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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十三篇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十三篇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節,辦公制度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十三篇

一、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工作期間儀容儀表合乎規範,衣着得體,乾淨整潔。待人接物態度謙和,舉止文明。

二、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有事需請假,外出辦公者需填寫外出聯繫單並經部門經理或主任審核批准。

三、辦公時間不得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上班時間不得幹私活,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書刊網頁。

四:接電話,接待來賓時一律使用文明用語並做好留言記錄、訊息處理;客户進門必須站立微笑迎接,主動介紹公司情況。

五、保持辦公場所,設施,倉庫及個人的衞生。

六、工作期間應勤於業務,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七、盡心,盡責,真誠合作,致力創造良好的集體環境,發揚團隊精神,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展開工作,不得拖拉,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業務時應就自己所知告之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第二節,公司人員職責

一、部門經理職責

1、各部門經理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職責。

2、各部門經理全面主持、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及時制訂工作周、月、季度計劃,並監督計劃的實施、執行。

3、對本部門的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檢查,堵塞管理漏洞。教育員工忠實工作,各盡其責。

4、服從公司管理,不得利用職權,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5、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及形象的活動

6、進行本部門的管理,正確處理解決有關事宜。工作盡心盡力,盡職盡則。

7、保證本部門消耗及易消耗器材的安全回攏與保管及更新

8、做好辦公室用品的申報、領取、購置、報修等管理工作

二、文員職責

堅守工作崗位,嚴守商業祕密,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待人和藹具備良好的組織能力和工作協調能力。

1、處理公司的公文、傳真等其它資料,並分門別類進行歸類。

2、針對業務洽談的客户資料,由業務員,工程部提供的市場信息及時對其進行歸納整理。對於有業務意向的客户資料整理並適時回訪。3、每日或每週的各種例會作詳細資料記錄。

4、對業務合同、員工簽訂協議等要嚴守商業信息。合同檔案管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之規定。

5、電話銷售並熱情主動接聽業務電話,做每個電話的記錄,電話銷售要有足夠的銷售技巧。對用户所提問題要給予快速及時的回覆。

6、起草各種制度和文件及經營性提案文稿。並對公司需要的各種管理表格,彙報表格進行設計。

7、員工開每日例會,對公司突發事件或工作中最新的項目或沒有做出安排的實驗階段的項目必須要主動參與。

8、負責辦公室的全面辦公用品、衞生等事宜。

三、會計、出納職責

1、建全公司財務帳目,如實記錄經營結果。

2、定期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向公司彙報。

3、製備完整詳實的業務資料,不準弄虛作假做虛假記錄。

4、當日帳目當日結清。嚴禁挪用、出借、貪污公司各項返款。保管好各項業務的原始單據。

5、做好現金、轉帳支票的填寫、核對、保管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造成損失。

6、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照章辦事。

四、保管員職責

1、做好貨物出入庫管理,建立實物台帳。如實記錄實物出入庫情況。

2、負責保管實物的收發工作,不準把庫房鑰匙交於其它人代管及讓其它人員代發貨物。嚴禁其它人進入庫房。

3、做好實物入庫的驗收和發貨,及時清點、準確盤存。先收先發。

4、庫房保管員應做到實物存放合理化,庫容清潔化。

5、搞好儲存實物維護保養工作,採取相應的保管技術和保養方法,不得丟失貨物或貨物變質受損。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

6、嚴格執行產品出入庫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否則有權拒絕

7、及時核對帳目,接受監督和檢查。

第三節,財務管理制度

1、建立總帳、銀行帳、現金帳、二級明細帳、庫存商品實物帳等全套帳目。

2、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票相符、帳物相符,保證原始票據的審核性。

3、實物發放和現金收入及審批分離進行,各部門製作銷售收入和支出日報表、月報表、收款憑單、出入庫憑單由當事人、經手人、負責人簽字方可生效。由各部門負責人每月末向公司財務彙報。

4、做好產品實物和貨款的薄記統計工作,銷售情況每月結算一次,及時回收應收帳款。各部門部開支費用一次性支出300元以上,要向公司請示批准後方可使用,對於未經請者私自動用公用款項的當事人輕者費用自負,情節嚴重者,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5、白條不做為作帳憑據和抵庫依據,各部門簽寫的白條由公司主任確認批准後方可有效。

6、市場經營部備用金不得超過100元,每日下午5時前必須把當日的收入交回公司財務或存入銀行。支票和匯票的進帳單必須及時和開户銀行核對,並留存備查。公司財務的備用金不能超過 3000 元。

7、支票實行票據和印鑑分離管理,使用時由出納開具,財務主管加蓋印鑑,並做好支票的使用記錄及保管。凡使用的支票必須記錄收款單位名稱,銀行帳號和金額並由對方收票人簽字。

