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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1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上課期間,封閉校門,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嚴防壞人混入學校破壞、搗亂。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員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條,經家長簽字、門衞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外出。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精選16篇)

2、校外人員來訪,必須電話聯繫學校領導,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出示有效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並如實填寫《來訪登記表》,得到門衞值班人員許可,方可入內,由學校領導安排人員專門接待。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證件並填寫《來訪登記表》,門衞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衞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5、門衞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2

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目的

為加強外來參觀、學習、施工學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證施工現場正常的生產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定。

2、適用範圍

所有進入工地的外來人員.

3、參觀學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1),外來人員來工地視察學習,必須經過項目經理同意後,由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接待,並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登記。

(2)參觀人員進入工地前,對口接待人員應通知相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等各項準備工作。

(3)參觀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參觀過程中不準私自亂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大聲喧譁、打鬧,不準與崗位人員長時間交談,擾亂正常的生產秩序,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並佩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

4、實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1)外來人員到工地實習,需經過項目部人員討論後,報項目經理批准。

(2)實習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凡實習期超過一個月的,負責安排的部門必須與實習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3)負責安排的部門對參觀、實習整體工作和人員的安全負責。

(4)實習人員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可在所在崗位工的帶領、指導下進行實習。

(5)實習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在項目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私自亂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等。

(6)如遇突發事件,實習單位負責人要按要求組織實習人員緊急撤離,保證人員安全。

5、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

(1)資質審查。在確定外來施工單位時,由總工辦對該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施工資質證書;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情況(施工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施工單位必須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凡不具備條件的,不準與其簽訂合同

(2)簽訂協議。外來施工單位及其人員到工地工作,在簽訂工程項目協議書的同時,安全與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同時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消防責任。

(3),職業體檢。外來施工單位的`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前,要進行職業體檢,禁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從事施工及高空作業。

(4)安全教育。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準進行施工作業。

(5)安全管理

A,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項施工項目,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經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批

準後,放可進行施工。施工所在單位也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B,嚴格持證上崗制定。外來施工單位的電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

C,落實安全措施。外來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防護網、安全標誌等。

D,確定安全責任人。施工單位必須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安全責任人應及時與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溝通,報告施工現場安全情況。

E,嚴格票證辦理。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相關行業施工安全要求,按規定辦理各種作業票證。未經許可不準亂動企業的任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擅自亂接水、電、風、汽等管道。

F,加強監管。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具體協調與施工安全有關的事項。安全部門協助工程項目部門共同做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並對違章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6、外來廠家維修人員安全管理

來廠進行設備維修、調試的人員,由設備處負責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並由專人陪同。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在我廠廠區內工作的外來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人身、設備事故,根據《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條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公司《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廠主業、實業公司、綜合服務中心的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中的“外來人員”包括臨時工、外包施工人員、參觀人員、檢查人員、指導人員、外廠來學習人員等。

“臨時工”指由廠人事部與其簽訂勞務用工合同並支付工資的所有人員(包括反聘人員、外來勞務人員、在部門或班組長期工作的臨時人員等)。

“外包施工人員”指與廠指定的職能部門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具有法人資格)所有人員。

“參觀人員”指經過廠有關部門批准並有接待人員陪同,按照預定路線活動的外部人員。

“檢查、指導人員”指事先於廠有關部門聯繫,按照計劃內容進行檢查工作的政府、上級主管機構的領導和工作人員。

“外廠來學習人員”指事先與廠有關部門聯繫、並已得到厂部批准、到指定部門學習的人員。

第四條各部門、各單位行政正職是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第一責任者,用工部門或項目負責部門是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參觀或檢查指導工作接待部門是參觀人員以及政府或上級檢查指導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部門,安監室負責外來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並監督本辦法貫徹執行。

“外來人員”在廠工作預計15天以(包括15天)上由安監室負責入廠安全教育,不滿15天者由所在用工管理部門負責入廠安全教育。

第五條外來人員在廠生產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或其應負責任的設備事故時,按《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政府有關法規執行。

第六條外來人在廠範圍內從事的活動應遵守及執行廠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章臨時工的管理

第七條臨時工進入廠區工作前,必須經廠規、廠紀及電力生產安全教育,並經《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後,在監護人員的帶領下,方準進入生產現場;超過一年的外來人員每年還必須參加《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年考,考試成績必須記錄在案。進入廠區必須佩戴標誌(標誌由廠行政部發放),進廠標誌只發給符合上述規定的本人使用,嚴禁轉借。外來施工人員如從事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廠安監室應審核其特殊工種證原件並複印備案。

