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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使用管理規定(精選5篇)

教室使用管理規定(精選5篇)

教室使用管理規定 篇1

第一章 總則

教室使用管理規定(精選5篇)

第一條 教室是學校的重要教學資源,是進行教學活動的主要場所。為了加強教室管理,優化育人環境,維護良好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教室管理目標是:管理體制科學,運轉機制靈活,保障教學有力,滿足教學要求,優質服務教學。

第三條 教室管理總體要求是: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管理到位,工作到位, 服務到位。

第四條 學校教室主要供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上課使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隨意使用、擅自佔用教室。

第五條 教務部教室管理中心負責全校教室管理的具體事務,包括多媒體教室、語音教室和部分報告廳專用設備的維護維修及使用過程中的技術支持,每年全校教室的設施、設備改造和集中更新維修的申報工作等。

第六條 物業服務部門配合教室管理中心完成教室使用過程中的相關工作。負責做好教學樓的安全值班、衞生保潔工作以及教室設施的日常維護及維修申報工作。

第二章 教室的使用管理

第七條 普通教室的開放時間為:7:00——22:00;多媒體教室課前半小時開放。

第八條 教務部按各教學單位報送的教學計劃安排教室。每學期開學前教務管理辦公室負責在校園網上公佈教室使用信息。

第九條 各教學單位必須做到教室的需求與使用一致,如有虛報、假報教室需求者,學校將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課表一經排定,各教學單位、個人不得擅自變動上課教室,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者,必須得到教務部批准。

第十條 教室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按課表對全校上課教室進行不定期對照檢查,對教室內異於課表安排的本科生教學活動進行登記並上報教務部;對非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未經教務部批准擅自佔用教室的教學活動行為予以制止。

第十一條 教室管理中心和後勤集團物業服務部門教室管理人員要加強工作責任心,經常性的課間巡視,除了對普通教室的公共設施(如桌椅、玻璃、門窗、電燈、電鈴、電源插座、開關、電扇、空調等)的日常報修外,還要注意瞭解觀察多媒體教室上課老師對設備的使用情況,出現問題或故障要及時與相關技術人員聯繫處理,並做好過程記錄。定期、定時補充教室用粉筆、黑板刷和各類書寫筆等教學工具。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部門必須保持教學樓內教室、教師休息室、走廊和衞生間的整潔、乾淨。必須加強安全防範責任感,對攜帶教室公共設施、設備出門者必須詢查與登記。

第十三條 教室是靜肅和文明的學習場所,上課時間不準隨便出入教室;不得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不準在走廊、教室內打鬧或大聲喧譁、嬉鬧;不準在教室內進食及亂扔紙屑、雜物,教室內嚴禁吸煙;不準打牌、下棋,不準穿背心、拖鞋進入教室;不得倒插教室門進行自習,晚間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離開教室。

學生在教學樓內必須服從教室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安排,嚴格禁止任何撬門、扭鎖或翻窗進入教室。

第十四條 節約用水用電,愛護教學樓內外的一切公物,各教室的教學設施物品不得隨意搬動,嚴禁在課桌和牆壁上刻畫。

第三章 多媒體教室的管理與使用

第十五條 多媒體教室配有多媒體計算機、音響設備、多媒體投影機、視頻展示台、DVD和錄像機等設備。

第十六條 教室管理中心設專人負責多媒體教室及設備的日常維護、技術支持和管理工作。多媒體教室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維修技能,熟練掌握各種多媒體設備的操作技術,確保設備完好,運轉正常。多媒體教室內的各種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外借或挪用。多媒體設備只能用於正常的教學活動,不能用於聚會、娛樂等活動。第十七條 每學期開學前,教室管理中心必須對多媒體設備檢修。對不熟悉多媒體操作系統的任課教師,教室管理中心技術人員應主動對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並隨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各種設備的系統故障。教室管理中心人員應每天檢查多媒體設備的使用記錄,定期檢查並記錄各種多媒體設備工作狀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對於檢查和報修不及時而造成教學事故的,將追究責任。

第十八條 教師使用多媒體設備應嚴格執行操作程序;不得隨意拆卸設備及連線方式;不得隨意增刪、改動計算機系統軟件,儘量避免粉筆灰進入多媒體控制櫃,在課間、下課或者課堂暫時不使用時,應關閉投影機,以減少投影機燈泡損耗;保持屏幕整潔。

第十九條 在使用過程中,若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與教室管理中心聯繫,教師不能隨意強行處理。對使用多媒體教室(設備、過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可事先與教室管理中心聯繫。

第二十條 禁止學生操作多媒體設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部門管理人員要加強對多媒體教室使用過程中的巡視,嚴格管理好教室控制櫃的鑰匙,按照教室的安排使用情況及時開、關控制櫃門並保持控制櫃內的清潔。關教室門之前應關閉教室設備總電源,如設備丟失應及時報告保衞部門和教室管理中心。

