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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公司社會保障制度(精選5篇)

經典公司社會保障制度(精選5篇)

經典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1

一、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推動經濟增長,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的必然選擇

經典公司社會保障制度(精選5篇)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是我國在建設小康社會的道路上不斷前進的歷程,到上個世紀末,我國人民生活水平總體上基本達到小康,按有關部門確定的16個指標進行測算,20__年全國平均實現程度為96%。但目前的小康還只是一種低水平的、不全面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我國農村還有3000萬人沒有解決温飽,城鎮有近20__萬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有相當一部分人口雖然解決了温飽但距離比較富裕的小康生活還有較大差距。因此,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任務還相當艱鉅。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任務,首先取決於國民經濟能否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市場經濟運行總是伴隨着不穩定性,這是由市場經濟內在規律作用決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造成經濟不穩定性的因素主要包括:

(1)信息的不完備。在高度專業化分工的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中,在一定的經濟活動時限內,無人能夠具備全部必要的信息,人們接受信息、傳遞信息和應用信息的能力總是有限的。信息不完備,就可能導致經濟決策失誤,造成競爭失敗。

(2)競爭機制作用。競爭機制是市場經濟的內在機制,是價值規律作用的實現形式。企業無一例外必須參與產品技術、成本、質量、服務和價格等激烈的競爭,必然承受殘酷的優勝劣汰。上輪競爭的大浪淘沙,形成這一輪的市場均衡,又為下一輪競爭和實現新的均衡開闢道路。任何企業都不敢保證自己永遠是贏家,相反,在競爭中被淘汰的企業卻屢見不鮮。企業的關閉、破產,關係到勞動者的命運,直接影響人們的收入狀況和生活境況,必然造成經濟不穩定性。

(3)投資跟進陷阱。當一種商品或服務在市場供不應求時,價格上漲,利潤豐厚,企業會自動跟進先期投資者,把資本向這一領域轉移。在當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力的迅猛發展,掃除了大規模、大範圍配置資源的障礙,企業為了搶佔先機,獲得更大的利潤,促使這種經濟跟進行為更加迅速,更加集中。過去一種商品的興衰週期是十幾年、幾十年,現在一種新產品剛面市,就會有大量投資跟進,迅速集聚生產資料和勞動力要素,不斷擴大生產規模,更新換代,幾年內就走完了從供不應求到供求平衡再到供過於求的路程。金融市場更為典型,一些金融產品的行情週期只能以小時為計,競爭便塵埃落地。在這個過程中,隱含着擴張的盲目性,在造就創業成功者和投機勝出者的同時,也使相當一批盲目投資者跌入“跟進陷阱”,被淘汰出局。

(4)科技革命帶動的結構調整。以信息技術為先導的新科技革命蓬勃發展,在經濟增長中日益發揮着實質性的作用。科技革命大大推動了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充滿彈性的資本、技術和勞動力市場是結構調整的基礎和前提。這意味着工人在經濟風險面前更加脆弱。技術革命帶動勞動生產率提高,其趨勢是力爭用越來越少的人力生產出越來越多的產品。技術或市場變化甚至一夜之間就能毀掉公司的贏利地位,勞動者也不能置身於這個過程之外,使一部分人處於結構性失業,陷入困境;一部分人雖然報酬較高,但工作並無保障;還有一部分人由於自身條件的侷限,被排斥在競爭之外,成為長期貧困人口。

(5)外部突發事件。來自經濟系統外部的一些因素,往往起到推動經濟不穩定性增強的作用。如嚴重自然災害、政府決策失誤、他國金融危機、戰略性物資和產品進口價格上漲、戰爭以及突發性政治事件等等,都可能激發一國內的經濟不穩定,進而對世界經濟產生衝擊。

