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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工作制度(精選8篇)

保安工作制度(精選8篇)

保安工作制度 篇1

一、保安工作職責

保安工作制度(精選8篇)

1、保安人員必須按時上班,工作認真負責,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

2、夜班保安早上6:00--7:00到學校北門(東)值崗。

3、外來人員登記。發現有外來人員,須區分情況對待,如找校領導辦理有關事情,需先和辦公室或校領導聯繫預約後方得准許進入;在正常上課時間內,有來訪者(學生家長、親朋好友等人員),須滯留至下課並出示相關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學生證等)進行登記後才准入內;未經學校批准的收購廢品人員,不得准許進入;其它情況,需憑其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未出示有效證件者不得准許進入。如無相關有效證件但又確實有急事需進入校門者,需與學校相關部門聯繫方可進入,值班保安需作好記錄備查。

3、外來車輛管理。外來車輛入內,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登記車牌號碼,進入校區不得鳴號,且應在指定的地方停放;對學校食堂、小店的貨運車輛,需經食堂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放行。

3、要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有人攜帶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外出,必須由總務處出具證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總務處。對外來人員攜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需憑學校總務處的放行證進入,並記錄在卷備查。

4、 疏導交通、維持校門的通暢。對影響學校車輛和人員正常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

5、緊急情況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同時要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6、 如遇學校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完成學校交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保安工作要求

1、上班時間內必須穿保安服裝,着裝整齊、儀態嚴謹。

2、 禁止閒雜人員入內。

3、值班人員平時需對外來進出人員積極進行有關的盤查和登記工作,不能對可疑人員、可疑物品、可疑情況不管不問。

4、值班室內不準滯留無關和閒散人員,如有來校找人的家長鬚讓其在值班室等候,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內打牌、聊天、看書報、吃東西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尤其上崗前或上崗時不喝酒,不得玩忽職守,上班時間不打瞌睡,不擅自離崗等。

5、在規定的上崗時間段內,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

6、夜間值班的人員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加強治安巡查,特別是學生寢室及綜合樓,攜帶相關器具巡視校園,認真填寫好巡邏記錄。確保學生宿舍、教室、食堂等部位的安全,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宿舍管理員,並作詳細記錄。發現案情立即採取措施並保護髮案現場,維護髮案現場秩序。

以上要求,保安人員必須遵照執行,如有違紀情形,一經查實,學校將會進行處理和處罰。

保安工作制度 篇2

1、 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

2、 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協助業户做好防盜、防爆、防火、防災害事故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3、 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並嚴格監督執行。

4、 負責治安、消防安全宣傳工作,收集相關信息,組織物業公司內部員工進行治安、消防知識學習和消防演練。

5、 負責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的監督檢查,確保消防設施處於良好備用狀態,通道暢通。

6、 會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統保養公司制定消防設施年度維修保養計劃並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單位實施。

7、 制定治安、消防應急處理方案、防範措施。

8、 二次裝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裝修管理規定》施工,對違章裝修予以處理、糾正違章行為。

9、 出入小區訪客、車輛的登記(如檢查員工、裝修工人、探訪客、臨時僱工、外判商工作人員),對可疑人員、車輛、物品按規定進行檢查。

1) 憑物品出閘條核時帶出物品;

2) 檢查時按章行使權力(如先敬禮);

3) 外判工作人員在管理部沒人陪同進入業户家中維修時,陪同進屋。

10、 發生各類案件或重大事故現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公安機關或監視盤查的權力,但沒有拘留、關押、罰款、審訊、審查、偵查和處理的權力;有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的權力,但沒有勘察現場的權力。

11、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批評、教育。

12、 對可疑人員、鬼鬼祟祟的人員進行檢查、盤查(不得打罵和污辱人格)、監視,掌握事態發展,不輕易採取行動,以免打草驚蛇,並報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13、 遇到下列情況時,按培訓時要求採取正確的行動並向上級報告;發現工程、清潔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知會,通知工程人員、管理處人員,密切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a) 暴力侵害事件

b) 鬥毆

c) 人身及其它騷擾事件

d) 火警

e) 災害性天氣

f) 水浸

g) 違章裝修

h) 設施損壞

i) 煤氣泄

j) 保安系統、可視對講等出現故障

k) 停水停電

l) 人員受傷

m) 燈泡壞了、缺損

n) 不乾淨的地方

o) 發黴、青苔

p) 設施的跑、冒、漏

q) 公共設施損壞

r) 其他緊急事件

14、 對違反小區各項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批評、教育、制止。

a) 噪音

b) 損壞公共設施、消防設施

c) 違章使用公共場地、佔用消防通道

d) 環境衞生管理(如亂扔垃圾)

e) 工作證、出入證、加班事務的清場

f) 治安、消防制度

保安工作制度 篇3

為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強化安全意識,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和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視安全工作,強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採取切實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建立“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層層落實責任制,把工作落實到人、具體到人。

