報告,並由本人賠償損失後補發新證(牌),因使用時間太長而引起損失者可免費更新。

(3)員工離職時,應將有關證件交回人事部。

(八)檢查攜帶的物品:

(1)員工上班時不得將包裹及其它物件帶進酒樓內寄存,更不得將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閲讀的書刊帶進酒樓。下班時不得將酒樓內任何物品攜帶出去,保安人員有權檢查,任何人不得拒絕。

(2)員工若需將酒樓內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酒樓外,需持主管簽署的證明和保安人員的放行條。

(3)檢查人員不得有傷被檢查人員人格的言論和行動。

四、員工福利:

(一)休假:

(1)節假日:按市政府規定,本酒店員工可享受十日有薪假期:元旦一日假(公曆一月一日);春節三日假(農曆年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國際勞動節(公曆五月一、二、三日);國慶節假(公曆十月一、二、三日);三八婦女節(公曆三月八日,午時婦女享受半天休假)。

(2)婚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有簽定勞動合同的適齡青年結婚時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貼合晚婚年齡的享受有薪假期七天。

(3)喪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如其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幸去世,可申請三天的有薪喪假。

(4)病假:員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事先請示上級,經批示後方可請病假,假條備人事部。病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每月累計病假不得經常超過三天,否則公司可解除聘用,除非住院(但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或由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休假提議條)。

(5)事假: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必須先請示上級,經批准後方可請事假,假條備人事部,未經批准不得無故缺席或擅離工作崗位。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員工每月累計事假不得經常超過三天,否則公司可解除聘用,除非確有特殊情景。

(二)教育培訓:公司為了提高員工的管理水平,服務水準、知識水平、技術水平,員工必須理解教育培訓,受培訓的員工在合同期內要為公司服務,否則必須賠償所支出的有關培訓費用。

(三)生活福利:

(1)按公司規定的範圍,員工能夠享用公司的福利設施,包括衞生設施、員工宿舍,但需辦理手續,得到許可後方能使用。員工不得帶親朋好友留宿員工宿舍。

(2)員工上班時間每一天可享用兩餐免費餐或按公司的規定發給生活補貼費。

(四)災害補償:

(1)員工因公而致傷、病、殘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治療並報告人事部,治傷養傷期間照發薪金並酌情給予醫療補貼。

(2)員工因公而致亡者,將按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條例之規定辦理補償。

五、表彰

本公司員工凡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能夠表彰

(一)表彰條件:

(1)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高,有顯著成效者;

(2)愛店如家,進取工作,熱情服務,創造優異的成績者。

(3)努力拓展業務,進取開展市場銷售,對酒樓營業有特殊貢獻者;

(4)在為賓客服務中,深入細緻,熱情周到,使賓客深感滿意而受到讚揚感激者;

(5)嚴格控制開支,節省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6)防患於未然,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見義勇為,有特殊功勞者;

(7)拾金不昧者,為酒店贏得聲譽;

(8)幫忙賓客解決危難,妥善處理客人病、傷,受到客人表揚者;

(9)維護酒樓正常營業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者;

(10)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者;

(11)發現事故苗頭不對及時彙報,防止重大事件發生減少酒店損失者;

(12)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二)表彰形式:口頭表揚、通報表揚、授予獎狀、授予獎品、授予獎金、加薪晉級。

(三)表彰程序:由基層領班、主管報告經理,由經理報告總經理批轉人事部。

六、處罰

(一)處罰條件:

(1)員工凡犯有下列條規之一,重者扣發薪金50元,輕者進行批評教育。

1)班不打工卡或請他人代打卡及代打卡者。

2)不修儀表,不穿整齊的制服或戴禁戴的飾物。

3)工作態度不認真,不履行職責,不按操作規程操作。

4)不按手續和制度處理業務。

5)工作不負責而引起客人不滿。

6)工作時間看電視、聽收錄機、看書報等。

7)工作時間內串崗,打私人電話、飲酒,唱歌及酒後上班。

8)在酒樓內隨地吐痰、丟雜物、果皮等。

9)未經允許使用客人的設備、設施、用品。

10)將未用設備挪為它用。

11)違反安全規則和保密守則。

12)上下班不走職工通道。

13)無故遲到、早退。

14)上班時睡覺。

15)未經經理同意,擅自調班、調休。

16)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公司長途電話、傳真機、複印機和電腦等。

17)下班不理解保安檢查。

(2)員工凡犯有下列條規之一,扣除薪金100元次,領班以上管理層情節嚴重者降職處分:

1)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早退,無心工作;

2)對上級不尊重不禮貌,違反或不服從上級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調動;

3)對抗正確的業務督導,煸動他人破壞或企圖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

4)對賓客粗暴或不禮貌,對他人施加暴行、威脅或勒索。

5)蓄意損耗、損壞酒樓或客人物品;

6)拿取或偷食酒樓或客人食品;

7)擅自攜出或企圖攜出酒店物品;

8)代客人在本酒樓外代購本酒樓有售的商品,令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酒樓內私售私人物品;

9)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貪污或企圖貪污公司的錢物;

10)製造謠言或惡意中傷本公司的聲譽或其他員工的名譽。

11)行為不端,作風不軌,喪失人格、店規和國格;

12)因工作失職而造成災、傷或其他事故;

13)在酒樓內打架、爭吵、粗言穢語、賭博、喧譁。

14)盜竊酒樓、賓客或同事的財物,拾到客人物品不上交據為己有;

15)出示假的病假條;

16)嚴重違反酒樓員工餐廳或宿舍管理條例;

17)泄露公司機密;

18)違反公司安全條例及安全管理制度;

19)將賓客、同事的財物遺失、破壞卻沒有及時上報,對調查供給假信息。

(3)員工凡有下列條款之一,重者解僱輕者勸其退職:

(a)在酒樓內鬥毆、恐嚇、威脅、危害同事;

(b)工作時間內醉酒或服食麻醉藥物;

(c)有不道得行為或耍流氓;

(d)將犯罪分子帶到酒樓作案,或介紹娼妓;

(e)攜帶違禁物品如:武器、爆炸品、易燃品等進入酒樓內,違反防火規章,造成事故隱患。

(f)向客人索取小費或財物;

(g)收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h)月累計無故曠工達三天以上;

(i)利用公職謀私利,與賓客串謀損害公司利益;

(j)傳播、收看黃色書刊、錄像等黃色物品;

(k)拒不理解上級或有關部門的調查;

(l)

(m)管理不善造成公司嚴重損失;

(n)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o)丟失公司重要鑰匙、印章、單據;

(p)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及國家任保刑事法律。

(二)處罰方式:

(1)批評教育:當面或在必須範圍內進行批評教育;

(2)扣發薪金:按犯錯誤程度和認錯態度決定扣發薪金額;

(3)發過失書:寫檢討書,發過失通知書,得三次過失者,自然被解僱;

(4)降職處罰:寫檢討書,降職處理或調動其工作;

(5)勸其退職:寫檢討書,勸其退職;

(6)解僱處罰:員工犯有重大過失,公司可對其立即解僱。

(三)處罰程序:

1、員工犯有過失,第(1)條中任何一條,由領班或直接經理執行;

2、員工犯有過失第(2)條及第(3)條,由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執行;

3、員工如果對處罰或處理意見不服,能夠向上一級或越級上訴;

七、安全守則:

(1)注意防火、防盜,如發現事故苗頭或不正常現象,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保安部,並及時查找處理防患於未然。

(2)班前、班後要認真檢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酒樓、賓客、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3)禁止客人小孩在酒樓內玩火、玩電、玩水,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不準將親友和無關人員帶進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或員工宿舍留客住宿;

(5)如發現形跡可疑、犯罪人員、精神病患者,應及時報告直接上司、總經理室和保安部抓緊處理;

(二)火警。如遇火警必須採取如下措施:

(1)堅持沉着鎮靜,不可驚慌失措;

(2)呼喚同事協助,就近按動火警警鈴。

(3)切斷一切電源開關,並將火警現場的門窗關掉;

(4)利用就近的滅火器材將大火撲滅;

(5)若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或用泡沫撲滅;

(6)如火勢擴大面致有生命危險,必須引導客人撤離火警現場。

(7)保安部要通知消防、公安部門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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