(6)經濟全球化進一步加劇了經濟不穩定性。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不斷加快,使得各類經濟資源打破地域、民族和國家的界限,在世界範圍內自由、頻繁、大量的流動,力求得到最佳配置,尋找更廣闊的市場。各國之間的經濟活動日益相互開放,相互依存,這種緊密聯繫的經濟運行交匯為世界經濟潮流,又反過來制約着各國經濟的發展,導致世界經濟更為激烈的競爭。國際融資發展迅速,跨國持有股票和債券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國際金融市場波動增加了國際金融業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一國的股市或匯市的跌宕起伏,馬上波及其他國以至產生全球效應,甚至引發一場經濟風暴。1997年至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20__年下半年以來美國受“9·11”事件影響,經濟不景氣,就引起整個世界經濟增長下滑。因此,一個國家想遊離於世界市場之外獨立獨行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

可見,經濟不穩定性不僅僅是由於經濟外部的原因導致的,它們還內在於追求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增長的主要來源中的大多數因素同樣也是不穩定性的根源,隨着不穩定性的增長,創新和贏利的機會也在增加。也就是説,經濟增長和經濟不穩定性是同根生長、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對立統一關係,是伴隨着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的必然現象。

經濟不穩定性影響人們的理性選擇。作為“經濟人”,從自身利益最大化出發,會自動採取規避和抵制經濟不穩定性的行為。作為消費者,面對目前和即將需要支付的生活需求不斷增加,一般會強化儲蓄傾向,把收入中更多的部分積攢起來,為應付未來的生活所需;強化流動偏好,在手頭上保存更多的現金,以防止突然來臨的風險。作為投資者,由於投資回報收入的不確定性增強,投資行為更加謹慎,造成投資增長緩慢或下降。經濟人對抗經濟不穩定性的行動匯合,對整個社會經濟運行過程產生直接的影響。一是減少了即期消費和投資,使得有效需求不足,產品相對過剩。企業開工不足,裁減員工,造成大量失業。進一步形成對經濟穩定增長的壓力。二是引起調控失靈。在經濟不穩定性比較突出的情況下,國家宏觀調控的效果不佳。儘管中央銀行連續降息,國家採取積極的財政政策,發行國債,興建公共設施,期望啟動消費和帶動社會投資。但事實上銀行儲蓄仍然只增不減,消費市場依然疲軟,私人消費支出和私人投資尚未成為帶動增長的主要力量。三是如果經濟不穩定性狀態得不到改善,經濟就會在低迷狀態下運行,被競爭淘汰的失業人員和社會貧困人口急劇增加,社會矛盾尖鋭,甚至會釀成經濟危機和社會動盪。這種情況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曾經發生過。有的專家認為,由於社會保障改革,所以人們不敢花錢。這個觀點不全面。實質上是由於經濟不穩定性,人們不敢花錢;恰恰由於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人們就更不敢花錢了。

在現代市場經濟發展中,着力於效率的市場機制和着力於公平的穩定機制同等重要,缺一不可。沒有效率就沒有公平的基礎,沒有公平就沒有效率的實現。市場機制的手自發地揮舞,穩定機制卻需要宏觀調控,以達到有效需求與供給的均衡。什麼樣的公共政策能夠促進這樣的均衡呢?這就必須根據經濟人抑制經濟不穩定性行為的規律性,綜合運用分配政策、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增強收人增長的不確定性,使人們恢復和保持有效需求的合理增長。其中一個直接和有效的穩定機制就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經濟增長的內在穩定機制。

首先,社會保障制度在社會基本生活層面上保證收入的穩定性,推動有效需求適度增長。社會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各個經濟人抑制經濟不穩定行為的集合。通過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積累社會保障資金,形成個人收入不確定部分的補充,當人們擔憂自己失業、退休、生病和出現事故傷殘時所需求的支出沒有或缺少收入來源時,社會保障提供了相對比較穩定的收入,來滿足基本需要,從而恢復和保持有支付能力需求的適度增長。社會保障制度傳遞了經濟增長穩定性的信息,改善了人們的收入預期,有利於擴大消費需求,刺激投資需求,拉動公共和私人部門增加投資。其次。社會保障運行過程是一個巨大的經濟變量,年運行資金3100億元,其中養老、失業基金2300億,財政支出800億。社保基金的一收一支,可以調節供求失衡,使經濟步入良性發展軌道。再次,市場競爭機制作用不會自動幫助那些因各種無法抵禦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的困難羣體,不能自動消除貧困。社會保障制度彌補了“市場失靈”,通過轉移支付調節社會收入,改善收入差距懸殊狀況,緩解市場競爭的不良後果,促進社會公平。