第八條臨時工在入廠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由安監室發“安全培訓合格證”後,方可參加工作,有關部門和班組必須對培訓教育情況進行記錄。

第九條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的臨時工應按正式員工待遇,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的,事故責任由違反規定者個人承擔。

第十條禁止安排臨時工(包括按承包合同分散到部門班組工作的外來人員)在機組集控室、燃運、化水等運行崗位獨立操作或替崗。禁止安排臨時工在上述工作場所獨立進行工作或在大型起重機械、卸煤機上操作或替崗。

第十一條在生產區域內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工作的臨時工要定人、定崗、定編,必須堅持先培訓後考核發證,持證上崗的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退。臨時工的使用應遵守公司及廠下發的有關勞動工資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臨時工有權要求各使用部門對其工作內容和範圍進行技術交底,並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有權拒絕合同規定範圍以外的工作。

第十三條臨時工在從事電力生產有關的工作時,必須遵守華能濟寧電廠生產現場臨時工(外包工)安全守則(見附件)。

第三章外包施工人員的管理

第十四條外包施工人員應遵守第二章第七條的規定。

第十五條外包施工單位必須組織外來施工人員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小結一週來的安全情況和經驗教訓,學習上級和廠安全簡報事故通報以及周安全活動內容等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外包施工單位必須設置以下的記錄台賬。即:人員進出登記、特殊工種登記、電氣工器具使用登記、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及使用登記、起重工器等機具的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記錄。

第十七條外包施工單位所使用電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必須經廠安監室或指定承包部門檢驗合格貼合格證後,方可在現場使用,所使用臨時電源必須遵守廠《生產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廠組織的專項檢查,並監督本單位施工人員遵守各項安全規定。

第十九條嚴禁外包施工人員隨意進入其工作範圍以外的區域。

第二十條未經許可、嚴禁外包施工人員隨意動用現場的設施、設備。

第二十一條外包施工人員有權要求廠對其工作內容和範圍進行技術交底,並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有權拒絕合同規定範圍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外包施工人員在從事與電力生產有關的工程項目時,必須嚴格執行《華能濟寧電廠生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遵守《華能濟寧電廠生產現場臨時工(外包工)安全守則》。

第四章參觀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三條參觀人員進入廠區或生產區域,應辦理登記手續(有條件的應辦理人身保險),佩戴入廠證件,有關接待部門應向其講解有關廠紀、廠規及安全注意事項,發給相應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並全程陪同。

第二十四條廠規範化的參觀路線圖為:

二期固定端北端→電氣主控制室→#3、4機組集控室→#3、4機零米→三期#5、6機零米→三期控制室→三期#5、6爐九米→三期#5、6爐零米→110kv、220kv升壓站。

重點參觀路線或部分參觀路線可由參觀人員提出,有關接待部門可重點陪同參觀。

第二十五條參觀人員的着裝應與參觀內容要求的着裝相符,對於着裝不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要求的參觀人員應謝絕參觀現場(如涼鞋、褲頭、背心、裙子)。

第二十六條為防無線通訊系統干擾信號進入dcs系統(含重點防火部位),部門陪同人員應向參觀人員要求將無線通訊停用,進入重點防火部門參觀人員應將火種存放在大門固定“火種箱”內。

第二十七條參觀人員進入廠生產區域前,負責接待的職能部門或陪同人員必須對其講解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和相關的廠規、廠紀,並予以確認。

第二十八條參觀人員一般不準進入控制室參觀。如確需進入控制室時,必須事先得到廠安監室的同意。參觀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控制盤、操作站的警戒線,不能與監盤人員交談。在發生異常情況或參觀人員妨礙運行操作時,值長有權要求所有參觀人員和陪同接待人員退出控制室。

第二十九條參觀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參觀前,應由職能部門接待人員向廠安監室彙報,徵得同意後,由安監室聯繫值長,值長同意後向各專業負責人發佈接待外人蔘觀命令。

第三十條接待陪同部門人員必須全程監督和管理參觀人員的行為。因監督和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一切不安全情況,由接待陪同部門人員負直接責任。

第五章檢查指導人員的管理

第三十一條檢查指導人員應遵守第四章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接待部門有責任向各級檢查指導人員介紹現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並負責全過程的陪同。

第三十三條接待部門應嚴格按照第四章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各級檢查人員應遵守廠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五條未經許可,各級檢查指導人員不得動用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

第三十六條各級檢查指導人員在檢查指導過程中,遇有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及時撤離出事現場。

第六章不安全情況的調查、統計上報、處理

第三十七條外來人員工作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向運行當值值長和安監室彙報。發現火警時,應立即報火警並及時參加搶險和保護好現場。

