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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考勤制度(精選4篇)

培訓機構考勤制度(精選4篇)

培訓機構考勤制度 篇1

業績考評是對教師承擔崗位工作的成果所進行的評定和估價;能力考評是依據崗位説明書規定的崗位要求,考評教師在崗位工作過程中顯示和發揮出來的能力;態度考評的重點是考核教師工作的認真度、責任度,工作的努力程度,是否有幹勁、有熱情,是否忠於職守,是否服從命令等。

培訓機構考勤制度(精選4篇)

績效管理是一種連續性的管理過程,既是對教師能力、工作績效、工作態度的評價,也是對教師潛質的考察,是對教師未來行為表現的一種預測。因此只有程序化、制度化地進行績效管理,才能真正瞭解教師的潛能,才能發現園所中的問題,從而有利於園所的有效管理。中國小教育培訓交流盡在微信公眾號校長運營實訓。

教師的績效優劣具有多因性,受教師的激勵、技能、環境和機會等主、客觀因素影響,需要沿多個緯度去分析和考評。

同時,教師的績效還具有動態性,即績效隨着時間的推移會發生變化。管理者切不可憑一時印象,以僵化的觀點看待教師的績效,應該全面的、發展的、多角度的考察教師的績效,力戒片面和僵化,保證績效考核的準確性與公正性。

每個教師都希望自己的業績得到公正、公平的評價,使自己的貢獻得到認可,績效考評的公開、公平、公正性直接影響到考評的效果和教師的認可度,學校應實現教師評價的公開化,進行上下級直接對話,面對面地溝通,藉此取得教師們的認同,使科學的績效評價管理得以進行。

依據教師職業特點,教師的績效考核可以採取“360度”考評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地收集信息資料,對教師工作進行客觀、公正、準確地判斷:

1.上級考評

被考評者的上級主管,對被考評者承擔着直接的領導、管理與監督責任,對下屬人員比較熟悉瞭解,而且在思想上也沒有更多的顧忌,能較客觀地進行考評,所以在績效管理中,一般以上級主管的考評為主,可佔60%。

2.同事考評

同事與被考評者共同處事,密切聯繫,相互協作,相互配合,比被考評者的上級主管更能清楚地瞭解被考評者,對其潛質、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業績瞭如指掌,但他們在參與考評時,常受人際關係狀況的影響,所以在績效管理中,同事考評一般控制在10%左右,不宜過大。

3.家長考評

家長對被考評教師的工作作風、行為方式、工作態度有比較深入的瞭解,且有獨特的觀察視角,但他們對被考評教師容易心存顧慮,致使考評的結果缺乏客觀公正性,所以家長的評定結果在總體評價中,一般控制在10%左右。

4.自我考評

被考評者對自己的績效進行自我考評,能充分調動被考評者的積極性,特別是對那些以“實現自我”為目標的教師更顯重要。但由於自我考評容易受到個人的多種因素的影響,使其有一定的侷限性,所以其在總體評價中,一般控制在10%左右。

5.學生考評

學生和教師朝夕相處,對老師的一言一行有親身的感受,但由於學生易把現實與想象混淆等心智特點,使其考評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大打折扣。在實際考評中,採用學生考評要慎重,一般不超過10%。

在現代人力資源管理中,沒有反饋的績效管理制度將失去存在的意義。為了改進和提高績效,管理者應當及時進行有效的考評結果反饋,開展與教師的`績效面談。績效面談是整個績效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環節,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績效面談為管理者和教師討論工作業績、挖掘其潛能、拓展新的發展空間,提供了良好的機會。

同時,上下級之間面談,能夠更全面地瞭解教師的態度和感受,從而加深了雙方的溝通和了解。在考評結果反饋給教師的過程中,管理者應,當堅持面談的針對性、真實性和及時性,掌握績效面談的技巧,選擇確定有理、有利、有節的面談策略,依據教師的個性特點以及心理承受能力,採用靈活多變、因人而異的績效面談方式,循循善誘,使教師明白其工作中的優缺點,鼓勵教師自己發現和分析問題,實現“自己解放自己”。即使有些問題難以達成共識,也應當允許教師保留自己的意見。

總之,績效面談是績效管理極為重要的環節,貫穿績效考評的全過程,但常常被忽略。對於民辦的教育培訓機構而言,應該充分發揮面談的作用,實現績效管理的公開化,使教師發現自身的差距,糾正錯誤,彌補不足,以積極的心態對待過去,滿懷信心地面對未來,努力工作。

培訓機構考勤制度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組織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規範管理,增強業務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公司研究決定使用考勤機進行輔助考勤,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教師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在職教師。細則如下:

一.上下班作息制度

1.教師作息時間表如下:

學期期間:

非晚輔導教師

週一休息

週二至週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

晚輔導教師

週一至週二上午休息下午17:00 —— 21:00

週三至週五上午休息下午14:00 —— 21:00

週六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

週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6:30

暑假期間:

全體教師

週一至週六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30

週日休息

2.注意事項:

(1)以上作息時間表適用於正常上班時間,非正常上班時間若有排課,教師也必須及時到崗。

(2)為使新教師儘快適應教學環境、熟悉教學內容,提升教學能力,晚輔導實習期教師第一個月內週三至週五上午10:00-12:00按規定在辦公室看書備課或做試題。

(3)根據具體情況,可做適當調整。

二.上下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積分制

公司每月根據上下班打卡情況進行考勤積分制,為鼓勵所有員工積極工作,獎勵工作勤懇表現積極的員工,每月設立工作積極獎,月積分最高者獎勵100元。

積分細則如下:

1.當月全勤者可參加積分評比候選工作積極獎,無全勤者取消資格。

2.每人每月月初從零開始積分,月底結算清零;月底積分最高者獲評工作積極獎,以資鼓勵。

3.按照公司上班制度規定時間正常上班,積分無增減;提前15分鐘(含)至30分鐘(含)上班每次加1分;提前30分鐘以上上班每次加2分。

4.按照公司上班制度規定時間之外,因處理工作事務打卡上班1小時(含)以上每次加2分,1小時以下不加分。

(二)考勤規定

1、人事每月3日,核對上月考勤,根據考勤卡信息數據和報的請假單、缺勤彙總説明等考勤資料進行彙總,並將考勤表彙總表報薪酬處作為計發工資的憑證,每月1日至本月月底為一個考勤週期。

2、遇到考勤機故障不能正常考勤時,由所在單位考勤員、部門領導簽字確認,並將當日考勤卡上簽名確認。

3、員工因當日不能及時考勤和員工不小心忘記考勤的,包括員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幹或上班後臨時外出公幹,由所在單位考勤員、部門領導簽字確認,並將當日考勤卡上簽名確認;請假或休假自行手寫註明;無簽名或註明的,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4、考勤表須由被考核人親自打卡記錄。記錄要真實準確,杜絕營私舞弊,代打卡等現象。一經發現違規考勤情況,公司將對舞弊雙方處以100—500元不等的處罰。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5分鐘以內的,從第三次開始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每次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30分鐘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或休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6、上班期間需要外出的,到前台寫好外出理由及情況説明。私自外出和非業務外出的視為曠工處理。

三.請假制度

所有請假必須向直屬領導審批並且不能影響公司事務正常運轉。請假須提前寫請假單,經校長批准後,報人事部備查;假期結束,須在期滿上班時到人事部銷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及時向有關領導聯繫説明情況,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凡未按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的或無故不到崗者,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處理。

(一)請假流程

1.非晚輔導教師請假流程

(1)將請假事由、時間報備校長初步同意。

(2)填好請假單,諮詢部做好課程安排,簽字審批。

(3)請假單交由校長簽字審批。

(4)將簽字審批過的請假單交由人事部備案。

(5)假期結束後回人事部銷假。

簡易流程圖示:

校長初審——諮詢部安排——校長審批——人事部備案——人事部銷假

2.晚輔導教師請假流程

(1)請假一天以上,先將請假事由、時間報備校長初步同意,再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一天(含)以下,班主任安排好本班事務,初步同意。

(2)填好請假單,交由校長簽字審批。

(3)將簽字審批過的請假單交由人事部備案。

(4)假期結束後回人事部銷假。

簡易流程圖示:

校長初審——班主任安排同意——校長審批——人事部備案——人事部銷假

(二)假別規定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2、病假: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必須寫清請假時間,如到期沒有康復的,必須續假,沒有請假手續不到崗者,視為曠工。

3、事假: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照自動退出年終獎處理。

4、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5、產假:女職工均享有產假,假期為98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自願終身生育獨生子女的,增加35天;晚育的,增加15天。

6、年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7、工傷假: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嚴重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工傷期間的工資按照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月支付。

8、喪假: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直系親屬3天;非直系親屬2天。

(三)請假扣除

1.所有請假必須向直屬領導審批。請假須提前寫請假條,經校長批准後,報人事部備查;假期結束,須在期滿上班時,到人事部銷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及時向有關領導聯繫説明情況,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凡未按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的或無故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扣發當日基本工資,並給予警告處分。