二、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維繫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

一方面,從長遠看,本世紀前20年既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機遇期,也是進入老齡化社會的風險期。我國老齡化社會具有高齡、少子、大基數、高速度的特殊性。我國現在超過60歲的人口接近全國人口的10%。預計明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將達到1.4億人,佔總人口的10.2%,當年淨增1300萬。到2030年達到21.9%,佔全世界老齡人口的29%。65歲老人比例從7%上升到14%。法國用115年,瑞典用85年,德國、英國用45年,我國將只用 26年(20__——20__)。我國是在剛剛進入低水平的小康社會情況下,在人均國民收入遠低於發達國家的階段最先進入老齡化社會的發展中國家。而這一時期又是以獨生子女勞動力為就業者主力軍的階段。養老、醫療等保障制度是代際分配關係,如何協調處理好經濟可持續發展、社會可持續發展、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的關係,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大問題。

另一方面,從目前看,在體制轉型時期,穩定問題尤為突出。社會保障制度能夠幫助陷入生活困境的社會成員擺脱生存危機,使得大多數人能夠分享經濟增長的好處;大多數人能夠承受體制轉型的壓力。有了這“兩個大多數”,才能夠防範和化解社會成員因生存困難引發社會秩序混亂與失控的風險,避免社會矛盾衝突,鞏固國家政權。在這一點上,發達國家從來就開宗明義地把社會保障制度作為調整利益集團關係的手段。西方學者和政要普遍認為,在制度層面,近百年來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社會保障制度無疑在一定程度上拯救了資本主義。在我國經濟主體多元化和利益多元化的今天,也絲毫不可忽略社會保障制度的巨大政治功能。

三、社會保障制度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必要條件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僅要看經濟增長的速度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也不僅要看經濟結構、政治運作和社會環境的改善,還要看人的全面發展程度。馬克思有句名言: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與他們的利益有關。生存權利是人的首要權利,是實現人的全面解放和充分發展的必要條件。社會保障制度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生活的安全感,維護了人格尊嚴,保障人的生存權利。通過建立醫療保障制度、社會救助貧困學生、實施失業者職業技能培訓等措施,保障人的發展權利。社會保障制度還拓展了人的社會發展空間。人的發展必將經歷從“家庭人”、“單位人”向“社會人”的過渡,進入市場經濟,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打破了固定的身份,人越來越成為“社會人”。加之人們生活方式的社會化和家庭結構的小型化,人們已經不能完全依靠單位和家庭來保障自己的生存和發展。人的社會化呼喚建立健全新型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不論貧富,不論強弱,包容了社會各階層人員,充分體現人的社會性,成為溝通社會成員的紐帶和橋樑。

我們必須從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來認識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國情出發來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要按照我國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呈現二元結構的實際,人口眾多、老齡化集中到來的實際,社會保障資金積累不足、財政支撐能力有限的實際,結構調整與體制轉換交融、工業化、城市化並進,各種社會矛盾交織的實際。加快完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別要突出抓好這樣幾件事

第一,加快社會保障制度立法,社會保障制度具有規範性和強制性的特點,各國都是先法而後行。目前,我國還主要依靠行政法規,已經很不適應。尤其是養老、失業、醫療和低保這“四保”,迫切需要基本成熟一個就出台一個,逐步在實施中完善。