第三十八條外來人員有責任配合廠對各類不安全事件和事故進行調查,對負有責任者必須按規定進行賠償並加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負有責任的外來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賠償並對其進行處罰。

第四十條由於違章所發生的人員傷害事故,由肇事單位負責傷員的醫療等一切費用,並按規定接受處罰。

第四十一條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由廠和相關單位聯合組織調查,並及時上報各自上級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清原因,制定對策,按責任主次,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十二條外來人員發生死亡事故,應立即報告當地勞動管理部門,並按照公司規定立即向公司領導、安全及生產部、山東分公司彙報。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策劃部安監室歸口。

本制度起草部門:策劃部安監室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的文字解答由廠策劃部安監室負責。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按照公司和廠有關規定進行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5月6日修訂發佈實施,此前公佈的有關本制度的歷次版本相應廢止。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確保公司員工、外來人員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進入公司施工作業的所有外來人員,施工作業前的安全教育由安全消防環保科負責,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

第三條 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第四條 外包單位人員進入公司作業前,先在門衞處登記,由公司安全科及職能部門對外包單位負責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並按規定作好記錄。每位外來人員要在安全消防環保科辦理臨時出入證,憑出入證進出公司大門及施工作業區域。出入證為一人一證,嚴禁轉借及作其他用途。

第五條 外包單位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服從管理,對檢查發現的嚴重違及人身安全的作業行為,公司有權停止作業。

第六條 外包單位工作時間按我公司作息制度執行,如果要提早或推遲下班,經所在職能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能更改作息時間。

第七條 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第八條 外包單位在公司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施工作業人員的小車、摩托車、電瓶車和自行車只能在公司統一的停車場有序停放,嚴禁停在施工作業區域。

第九條 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誌,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杆、機電設備和建築物等作為吊裝固定點。

第十條 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機電設備,不得在公司內使用;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後必須及時切斷電源,並有防雨、防漏措施。

第十一條 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的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後,由我公司安排專職電工來接通專用電源,不得自行其事。

第十二條 嚴禁非焊工從事動火、焊接作業;動火用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第十三條 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作業時,須按本公司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等受限空間作業時,必須在本公司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並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第十四條 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報公司有關職能部門,落實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後,方可作業。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枱板等,未經本公司安全部門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第十六條 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持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防發生事故。每項施工作業完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並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十七條 外來人員要嚴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通則》,在禁火區內嚴禁吸煙,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第十八條 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第十九條 因外來人員在施工作業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發生事故,給本公司造成損失及其後果,全部由外包單位負責。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5

外來人員參觀管理規定為加強公司廠區安全管理,維護公司利益,防止公司產品、工藝信息、技術流失,現就外來人員參觀公司廠區、產品展廳等事宜做如下規定:

一.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一切公司外來人員參觀、學習、交流。

二.參觀規定

1.外來人員參觀生產廠區及產品展廳,本公司接待人員需填寫《參觀申請表》,經部門領導(部門領導如不在公司可有分管領導代簽)同意後到綜合管理辦公室登記,領取統一發放的“參觀證”進行參觀。

2.綜合管理部在審核《參觀申請單》合格後,事先和集團辦公室、產品展廳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繫,由承辦部門安排參觀接待工作,如有必要可聯繫用車及講解等事宜。

3.入廠參觀者必須由本公司接待人員帶領,按照既定時間、路線進行參觀,不得隨意在廠區逗留,不得單獨離隊參觀。進入生產車間參觀時,可由承接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講解,在參觀過程中應遵守車間的`規章制度,不得影響正常生產工作,不得參觀懸掛“謝絕參觀”標示牌區域,防止保密信息外泄。

4.外來入廠參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對設備、生產工藝、產品等進行拍照、攝影,如有特殊需要,需請示集團辦公室或公司領導批准,並安排專人協助完成採訪、拍攝等工作。

5.接待人員要提醒參觀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注意保持環境衞生。如發現有不按規定擅自帶領外來人員到廠區或展廳參觀的,一次罰款50元,並在全公司進行通報,望各部門嚴格按以上管理規定執行。

X公司

20xx年8月27日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落實學校門衞值班人員職責,確保師生身心健康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實行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不經登記或者拒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校園。

2、除市、區教育局、教育廳有關領導或接受其他有關部門有組織的檢查人員以外,其餘所有外來人員一律實行登記。

3、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值班人員首先通過電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聯繫,得到證實和同意後方可進入,並進行認真的登記,辦完事宜後有接待人的簽名便條方可離開校園。