2.教師因事請假半天,扣除半天基本工資;超過4小時按一天計算,扣除全天基本工資。

3.教師因病請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規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託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待回公司後當日補齊請

假手續,交由人事部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病假三天之內,期間工資按當日基本工資的50%扣除;病假超過三天扣除全天基本工資。

4.病假和事假視為缺勤,取消全勤獎。

5.教師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假期期間,視同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四.休假制度

1.鑑於輔導班行業特點,國家法定節假日一律正常上班,在節假日之前或之後進行補休。補休天數等於法定節假日天數。

2.正常休假視同出勤,照發基本工資。

3.為保證員工福利最大化,如在法定節假日課程安排不滿或沒有排課且不是教師拒絕排課的,可安排教師在法定節假日當日休息,過後不再補休。

4.晚輔導教師每月享有一天輪流休假時間,時間不固定,可累計。

(1)在不影響教學整體安排的情況下,儘量安排當月休假,逾期作廢;

(2)若公司事務繁忙無法安排休假,可將假期延後累積,待到公司人員充足或輔導班淡季時再調休;

(3)若公司事務繁忙直到年底還無法安排休假,可根據寒假課程安排和年假連休或按照累積調休天數補貼基本工資。

培訓機構考勤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校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勞動紀律。因事、因病或女職工生產等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事後辦理銷假手續。凡未經請假、請假未被批准擅自離崗或假滿無故不歸,按曠工處理。

第三條各系、處務必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工作。教職工的各類假期均應如實填寫在《考勤彙總表》中,並於次月3號前將《考勤彙總表》上報人事處。

第二章請假審批權限的規定第四條病假。教職工因病請假,由醫院認定並出具病假證明,所在部門領導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能離崗休假。

第五條事假。教職工因事請假,時間在1天以上者,須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按以下規定權限呈報批准後方能離崗休假。

1、教職工請事假,10天及以下由領導審批,報人事處備案。一個月以下由人事處審批;一個月及以上由人事處轉呈學校領導審批。

2、職工請事假,5天及以下由領導審批,報人事處備案。5天以上15天以下由人事處審批;15天及以上由人事處轉呈領導審批。

3、中層幹部請假執行中層幹部請假制度。

第六條婚假、產假、哺乳假、節育假等計劃生育假。須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經審批蓋章後,報人事處備案。

第七條探親假。教職工探親均利用寒暑假,不得影響教學和工作。教職工請探親假由部門領導審批,機關職工請探親假由人事處審批。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親假,須到人事處登記備案。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教職工探父母一般20天,探配偶一般30天,寒暑假不足天數給予補足。留學時間在三年以上、婚後在國外學習一年以上的公派出國研究生,其配偶可申請出國探親3個月。本人提出申請延期,經批准後可以延期一次,延長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

第八條喪假。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給3天喪假。如父母、岳父母、公婆在外地的,給予一定的路程假,由部門領導審批,來去路費自理。

第三章有關待遇的規定第九條病假。當月病假3天以下,工資照發;3至9天扣發當月津貼100%;10天及以上,扣發當月津貼。根據)130號文規定:工作不滿10年的,從第三個月起發給本人職務工資的90%,第7個月起發給本人職務工資的70%;工作滿10年的,從第7個月起發給本人職務工資的80%。病假人員的其他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事假。滿3天不滿5天,扣發當月津貼50%;滿5天及以上,扣發當月津貼;滿10天或一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按天扣發職務工資。

第十一條出國、出境。公派出國研究生的配偶出國探親,探親假3個月內工資照發,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凡在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待遇以外申請出境、出國的教職工均按因私事出境、出國對待,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出國探親一切費用自理。

第十二條產假、哺乳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哺乳假期間,領取職務工資80%,津貼停發。產假、哺乳假期間的其他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曠工。曠工一天,扣發當月津貼和獎金,並按天扣發職務工資和職務崗位津貼。連續曠工超過3天,扣發當月職務工資和職務崗位津貼。連續曠工15天給予辭退。一年累計曠工15天,按情節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經教育無悔改表現,一年累計曠工30天,給予除名。

培訓機構考勤制度 篇4

第一章目的

第1條為促進公司管理的規範性,維護辦公秩序,保證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作為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2條每週工作6天,正常休息1天,每天按8小時工作制計算。

第3條主管級員工除正常休息外,每月有1天主管休,不做跨月累計。

第4條早班時間為9:00~18:00,中午11:50~13:00為午餐休息時間;晚班時間為14:00~22:00,傍晚17:50~19:00為晚餐休息時間,用餐時間可酌情提前15-20分鐘。