8、公司現金款項和支票不得外借,挪用和隨意截留,如發現有上述情況而未造成經濟損失者除保留基本工資外,扣除該部門經理一切福利待遇,對當事人給予經濟處罰乃至開除,造成嚴重後果者追究法律責任。

9、每月26日前各部門出入庫統計表和財務收支月報表匯公司,並將全部貨款追回,隨時接受公司的稽查。如有問題及時報公司,隱瞞問題者追究其責任。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2

為完善公司服務系統,提高服務質量,健全管理體系,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公司產品退換貨制度:

一、總則

權健自然醫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保證產品的優良性,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保證銷售過程中的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二、退、換貨對象

所有購買權健自然醫學產品的顧客,自購買產品30日之內,在具備權健自然醫學健康服務中心開具的購貨憑證、所退換產品的外包裝,同時保證原始包裝完好無損,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皆可在原購買處均可享受退換貨。

三、退、換貨條件

1、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不予退換)。

2、促銷、清倉商品不得退、換貨。

3、所換商品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商品未污損;

*所退商品的包裝完好無損(包括內、外包裝),且不影響二次銷售;

*隨產品附帶的資料完好無損(包括:產品合格證、產品説明書等);

*隨該件商品附送的贈品及公司手冊、宣傳資料、促銷用品、公司內部資料等完好無損。

*相關單據齊全(包括:送收貨單、簽收單、發票等)。

四、不予退換貨情況

*不是在權健自然醫學公司及服務中心購買的產品。

*無購貨憑證,且不能提出必要憑證和有説服力的線索,或票據與貨不符或塗改憑證的。

*因不正當使用、保存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產品破損。

*在權健自然醫學公司或服務中心特價購買的產品。

五、退、換貨時限

*所有貨物自購貨30日內可辦理退換貨手續。

*每週的週三為辦理退、換貨時間。

*公司或服務中心應於退換、貨業務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換貨物或貨款退還客户。

六、退、換貨手續

*凡符合退、換貨條件規定的,請在退、換貨前與所屬供貨服務中心或分公司聯繫,提供所需退、換商品的品名、數量、地址等相關資料,經核實確認後方可辦理退、換貨。

*或登陸本公司網站下載《退、換貨登記表》,如實、準確填寫後傳真至所屬供貨服務中心。服務中心在收到《退、換貨登記表》的一個工作日內安排售後服務人員與退、換貨人取得聯繫,經核實確認後方可辦理退、換貨。

七、退款的處理辦法

由退貨產生的退款,公司或服務中心在收到所退貨物並驗收無誤後,將其返還給顧客,顧客也可直接使用此資金選購其他同類商品。

八、退、換貨的注意事項

*所有因退、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包裝損耗費由申請退、換貨人承擔。

*相關細則及流程可撥打本公司的售後服務熱線電話進行諮詢。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秩序,規範公司管理,明確各職能部門和職員行為規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辦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結合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組織機構設置

第二條公司組織機構設置為:董事會、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市場營銷部。

第三條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公司實行在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在董事會的授權範圍內,全權管理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生產、銷售等一切正常經營活動,對董事會負責。

第四條公司設副總經理若干名。副總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

根據總經理授權,承擔各自分管部門的工作職責,接受總經理考核,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五條各職能部門在分管副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主管副總經理的管理和考核,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章總經理職責

第六條根據《公司章程》,總經理在董事會的授權範圍內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總經理辦公會議

第八條為完善公司現代企業制度,規範公司治理結構,有效防範經營風險,促進公司經濟及各項事業持續、穩步、快速發展,進一步加強企業的科學管理建設,認真履行總經理工作班子的職責,充分發揮經營層有職有權經營管理企業的作用,公司實行總經理工作會議制度。

第九條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組成,監事會成員列席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文祕列席並做好會議記錄。

第十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的形式:

(一)例會:每逢週一上午召開,例行檢查上週各項工作的計劃執行情況,佈置本週工作。

(二)各種專業會議。如公司營銷工作會議、採購供應工作會議、技術開發工作會議、財務工作會議、人力資源工作會議、綜合經濟會議(即季度經濟分析會議、半年及年度經濟分析會議)等。專業會議須列出召開時間和召集人。

(三)總經理特別辦公會議。即公司所遇突發或其他特別工作而召開的不定期的總經理辦公會議。

第十一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的參加人員:

(一)例會,由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參加。

(二)各種專業會議,由總經理指定辦公會議成員中的分管副總經理主持,公司相關專業部門的人員參加會議。

(三)總經理特別辦公會議,由總經理主持,並由總經理指名的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第十二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所有內容必須在公司會議記錄本上進行記錄,該記錄本由專人保管。

