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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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1
1 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又稱年功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
2 工齡組成
員工到企業工作,其貢獻由零開始。隨着對企業情況的不斷熟悉和各項業務的逐漸精通,貢獻不斷增大,並在一定時候達到巔峯。
員工工齡分為兩個部分:一是社會工齡,即員工非本企業的工作年數;二是企業工齡,即員工為本企業工作的年數。
本制度僅考慮員工進入本企業後的貢獻,其指代工齡工資即本企業工齡工資。
3 工齡工資制度
根據員工職業生涯
3.1 在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開始享受工齡工資。
3.2 工齡自入職之日起計算,以年月劃分。如20xx年1月入職人員,自20xx年1月可享受工齡工資(月份劃分以企業財務月度為準)。
3.3 工齡工資每年增加一次,增加的工齡工資在每月工資中發放。 3.4 工齡工資增長表
4 其他
4.1 本制度自發放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動以書面通知為準。 4.2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所有。
X公司
20xx年03月26日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2
1為尊重員工為企業發展創造的價值和作出的貢獻,同時,激勵員工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員工工齡工資管理規定。
2工齡工資計算辦法:
2.1管理人員(包括生產部、質檢部、設備科管理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5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20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40元。
2.2生產人員
2.1.1在職工作不滿3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5元;在職工作滿3年,不滿5年的,工齡工資為每滿一年加10元;在職工作滿5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為每滿1年加15元。
2.1.2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最高封頂為200元。
2.4員工工齡從員工進公司之日起開始計算。中途離開的,間隔時間超過1年,其工齡從重新進公司之日起計算;未超過1年的,其工齡可以續接,但必須重新滿1年後計算。
2.5舉例:某員工從20xx年1月進公司從事計件工,20xx年1月晉升為車間統計員,那麼,在20xx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15元;20xx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25元;20xx年1月的工齡工資應為35元。20xx年1月,因事離開公司8個月,則其工齡工資從20xx年8月開始續接,為45元。
2.6被公司開除、辭退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者,當年工齡工資不予以計算和發放,已發放的,將予以扣除。
2.7附則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經董事長批准實施,修改時亦同。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3
目的:為了給在公司服務一定年限的員工增加相應的福利,實現利潤共享,尊重勞動貢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在職員工
保密:內部普通
制度條款:
第一條:工齡工資的定義:
工齡工資,是公司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一種福利工資。
第二條:員工工齡設定標準:
1、從20xx年元月1日起,新進員工工齡以“年”為單位,當月15日(含)以前入職的從當月計起,15日以後入職的從次月計起,每滿一年即可享受工齡待遇;
2、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齡計算。日後每到元月1日遞增1年工齡;
3、20xx年1月1(含)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含)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齡計算。日後按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遞增1年工齡;
4、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齡計算。從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1年的工齡待遇,日後按“年”為單位遞增工齡,不再按半年計算;
5、20xx年6月30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以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工齡待遇;
6、所有工齡以連續工作時間的累計為原則,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第三條:員工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
1、第二條第一款與第五款類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2、第二條第二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3、第二條第三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10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4、第二條第四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5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第四條:管理人員工齡工資:
管理人員(包括質檢、採購、倉管、文員、銷售、業務、設計、跟單、電工)工齡設定標準與員工工齡設定標準相同,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為200元每月,計算方式與員工相同。
第五條:此工齡工資制度不影響公司的其它調薪政策。
第六條:本制度於20xx元月份正式實施,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時經總經理批准後實行。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節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潛力、態度和職責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於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於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於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後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後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於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户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狀況,聯繫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於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狀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推薦後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後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