第二,遏制退休低齡化趨勢,世界趨勢是逐步延遲退休年齡,我們不能逆行。應把領取養老金年齡與退休分開,嚴控提前退休,適當時機延遲退休年齡。

第三,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資金。強化徵繳,堵塞漏洞;制定法定預算,不搞分光吃淨,形成財政社會保障資金積累;開設個人限額養老儲蓄,免徵利息税,作為社會養老的補充;國有資本出售收益歸入社會保障基金;規範彩票收入使用,彩票屬於國家壟斷資源,應當統一規範發行,按需調劑使用,避免成為部門所有;其他收入,如利息税積累、放開護照申領收費等。

第四,建立社會保障支出的合理增長機制。社保資金支出具有剛性,上去容易下來難。社會保障支出應主要與物價指數掛鈎,而不應主要與工資增長掛鈎,如果形成與工資掛鈎的增長定式,就難以解決工資與養老金輪番增長,且人們心理仍相互攀比不滿意的怪圈。

第五,妥善解決當前的難點問題,如企業裁員處理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問題、特殊困難人員再就業問題、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問題、社會保障制度的二元結構以及農村扶貧救濟問題等,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推進器和穩定的安全網。

經典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2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

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之日滿1個月的次日起)。

經典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3

制度體系日趨健全

從上世紀80年代探索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到相繼建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制度框架基本形成。頒佈社會保險法,制定失業保險條例、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出台一系列配套規章,社會保障法律法規體系不斷健全。

近年來,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又取得突破性進展,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制度,普遍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啟動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和基金中央調劑,全面實施大病保險制度,積極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進一步增強。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稱,經過不懈努力,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實現了從企業單位保障到社會保障,從企業單一責任到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責任共擔,從城鎮到農村,從城鎮職工到城鄉居民的重大轉變,建立了“獨立於用人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範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形成了一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制度體系。

覆蓋範圍持續擴大

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據介紹,當年參加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人數8964萬人,參加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人數分別為7924萬人、1100萬人和550萬人,參加醫療費用社會統籌的僅540萬人,大多數勞動者還不能充分享有各項社會保障。

隨着改革的不斷推進,參保人數逐年增多,覆蓋範圍越來越廣。目前,我國養老保險覆蓋人數已經超過9.25億人,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人數已經超過13.5億人,基本實現全民參保。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參保人數均達到2億人左右,覆蓋了絕大多數職業羣體。同時,集中力量解決了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保、“老工傷”待遇和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五七工”、“家屬工”、農墾職工等羣體參加養老保險等一批歷史遺留問題。

我國在社會保障擴大覆蓋面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得到了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國際社會保障協會授予中國政府“社會保障傑出成就獎”。

待遇水平穩步提高

據介紹,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自20__年到20__年連續14年上調,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持續提高。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當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和70%左右。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從20__年的人均40元增長到20__年的490元。大病保險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全覆蓋,政策範圍內費用報銷比例超過50%,有效緩解了大病患者和困難羣體的醫療費用負擔。

全國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平已達1228元,工傷保險待遇穩步提高,生育待遇水平提高到人均1.81萬元。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的穩步提高,保障了參保人員的基本生活,讓人民羣眾合理分享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基金規模逐步擴大

據介紹,1993年,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總額880億元,累計結存約288億元。20__年底,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總額已超過12.4萬億元,基金累計結存達7.73萬億元,支付能力顯著增強。

大力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數8.04萬個,參保人數2331萬人,積累基金1.3萬億元。積極推動養老基金投資運營,已有14個省區市委託投資總金額近6000億元。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權益從20__年建立初的200億元增加到1.83萬億元,應對老齡化的基金儲備更加充裕。

同時,各級財政不斷加大社會保障投入,20__年社會保險基金財政補貼收入1.23萬億元。基金規模的逐步擴大,進一步夯實了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

公共服務能力提升

目前,從中央到省、市、縣、鄉鎮(街道)的五級社會保障管理體系和服務網絡基本形成,為參保單位和羣眾廣泛開展社保登記、待遇支付、政策諮詢等服務。

以信息化為支撐,加強“金保工程”建設,全面實施“互聯網+人社”行動計劃,進一步簡化優化再造服務流程,積極推動數據共享和互聯互通。實現了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更加順暢,流動就業勞動者的社保權益得到了更好維護。