第十三條除例會外,總經理辦公會議一般應提前一天將會議通知、會議議題及有關材料送達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必須認真負責地行使職權,遵守保密紀律,維護公司領導班子的團結。

第十五條總經理有權對辦公會議議題做出決議。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由各分管副總經理落實決議的具體實施;超出董事會授權範圍的,需將會議內容形成文字紀要報請董事會決議後再行實施。

第五章副總經理及各部門基本職責

第十六條副總經理主持分管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計劃,監督和落實計劃執行,檢查工作進度,協調內外關係,對總經理負責,當好總經理助手。

第十七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規範行政管理制度,檢查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維護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秩序,並負責人力資源管理、考勤、公司有關文件檔案和辦公用品及設施的管理,對各職能部門和員工進行科學求實的考核。第十八條財務部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公司財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科學、及時、準確、全面地核算公司各項經濟活動,加強財務管理,做好財務計劃、分析,實施內部控制和監督,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十九條生產技術部的職責:負責公司產品企業標準的制定,負責生產計劃、組織和管理產品生產、包裝及生產原輔材料和產成品的儲存保管,生產設備的引進、使用和管理,以及新產品開發等工作。生產技術部應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科學安排生產計劃、降低消耗、杜絕浪費、努力提高生產效率和產成品率。第二十條市場營銷部應在進行必要的市場調查的前提下,制定公司營銷方案和實施策略,高效率、低成本地組織市場銷售,考察、選擇經銷商,規範市場銷售行為,協調公司與經銷商以及經銷商之間的關係,降低市場風險,確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和及時、安全回收銷售貨款。同時,做好市場調研,及時反饋市場信息,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和新產品開發提供有價值的決策依據。

第六章公司員工守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做到: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嚴守公司機密。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注重素質,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第七章人力資源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全員招聘制,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與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雙方按合同條款各自履行職責和義務。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聘用形式,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和崗位性質的不同,採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具體分為長期聘用和臨時聘用兩種形式。聘用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為長期聘用,聘用期在一年以內的為臨時聘用。

第二十四條長期聘用員工採取試用工制,試用期不長於三個月。試用期員工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勞動用工合同》。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4

一、周例會內容:

各部門全體員工參加,由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主持會議並指定專人做會議記錄、不得無故缺勤,特殊情況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説明,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期檢查,記入績效考核中。

(1)每週一次(暫定為每週六下午6:00),原則上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況,召開時間可以調整,則另行通知。

(2)每週一、三、x各部門負責人早8:10、晚5:00召開碰頭會;對部門當日工作情況進行反饋;

(3)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工作進行總結和下週工作計劃,本週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完成任務情況,提出需要公司領導解決的問題以及建議;

(4)員工向所在部門負責人彙報本週的工作進展狀況及下一步的工作計劃,提出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以及建議。

二、工作報告

工作報告記錄本周工作總結、下週的工作計劃以及建議。以電子版的形式,確實有困難的可以以書面方式遞交。

(1)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報送時間截止到周x15:00,員工的工作報告截止到周x下午17:30。

(2)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彙總到辦公室文祕處,由辦公室文祕遞交至總經理處進行審閲。員工的工作報告直接向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彙報。

(3)工作報告因公外出的且確實無法及時發送報告的,可最遲遞延到下週一發送,並電話通知收件人,防止遺漏。

三、由辦公室文祕做好會議紀要,每週一分發到總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手裏。

由各部門負責人通知到每個員工,傳達會議精神。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5

一、人員准入條件

1、實驗室人員務必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衣)的狀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污染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處於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呈重度疲勞狀態時不得進入。

2、實驗室人員、輔助人員和外來人員務必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受過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瞭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經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進入相應的實驗室工作。

3、外來參觀人員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並在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實驗室。

4、未成年人、孕婦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處於易受感染狀態或感染後果嚴重的額人員也不得進入實驗室。

二、生物安全日常管理

(一)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脱掉手套,立刻洗淨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務必要戴上適宜的手套,脱手套後務必洗手。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後,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燈等。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裏。禁止舔標籤。

5、儘量用塑料製品代替玻璃製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損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務必用機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鑷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裏。

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儘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構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構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務必在生物安全櫃裏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7、應儘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儘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後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8、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於感染性材料,都務必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

10、實驗室應持續整潔、乾淨,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後,所有操作枱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務必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畢,最後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電、門、窗。

(二)生物安全行為規範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髮應束在腦後,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捲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2、在實驗室裏工作時,要始終穿着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白大衣)。大白衣應定期清洗、更換,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質、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並佩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鏡、面罩或護目鏡。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麪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務必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5、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粧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櫃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粧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要佩戴貼合要求的防護口罩。