第四章 教室的借用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教室由教務部教務管理辦公室統一調度,任何計劃外使用教室,必須嚴格執行教室借用手續。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正常教學需要以及學生自習用教室的前提下,節假日可以適當外借部分教室,外借手續由教室管理中心辦理。 第二十四條 校內各單位舉行非盈利活動,學生社團按校團委、學工部統一安排舉行活動,或者配合課程舉行非娛樂性活動,需借用教室的在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前提下學校予以支持,但要到教室管理中心辦理借用手續。

第二十五條 教師調整長期的上課地點、臨時性調課、補課所用教室的,在得到教務管理辦公室批准後,由各教學單位本科教學祕書負責從網上直接打印《教室使用通知單》,詳細填寫相關信息,加蓋公章以及教學祕書本人私章後,送至教學樓物業管理人員後生效。若查出以調、補課等名義借用教室作它用的,教務部收回該單位的這項權利,之後調、補課事宜必須由教學祕書本人到教務管理辦公室和教室管理中心辦理借用手續。

學生在教室內舉行非教學活動需借教室的,借用手續須由活動主辦單位的教師、幹部辦理,持附有公章、領導簽字的使用教室申請報告到教室管理中心辦理借用手續。活動內容由主辦單位簽字人負責。

第二十六條 嚴禁將教室借用後再轉借。

第二十七條 教室管理中心和物業服務部門管理人員不得私自外借教室,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教室借用者的財物。第二十八條 對已借用的教室,因教學需要,教務部有權收回或者調整。第二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佔教室挪作它用;任何學院也不得將特別功能的專用教室佔為己用。第三十條 任何事由借用教室時間均不得超過晚上九點半。期末考試期間教室一律不外借。

第三十一條 教室管理中心接受各方面對違紀借用、使用、強佔教室行為的投訴和舉報。

第五章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

第三十二條 後勤集團物業服務部門負責教室、教員休息室內教學用低值易耗品(粉筆、板刷、掃帚、拖把等)的購買與日常供給保障。

第三十三條 多媒體教室和語音教室設備的維護維修採取依靠教室管理中心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服務公司相結合的方法,提高維護維修效率和質量。

第三十四條 教學設備故障一般由教室管理中心技術人員維修;嚴重故障的必須由多媒體負責人報告辦公室作為記錄,分管主任確認,約請專業技術服務公司,責成校區技術人員陪同一起參與維修工作。校區負責人填寫兩聯《設備維修、更換單》,第一聯留存,第二聯交技術服務公司作為結帳憑證。

對更換下來的損耗零配件各校區應登記留存,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定期處理的辦法妥善處理。

第六章 英語自主學習中心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 英語自主學習中心是供全日制本科生學習英語的專用場所。禁止上網聊天、玩遊戲。其開放時間為:8:00-22:00,除寒、暑假外,其它節假日照常。其管理參照普通教室、多媒體教室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教務部教室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教室使用管理規定 篇2

一、公用教室和專用教室由教務處教務科統一負責調度。公用教室無課時,供學生自習使用。凡借用教室,須持單位批准的教室申請表,提前3個工作日到教務科辦理教室使用通知單,並將通知單在使用前的工作日送達所用教室的管理室。不經教務科同意不得擅自佔用教室。

二、上課前學生應主動擦淨黑板。教室內禁止大聲喧譁、打鬧、吸煙。注意保持室內衞生,禁止隨地吐痰、扔碎紙雜物等。愛護桌椅,禁止刻畫,維護好教室內的備品。

三、使用教室時,應注意遵守學生作息時間,不得在學生上課時間休息,以免影響鄰近教室學生聽課。

四、任何人非經公用房管理部和教務科同意不得擅自搬動教室內所有備品,如因自然損壞影響工作和學習時,可與各樓管理員聯繫解決。

五、公用教室的封、開窗,打掃衞生、修理備品等工作,必須在該教室無課情況下進行。

教室使用管理規定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室是進行教學活動的主要場所,為保證教室的整潔、優美,保障良好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中的教室是指我校除實驗室、機房及各二級教學單位單獨管理的專用教室以外的所有教室。各二級教學單位所屬專用教室可參照本管理規定中的相關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章 教室使用管理

第三條 教務處負責學校教室的統籌管理和使用分配、調度等工作。

第四條 學校不單獨設立專門自習教室。在保證正常教學任務的前提下,教室每天向學生開放使用,同時安排部分教室作為通宵自習教室。

第五條 舉辦各類活動借用教室,須填寫《教室使用申請單》,教務處負責審核批准。相關部門、校級社團組織借用教室,部門審核蓋章後到學校教務處辦理審批手續。院(系)及院(系)級學生社團組織、專業班級使用教室舉辦活動,由所屬院(系)提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經教務處審批同意後予以安排使用。

