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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的規章制度十篇

倉庫的規章制度十篇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1

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税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制訂,保税物流中心全體人員均須無條件遵守本規定。

倉庫的規章制度十篇

公司的保税倉庫為公共型保税倉庫,是經海關批准設立的專門存放保税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的倉庫。

下列貨物,經海關批准可以存入公司保税倉庫:

加工貿易進口貨物。

轉口貨物。

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維修用零部件。

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

外商暫存貨物。

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貨物。

經海關批准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倉庫內不得存放國家禁止進境貨物,不得存放未經批准的影響公共安全、公共衞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國家限制進境貨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倉庫的貨物。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2

庫房內依貨品性質、廠商品牌進行庫區與儲位規劃管理,以及實行5S管理。

庫房內規劃叉車行道和人員走道,以便進貨、補貨整理和出貨。

每日進出貨的同時整理庫房內貨品,整齊放置,保持庫房秩序。

貨品庫存高度不可過高,避免傾倒與擋住燈具或風扇。

庫房內貨品的擺放應整齊有序,便於取放;無法堆疊的貨品應以層板、托盤、台車存放。

拖板車、液壓手推車等常用性裝卸搬運工具等應在庫房內劃分固定放置位置。

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清潔,要有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光、防蟲、防鼠安全措施和通風措施。

庫房門鑰匙由各班班長掌管,倉庫主管留存一套。

班長不上崗和不在崗時,應事先依職級逐次指定臨時鑰匙掌管人,並辦理好書面交接手續。

非指定人員不準擅自動用庫房各部位鑰匙,如有特殊情況,要説明原因,並徵得班長同意後方可使用,用完應及時歸還。

庫房各部位鑰匙任何人一律不得帶出,如遇修配等特殊情況,需經倉庫主管批准。

倉庫主管留存鑰匙應妥善安全保管,非緊急情況下不得動用。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了使倉庫納入規範化、制度化的管理,做到數據準確、質量完好、收發迅速、降低費用、加速資金週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個倉庫物料的收發、貯存、搬運、包裝和管理。

三、職責

1、倉庫組長:

(1)在生產部主管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各個倉庫的管理工作,保證生產物資需求。

(2)制訂倉庫管理制度及人員分工。

(3)合理協調倉庫收發貨,確保帳、卡、物一致。

(4)監督各倉管員做好倉庫的“6S”及防塵、防鏽、防盜工作,物資定置管理工作。

(5)負責各倉庫報表的審核並按時上報生產部主管。

(6)安排各倉庫每月月底盤點,每月自盤一次,每季度專人普查一次,每季上報盤點報告。

2、倉管員:

(1)負責各類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出、入庫管理。

(2)熟悉所保管的各種物資的特點、性能和保護、保管方法。

(3)執行倉管制度,做好物資的收發工作,台賬清楚、準確,賬、物、卡相符。

(4)做好庫存物資的防火、防鏽、防蝕、防水工作,按規定進行易燃、易爆、易蝕和有毒物品的領發。

(5)庫存物資定期盤存、上報,做到同類物資先進先出。

(6)協助倉庫物品的搬運、卸貨工作。

四、倉庫定置管理規定

1.倉庫設置:根據我公司的生產需要及廠房條件,設置五金倉庫、包裝倉庫、塑料原料倉庫、塑料半成品倉庫、成品倉庫、淨水器倉庫,由生產部直接管理。

(1)五金倉庫:儲存從外部購買或委外加工的五金衝壓件、電子電氣件、標準件、緊固件、輔助材料、零星物料、機器配件、工具。

(2)包裝倉庫:儲存各種產品的印刷包裝件、外購塑料件、外購橡膠件、裝配車間的半成品。

(3)塑料原料倉庫:儲存所有塑料原料及色粉、色母等,包括PVC(聚氯乙烯)、PE(聚乙烯)、PP(聚丙烯)、PS(聚苯乙烯)、PC(聚碳酸酯)、POM(聚甲醛)、PA(尼龍)、ABS、PBT、AS等。