(三)監督與檢查

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督。

2、各實驗項目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並報告安全隱患事件。

三、常見實驗室廢棄品處理

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類型而言可分為固體廢棄品、液體廢棄品及氣體廢棄品,就危害類型而驗分為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由於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傷害性,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品名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衞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病理性廢棄物、損傷性廢棄物、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6

一、本規程規定了公司內部車輛的使用、維修管理辦法,提高車輛工作效率,保證駕駛安全和車輛完好率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本公司內部車輛調度、行駛、維保、使用的管理。

三、職責

3.1駕駛員負責車輛安全駕駛、維修、保養及年檢。 3.2辦公室主管負責對車輛車況、駕駛員身體狀況、情緒、行為的檢查、監督。

3.3辦公室主任負責統一調度公司用車,輕微交通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保養、年檢的管理。 3.5總經理主管公司車輛管理的控制。

四、相關文件

《交通守則》

《交通道路法規》

五、工作程序和管理辦法

5.1車輛的調度管理

1 / 5 5.1.1車輛統一由辦公室主任調度,各部門因公用車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按實填寫[派車單](qr-wd01-03-01),否則辦公室有權拒絕派車要求。

5.1.2各部門公務用車原則上滿足:緊急公務、載物、取款、雨天遠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駕駛員根據派車單指定地點路線出車,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

5.2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5.2.1駕駛員每日出車前,應用濕布對車輛外部及內座擦拭一遍,並對車況進行詳細檢查後,試發動五分鐘。 5.2.2駕駛員要愛惜車輛,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按車輛維保規定,定期更換潤滑油和易損件,保證車輛的完好率。 5.2.3保持車輛內外的乾淨、整潔,雨天泥濘地段用車後應及時清洗保養,正常情況下應在本單位車庫清洗。 5.2.4出車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和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報警,不得私下協商或擅離事故地點。 5.2.5車輛需要保養、大修、更換配件及年檢時,必須事先報告辦公室主任,填寫[車輛維保、年檢申請單](qr-wd01-03-02),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

5.2.6車輛年檢、檢修,日常維修及更換零配件,結算時必須附上維修廠家更換零配件的`明細清單上報財務,否則財務有權不予報銷。

2 / 5 5.3車輛使用管理

5.3.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車輛管理規定,文明行車。 5.3.2樹立安全第一、服務第一的思想,保證乘員的安全、舒適、準時。

5.3.3辦公室主管負責檢查並監督駕駛員不得在酒後、疾病、情緒反常等不適宜駕駛的情況下出車。

5.3.4嚴禁利用職權私自用車或將車交給非駕駛員和外單位駕駛員駕駛。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點停放車輛,嚴禁將車開到非指定地點過夜或逗留。

5.3.6辦公室主任對車輛行駛公里和油耗進行測量、檢查和控制。

5.3.7經常自檢車輛,做好年檢,保持車輛的良好狀態。 5.4車輛肇事處理

5.4.1車輛碰擦

駕駛員應立即向辦公室彙報,由辦公室主任按實際情況決定處理意見:

a)雙方協商解決;

b)報交通事故管理部門解決。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若有受傷人員,首先對受傷人員進行護救,呼叫救護車或 3 / 5 另外叫車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保護現場,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門到場進行檢查和處理; 向辦公室主任彙報,由辦公室主任到場協助交警進行事故處理;

通知保險公司到現場勘察,以確定理賠方法。

六、管理規定

1.上班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風貌。

2.上班考勤實行實時簽到制度,必須本人親自簽到。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二次以上者每發生一次處以罰款處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罰款50元)。

4 / 5 3.行政工作人員上班須着工作服,佩戴胸牌;車間工作人員上班須着工作服,工作褲,佩戴胸牌,穿勞保鞋及其它防護用品。如不按上述要求穿戴者,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發現二次以上者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

4.員工必須服從上級管理人員領導,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10分鐘和下班前10分鐘對辦公室進行整理與衞生工作,保持整潔,乾淨的環境。辦公桌面不允許亂堆亂放,香煙頭不允許亂扔(尤其是花盆裏),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發現二次以上者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

6.下班時各部門最後離開的工作人員必須關鎖好本部門的門窗及設備電源,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及不必要的浪費。如沒關門窗及設備電源,發現一次處以口頭警告處分,發現二次以上者每發現一次處以罰款處分(每次罰款20元人民幣)。 7.工作期間遇到顧客訪問時,必須主動、親切的接待或提供諮詢。來訪電話時必須做好記錄,包括:來電單位、內容。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7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服務於每一位公司員工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

一、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書寫文字報告交於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二、員工必須嚴格服從公司分配的各項任務、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不得私自外借或未經同意使用公司商品。

三、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四、上門維修電腦時必須着工作服,佩戴工號牌,表注重,衣帽整潔。

五、待客必須有禮貌,有敬語,有五聲,説話誠實,認真積極的解決顧客的電腦故障,認真執行公司各項規定,保證顧客滿意,任何場合下都必須講普通話。

六、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3分鐘,衞生實行區域包乾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七、認真聽取每位客户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八、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户(您好!華誠電腦公司歡迎光臨!請~!)。作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瞭解各產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紹;(工作中---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走路輕、説話輕)

3、工作後---對本次服務是否滿意麻煩您對我們的服務多提寶貴意見!跟單!請慢走歡迎下次光臨!