a、元旦(公曆1月1日)
b、春節(農曆新年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c、勞動節(公曆5月1日、2日、3日)
d、國慶節(公曆10月1日、2日、3日)
e、婦女節(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週歲、女24週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狀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准的,可按上班時間計發薪資。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5
職工工資制度
(試行方案)
一、總則
1.1為規範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項目津貼除外)。
二、工資結構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員還有項目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項目津貼自研發項目經總經理批准立項後,於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項目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項目完成狀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項目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項目完成率低60%,項目津貼自當月停發;如項目完成率高於60%,項目津貼繼續發放,直至項目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項目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狀況,確定項目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三、工資系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於於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產品技術開發、生產技術、品質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3.4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營銷、推廣及相關工作的職員,包括市場本部及難駐外機構所有職員。
3.5職員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3-1:
表3-1工資系列適用範圍
工資系列適用範圍
行政工資1、總經理辦公會成員
2、總部助理部長以上職員(市場本部及下屬部門除外)
3、總經辦、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物料供應部所有職員
4、研究部、工業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從事非專業技術工作的職員
技術系列研究部、工資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市場推广部、客户服務部所有職員
營銷系列1、市場本部及下屬市場管理部、行業銷售部、市場推广部、銷售計劃部、客户服務部所有職員
2、駐外機構所有職員(含經理、財務經理等)
四、工資計算方法
4.1工資計算工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補雜項目-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固定工資係數之和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
=工資標準×浮動工資係數之和
4.2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職員所屬的工資系列職務,確定職員薪級.再根據職員薪級,確定對應的工資標準。參見《職員職務-薪級對照表》、《職員薪級表》。
4.3;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標準係數設定:
設工資標準為1,;固定工資標準係數為A,其中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標準係數為別為A1、A2、A3、A4,A=A1+A2+A3+A4。
浮動工資標準係數為B,其會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標準係數分別為B1、B2、B3、B4,B=B1+B2+B3+B4。
以上係數的標準設定説明如下表4-1:
表4-1:工資項目標準係數高級定
工資系列固定工資標準係數(A)浮動工資標準係數(B)
合計基本工資(A1)技能工資
(A2)住房補貼
(A3)醫療補貼
(A3)
合計考勤工資
(B1)績效工資
(B2)效益工資
(B3)項目工資
(B4)
行政系列
技術系列
營銷系列
4.4固定工資計算方法: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A1+A2+A3+A4)
4.5浮動工資計算方法: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
=工資標準*(B1*C1+B2*C2+B3*C3+B4*C4)
其中,C1為考勤考核係數,C2為績效考核係數,C3為效益考核係數,C4為項目考核係數。確定方法分別見下表4-2、4-3、4-4、4-5:
表4-2:考勤考核係數(C1)確定方法:
C1初始值=1
考勤結果C1扣除值
曠工0.5天以上1
病、事假每請一天0.25
月累計遲到/早退每滿5次0.5
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滿1小時0.5
1次事前未辦請假手續0.2
C1=初始值―扣除值
表4-3:績效考核係數(C2)確定方法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佔職員總數
的比例績效考核係數
C2的取值
S優秀5%1.3
A良好15%1.1
B合格60%1.0
C基本合格15%0.6
D較差5%0
表4-4:效益考核係數(C3)確定方法
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係數
C3的取值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係數
C3的取值
151%以上261%-80%0.8
121%-150%1.541%-60%0.6
101%-120%1.221%-40%0.4
81%-100%10-20%0
表4-5:項目考核係數(C4)確定方法
考核期內項目進程完成率項目考核係數
完成100%以上1
完成80%-100%0.8
完成60%-80%0.6
完成60%以下0
項目考核由項目經理負責。
五、試用期限職員薪級確定
5.1工資由總部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1.1透過招聘方式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在大幅度考核後提出推薦,填寫(附3),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5.1.2透過畢業分配方式直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由行政人事部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5.1.3試用期職員如在職時即擔任總部課長以上行政職務,或分公司財務經理經理、副經理、經理等行政職務者,薪級一般應確定為其職務相應的下限薪級標準。