(4)塑料半成品倉庫:儲存所有公司自己開模(包括客供模具),注塑車間自己生產或委託外面工廠加工生產的塑料件。

(5)成品倉庫:儲存已經全部加工完成等待出貨的產品。

(6)淨水器倉庫:儲存所有淨水器成品、專用物料及其配件。

2.料位設定

(1)倉庫區域劃分以方便物料進出為原則,並將劃分區域的倉庫定置圖繪出,懸掛於倉庫醒目位置。

(2)物料定位應符合先進先出的原則。

3.存儲方式

(1)立體堆放,儘量利用空間。

(2)按物料體積大小及重量分別存放在貨架上或週轉箱中。

4.物料標示

(1)建立物料位置標識牌,在標識牌上寫清楚位置代碼、物料名稱、規格型號等。

(2)建立物料台帳,明確標示出物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出庫日期等。

(3)物料進、出之後,其標示的數量、日期等內容應及時變更。

(4)應保證不同批次的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5)應用顏色管理或區域來區分不同性質的物料,如綠色區(或綠色箱子)存放合格品,黃色區(或黃色箱子)存放待檢暫存品,紅色區(或紅色箱子)存放不合格品,配料區存放按單配好即將投放生產的物料

五、實施

1.搬運

(1)成品進倉搬運中要根據產品標識,按訂單、按品種進行單獨存放,堆放時各天、各班組生產的產品有明顯的位置、空間區別,以便追溯。

(2)搬運時要用專用的搬運車輛搬運,要輕拿輕放,禁止野蠻操作。

(3)搬運中要嚴防對產品型號及級別的混裝和丟失,做好防水防潮工作,雨天應用防雨蓬布或塑料布遮蓋,以免產品受潮,影響使用壽命。

2.入庫

(1)外購外協件入庫

①暫收作業:

a.供應商交貨時憑《送貨單》向倉管人員申請辦理入庫手續,必要時需提供《產品購銷合同》。

b.倉管人員將供應商提供的《送貨單》與本公司《產品購銷合同》(或採購明細表)進行核對,確認供應商所送物料的規格型號、名稱、數量等是否與《產品購銷合同》相符,是否有超交現象。

c.超交的物料以退回為原則,但可以考慮讓供應商寄存於我公司倉庫,而不作進料驗收處理。

d.倉管人員在核對所交物料時,如發現規格型號不符,數量不符,或混有其他物料,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時,必須要求供應商的送貨人員立即修改《送貨單》,或予以拒收並報採購員處理。

e.倉管人員核對無誤後,在《送貨單》上簽名確認並通知進料檢驗人員(IQC)進行質量驗收。

②驗收檢查:

對倉管人員清點、核對無誤的來料,IQC接到通知後,依據《外購外協件抽樣檢驗管理辦法》、《來料檢驗管理辦法》實施檢驗,填寫《進料檢驗記錄》,並對來料做好質量標識。進料檢驗結果有兩種,即合格(或允收)和不合格(包含挑選使用、加工後使用、特採使用、退貨)。

判定合格時,由進料檢驗人員(IQC)在《送貨單》上蓋“合格”印章並簽名,並反饋倉管人員辦理入庫手續。

判定不合格時,應隔離堆放,嚴禁投產使用,同時在《進料檢驗記錄》上註明不合格項目、數據等,並上報技術品質部主管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不合格評審,不合格評審的結果有四種:挑選使用、加工後使用、特採使用、退貨。

a.最終評審結論為“挑選使用”或“加工後使用”時:

由採購員聯繫供應商(或裝配車間)安排人員挑選或加工,處理完畢經進料檢驗人員(IQC)複檢合格後方可入庫和投入生產,對於挑選或加工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供應商承擔或依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

b.最終評審結論為“特採處理”時:

特採的物料數量由技術品質部主管確認,並提出必要的處理方式,如需對供應商進行處罰的,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c.最終評審結論為“退貨(拒收)”時:

採購人員及時聯絡廠商辦理退貨手續,倉管人員與廠商對清物料數量、品名一致時,進行物料交接,並做好相應的登記。倉管人員按照公司物品出廠管理規定,協助廠商辦理退貨物料出廠手續。

③入庫作業:清點核對無誤、檢驗合格的來料方可安排入庫,將《送貨單》中的一聯交供應商,另一聯交倉管人員作為開具《入庫單》的依據,倉管員根據《送貨單》填寫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等,將實物點檢入庫,並根據點檢結果如實填制《入庫單》,《入庫單》一式三聯,交貨人須就貨物與《入庫單》的項目與倉管員核對,確認無誤後在《入庫單》上簽名,做到貨、單相符。同時倉管人員在《物料管理明細表》上註明來料日期、規格型號、實收數量、結餘數量等,並將《產品購銷合同》、《送貨單》、《入庫單》整理齊全,核對無誤後交採購員,由採購員整理彙總後交財務部做帳及安排付款。

(2)成品入庫

a.成品必須經過專職檢驗員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b.成品進倉前倉管員應清理場地,做好接收貯存準備工作。

c.憑裝配車間的《入庫單》驗收進倉,核實入庫產品名稱、型號、級別及數量。

d.全都核實無誤後倉管員在《入庫單》上簽名確認,並將《入庫單》作入庫憑證交財務部做帳,同時在《物料管理明細表》上註明入庫日期、規格型號、實收數量、庫存數量等。

(3)工裝夾具、工具、機器配件、計量器具、零星物料入庫

a.新購買的工裝夾具、工具、機器配件、計量器具、零星物料等,倉庫管理員仔細對照《零星物品請購單》、《送貨單》進行物料清點,確認所送物料的規格型號、名稱、數量等是否與《送貨單》相符,確認無誤後在《送貨單》上簽字並安排入庫,在相應的物料台帳上做好登記。

b.對生產車間暫時不使用的工裝夾具及機器配件等,由倉庫管理員登記後歸類存放,需要時憑《領料單》從倉庫領出。

(4)委外加工品入庫規定

參照“外購外協件入庫”規定辦理,需登記每一委外訂單的入庫數,包括我公司隨同產品一起提供的週轉箱的數量,以核對廠商從本公司領用的物料是否有缺少現象,如有於廠商結帳時進行相應的扣減。

(5)自制塑件半成品入庫

注塑車間生產的產品必須經檢驗員檢驗合格並簽字(或蓋合格印章)後,方可入庫。入庫時由倉管員對入庫產品進行入庫清點,將操作工姓名、產品型號名稱、數量等準確填寫在《入庫單》上,《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倉庫留存,一聯操作工留存、一聯交財務部核算工資,同時在《物料管理明細表》上註明入庫日期、規格型號、實收數量、庫存數量等。

3.貯存保管

(1)倉庫必須建立外購外協件、成品、半成品、工具等管理台帳(明細表),做到及時記帳、帳面清楚,帳、物、卡一致,定期核對賬、卡、物,發現問題及時查對,憑證要裝訂成冊,妥善保管,賬目不準隨意塗改,改正必須蓋章或簽字。

(2)原輔材料、成品應根據其品種標識,做到分類貯存,標識向外,堆放平穩、庫容整齊;物料堆放盡量做到過目點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整齊易取。

(3)所有原材料及成品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經抽樣複檢被確認為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出庫。

(4)對長期積壓的成品,要經常檢查是否超過防鏽期,有無鏽蝕現象,一經發現,要及時清洗、除油並再次進行油封,以保證產品的防鏽質量。

(5)經常檢查,掌握記錄在庫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和庫存情況,以及零星物料、常用生產輔助材料、工具的`管理狀態,及時彙報採購員、副總經理以便採用相應的處理措施。

(6)成品庫保管員有權不收無計劃、超計劃和不合格產品入庫,特殊情況憑副總經理指令辦理入庫手續。

(7)上班後及下班前認真檢查,瞭解倉庫門道、窗户及其它設施的異常情況,對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解決。