九、工作時間:

1、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每月公休4天

3、在規定時間內遲到或早退5分鐘者算遲到或早退

4、遲到或早退30分鐘者算曠工1天

十、員工獎罰規定:

1、除公休外,無週六、日請假、無曠工、遲到、早退者,全勤獎100元/月(注:週六、日請不能請假,同一部門或同一工種每天只能一人休息(由部門自己調休),“婚喪嫁娶”除外,其它按曠工處理;不計公休;少休=基本工資÷30×2×少休天數,多休=基本工資÷30×多休天數)。

2、遲到、早退者扣除10元/次。

3、曠工者扣除50元/次,情節嚴重者開除公司。

4、關於法定節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30×天數×300%:

⑴元旦:當天1天(無休息)按3倍工資計算

⑵春節:放假7天,全體員工都以帶薪休假

⑶清明節:當天1天(無休息)按3倍工資計算

⑷勞動節:一共3天(無休息)按3倍工資計算

⑸端午節:當天1天(無休息)按3倍工資計算

⑹中秋節:當天1天(無休息)按3倍工資計算

⑺國慶節:一共3天(無休息)按3倍工資計算

十一、離職條件:

1、員工離職,必須歸還所有維護工具及公司所配物品,如有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2、離職後不得再以華誠/海爾電腦公司員工的名義自居,如有違返本公司將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3、如需離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呈,(公司中層管理(店長、部門主管、部門經理)提前三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各部門主管簽字經經理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後一個月發放相應工資與獎金。離職後三個月將發放相應的發展基金及有關工資;

十二、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每月曠工累計達3天;

2、拒絕公司指派任務;

3、泄露本公司機密;

4、偷盜公司財物者;

5、私自收取客户費用;

6、不滿試用期的。

十三、入職條件

1、員工進入公司試用期1-3個月

2、正式進入華誠公司所須證件如下:

a、個人簡歷一份

b、一寸照3張(近期彩照)

c、身份證複印件

d、相關證件、學歷、職稱複印件

由部門經理負責交給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審核併入檔。

十四、員工正式入職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8

1目的

為了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安全,防止發生實驗室感染事件,保護實驗環境的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於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同時包括一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專業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職責

3.1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對管理體系文件的審定;負責病原微生物危害評估報告的論證及各類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處置指導、評估和技術諮詢;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技術的指導,生物安全重大事項的

3.2單位法人:對實驗室生物安全負總責,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批准與頒佈,負責生物安全防護設備、防護用品的保障,負責生物安全管理相關資源的保障。

3. 3生物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與監督檢査。

3.4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修訂,應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組織機構和管理體系。

3.5人事管理部門:負責實驗室新上崗人員的上崗培訓,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健康監護和個人健康檔案的建立,負責實驗人員的免疫接種計劃的制訂和實施。

3.6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負責實習進修人員及課題項目合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

3.7實驗室主任:實驗室負責人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生物安全、專業技能培訓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落實部門生物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實驗室人員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開展實驗活動;負責實驗室菌、毒種和生物樣本的安全管理。

3.8實驗人員:應自覺遵守相關制度,自覺學習和接受相關知識培訓,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開展實驗活動和操作儀器設備,有做好個人防護和對他人安全負責的義務。

3.9其他部門的職責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4管理要求

4.1培訓要求:所有實驗操作人員、實驗輔助人員、工勤人員必須經過傳染病防治知識、生物安全防護知識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培訓要有計劃性和可持續性,並有完整的培訓記錄。應對被培訓者和培訓者進行考核和評估。經考核合格者方有上崗資格,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生物安全知識和專業技能培訓,中途發生換崗的,上崗前應再次接受專業技術培訓,部門應做好培訓並記錄培訓情況,資料統一交培訓管理部門備案。必要時應對培訓工作的成效進行評估。

4.2準人要求:

4.2.1人員控制:只有在告知潛在風險並符合進人實驗室條件要求的人才能進入實驗室。在開展涉及有關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時,實驗室負責人應禁止或限制人員進入實驗室。一般情況下,易感人員或具有免疫缺陷、過敏史或感染後會出現嚴重後果的人員,不允許進入實驗室。實驗室負責人對工作人員是否有上述情況,應事先進行評估後再決定是否容許其進入實驗室工作,並負有最終責任。