4、學生家長進入校園也要進行登記,並事先通過校內電話與相關接待教師取得聯繫方可進入校園;接待結束後,門衞人員收到持有接待教師簽名的便條後允許離開。

5、夜間值班人員,不得隨意將自己的家屬或親戚、朋友留在學校住宿,白天和夜間都不得有外人在門房逗留。

6、記者採訪需出示證件和當地宣傳部門的介紹,並經校長同意方可進入校園,在校有關領導的陪同下進行採訪活動。其他人員要驗明身份、出示相關證件或介紹經校長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7、嚴禁隨意將外來推銷各種資料、商品的人員進入校園。

8、外來車輛經許可後進入校園,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車號和其他相關證件要及時記錄在案。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7

為保證公司生產秩序,保證人身安全,預防發生安全事故,進入廠區,嚴格遵守如下安全須知:

1、凡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必須有接待人員帶領。有關接待部門應向其講解有關廠紀、廠規及安全注意事項,發給相應的安全勞保用品並全程陪同。出入廠區需配合門衞人員檢查;

2、進入廠區,着裝應符合公司管理規定;進入車間,必須佩帶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嚴禁赤膊、穿短褲、穿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行為;

3、外來人員進入廠區後必須走規定路線,在規定的作業範圍和活動區域內開展工作,嚴禁隨意進入其他辦公場所和生產車間;

4、未經允許禁止在廠區內拍照或錄像;

5、嚴禁酒後進入生產區域;

6、未經允許,禁止觸摸廠區內任何設備、設施。嚴禁私自搭接電線;

7、廠區內易燃、可燃物品較多,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廠區;

8、外來參觀、學習過程中,服從陪同人員引導管理,發生異常情況,要服從陪同人員的指揮,緊急疏散到安全地帶;

9、凡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進入廠區,違者罰款200元;廠區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h;

10、嚴格遵守各警示牌、告示牌之注意事項;

11、外來人員因不聽勸阻或指揮導致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對於外來送貨及產品出庫人員,不得私自用天車卸貨,須由我公司相關單位專職天車操作工卸貨或裝貨。

13、進入車間內部外來作業人員,須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在車間安排區域內進行相關作業,不得進入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或進行其它工作。施工作業須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外來施工人員及我公司車間職工安全。車間有義務配合施工單位做好相關安全管理工作。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8

外來人員參觀管理規定

為加強公司廠區安全管理,維護公司利益,防止公司產品、工藝信息、技術流失,現就外來人員參觀公司廠區、產品展廳等事宜做如下規定:

一.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一切公司外來人員參觀、學習、交流。

二.參觀規定

1.外來人員參觀生產廠區及產品展廳,部門接待人應預先通知門衞保安,由部門接待人員填寫《參觀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同意後到人力資源部前台進行登記,領取統一發放的'“參觀證”及勞保鞋進行參觀。

2.人力資源部在審核《參觀申請單》合格後,由承辦部門安排參觀接待工作,如有必要可聯繫用車及講解等事宜。

3.入廠參觀者必須由部門接待人員帶領,按照既定時間、路線進行參觀,不得隨意在廠區逗留,不得單獨離隊參觀。進入生產車間參觀時,可由承接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講解,在參觀過程中應遵守車間的規章制度,不得影響正常生產工作,不得參觀懸掛“謝絕參觀”標示牌區域,防止信息外泄。

4.外來入廠參觀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對設備、生產工藝、產品等進行拍照、攝影,如有特殊需要,需請示總經理批准,並安排專人協助完成採訪、拍攝等工作。

5.接待人員要提醒參觀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物品,注意保持環境衞生。

如發現有不按規定擅自帶領外來人員到廠區或展廳參觀的,一次罰款50元,並在全公司進行通報,望各部門嚴格按以上管理規定執行。附:《參觀申請單》

20xx年12月20日

編制:審核:批准:

參觀申請單

參觀申請單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9

為了更好地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特對外來車輛、人員進行登記、現將有關登記制度如下:

1、門衞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説明情況,由門衞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無論何時,不允許騎自行車進出校門。

3、凡外來人員進校,門衞必須仔細詢問,如允許進入必須登記,嚴禁閒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4、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並進行登記。

5、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衞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結束來訪時,門衞人員應向來訪人員問詢,情況正常方可讓其離開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班主任老師的確認(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或當面確認),學校門衞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做好登記。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寫明來訪對象姓名、來訪事由、有效證件號、聯繫電話等情況,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繫同意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衞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衞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10

1,主題內容與目的

為加強外來參觀、學習、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證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定。

