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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自治會工作制度

社區自治會工作制度

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社區自治會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和諧樓組建設,通過以樓為單位,組織居民自治和開展活動,提高社區居民的自我管理能力,實行居民之間的溝通和交流,提高自行解決本樓問題的自治能力。為進一步規範本社區樓委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樓組自治會的定位。樓組自治會會在社區黨總支和居民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社區居委會的具體指導,發揮協商、議事、互助的作用,是具有“四自”功能的羣眾性組織。

2、樓組自治會的產生。樓組自治會成員為長期居住在本樓的居民,成員一般為3—5人,設樓長1人。樓委會由本樓的居民小組代表擔任,或由社區黨總支、居委會推薦,徵詢本樓居民意見產生。

3、樓組自治會的職責。根據社區居委會的委託和居民的共同意願,樓組會承擔以下工作職責:積極宣傳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瞭解掌握本樓居民情況和社情民意,組織發動本樓居民參與社區民主管理,向社區居委會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並提出有關建議;組織召開涉及本樓重大事項的居民議事會,代表本樓居民反映社情民意,積極整合社會資源,提升居民的生活環境;協商解決本樓內部矛盾,組織鄰里之間的互助服務,維護社區穩定;組織召集本樓居民開展社區教育、文化、科普和體育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活動和文化活動,評選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

4、樓組自治會在社區居委會的指導下,經過本樓居民商議,建立定期入户走訪、工作例會、矛盾調處等制度,具體工作制度和內容,由社區居委會提出建議。

5、社區居委會組織樓組自治會之間的交流、互助和評比等制度,定期對樓委會的工作情況和居民的滿意度進行評議,開展和諧樓組創建以及星級文明組長競賽活動,在樓與樓之間形成“比、學、趕、幫、超”的和諧氛圍。

6、社區居委會應加強對居民小組的領導,積極支持其開展工作。居民小組應積極支持社區居委會的工作,認真完成社區居委會下達的各項任務。每年至少對樓組自治會成員輪訓一次

標籤: 社區 自治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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