第六條 借用教室如需使用多媒體設備,須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審批,詳見《課外活動使用多媒體教室設備管理規定》(通大教技〔20xx〕1號)。

第七條 非學校計劃開設的各類培訓班等活動使用教室,活動組織部門須提前一週將相關批覆文件、課表及《教室使用申請單》等材料報送教務處,由教務處統籌安排,統一審批。需要學校保衞處等部門配合管理的,由活動組織部門憑藉《教室使用申請單》等材料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八條 嚴禁在教室內進行各種非法集會、邪教宣傳、傳銷等活動。

第九條 使用教室,必須保持室內環境整潔和各種設施完好,禁止喧鬧,使用完畢後,需經教室管理人員驗收。

第十條 教室是學校固有資產,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教室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第十一條 未經許可,校外人員不得私自進入教室上課、聽課或自習。相關管理部門或師生如發現有此類情況,應勸其離開,對於不服從管理者,及時報保衞部門。

第三章 教室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 後勤部門負責教室的環境衞生、安全管理、設施維護、教具供應等工作,並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明確責任。

第十三條 後勤部門負責安排專人定期檢查教室內的設施,包括:桌椅、講台、黑板、門窗、牆面、燈具、電扇及電源線路等,確保教室的正常使用。對於自然損壞的設施,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對於人為損壞和丟失的情況,須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確定賠償數額,並及時組織維修或補充。

第十四條 教室內的設施不得隨意挪作它用或搬出教室,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單位或責任人教學事故責任。

第十五條 教室內嚴禁違章用電,注意防火、防盜,防止各類危害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

第四章 多媒體教室設備管理

第十六條 現代教育技術中心(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負責多媒體教室多媒體設備的維修、維護及保養,詳見《南通大學多媒體教室設備使用管理規定》(通大教技〔20xx〕9號)。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原《南通大學教室使用管理辦法》(通大處教〔20xx〕79號)廢止。

附件:南通大學教室使用申請單

教室使用管理規定 篇4

l.電教員要增強服務意識,熱情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責任感,樹立事業心。

2.電教員要服從領導,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外出,有事要請假。

3.電教室由一人主管,負責電教室全面工作。電教室分為主控室、信息技術教室、階梯教室、演播室等工作室,每個工作室由專人負責使用與管理。

4.電教室物品要分工作室、分類別登記造冊,並定期進行檢查和基本維護,做到物用所急,用其所值,並妥善保存,損壞的物品要履行報損手續。

5.電教室內要保持清潔、乾燥、通風、透明,做好防火、防塵、防損、防盜工作,對於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要追究電教員的責任。

6.電教室內要保持肅靜和窗明几淨,室內不大聲喧譁,不亂扔果皮和紙屑,不隨地吐痰,嚴禁吸煙。

7.電教室物品的借還經教科室負責,其他工作人員不準隨意把室內物品借出,物品的借還要履行正式手續,一次只能借規定數量,並按時歸還,物品一旦遺失由電教員賠償。

8.做好檢查和維修工作,認真檢查教師或學生機器的基本情況,對損壞的要及時上報主管人員和教科室,並及時維修。

9.愛護機器,正確使用,損壞賠償,如有人為損壞機器,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並加倍賠償。

10.電教員不準隨意利用本室機器為校外服務,如果發現,學校將給予責任人通報批評,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

11.電教室內所需物品的購買、更換以及機器的維修必須向教科室申請,上報學校批准,否則不予報銷。

12.各處室及教學部教師在使用電教室時必須經有關領導簽字同意。

教室使用管理規定 篇5

一、電教室管理人員須愛護室內的電教儀器、設備,為保證電教系統工作的正常運作,對電教系統要定期除塵、驅潮,定期檢查、保養、維修,每使用完畢,對電教系統要及時檢查,並做好使用登記,提高教學設備的完好率。

二、凡使用電教室者,要服從管理人員的技術指導,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能隨意使用。

三、持續室內清潔衞生,電教室使用後須及時保潔。使用時,嚴禁在室內抽煙、隨地吐痰、亂丟垃圾、果皮紙屑雜物及吃零食等,嚴禁學生在桌子、牆壁上亂寫亂畫。

四、持續室內安靜,嚴禁大聲喧譁、追逐嬉鬧。

五、定時打開門窗通氣,持續室內空氣清新。

六、加強防火、防盜的安全保衞工作,離開電教室前,按操作程序關掉使用後的電教儀器電源,關好門窗。

七、外單位借用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標籤: 教室 精選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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