2,適用範圍所有入廠區的外來人員。

3,參觀學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1),外單位來廠參觀學習,必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後,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接待,並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入廠,並由專人陪同,做好登記。

(2),參觀人員進廠前,對口接待部門應通知相關單位做好生產、安全等各項準備工作。

(3),參觀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參觀過程中不準私自亂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吸煙,不準大聲喧譁、打鬧,不準與崗位人員長時間交談,擾亂正常的生產秩序。

4,實習人員的安全管理

(1),外單位來廠實習,需經過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後,報總經理批准。

(2),實習人員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凡實習期超過一個月的,負責安排的部門必須與實習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3),負責安排的部門對參觀、實習整體工作和人員的安全負責。

(4),實習人員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可在所在崗位工的帶領、指導下進行實習。

(5),實習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在單位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私自亂動現場所有設備、管道、開關、閥門等。

(6),如遇突發事件,實習單位負責人要按要求組織實習人員緊急撤離,保證人員安全。

5,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

(1),資質審查。在確定外來施工單位時,由總工辦對該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資格證書;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情況(施工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施工單位必須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凡不具備條件的,不準與其簽訂合同。

(2)簽訂協議。外來施工單位及其人員到企業施工和工作,在簽訂工程項目協議書的同時,安全與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同時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消防責任。

(3),職業體檢。外來施工單位的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前,要進行職業體檢,禁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的人員從事施工及高空作業。

(4),安全教育。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準進行施工作業。

(5),安全管理

A,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項施工項目,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經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批准後,放可進行施工。施工所在單位也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B,嚴格持證上崗制定。外來施工單位的電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

C,落實安全措施。外來施工單位進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防護網、安全標誌等。

D,確定安全責任人。施工單位必須專人負責施工安全,安全責任人應及時與工程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所在單位、安全部門溝通,報告施工現場安全情況。

E,嚴格票證辦理。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相關行業施工安全要求,按規定辦理各種作業票證。未經許可不準亂動企業的任何設備、管道、開關、閥門,不準擅自亂接水、電、風、汽等管道。

F,加強監管。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具體協調與施工安全有關的事項。安全部門協助工程項目部門共同做好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並對違章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6,外來廠家維修人員安全管理。

來廠進行設備維修、調試的人員,由設備處負責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廠,並由專人陪同。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11

為進一步強化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行為規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外來人員下井必須嚴格遵守我礦出入井的各項管理制度。

2.外來人員下井前必須由公司相關部門預先辦理下井手續,然後憑手續由領隊人員帶隊下井。下井前經井口檢身工檢身並登記後按順序排隊入井。上井後經井口檢身工檢身並登記後方可離開。

3.外來人員下井前必須聽從下井領隊人員(公司相關部門接待人員)的指揮,在井口排隊下井。

4.外來人員下井參觀學習,必須攜帶自救器,佩帶安全帽,攜帶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否則不準下井。

5.外來人員必須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及自救器使用方法的演示培訓,否則不準下井。

6.外來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井口的檢身檢查,自覺吹測酒儀,否則不準下井。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12

為規範學校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隨訪者一般應事先與被訪者電話聯繫,徵得被訪人在校並有時間同意接待,同時出示有關有效身份證件並填寫好會客單。

二、校外機動車輛不準進校園,必須進校的汽車應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並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車輛安全自負。上級領導,機關來校檢查指導工作,參加有關會議等乘坐的車輛,應由校務辦公室提前通知門衞放行,在指定地點停放。

三、新聞記者來校採訪,必須持有記者證和採訪介紹信,門衞要事先報告校務辦並由校務辦報告校長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私自接受採訪。

四、在學校上學、放學高峯和重大活動時期門衞負責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

五、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攜帶貴重物品出校門,必須有校務辦公室或總務處開具證明。

2、基建施工單位攜帶施工設備工具出校憑施工單位證明,攜帶施工材料出校門憑總務處證明。

3、外校人員進校登記時須註明攜帶的貴重物品,離校時經門衞核查無誤後出校。

4、發現證物不符等可疑情況,門衞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報保衞部門處理。

六、食堂送貨車在上學、放學的高峯時間段不準進入。嚴格阻止推銷員等外來無關人員進入校區並不允許在校門口設攤。制止收廢品者、撿破爛者、小商販和其它閒雜人員混入校園。

七、上課期間,學生要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的批條,並進行登記。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家長有事在門衞打電話聯繫教師或班主任經同意後方可進入。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規範外來人員進校,特制定本校來訪登記制度:

1.門衞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全面推行來訪人員掛牌進校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衞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後,填寫會客單,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等方能進入學校。