第5條除規定休息和假期外,員工每天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正常出勤,根據工作需要調整用餐休息時間,且以1小時為限,否則按擅離職守處理。

第三章打卡規定

第6條除總經理等獲准人員不屬於考勤範圍,其他員工須在上下班時間前後打卡,每天正常打卡兩次。

第7條凡加班、補休、請假和外出辦事,員工需按填寫的時間打卡。

第8條公司各校區之間開會交流等不屬於外出辦事,員工須在往返時打卡。

第9條員工因故未打卡,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填寫《考勤登記表》,每月因個人原因未打卡>3次,當月全勤無效。

第四章出勤規定

第10條以每週一的排班表為標準,若發生出勤變動,員工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或15-30分鐘向部門主管申請,獲得批准後由本人及時通知行政前台,並在兩個工作日內填寫相關表單。

第11條各種出勤變動信息,員工、部門主管和行政前台之間須口頭或電話通知,不能採用QQ,微信和短信的方式。

第12條每月因個人原因發生的出勤變動(事假除外)次數須≤3次,超出的每次按福利箱處理,且當月全勤無效。

第13條員工因個人或工作原因調班須填寫《調班登記表》。

第14條員工外出辦理與工作相關業務,須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

第15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見下表:

第五章休假規定

第19條公休

(1)正常休息日:根據各部門的員工排班表而定(週一至週五間任何一天),每月正常休息4天。

(2)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

上述節假為一般執行標準,因公司工作需要,總經理可以調整與決定具體的放假時間和長短。

(3)公司年休假

第20條事假

(1)員工遇事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親自辦理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填寫《請假單》。

(2)普通員工請假≤3天由部門主管批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主管批准;主管級員工請假≥3天需報總經理批准。

(3)員工當月請事假每次只有1小時,且累計>3次的,扣發薪資=時數工資x200%

(4)吃飯休息時間不計入事假內。

第22條病假

(1)員工因身體抱恙請假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醫院相關證明覆印件,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月累計病假≤3天,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按其當日工資標準的60%核發;月累計>3天且≤7天,工齡≥1年的

員工,按其日工資標準的50%核發,不滿1年者按其日工資標準的20%核發;月累計超過7天,按一般事假扣發工資。

第23條喪假

正式期員工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給喪假3天;期間工資照發。

第24條婚假

(1)公司轉正後工齡滿一年以上的員工方可享有帶薪婚假。

(2)符合法定婚齡的員工,即男不滿25週歲,女不滿23週歲,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即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以上者,可享受婚假7天。

(3)休婚假的員工須提前15天向總經理申請,並填寫《請假單》,附上結婚證複印件,獲得總經理簽字同意後交由

行政人事主管。

(4)婚假需一次性休完,期間享受基本工資,但不享受績效工資和崗位補貼。

第26條產檢假和產假

(1)公司轉正後工齡滿一年以上者方可享有帶薪產檢假和產假。

(2)公司女員工懷孕後每月可享有1天的帶薪產檢假,在檢查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填寫請假單並向行政人事主管出示醫院檢查證明方可有效,否則按事假處理。

(3)休產假的員工須提前15天向總經理申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女員工,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孕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公司將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情況下對工資標準做適當調整。

第六章加班規定

第27條公司提倡“今日事,今日畢”的工作作風,但由於特殊原因須在休假日或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的,員工不得推諉,同時將視為加班

第28條加班執行

(1)員工加班須填寫《加班申請單》。

(2)普通員工每次加班最小單位1小時,主管級員工每次加班最小單位2小時。

第29條加班待遇

(1)普通員工可享有加班工資或補休,主管級員工只享有補休。

(2)普通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班薪資=基本小時工資x150%;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薪資=基本小時工資x300%。

第七章補休規定

第30條每月員工累計的加班時間,可在當月或次月補休,若補休不完,則按作廢處理。

第31條員工補休須填寫《補休申請單》,補休以8小時為基本單位,不足的需一次性休完。

第八章考勤管理

第33條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34條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督管理考勤、處理考勤數據,執行管理制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以身作則,及時掌握本部門考勤狀況,對本部門員工出勤變動負責。

第35條行政前台每天向行政人事主管彙報員工出勤情況,並於每月3號根據考勤原始表單和打卡記錄情況,對全體

員工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統計,行政人事主管據此核發績效獎金及填報員工工資表

第36條凡連續兩個月未遲到、請假和出勤變動因個人原因小於等於兩次的員工將獲得全勤獎40元。

第九章附則

第37條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制度相牴觸的地方,按本制度執行。

第38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其他細化規定以此制度為依據。

第39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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