90%以上省級和77%地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通網上服務,12333電話諮詢服務實現地市全覆蓋。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超過11.5億人,應用範圍不斷拓展。同時,加強基層經辦機構能力建設,持續改進作風,為民服務品質不斷提升。

經典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4

《社會保險法》第三條規定,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

(1)廣覆蓋。就是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面要廣,使盡可能多的人納入到社會保險制度中來。這是維護《憲法》和《社會保險法》賦予公民的社會保險權益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從我國推進社會保險制度建設的發展過程看,各項社會保險的覆蓋面都是逐漸擴大的;從國有單位到非國有單位,從單位職工到個體工商户、靈活就業人員,從就業相關人員到非從業人員,從城鎮人口到農村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全體居民,其目標是做到使人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與就業相關,主要覆蓋職業人羣。

(2)保基本。就是社會保險待遇以保障公民基本生 活和基本需要為原則。這是由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決定的。確定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既要防止超出現實可能的過高標準造成國家財政、用人單位和個人負擔過重,又要避免有勞動能力的人過分依賴社會保險而妨礙其主動性、創造性的發揮。“保基本”是相對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應隨着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

(3)多層次。就是社會保險除了基本保險之外,國家還鼓勵和支持建立補充保險(如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等)和發展各類商業保險,以滿足不同人羣的需求。

(4)可持續。就是社會保險制度應當能夠長期穩定的發展。特別是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峯的影響,努力實現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長期平衡,以保證社會保險制度的穩定良性運行,也不給用人單位和個人造成過重的繳費負擔。

以上“12字方針”具有重大意義。第一,明確了建立社會保險制度的立足點。第二,明確了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制度的實現路徑。就是要優先解決制度“從無到有”的問題,彌補制度缺失;繼而解決覆蓋面“從小到大”的問題,將更多的人納入社會保險體系;在此基礎上,穩步解決保障水平“從低到高”的問題,讓人民羣眾更好地分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第三,明確了社會保險待遇水平的確定,要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為原則。

經典公司社會保障制度 篇5

一、德國社保制度的沿革

現代的德國社會保險法是以俾斯麥時期的社會立法為基礎逐漸形成的。德國是現代社會保險體制的誕生地。

19世紀中後期,隨着現代機器大工業的興起和產業工人的劇增,德社會結構急劇轉型,使廣泛的社會保障需求成為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針對這一問題,皇帝威廉一世聽從俾斯麥的建議於1881年發佈“皇帝詔書”,考慮建立“社會保險制度”。“皇帝詔書”確定了社會保險的發展方向,鐵血宰相俾斯麥出於降低社會緊張程度、維護統治的需要,着手建立廣泛、統一和強制性的社保體制,通過頒佈三部適用工人和部分職員的義務保險法,先後創建了法定疾病保險、法定事故保險和傷殘、養老保險。這是當時堪稱世界典範的社會保險制度,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旨在為勞動者提供保障的法律文件。

二、德國養老保險的體系

1.德國養老保險體系

法定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自願保險、特定羣體的養老保險

2.涵蓋範圍

法定:所有的工人和職員都參加法定養老保險,目前,法定養老保險覆蓋了從業人員的90%,是德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幹。

自願:自願保險的對象主要是醫生、牙醫、藥劑師、律師、藝術工作者等。

特定羣體:公務員和法官不參加法定養老保險,有獨立的養老保險制度,公務員適用《聯邦公務員社會保險法》。自謀職業的農業人員有獨立的“農民養老保險”。

法定養老保險採用現收現付模式,即由當前的工作者繳納養老保險金以支付已經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企業自願為員工提供的一種福利待遇,是法定養老保險的補充,也是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二支柱。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企業行為,由私人公司經營,政府只對其進行宏觀調控。為了防止因僱主破產而無力支付養老金債務的風險,德國設立了僱主組織的養老保險基金會作為擔保機構,如果企業破產,無法支付本企業補充養老金,則由該基金會支付。