3.凡進入本校的來訪者在履行完登記手續後,准許後,方可進入學校。

4.聯繫工作後請相關人員在回執聯上簽字。

5.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並進行登記。

6.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説明情況,由門衞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7.嚴禁閒雜無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8.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14

1總則

1.1目的為加強管理,保障進入公司內外來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設備事故,保證生產安全和工作秩序,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一切訪客、外來培訓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2職責

2.1安委會負責制訂本制度,收集教育資料,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外來培訓人員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和監督檢查。

2.2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定。

2.3接待部門負責訪客進入廠區前的安全教育和進入廠區後的安全監護。

2.4接待部門和班組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監護。

3工作程序

3.1術語

3.1.1外來參觀人員:到公司參觀考察,不安排到生產崗位的外來人員。

3.1.2外來培訓人員:在公司時間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體的生產崗位跟班學習的外來人員。

3.1.3外來施工人員:到本公司從事施工作業的外來人員。

3.2外來參觀人員的安全管理

3.2.1門衞室負責外來參觀人員的接待傳達工作,填寫《訪客單》。讓外來人員認真閲讀《外來人員安全須知》,要求嚴格遵守。

3.2.2進入廠區前,接待部門要對外來參觀人員進行安全須知專題教育,對不服從管理的外來參觀人員,要勸其退出生產區,終止參觀接待。

3.2.3對外來參觀人員再生產區內參觀,接待部門要指派專人負責陪同,注意監護,嚴禁外來參觀人員自行在生產區內活動。

3.2.4外來參觀人員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

3.2.5外來參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區域內照相、攝像。

3.2.6外來參觀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2.7外來參觀人員要愛護崗位用品用具。

3.3外來培訓人員安全管理

3.3.1外來培訓人員入公司前,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安委會對外來培訓人員進行入廠前培訓,接收部門組織上崗前培訓,所在班組組織崗位培訓。各級教育要留有培訓記錄。

3.3.2人行部負責對外來培訓人員進行企業基本情況、本廠安全生產特點、禁火禁煙管理、勞動保護與個體防護基本要求、勞動紀律管理等培訓。讓外來人員認真閲《外來人員安全須知》,要求嚴格遵守,考核合格後,發放出入證,憑證進出企業。

3.3.3接受部門負責對外來培訓人員進行本部門基本情況,安全生產特點、禁火要求、勞動保護與個體防護基本要求、勞動紀律等培訓。

3.3.4班組負責在崗期間的安全衞生監護、崗位職業危害、個體防護要求和業務培訓等。

3.3.5外來培訓人員在崗位上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

3.3.6外來培訓人員必須遵守企業勞動紀律相關要求,不得串崗、睡崗以及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4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4.1安委會會同工程部對外來施工人員進行進入工地前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發放出入證,憑證進入公司。培訓主要內容: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特點、作業的注意事項、需要辦理的安全票據、辦理程序和基本要求。

4.2外來施工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外來人員安全須知》,並嚴格遵守。

本公司工程部負責協調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施工與本公司相關部門的接口問題。

4.3外來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的規章制度,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票證,並服從本公司的安全監管。外來施工人員作業期間必須做好個體防護和勞動保護。 4.4外來施工人員進廠需先到人力行政部辦理登記手續,並由人力行政部門發放“臨時工作證”,憑“臨時工作證”在廠區規定範圍內活動(嚴禁在除施工地點外的其餘室內活動)。

4.5“臨時工作證”由施工單位統一辦理,一證一號,隨身佩戴,只准持證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違反,即予吊銷。施工結束前由施工單位統一將此證交回公司人力行政部,憑回執與工程部門辦理結算。

4.6辦理“臨時工作證”時應提供以下資料:施工單位介紹信及個人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一寸照片2張。

4.7如因證件丟失,應由施工單位出面及時向本公司人力行政部報告,申請補辦,每證交納工本費10元。

4.8外來施工人員領取“臨時工作證”後,應詳細閲讀《注意事項》(附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照章處罰。

4.9施工隊伍在廠內施工期間食宿自行解決。如自行無法解決,可向公司人力行政部提出申請,批准後,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安排。

4.10施工期間,任何單位凡攜帶施工工具、材料進廠作業,均需提交清單,由門衞核實後進入工作場所。出廠車輛與人員所帶材料、工具需由工程部簽字確認,施工方主管簽字,門衞核實(依據進廠設備清單和材料類別)後放行。

4.11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有施工工器具、材料需存放現場的,需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請,由工程部安排存放地點。並由施工單位自行安排人員看管,如有遺失本公司不負相應責任。若存放物質為特種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時,需向公司相關部門提供相關資料並做好防護措施。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15