4.2.2項目准入:實驗室開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活動必須按照要求進行審批,未經許可不得超範圍開展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不得在低於防護要求的實驗室開展實驗活動;開展實驗活動前實驗室應組織相關實驗活動項目的風險評估,並經生物安全負責人批准。

4.3安全計劃:實驗室必須制訂年度安全計劃,實驗室負責人每年對安全計劃至少審核和檢査一次,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進行修訂。

4.4生物安全自查要求:實驗室負責人應定期對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情況組織進行自行檢査,每月不得少於一次,檢查後應形成書面的檢查記錄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並及時整理歸檔。

4.5個體防護要求:所有實驗人員必須經過個人防護的培訓,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標準,使用前應仔細檢查,不使用標識不淸、破損的.防護用品,按不同級別的防護要求選擇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及類型,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

進人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動物實驗室,必須按照規定要求穿防護服,戴口罩、帽子、手套等防護用品。個人應根據從事實驗活動的性質、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進行相應防護,不得隨意降低防護等級。實驗人員不得穿拖鞋、短袖工作服進入實驗區域從事實驗活動。嚴禁穿着實驗工作服離開實驗室到辦公區域和其他公共區域。

從事髙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時應當有2名或以上工作人員同時參加(但建議不要超過3人),禁止單獨一人從事高危險度的實驗室檢測工作,以防發生意外。在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一個獨立安全區域內,只能同時從事一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關實驗活動。

4.6實驗準備要求: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在進入前,需做好充分的實驗準備工作,填寫實驗材料清單,禁止實驗過程中隨意頻繁出、入實驗室,而導致生物安全實驗室以外場所的污染及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

4.7實驗清單要求: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工作前應準備實驗清單,內容包括實驗操作內容、實驗器材和物品、消毒物品的種類和數量及要求。

4.8記錄要求:進入生物安全實驗室工作的檢驗人員在實驗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自覺按照規定操作程序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改變操作程序,同時做好相關的實驗記錄,包括記錄實驗室使用情況和安全監督情況,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記錄檔案保存期不得少於20年。記錄要求字體工整、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用記號筆、鉛筆等不能長久保存的筆記錄。

4.9消毒要求:實驗人員完成實驗後,在離開實驗室之前,要及時清理實驗枱面,並對實驗室枱面及空間採用可靠有效的消毒方法和消毒劑進行充分的消毒,要求詳見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20xx版,確保消毒規範有效。

4.10廢棄物處理要求:病原微生物實驗廢棄物處理嚴格按《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和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規範處置,未經消毒滅菌處理的實驗廢棄物和實驗器材、設備嚴禁帶出實驗室。

4.11設施設備要求:實驗室應根據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類,對不同的病原微生物採取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的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實驗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生物安全櫃安裝後或每次檢修後,應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和專業人員對每一台生物安全櫃的運行性能和高效過濾器完整性進行驗證,每年至少—次。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施和設備配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關規定。對生物安全實驗室設施和設備進行定期檢測驗證。

4.12菌(毒)種和生物樣本管理要求: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按《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要求執行,相關材料應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相關部門應定期及時地將新近分離、採集的有保存價值的菌(毒)種、陽性生物樣本每季度辦理一次交存手續,按期交菌(毒)種庫、生物樣本庫統一保存,並做好交接記錄。接收部門應制備菌(毒)種和生物樣本清單,並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科(所)應加強對工作毒種的安全管理,應對工作毒種的去向進行監管,形成過程性記錄,定期歸檔備查。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個人名義接受、保存和饋贈、交換菌(毒)種和生物樣本。

4.13責任落實:單位每年應定期和各實驗室負責人簽訂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責任書,各實驗室和實驗人員簽訂生物安全責任書,實驗室負責人為生物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安全責任人和生物安全監督員,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4.14外來人員管理:外來人員需要參觀、考察生物安全實驗室時,應事先經生物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門)批准,持准入證在相關人員陪同下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進入實驗室。實習、進修人員應接受實習進修單位的相關培訓,考核合格後,簽訂安全承諾書,在指導老師陪同或指導下進入實驗室開展工作,不得獨自從事髙風險檢測、研究工作,原則上不給予門禁授權,確實需要授權的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審批,並以保證其生物安全為前提。

物業保潔人員禁止進入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PCR實驗室、淨化實驗室、生物模擬實驗室等專業實驗室內部從事保潔活動。確因需要進入的必須做好個人防護,並在所在部門業務人員指導下開展工作,所在部門對物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外來設備維修人員需要進入實驗室時,應事先辦理準人手續,進入實驗室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並由所在部門派人陪同下進行。嚴禁營銷人員進人實驗區。