(8)做好倉庫內的防潮、防火、防盜工作,倉庫管理員要做好工裝夾具及機器配件的防鏽工作,經常用機油擦拭工裝夾具及機器配件,以防止產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損壞或變質。

(9)物料如有損失、報廢、盤盈、盤虧,倉管員應如實上報,由部門主管審批後方可處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帳目或處理物料。

(10)物料儲存要考慮其特性,注意温度、濕度、通風、照明、防水等條件,保證物料安全和不變質。

(11)倉庫面對生產車間發放物資,是供應服務重點,要堅守崗位,改善態度,為生產做好服務。

(12)倉庫應防衞嚴密,慎防盜竊,其他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隨意進入庫內。

4.領發料管理規定:

(1)領料規定:各車間、部室人員領用物料時,依據訂單核定的數量,開具《領料單》,《領料單》上應填寫領用物料的訂單號、物料名稱、規格型號及領用數量,並有負責人簽名。大批量的按單領料可憑《配料單》發料。

(2)發料規定:按“推陳儲新,先進先出,按規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倉管人員接到領料單位的《領料單》時,仔細核對手續是否齊全,與訂單上的訂單號、名稱、規格、數量是否相符,一切出庫物資發放必須由庫管員驗證領料單據是否合法、有效,簽字是否齊全,對不符合規定的領料單應拒絕發料。符合時當面清點交付物料,《領料單》一式三聯,除《領料單》第一聯退領料單位外,其中一聯自存並登記入帳,另一聯交財務部。

(3)成品出庫:成品根據銷售部開具的《發運單》發貨,經複核無誤後予以出庫,成品出庫必須做到規格、數量準確無誤、包裝無損,標誌清晰。成品出庫時由倉管員填寫《出庫單》,一式三聯,除《出庫單》第一聯倉庫自存並登記入帳外,其中一聯交收貨人(可由銷售部代收),另一聯交財務部。

5.退補料管理規定

(1)退料規定:

a.餘料退庫:車間餘料退庫應填寫《退料單》,在對應的欄目中詳細填寫品名、規格、數量及退料原因等。

b.質量不良退庫:如果是因為質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須經過車間檢驗員檢驗,並註明原因(製程損壞、來料本身不良等)後方可退料。

(2)補料規定:車間損耗超標或製程異常,導致物料數量不夠需要補料時,需由車間主任填寫《補料單》,註明品名、規格、數量、補料原因等,經過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補料。如果是因為物料本身不良需要補料時,可憑不良物料以次換新,按調換處理,倉管員做好相應的登記。

6.呆滯物料處理規定:

對於呆滯物料,由副總經理組織倉庫、生產、採購、品質等相關人員進行評審,做出處理,通常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1)將呆滯物料再加工後予以利用。

(2)將呆滯物料代用於類似物料,以不影響功能、安全、及外觀為原則。

(3)將呆滯物料退還供應廠商。

(4)將呆滯物料轉售給其他使用廠商。

(5)將呆滯物料售與中間商,如廢品回收站。

(6)暫緩處理,繼續呆滯,等待時機。

(7)將呆滯物料報廢處理。

7.倉庫盤點管理規定:

(1)實行缺料盤點法,當某一物料的存量低於一定數量時,(如體積大的物料低於100個,體積小的物料低於400個時),倉管員應及時盤點,核對數量與帳目是否相符。

(2)實行循環盤點法,每月底由倉管員對庫存物料逐一盤點,核對數量與帳目是否相符。

(3)實行定期盤點法,每年一次,在年底進行,盤點完畢後在《物料管理明細表》(台帳)上做好相應的記錄,並註明“年底盤點”,經過倉庫組長審核簽字後交財務部和副總經理。

8.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1)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2)物料堆放不得影響照明,不得妨礙機械設備的操作,不得妨礙通道與出入口,不得妨礙消防器具的緊急使用,不得堵塞電氣開關及急救設備。