一、目的為加強外來人員到本公司作業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保障外來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適用於所有入廠區的外來參觀人員、外來驗廠或審核人員、外來培訓或實習人員、外來臨時施工人員、經常性外協施工人員、外來維修人員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1、人事行政部(安全辦)負責本制度的歸口管理和執行情況的監督與考評。負責審核各類證件和資質。

2、公司各有關部門/車間負責本制度的執行與落實。負責對口外來人員的安全培訓或告知,及廠內安全行為指導與監督。

3、採購部負責對外來施工人員及維修人員的相關證件和資質進行前期確認,並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或合同,同時應履行上之“2、”職責。

4、門衞負責在准許外來人員入廠前,禮貌要求對方出示證件,經確認後,請其進行來訪或入廠登記,依照公司《外來人員管理規定》例行其它手續後,向外來人員發放“來賓安全告知書”,引導外來人員到接待地點或通知接待人員到門衞室接洽。

四、內容

1、外來參觀人員及外來驗廠或審核人員的安全管理

1.1相關接待工作,由對口部門負責。

1.2在外來人員到廠之前,對口接待部門應儘可能的以最大的提前期,通知相關單位做好生產、安全等各項準備工作。

1.3進廠後,對口部門應要求外來人員認真閲讀《來賓員安全告知書》,並要求其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1.4進入生產區,由接待部門指派專人負責陪同、監護,嚴禁外來參觀人員自行在生產區內活動。

1.4.1進入生產區前,應指導外來人員穿戴相關勞保用品、洗手,通過專門的入口進入車間。

1.4.2過程中,應注意外來人員不可私自亂動現場所有生產設備設施,包括工裝夾具、檢測用儀器具等,未經允許不得與崗位人員長時間交談,以免擾亂正常的生產秩序。

1.4.3未經同意,外來人員不準在生產區域或重要辦公區域照相、攝像。

1.4.4未經同意,外來人員不可將產品及任可零部件帶出生產車間。

2、外來培訓或實習人員安全管理

2.1外來人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統一管理,人事行政部組織對外來人員進行入廠前(公司級)培訓,考核合格後,發放“臨時出入證”,憑證進出公司,各相關部門/車間負責配合、監督。接收部門/車間需組織車間級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將人員安排到班組,所在班組經組織崗位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將人員安排到崗位,並有專人負責安全監管(誰培訓,誰監管)。

2.1.1接受部門負責對外來人員進行本部門基本情況,安全生產特點、禁火要求、勞動保護與個體防護基本要求、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等培訓。

2.1.2班組負責對崗位安全特性、在崗位期間的'安全監護、應急對策和其它安全注意事項進行培訓。

2.2外來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在單位的管理,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禁私自使用任何設備設施、更不得亂動設備設施開關及其它任何部位,以免發生危險或傷害事故。

2.3外來人員必須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和相關要求,不得串崗、睡崗以及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2.4外來人員亦需嚴格遵守“1.4.3”及“1.1.4”的要求。

3、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3.1臨時外來施工人員安全管理

3.1.1接待部門對臨時外來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前安全培訓,經“安全告知”確認(簽字)後,到人事行政部備案並辦理“臨時施工出入證” 。

3.1.2如需動火及登高作業的,由接待部門協助外來施工人員辦理《危險作業申請許可證》。在許可證上需註明所帶的工具和設備。接待部門及人事行政部應對危險作業外來施工人員的資質進行嚴格的確認。

3.1.3臨時外來施工人員憑“臨時施工出入證”和《危險作業申請許可證》由接待部門引入施工現場。

3.1.4需進入車間進行施工的項目,接待部門應事先發聯絡單與施工項目所在車間負責人取得聯繫,經車間負責人或車間指定的責任人在聯絡單上簽字確認後方可施工作業,施工項目所在車間應指定專人監護。人事行政部(安全辦)應派安全員進行巡查監督。

注:車間以外的施工,由人事行政部委派專人監護。

3.1.5項目完成後,項目所在區域負責人進行驗收並通知接待部門複驗,確認施工項目完成並符合要求、施工過程影響的安全設施恢復正常後,三方簽字,由接待部門引導離開。

3.1.6外來人員亦需嚴格遵守“1.4.3”及“1.1.4”的要求。

3.2經常性外協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3.2.1經常性外協施工人員由採購部負責統一管理,必須與協作單位(組織)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管理職責,來公司施工人員應有協作單位證明,要求相對固定,不得隨意更換。

3.2.2按公司相關規定,採購部對施工(作業)人員驗證後,組織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籤認“安全告知”,經考試合格後,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外協人員入廠證”,施工人員憑“外協人員入廠證”出入公司大門和生產區施工(作業)指定位置。