3、建立保安定時巡邏制度,安全保衞晚上每半小時對各層樓、校園巡邏一次。

4、要養成節約用電的意識,天黑打開照明燈、天亮關閉的照明燈。

5、安全保衞人員有權對帶出校門的實物進行查詢,有些物件帶出校門需出具當事人簽字的出入證明,否則不予放行。

6、要注視學生進校門,嚴禁有人進校滋擾,對無理取鬧與違反規定的人和事,不聽勸告和制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7、安全保衞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性、警惕性,堅守崗位,對不執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8、要落實好值班責任制,堅持24小時值班,組織夜間巡邏,堅決杜絕各類安全事故和失竊案件的發生。

9、要嚴格執行學校安全保衞工作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及時處理並逐級上報,

保安工作制度 篇4

為加強幼兒園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崗位職責,規範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着裝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尊重師生和領導,服從管理。

二、保安員必須熟練使用幼兒園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幼兒園公物。

三、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四、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情況,填寫值班記錄並簽名。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脱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五、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六、外來人員的來防

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後聯繫被訪人,經允許後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與相關領導聯繫確認後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繫,並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七、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八、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並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後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責任。

九、保安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同意後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後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佈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開除出校。

保安工作制度 篇5

1、嚴格執行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準時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續。

2、要保管好長短棍、強光手電等防禦設備,並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3、身穿制服,儀表端莊,禮貌待人,禁止穿拖鞋。嚴禁酒後上班、疲勞上班或上班時打瞌睡。

4、學生上、下學期間,維持好校門口交通秩序,做好學生疏導工作。

5、明確校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序,沉着應對、果敢處置突發事件,靈活處理應急情況。

6、嚴格履行來訪人員准入、登記手續,認真盤查校門口閒雜人員,瞭解來校意圖,細心觀察其行為去向。

7、每天上下學,要開好、關好防盜門、各館室門鎖,並檢查門窗防盜設施是否牢靠。

8、嚴格執行校園24小時執勤巡查制度,嚴密監視報警系統及其他監控設備。

9、定期組織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上報安全隱患,建議整改措施,在雷電、颱風暴雨等自然災害來臨之前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10、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和物品要核對檢查,憑證放行,嚴禁將非教學用或生活用的危險物品和管制刀具帶進校園。

11、要了解校園周邊治安情況,做好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維持好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護好學校財產安全。

12、加強學習,提高職業技能。

保安工作制度 篇6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衞保安制度:

1、學校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安必須持證上崗。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掛牌後方可入內。參觀來訪人員須出示介紹信或有關證件。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同時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8、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9、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保安工作制度 篇7

為搞好校園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教學與生活秩序正常,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門衞制度:

一、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嚴守值班崗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不擅自託人代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

二、上課期間,門衞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學生如有特殊情況急需外出,必須憑班主任或學生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批條並登記後方可離校。

三、學校禁止外來人員隨意入內。流動攤販、產品推銷員、張貼廣告者及其它社會閒散人員不得進入校園;對來訪人員(家長)須進行身份登記,經核實並徵得被訪者(班主任、學生)同意後,方可允許進入校內。

四、經許可進出校園的車輛,禁止鳴笛,限每小時5公里速度行駛,並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出租車及其它營運車輛禁止入內。

五、對外來人員進出校園攜帶的可疑物品應進行查驗,防止校園財物被盜。嚴禁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六、晚上必須在值班室值夜班,做好夜間大門保衞工作和校園巡夜工作。

七、值勤時,既要熱情接待,服務周到,禮貌待人,又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遵守法紀。

八、上學和放學期間,應在學校門前協助疏導師生有序進出校門,確保門前暢通。對在學校門前佔道、滋事、取鬧等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危及校園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應採取果斷措施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保安工作制度 篇8

一、實行24小時着裝值勤,自覺遵守值班制度,做到愛崗敬業,忠於職守,文明執勤,優質服務。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防災害為重點的“四防”工作。

三、按規定時間開啟、關閉大門和偏門,對進入小區的外來與暫住人員進行查詢。

四、嚴格遵守巡邏制度,不脱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做好車輛出入小區管理工作,及時制止車輛亂停放、損壞公共設施、損壞綠化的行為,努力維護小區正常秩序。

六、認真做好難以投遞的報刊、雜誌、信件、電報等收件登記,及時處理。

七、制止廢品收購人員及小商販進入小區,制止亂貼廣告行為。

八、保持值班室及主入口區域的清潔衞生,督促做好轄區內的保潔和綠化養護工作。

九、盡力為住户排憂解難,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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