4.15門禁管理:實驗人員進、出實驗室應從更衣通道進入,走廊門禁止授權給所在部門負責人,嚴格遵照物流、人流分開,實驗廢棄物從污物電梯通道拿出實驗室。實驗室人員進、出實驗室時應隨手關門,使實驗室門禁處於正常關閉狀態,對於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等專業實驗室的門應隨時關閉,以免使實驗操作區域受到外界影響而導致實驗結果的不確定性或實驗室操作區域氣流外溢而污染其他區域。

4.16實驗人員能力評估:實驗室負責人每年定期組織對從事實驗活動的檢測、輔助人員的專業能力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評估材料及時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4.17責任追究:若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和實驗室負責人的相應責任。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和所在責任部門負責人、生物安全監督員的相應責任。

4.18應對實驗動物及感染動物實驗室進行安全管理,實驗室、實驗人員應具備相關部門的資質才能從事相關實驗活動,嚴禁從事超範圍的動物感染實驗活動。

4.19本制度由生物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監督,未盡事宜由院長(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依據

5.1《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5.2《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

5.3《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9

一、發生損壞、遺失儀器設備的事故後,當事人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詳細説明情況。由中心主任會同儀器設備管理員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並報系領導及有關部門。

二、系負責人、中心負責人、技術人員、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凡屬責任事故,當事人要承擔責任和經濟賠償。凡屬非責任事故,可以不賠償,但要研究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出現事故。

三、在計算經濟賠償時可考慮以下情況:

1、損壞、遺失配件的,只計算配件的損失價值。

2、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只計算修理費。

3、損壞後質量顯著下降,但仍能使用的,應按其質量下降程度酌情計算損失價值。

4、損壞或遺失儀器設備一般可按新舊程度合理折價。

四、賠償償還期一般不得超過半年。賠償金額較大,賠償者一次交款有困難時,可申請分期或緩期交清。屬於幾個人共同承擔責任事故的,應根據各人責任大小和認識態度,分別承擔賠償費。

五、賠償費的收入作為修理或補充儀器設備的經費。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條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説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審核、批准。

第五條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11

一、微生物實驗室主任為該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佈局分實驗區和非實驗區,二者之間應有效分隔。實驗區的人流、物流應符合從清潔到污染的要求。

三、保證室內空氣流通,定時進行空氣消毒。保證地面和物體表面的清潔,工作結束後應使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遇污染時及時消毒。

四、在實驗室靠門口處配備洗眼裝置和非觸式水龍頭。備有洗手液,配備快速消毒洗手液。

五、嚴格執行手衞生規範和標準預防的各項防範措施。

六、實驗室空調應定期維護、清洗消毒,並有書面記錄。

七、微生物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範、操作規程。實驗室主任須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

八、正確處理醫療廢物,對於菌(毒)種、生物樣本、及其感染性材料或污染物等,應選用高壓蒸汽滅菌法處理。

九、微生物實驗室工作人員每年定期接受醫院感染管理培訓和生物安全培訓。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十、院感辦監控人員接到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或實驗室感染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預案,並組織人員對該實驗室生物安全狀況等情況進行調查:確認發生實驗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後,於2小時內向市衞生行政部門進行報告,並同時採取控制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封閉實驗室,防止擴散。

十一、醫務人員發現由於實驗室感染而引起的與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就診的醫院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上級衞生主管部門。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制度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所有制度均按照本辦法規定管理。

第四條公司制度分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專業管理制度。

第五條根本制度是公司的最高制度,是其他制度的本源,主要是公司章程、公司綱領、組織規程等制度。

第六條基本制度是公司各項工作或業務活動的重要管理規定,主要是經營計劃管理制度、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制度。

第七條專業管理制度是各部門工作需要制定的準則、細則或辦法,主要是標準化、程序化工作基礎管理規定,如銷售、採購、倉儲、接待、檔案、合同、車輛、辦公用品等。

第二章制度的制定

第八條公司制度按照務實適用的原則制定。

第九條根本制度由高層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

第十條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部組織有關部門起草,由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員工代表或全體員工討論通過。

第十一條專業管理制度由各部門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負責起草,行政部負責審改,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員工代表或全體員工討論通過。

第十二條制度的格式按照國家統一規範的標準制定。

第十三條制度起草用詞確切,語句通順。

第十四條制度的條款應充分考慮相關制度規定,避免與其他制度相牴觸。

第十五條制度規定詳實全面,符合公司發展實際。

第十六條制度的原始稿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檔。

第三章制度的頒發和執行

第十八條根本制度由公司高層管理委員會簽發,公司的基本制度和專業管理制度由總經理簽發。

第十九條公司制度由行政部行政人事部統一編排文號,統一存檔和下發。

第二十條規章制度的下發為部門負責人以上管理人員,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確定發放範圍。

