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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控制制度

資金控制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本公司經營績效及統籌與靈活運用資金,以充分發揮其經營效用,除應按年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外,並應逐月編列資金預計表,以便達成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範圍 本辦法所稱資金係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第三條 作業期間 (一)資料提供部門,除應於年度經營計劃書編訂時,提送年度資金預算外,應於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預計次三個月份資金預計及次月份日期別預計收入與支付金額資料送會計部門以利彙編。 (二)會計部門應於每月二十五日前編妥次三個月份“資金來源運用預計表”(表1.9)按月配合修訂,並於次月十五日前編妥上月份實際與預計比較編制“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表1.9)各一式三份呈總經理核閲後,一份自存,一份送資金預算控制,以為預算控制的依據。 (三)會計科應在各部門資金預計表上列入資金編號,並於每月二十五日前,將次月資金預計支出項目逐日逐筆彙總於“支出明細彙總表”(如表1.10)一份會計自存,一份送出納部門,供出納人員每日資金調度的參考。 第四條 內銷收入 (一)營業部依據銷售目標及各種銷售條件與收款期限,預計可收取金額填列於“收支預計表”(表1.11)。 (二)已收票據的兑現金額,由會計科按實填列。 第五條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門依據申請退税進度預計可退現數編列。 (二)預計核退營業税雖非實際退現,但能抵繳現金支出,應視同退現。第六條 其他收入 凡租金收入、下腳收入、利息收入等由會計科預計的。 第七條 資本支出 (一)土地:經辦部門依據購地支付計劃提供的支付預算數編列。 (二)房屋:依據同建工程進度,預計所需支付資金編列。 (三)設備分期付款、分期繳納關税:會計科依據分期付款償付日期予以編列。 (四)機器設備、什項設備、預付工程定金:依據工程合同及進度,預定支付預算及外購L/C開立計劃,預計支付資金編列。 第八條 原物料支出 (一)原料: 1.採購依據產銷計劃預計各種原料耗用量參酌最近庫存量與在途量分別設訂採購數量,並按最近單價預計付款日期列入原物料資金預計表。 2.如需外購時,應註明預計L/C開發日期,以為購料借款的依據。 (二)物料: 1.大宗及常備物料比照前項原料的預計方式辨理。 2.小額與零星材料則依據以往實際發生數預計。 第九條 薪資支出 總務科依據產銷計劃等資料及現有人數與薪資最近發生數,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全公司預算。 第十條 經常費用 (一)外協工繳:外協經辦部門應參照外協廠商別約定付款條件等資料,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二)製造費用:會計科依據生產計劃與參酌上月份實際發生數剔除異常部分予以預計。 (三)銷售費用: 1.營業部門變動費用部分依據銷售計劃分別預計。 2.固定費用部分由會計科依據產銷計劃與參酌上月份實際發生數剔除異常部分予以預計。 (四)管理費用:會計科參酌以往實際發生數及管理部門工作計劃的支出分別預計。 (五)財務費用:出納應依據各銀行別貸款利率及資金調度情況,核算利息支付編列。 第十一條 其他支出 凡不屬於上列各項的支出皆屬之,包括償還長期借款等。 第十二條 異常説明 會計科應按月編制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以瞭解資金實際運用情況,其因實際數與預計數比較每項差異在百分之十以上者,應由資料提供部門填列“資金差異報告表”(表1.12)列明差異原因,於每月十日前送會計部門彙編。 第十三條 資金調度 (一)本公司經營資金調度由財務人員負責籌劃。 (二)出納人員每日下班前應結算當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結存及次日到期的應收應付票據金額以瞭解次日資金餘缺情況。 第十四條 調度作業 (一)財務部每日下班前應編制“資金動態及調度處理表”(表1.13)。 (二)為使資金有效靈活運用,財務部應於每週五擬定次周資金調度計劃,編制“資金調度計劃表”(表1.14)。 第十五條 實施與修改 本辦法呈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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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制度 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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