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最新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最新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最新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明確一名副職分管。

最新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2學校、處室、班級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3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分析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4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徹底消除。

5每月對學生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各班級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開設安全宣傳教育專欄,每月更換一次內容,校內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語、標牌7制定校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每學期開展兩次應急疏散演練

最新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認真學習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規,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2制定財務室、寢室、微機室、圖書室、電教器材室等部位消防制度。明確各重點部位責任人職責。

3加強對學生的消防知識教育,寄宿制學校每學期進行一次消防演練,使學生掌握逃生技能。

4學生進入學校禁帶煙火

5校內消防器材設施要定期檢修,完好率達到100%。

6各重點防火部位按標準配備滅火器材、設施。

7教室、辦公室、寢室及其他師生聚集場所的出口、通道要暢通,疏散標誌明顯,

最新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第二章學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條學校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學校作息時間表中明確規定在校時間。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長授課時間和增加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第二條學校和家庭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學生中普遍進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技能。

第三條學生家長和教師都必須更注重對孩子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並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在期初口頭或書面通知家長學校作息時間,安全知識注意事項,讓學校和家庭攜起手來,共同做好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條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教導處、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六條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當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防止發生傷害事故。

第七條高度重視學校周邊環境問題,如出現學校附近開辦營業性電子遊戲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應及時上報,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繫進行整除。發現學校門前和兩側擺攤設點,學校應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教育學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攤小販上買東西,使學校周圍有一個健康文明的環境。每學年國中心學校校長與各完小負責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明確落實責任制,共創安全文明校園。

第八條加強校舍的管理與維修,消除事故隱患。學校安全總務處要定期對校舍及輔助用房進行檢查,鑑定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對破舊房屋要及時維修。各校負責教師平時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發現隱患,應及時上報,並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條嚴格用電、用水管理,注意用電、用水安全。用電線路和設備總務處要經常檢查,發現老化線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時更換;用電操作要嚴格、規範,並由專人負責。要配足消防器材。學校的公共飲水設施、水源等要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

第十條做好學校食品衞生工作。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衞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衞生許可證》和《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同時,學校要重視染病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堅持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

第十一條不得組織國小生參加救火、救災等抗洪救災活動。

第三章學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期末作為考評每位教師工作的一項內容。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各部門教師對部門安全工作負責,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負責,教職員工均有維護學校安全和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五條學校配備安全工作聯絡員,並報鎮政府和市教委備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報告工作。安全工作聯絡員要及時瞭解學校安全工作情況,迅速準確地傳達上級和學校領導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彙報安全工作情況。

第十六條學校要在教育局的領導下,會同公安、交通、消防、衞生、防疫、綜合治理、新聞宣傳等部門,相互配合、通力協作,齊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學校安全防範體系。

第十七條實行領導值周和節假日值班制度,教師值周制度,認真填寫值日登記表。

第四章學校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學校安全工作作為學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學校領導、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條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充分利用晨間談話、班隊課、學科教學滲透等形式,針對學生不同情況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第二十條學校聘請校外輔導員來校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講座,增強學生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學生能夠知法守法,並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第五章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逐步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逐步實現安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第二十二條實行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分管領導要經常在中心校、村小進行安全檢查。每學期初要組織專項檢查,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是否重視,各種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並得到落實,各種設施設備是否有安全隱患,食品是否衞生等。要認真仔細,不走過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第二十三條任何形式的集體性外出活動(包括教育、教學計劃內的),必須書面報告校長室,再由校長室報請市教委審批,批准後方可外出,並堅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則,組織者要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遵循有關規定,確保萬無一失。

第二十四條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凡學校發生死亡或重大傷害事故,應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落實“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後一週為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內容:

(1)組織學生看一本安全教育錄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報;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題班會課;

(4)全面進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處理與獎懲

第二十六條學校將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工作作為考核每位教師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教師一律取消本年度評優資格,對因玩忽職守而釀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要依法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學校教師、學生在校內受到輕微傷害的,學校可配合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進行處理;發生死亡、重傷等重大事故的,應保護現場,迅速報告上級部門,及時疏散學生,全力救護傷員,減少傷亡,並積極協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凡師生在校外因非學校責任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第二十八條實行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對見義勇為,為保護國家財產或師生安全作出貢獻者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遇險不救、臨危逃脱者,要給予黨紀、政紀、校紀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安全工作與教師年度考核掛鈎。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jz8gxo.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