第二十一條分發時由收到人簽收,負責人調動時,制度檔案列入移交,各部門承辦人員須用規章細則時向上級索閲。

第二十二條制度頒發後,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由行政部監督實施,專業管理制度由制定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第四章制度的修訂和廢止

第二十三條專業管理制度原則上半年組織修訂一次,基本管理制度一年組織修訂一次,公司章程、綱領和組織規程三年修訂一次。

第二十四條制度的制定部門在日常工作中負責收集制度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改進建議,需要立即改正的問題,以補充制度的形式暫時修訂,在正式修訂時合併為一個制度。

第二十五條修訂後的制度以新的文號下發,原來的制度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公司每年對制度進行集中審核一次,對已不適合公司發展的制度提出廢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規章制度的專業管理部門,負責制度的組織制定、審改和監督實施。

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説明。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網絡科技公司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將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規定的媒介上、以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佈,並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條 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並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範圍及要求

第四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

第五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最近兩年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係;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於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審計意見和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註。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係;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於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註。

第七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董事會因故無法對定期報告形成決議的,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方式披露,説明具體原因和存在的風險。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有異議為由不按時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定期報告。

第九條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及時向主辦券商送達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書面確認意見及監事會的書面審核意見;

(五)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製作的定期報告和財務數據的電子文件;

(六)主辦券商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 公司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在向主辦券商送達定期報告的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會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所做的專項説明,審議此專項説明的董事會決議以及決議所依據的材料;

(二)監事會對董事會有關説明的意見和相關決議;

(三)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説明;

(四)主辦券商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臨時報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發佈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並由公司董事會發布。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觸及下列任一時點後及時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作出決議時;

(二)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無論是否附加條件或者期限)時;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者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

第十三條 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於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應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該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事件已經泄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第十四條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義務時,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規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制定的臨時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編制公告時若相關事實尚未發生的,公司應當客觀公告既有事實,待相關事實發生後,應當按照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項進展或變化情況。

第十五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的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視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及時將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決議(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決的董事會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董事會決議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決議涉及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經股東大會審議的收購與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的,公司應當在決議後及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及時將經與會監事簽字的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九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第二十條 對於每年發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之前,對本年度將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對於預計範圍內的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予以分類,列表披露執行情況。如果在實際執行中預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本年度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的,公司應當就超出金額所涉及事項依據公司章程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公司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並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一)一方以現金認購另一方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四)公司與其合併報表範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發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涉案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準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或者主辦券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後,及時披露方案具體內容,並於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方案實施公告。

第二十四條 股票轉讓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於次一股份轉讓日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果次一轉讓日無法披露,公司應當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股票暫停轉讓直至披露後恢復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共媒體傳播的消息(以下簡稱“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主辦券商提供有助於甄別傳聞的相關資料,並決定是否發佈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條 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定,並履行披露義務。

第二十七條 限售股份在解除轉讓限制前,公司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披露相關公告或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5%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知公司並披露權益變動公告。

第二十九條 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承諾事項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未履行承諾的,應當及時披露原因及相關當事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履行承諾的,公司應當主動詢問,並及時披露原因,以及董事會擬採取的措施。

第三十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公司實行風險警示或做出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後,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併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存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採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稽查、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發生違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的公司應當至少每月發佈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違規對外擔保或資金佔用的解決進展情況。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人員和機構:公司董事會祕書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門、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公司監事和監事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實施,董事會祕書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祕書的任職及職業經歷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並披露,發生變更時亦同。上述人員離職無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信息披露事務並披露。

第三十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公司定期報告以及臨時報告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或董事會祕書報告信息。

第三十五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與審議程序:

(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工作;

(二)董事會審議和批准定期報告;

(三)監事會應當對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以監事會決議的形式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四)董事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五)董事會祕書負責將董事會批准的定期報告提交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所和相應的證券監管機構,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指定的網站或報刊上發佈。

第三十六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程序: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在知曉本制度所認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應披露的信息後,應當立即向董事會祕書通報信息;

(二)董事會祕書在獲得報告或通報的信息後,應立即組織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相關部門或信息報告人有責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應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書面與電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應詳實準確並能夠滿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臨時報告涉及日常性事務、或所涉及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事會祕書負責簽發披露,其他臨時報告應立即呈報董事長和董事會,必要時可召集臨時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並授權予以披露,並由董事會祕書組織相關事項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實施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祕書應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推薦主辦券商的規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應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發佈,在其他媒體披露信息的時間不得早於指定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三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進行修改,並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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