注: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登高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來賓安全告知書》、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特點、作業注意事項、需要辦理的許可證、辦理程序和基本要求等。

3.2.3如涉及動火及登高作業的,採購部必須組織辦理有關施工安全作業證,經施工項目所在區域負責人或指定責任人簽字並明確現場安全監護人員後方可允許施工。每個項目完成後,施工項目所在區域負責人應組織初步驗收,並確認有關安全設施恢復正常後,通知項目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三方簽字。

3.2.4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有關制度,公司各級人員應加強對進入所轄區域的外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無證人員或不符合公司有關制度要求的人員進入所轄區域,有權制止外來人員從事與施工內容無關的行為。

注:此條要求亦適用於“3.1”。

3.2.5施工項目所在部門負責外來施工有關安全作業的現場監護與管理,確保施工安全。人事行政部按有關危險作業的審批權限,負責審批,且應派安全員進行巡查監督,發現違規應即時糾正。

3.2.6外來施工人員作業期間的個體防護和勞動保護,由採購部與外協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時明確。

3.2.7外來人員亦需嚴格遵守“1.4.3”及“1.1.4”的要求。

4、外來維修人員來廠進行設備維修、調試的人員,由相對口部門負責安全告知,經對方籤認後,方可進行相關作業,並由專人陪同。具體管理按3.1的要求。

五、相關文件

1、《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登高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3、《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4、《來賓安全告知書》

六、記錄

1、外來人員登記記錄

2、《來賓安全告知書》

3、外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4、《危險作業申請許可證》

外來人員參觀規章制度 篇16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外來人員管理,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證內部員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進入公司的所有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人員)。

3、職責

3.1綜合辦負責制定此規章制度並對此規章制度的實施進行考核。

3.2各部門負責此制度的實施,對外來參觀人員進入廠區進行安全教育和進入廠區後的安全監護。

4.定義

4.1外來參觀人員:到企業參觀考察,不安排到生產崗位的外來人員。

4.2外來施工人員:到本企業從事施工作業的外來人員。

5、內容

5.1 外來參觀人員的管理規定

(1)凡外來參觀人員進入公司時,首先到門衞處聯繫接待部門。在獲得同意進入公司的通知後,憑有效證件在門衞進行登記,登記後,門衞值班人員按來賓人數發放通行證。

(2)進入廠區前,接待部門要對外來參觀人員進行安全須知專題教育,要求嚴格遵守,對不服從管理的外來參觀人員,要求其退出生產區,終止參觀接待。

(3)進入公司的外來參觀人員只能在公司接待廳等待,未經允許嚴

禁進入生產區域、倉庫區域。若因工作需要需進入上述區域,必須得到接待部門負責人批准。

(4)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外來人員的安全監督,做到“誰接待誰負責”;進入現場須有本公司人員陪同,告知遵守現場安全制度,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外來參觀人員自行在生產區內活動。

(5)在參觀過程中

①外來參觀人員不得動用崗位上的工具、開關、閥門等。

②外來參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安全敏感區域內照相、攝像。③外來參觀人員要愛護崗位用品用具。

④生產現場嚴禁吸煙,違者按照公司要求處罰。

⑤進入公司的外部人員要講究衞生,有隨地吐痰、踩草皮、亂丟紙屑或垃圾等不文明行為者,按照公司規定處罰;

(6)參觀人員只能從公司大門進出公司,若發現翻圍牆等其它手段進入公司,一律按偷竊行為論處。

5.2外來施工人員管理規定

(1)進入公司施工的單位人員入廠流程及要求同5.1。接待部門負責人必須對其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告知外來施工人員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基本特點、作業的注意事項、需要辦理的安全票據、辦理程序和基本要求。

(2)公司相關單位必須對外委施工單位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

①驗證營業執照及經營範圍是否符合要求。

②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③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簽訂的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在簽訂合同時要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

(4)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遵守本企業的規章制度,按規定辦理各種安全票證,並服從本企業的安全監管,具體內容如下:

①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

②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必須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公司外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現場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③沒有安全防護裝置的作業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相關要求佩帶防護用品。

④進行動火、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有限空間、設備檢修、盲板抽堵、斷路作業,臨時用電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作業票,經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公司相關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⑤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枱板等,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⑥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

作業完後,必須及時清理現場。

⑦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⑧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⑨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本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⑩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我公司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公司安全生產的作業,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

6 處罰

外來人員違反本公司相關安全規定的將按照規定處罰,相關部門監督不到位,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7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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