5.1.4試用期職員如在入職時未擔任以上行政職務者,根據表5-1執行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用人部門在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職員確定試用期薪級時,應根據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及試用職位的工作複雜程度,在上限範圍內酌情思考。基本原則: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
5.1.5對於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突破以上5.1.3、5.1.4條規定和標準,需由用人部門在《職員薪級調整表》上寫明申請的工資標準及局面理由,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准確定。
表5-1部分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範圍:工資由總部發放,且未擔任行政職務者]
試用期職員
學歷0-2年工作經驗者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浮動範圍及上限
博士3360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18級(9800)
碩士5226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32級(6200)
雙學士5424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34級(4600)
本科601800可適當上浮1―20級
上限為第40級(5800)
大專6612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51級(2700)
中專71700可適當上浮1―15級
上限為第56級(2200)
備註1、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2、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要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5.2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2.1分公司信下屬經營部、辦事處試用期職員的薪級由所屬分公司招聘考核負責人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資調整表》,由分公司經理確定。分公司及下屬經營部、辦事處的試用期職員工資狀況應報所屬分公司經理備案,分公司經理、總部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有權對管轄的駐外職員工資狀況進行查詢、監督。
5.2.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參見5-2。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駐外機構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試用職位的工作複雜程度,在上、下限範圍內確定試用期職員的薪級標準。
表5-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範圍: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試用期職員
學歷下限上限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工資標準
碩士
雙學士
本科
大專
中專
5.2.3對於駐外機構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實在以上2條規定的標準,但需要由駐外機構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提出書面理由,報行政人事部、市場管理部審核,主管領導批准確定。
六、薪級調整
6.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一年,或招聘人員試用期滿,試用考核合格,貼合轉正條件者,應辦理轉正手續,重新確定薪級。
6.2公司每年6月、12月進行兩次職員績效綜合考核,並根據考核成績,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薪級。
6.3以上試用期考核,績效綜合考核均採用“SABCD”評分制。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規定如下:
表6-1.績效綜合考核與薪級調整幅度對就在關係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薪級調整幅度備註
S優秀上調5-6級
職員薪級調整的上限為職員考核時擔任的行政或技術職務的薪級上限。
A良好上調3-4級
B合格上調1-2級
C基本合格上調0級
D較差下調1-2級
6.4職員轉正薪級確定程序同試用期薪級確定程度,即同以上5.1.15.1.25.2.1條所述。
6.5原則上公司將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對全體職員工資標準予以普調,併發文公告。
七、工資發放
7.1職員每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月15日,如遇節假日應提前。
7.2職員的工資條應採用逐級發放的辦法:一般職員的工資由課長髮放,課長的工資條由部長或助理部長髮放,部工及助理部長的工資條由副總級主管領導發放,副總級領導工資由總經理髮放。
7.3職員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相關制度的規定執行。
7.4職員離職時的工資結算方法,按職員離職管理程序的規定執行。
八、其它事項
8.1所有職員的工資均為公司機密。任何泄露、探聽他人工資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並處100―500元的處罰。
8.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附:不同工資系列工資計算案例
例1:設一名享受行政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840
應發工資合計2940
例2:設一名享受技術工資系列、參與某一項目研發工作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項目考核係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4=12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1*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項目津貼3000*0.2*0.8=48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3420
例3:設一名享受營銷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係數為0.8,績效考核係數為1.2,效益係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0.2=600考勤工資3000*0.1*0.8=240
技能工資3000*0.2=600績效工資3000*0.1*1.2=360
住房補貼3000*0.08=240效益工資3000*0.3*0.8=240
醫療補貼3000*0.02=60//
固定工資合計15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2820文章來源蓮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6
公司薪資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的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用心性,本着“以崗定職、以職定薪、績效考核”的原則,確定員工的薪資。
(二)公司薪資標準隨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物價指數變化以及個人所承擔的職責、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二、宗旨