(3)物料儲存重量不得超過貨架的安全負荷量。

(4)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隔離存放。

六、相關記錄表格

《物料管理明細表》(台帳)

《領料單》

《補料單》

《退料單》

《入庫單》

《出庫單》

《配料單》

《採購明細表》

《產品購銷合同》

《零星物品請購單》

《合理庫存一覽表》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4

庫房內禁止吸煙、弄火;嚴禁將易燃易爆貨品、腐蝕品、雨具及無關私人貨品帶入庫房內。

禁止破壞庫房內各種消防器材,未經公司消防管理部門批准,不得在庫房內動用明火,電氣焊,接明線等。

未有海關出庫通知單,庫房內任何貨品不得攜帶或運輸出庫。

禁止在庫房內睡覺、喝酒、打牌、看書報及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進入庫房應穿着統一的工作服,佩戴員工證。

庫房內任何設施(如叉車、堆垛機、打檢機、液壓手動車等),只允許專業人員使用,其他人員未經當班責任人同意,一律不得動用。

開門進庫時要注意有無異常跡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倉庫主管。下班前檢查庫房各項安全措施,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節假日前要認真檢查庫房安全,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若儲存的貨品有温濕度要求,要堅持測記庫房內温濕度,並努力利用現有條件進行調節,以達到按貨品保管性能進行保管的目的。

工作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集體衞生習慣,不準在庫區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食品等雜物;要嚴格注意庫房衞生、庫房門、窗、桌、椅、消防器材、地面等,每天打掃一次,由班長負責;每週集中清理一次。

非經海關批准的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房。有關領導檢查或參觀人員進入時,要徵得海關同意,並有專人陪同,並不可任意在庫房逗留。

各班班長有權批評或制止任何違犯庫房安全保密制度的人員或行為,在必要時,向倉庫主管提出處理意見。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5

庫區與儲位管理目標

空間使用率要高。

作業方便確實。

進出貨效率快。

先進先出。

貨品好管理。

盤點容易確實。

庫存掌握。

配送快,無缺貨。

庫區與儲位管理基本原則

庫區與儲位位置必須明確的被標示出來:先將庫區、儲位經過詳細規劃區分,並標示編號,讓每一項預備儲放的貨品均有位置可以儲放。此位置必須明確,而且須經過儲位編碼。

貨品有效被定位:依據貨品保管區分方式的限制,尋求合適的儲存單位、儲存策略、指派法則與其它儲存的考慮要素,把貨品有效的配屬放置在先前所規劃的儲位上。

異動要確實登錄:當貨品有效的被配置在規劃好的儲位上後,要進行儲位的維護,貨品不管是因揀貨取出、或因產品汰舊換新,或是受其它作業的影響,使得貨品的位置或數量有了改變時,就必須確實的把變動情形加以記錄,以使料帳與實際數量能夠完全吻合。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6

保税倉儲貨物進入公司倉庫時,庫管員應查驗“入庫核准單”、加蓋有保税倉庫貨物戳記的“進口貨物的報關單”(兩份),並在核對報關單上申報的貨物與實際入庫貨物準確無誤的基礎上,在報關單上簽收,並將其中一份報關單和貨物入庫單交回海關,另一份交倉庫主管留存。

保税倉儲入庫貨物的進境口岸不在公司保税倉庫主管海關的,經主管海關批准和入境地海關核准,按照海關轉關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庫管員按第十條作業要求辦理有關入庫手續。

下列情形的保税倉儲貨物,經海關批准可以辦理出庫手續,海關按照相應的規定進行管理和驗放:

運往境外的。

運往境內保税區、出口加工區或者調撥到其他保税倉庫繼續實施保税監管的。

轉為加工貿易進口的。

轉入國內市場銷售的。海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7

海關對保税倉庫實施計算機聯網管理,並可以隨時派員進入保税倉庫檢查貨物的收、付、存情況及有關賬冊。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會同公司共同對保税倉庫加鎖或者直接派員駐庫監管,公司應當為海關提供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條件。