個人自願養老保險是由商業機構提供的,作為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個人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它是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三支柱。主要為那些想在退休後得到更多養老金收入的人提供額外的經濟保障。

3.資金來源及籌集

法定養老保險為強制性保險,所有的投保人都有義務依法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

兩個渠道:

主要渠道——僱主和僱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次要渠道——國家財政補貼,佔養老保險費的五分之一

4.給付條件

被保險人必須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和達到繳納保險費的期限,才有領取養老金的資格。德國規定享受養老金的條件為年滿63歲,投保35年或年滿65歲、投保15年。

如投保者死亡,其家屬可得到一定百分比的養老金。通常年滿65歲者即可領取養老金。在某些前提條件下,年滿60歲或63歲即可領取養老金。養老金數額原則上與投保人的勞動工資、交納時間長短相掛鈎。

三、現狀及改革

1.現狀

近年來,國內外經濟和社會條件的急劇變化使德國養老保險面臨嚴峻的困難和挑戰,法定養老保險金支付總額的持續上升和繳付總額的不斷下降,導致現行養老保險模式已不堪重負。一方面,人口出生率持續低迷,人口老齡化趨勢日漸嚴重。另一方面,高福利導致的高失業率和勞動力市場的變化使得法定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不斷減少。

2.改革

(1)提高退休年齡:退休年齡由65歲提高到67歲,退休年齡由實際平均60歲提高到63歲,以保證2030年退休金交納不超過工資的22%。這一措施在歐洲具有普遍性。

(2)適當提高養老保險費率,降低過高的養老金水平。

(3)減少養老金提取比例,提高養老金繳納比例。

(4)擴大私人養老保險

(5)政府將在養老保險中繼續發揮重要作用,但財政負擔要相對穩定。

3.養老形式

專業護理老人院:在德國,進入“專業護理老人院”是老人們最普遍的一種選擇。這些養老院擁有世界一流的硬件設備和人員管理方式。

老年之家:互助養老。一些害怕孤獨又不願意去養老院的老人們自發組建自己的小天地,在“老年之家”中,成員共同分擔家務,互相幫助,一起參加社會活動,讓老人們遠離了孤獨,也體會到了家的温馨。

四、德國養老保險制度給我國的啟示

四、德國養老保險制度給我國的啟示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現在採用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屬於資本積累的模式,還處於試行階段,德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給我國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樣本,我們可以吸取經驗和教訓,進而加快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1.堅持維護公平和效率的內在統一

德國養老保險制度一直致力於保持收入再分配保持在合理的範圍內,以維護經濟效率與社會公正二者的內在統一。我國政府應在致力於提高企業經營效率的同時,為企業創造更公平,更有秩序的市場環境。只有企業的經濟效益提高,才會有能力繳納養老保險,人民的生活才會有保障。

2.擴大資金的多方位籌措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同樣面臨着人口老齡化的威脅,如果僅以現收現付方式分配養老保險基金,必將產生德國現在入不敷出的狀況。我國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缺口很大,而且還有擴大的趨勢,因此我國應繼續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户相結合的原則,採取部分積累的管理模式,考慮到通貨膨脹的風險以及國家和企業的財政承擔能力,積累率也不宜過高。此外,應發揮非政府組織和民間的力量作為養老保險基金的重要補充。

3.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體制

我國採取的資金積累模式意味着數額巨大的資金儲備,因此被挪用或佔用的現象就會出現,建立和加強基金的行政監督、社會監督和管理機構的內部監控是十分必要的。同時要求我國應及時將養老保險制度法制化,充分體現專款專用的強有力的約束。

4.加快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管理制度

在德國,任何一個投保人員都具有社會福利號碼,並且接受福利的狀況不受地區、企業性質的限制。我國也應重視儘快建立一個沒有城鄉差距、地區差異的統一養老保險制度,解決中小企業、社會化科研機構、個體户、農民等社會保障問題。同時,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號碼,廣泛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覆蓋全國的社會保障信息網絡,準確掌握保障對象的參保情況及動態變化,實現養老保險管理的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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