為了進一步提升企業規範管理和全員的工作行為,並結合公司的發展目標和用人育人的需求前題,努力建立科學、規範、公平、合理、激勵的薪資體系,尋求“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新老員工具有激勵性”等為原則,使新老員工均能以公司為平台,以個人技能的提升和對企業的忠誠貢獻度為依據,透過定期考核為自己的付出對照薪資組成的各類標準逐步提高所得薪資總和,確保每個員工的“薪資總和”與其“個人技能提升和勞動的付出”相適應。公司為了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實,堅持以“能”為主導,以德才“全能”型人才為重點,以“一人多崗,一崗多能”為要素,以多勞多得為薪酬激勵體系,堅持獎勤罰懶。三、薪資的構成
(一)公司員工的薪資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等構成。(二)員工工資與員工所在崗位掛鈎,是任職資格、工作職責在薪資中的體現。四、薪資的確定與相應變動
(一)公司根據員工所聘崗位、工作職責、工作潛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的大小,兼顧其工作經驗、學歷、職稱等綜合因素確定其相應的薪資級別。對同一職位的員工要根據其工作職能分類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確定不同的薪資級別。
(二)員工調整工作崗位後根據其新的崗位和職責,確定相應的薪資級別。
(三)所有新進員工務必有1-3個月的試用期,若透過,則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報部門領導及總經理的批准,方可轉正。五、薪資的具體計算方式
(一)計算公式:員工薪資=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全勤工資+業務提成+工齡工資。(二)基本工資以員工入職時與公司約定的工資金額為準。(三)提成的計算方式如下:
1.市場業務員,電銷業務員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3%,電銷業務員提成為2%;2)工程半包價在3-8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4%,電銷業務員3%;3)工程半包價在8-15萬的,市場業務員提成為5%,電銷業務員4%;4)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市場業務員提成為6%,電銷業務員5%;
2.主任設計師、設計師、實習設計師績效考核可分為以下幾個標準:
1)工程半包價在3萬元以內的,提成為3%;2)工程半包價在3-5萬元的,提成為4%;3)工程半包價在5-8萬元的,提成為5%;4)工程半包價在8-15萬元的,提成為6%;5)工程半包價在15萬元以上的,提成為7%;
六、附則
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公司每月發放員工工資為10日,發放業務提成為1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推遲至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每月底各部門給財務彙總本部門業績,未及時彙總的部門主管自行解決。第三條本制度即日起執行,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7
各分公司、公司各職能部門:
為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員工敬業愛崗,增強企業凝聚力,根據公司《薪資管理制度》中月薪制人員的績效考核工資,制定本考核管理辦法。
一、 總公司成立考評小組
1、 考評小組主任由董事長張蘭岐擔任,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王仲濤擔任,成員由辦公室主任李忠春,創建辦主任開建梅,財務部經理李忠,人力資源專員何慧英組成。辦公室具體日常事務由人力資源專員負責;
2、 考評領導小組職責:制定考核辦法,指導部門考核工作。
3、績效工資考核辦法4、
5、 各分公司負責人的考核由總公司考評辦公室組織實施。 對各分公司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分公司領導組織實施。 對總公司機關的員工績效工資考核由辦公室李忠春、康璐負責。
二、 考核範圍
全體員工
三、 考核辦法
(一) 分公司經理、副經理、負責人按照簽訂的年度目標責任
書進行考核;
(二) 其他員工按其工作效率和質量進行考核,相關員工績效
考核表(詳見附件二)
四、 考核標準
(一)部門經理、副經理、負責人員考核,滿分100分;按照簽訂目標考核責任履行的情況發放績效考核工資: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發放當月全額績效工資;
2、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發放當月85%績效工資;
3、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發放當月70%績效工資。
(二)員工績效考核滿100分,按照員工績效考核表的考核得分發放考核工資,具體考評標準如下:
1、當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績效考核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
2、當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無績效考核工資;
3、新增員工或辭職員工,當月績效工資為(考核得分÷100)×(崗位績效考核標準工資÷30天)×出勤天數。
五、 考核工資列支及考核工資發放方式
(一) 考核工資均從公司的薪資總額列支;
(二) 考核工資發放形式 按季度發放。
六、 員工的季度績效考核工資須經分管領導、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隨當月考勤一同報人力資源部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後在每季度後一個月30日前發放。
七、 任何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發現一次,對弄虛作假者扣發當月薪資,同時對相關審核人員及分管領導按當月薪資的20%進行處罰。
八、 本辦法自2019年6月1日執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8
薪資福利管理規定
一、目的規範公司薪資福利管理,融洽勞資關係,激勵員工士氣,有利於調動全體員工的用心性,配合公司經營管理和發展需要,參照國家勞動法規和相關行業標準,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內總監及以下人員
三、定義
四、權責
1、管理小組負責薪資福利管理規定的制定及解釋。
2、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薪資福利管理規定的執行。
3、信息中心負責薪資的核算。
五、資料
5、1薪資管理原則
5、1、1業績優先
在公司薪資福利管理規定中,要貫徹“業績優先”原則。也就是注重工資的激勵作用。
(1)對於結構工資,應加強績效工資的比重,並加強績效工資的調節力度。業務部門績效工資反映為提成工資,詳見各業務部門《業務提成管理規定》;
後台部門的績效工資反映為後部門的人力資源部、信息中心、財務部各部門的《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2)對於計件工資或類似的銷售工資,應認真核定計件單價,計件工資可思考在工程維護和施工崗位推行。執行細則參照業務單位的
(3)對有重大貢獻者要給予重獎。如技術創新、科技進步、業績異常優秀,為公司挽回重大損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隨着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員工應當分享企業發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體現為年終獎勵,每年1月10日前,董事會制定出上年年終獎勵計劃,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負責計劃具體的執行、實施。
5、1、3合法性
合乎勞動法規,保險法規,計劃生育等法規。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內部管理,不斷增強員工的業務素質與能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健全完善內部獎懲激勵機制,促進員工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促進部門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制定本辦法。