公司應按海關總署和當地海關的規定對保税倉庫進行分類管理及實施年審制度。

公司負責人和保税物流中心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海關有關法律法規,遵守海關監管規定,接受海關培訓。

公司應當如實填寫有關單證、倉庫賬冊,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倉庫月度收、付、存情況表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並定期以計算機電子數據和書面形式報送主管海關。

保税倉儲貨物進入公司倉庫前,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並提供貨物清單及發票,經海關核准後簽發“入庫核准單”方可進貨。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8

公司按月向主管海關辦理核銷手續。於每月前五天將上月所發生的保税倉庫貨物的出庫、入庫、結存等情況列表報送主管海關,並隨附經海關簽章的“出口報關單”或“保税倉庫領料核准單”或“進口貨物報關單”及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主管海關核實無誤後,公司須將海關加蓋印章的保税倉庫報表歸檔備存。

公司可按客户要求向海關申請核准並在海關的監管下,對保税倉儲貨物進行包裝、分級分類、加刷嘜碼、分拆、拼裝等簡單加工,不得進行實質性加工。

保税倉儲貨物,未經海關批准並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售、轉讓、抵押、質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

保税倉庫對所存貨物實行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專門帳冊,貨物分類存放,加註標籤,帳物相符。

保税倉儲貨物存儲期限為1年。確有正當理由的,經海關同意可予以延期;除特殊情況外,延期不得超過1年。

保税倉儲貨物在存儲期間發生損毀或者滅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保税倉庫應當依法向海關繳納損毀、滅失貨物的税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貨物進口時已明確為一般貿易進口的貨物不允許存入保税倉庫。

保税倉庫經營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海關責令其改正,可以給予警告,或者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未經海關批准,在保税倉庫擅自存放非保税貨物的;

私自設立保税倉庫分庫的;

保税貨物管理混亂,賬目不清的;

經營事項發生變更,未按規定辦理海關手續的。

若因違反本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造成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對公司進行處罰,或者構成犯罪的,海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時,公司將追究責任人責任。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範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對於採購人員購入或供應商供應需入庫的貨物,倉庫管理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是否與申購單及送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相關單據內容不符的,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處理。未經辦理完整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倉庫管理人員不承擔保管責任。

第三章倉庫貨物的出庫

第四條所有出庫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籤批方可出庫,對於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非指定權限人員籤批的領料單,倉庫管理人員一律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五條倉庫內保管的物資,未經上級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第六條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採用先進先出法。

第四章倉庫貨物的保管

第七條倉庫保管員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門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貨物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倉庫的規章制度 篇10

保税倉儲貨物出庫運往境內其他地方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填寫進口報關單,並隨附出庫單據等相關單證向海關申報,保税倉庫向海關辦理出庫手續並憑海關簽印放行的報關單發運貨物。

從異地提取保税倉儲貨物出庫的,可以在保税倉庫主管海關報關,也可以按照海關規定辦理轉關手續。

出庫保税倉儲貨物批量少、批次頻繁的,經海關批准可以辦理集中報關手續。

保税倉儲貨物出庫復運往境外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填寫出口報關單,並隨附出庫單據等相關單證向海關申報,保税倉庫向海關辦理出庫手續並憑海關簽印放行的報關單發運貨物。

出境貨物出境口岸不在保税倉庫主管海關的,經海關批准,可以在口岸海關辦理相關手續,也可以按照海關規定辦理轉關手續。

存入公司保税倉庫的保税貨物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時,庫管員應查驗海關出具的“出庫審批單”和海關加蓋印章的“出口報關單”;保税貨物用於來料加工時,庫管員應查驗海關核實的加蓋放行章的“保税倉庫領料核准單”;保税貨物轉為一般貿易進口貨物時,庫管員應查驗海關加蓋放行章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出口報關單”或“保税倉庫領料核准單”或“進口貨物報關單”均一式兩份,其中庫管員應留存一份交倉庫主管,作為保税貨物出庫核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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