一、 考核目的:
提高員工工作技能業務水平,滿足企業快速發展需求,為獎懲績效提供重要依據。
二、 考核範圍:
本部門工作員工
三、 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實事求事原則;全方位考核原則;定量與定性相結原則;責、權、利相結合原則。
四、 考核內容:
1、 職責履行(40分):按照本崗職責要求,在實際工作中責任履行的表現及程度,確定員工的履責到位狀況和履責的缺陷情況。
2、 工作效率及計劃任務完成質量(20分):對上級交辦的事務,本人承擔的日常工作,能否做到按時或提前,不推卸、不拖拉、一絲不苟、認真負責、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主動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員工績效考核辦法3、 工作能力(10分):主要考評被考核人員對本崗位業務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履行本崗位職責情況以及根據部門主管領導安排獨立開展相關工作的能力。
4、 工作態度(10分):主要考評被考核人員責任心、積極性、
主人翁意識和維護公司利益、榮譽意識情況以及堅守工作崗位,體現主動服務意識,按時出勤等情況。
5、 溝通協調能力(10分):主要考評被考核人員與本部門其他人員、其他部門相關人員、以及與各項目部的人員之間的溝通能力以及協助項目部解決生產過程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6、 遵章守紀(10分):嚴格遵守、認真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與各項組織活動,維護企業利益形象。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確定員工的組織紀律性、團隊意識和遵章守紀情況。
五、 考核辦法
1、 部門員工的考核,由部門經理具體負責,從考核內容的六個方面按季進行綜合評定。
2、 季度考核應先由員工對照工作職責,以及綜合表現進行自評,並作為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時的參考依據。
3 、 考核由部門所有人員共同評定。被考核人員評定分數為:部門經理評定分數值的30%+部門分管副經理評定分數值的20%+本部門其它人員評定分數平均值的50%。
4、部門員工的考核評定分為優、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評定為優者應在基數績效的基礎上增加10——20%的績效不變,評定為一般者應減發基數績效的10-20%的績效工資,評定為差者應扣發基數績效的50%及其以上績效工資。
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安全管理資料按規定要求分類明細,內容無缺失,收集齊全,保存完好,並按時建檔歸檔。
2、各種安全上報資料、數據表格及時準確,事故台賬明細完整、清晰、員工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鑑定、以及工傷補償,能在有效規定期內完成。
3、對各施工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巡視,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項目部及時整改,並作好記錄。
4、對項目安全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
員工工齡工資管理制度 篇10
員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員工的薪金管理規範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計算、薪金髮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的難易程度、職責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本公司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狀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加給、職務加給、技術加給、個性加給。
3、津貼:機車津貼、伙食津貼、加班(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説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個性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個性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個性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機車津貼:凡業務部外勤人員自備機車者,均發給機車津貼。
7、加班津貼(加勤津貼):凡於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狀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於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8、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9、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10、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狀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2、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個性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員工薪金管理
第七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於新任用及辭職的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26日以後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於薪金作業,合併於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個性加給。
第十條較低級的員工代理較高級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僱員考勤管理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員工薪金髮放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5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從業人員領薪時務必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儘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退職人員薪金於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後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狀況,經批准後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第五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狀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1月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3月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根據近期市場的物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第十九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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