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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員工福利制度(通用5篇)

退休員工福利制度(通用5篇)

退休員工福利制度 篇1

一、機關、事業單位幹部退休條件

退休員工福利制度(通用5篇)

1、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黨政機關、羣眾團體、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

(2)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國家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黨政機關、羣眾團體的處級女幹部,凡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本人自願,其退休年齡可到60週歲;

4、依據法律和有關規定選舉任職的,任屆未滿時達到退休年齡的幹部,一般待任屆期滿後,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二、機關、事業單位工人退休的條件

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文件規定:黨政機關、羣眾團體、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1、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退休費計發標準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等4個文件的通知》(黑政辦發[20xx]75號)文件規定,20xx年7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暫按下列辦法計發退休費: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

四、其他規定

1、獲得國家級和省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可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其中:獲得國家級榮譽稱號的為10%,獲得省級榮譽稱號的為15%。

2、按黑政辦發[20xx]75號文件規定執行,護士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提高10%的部分計入離退休費基數,原享受的護齡津貼和按月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在離退休時按100%發給。

3、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人民警察實行警銜津貼的通知》(人薪發[1995]112號)文件規定,在警察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並從警察工作崗位離退休的人員,其警銜津貼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4、根據20xx年10月18日省九屆人大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黑龍江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是職工的,退休後,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加5%退休金,加發後不得超過本人基本工資。

5、根據《黑龍江省人事廳關於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條件、待遇等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黑人辦字[1997]176號)文件規定,因公致殘人員,經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被評定一等以上傷殘等級的,退休費比例可加發10%;被評為二等以下的,加發5%。加發退休費後,最高不得超過退休前基本工資。對未評上傷殘等級的退休費不加發。

五、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程序

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填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表》,並攜帶本人檔案及在職工資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審批。

六、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退審批程序

由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指定醫院進行勞動能力鑑定,鑑定結果符合病退條件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由所在單位填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表》,經市領導簽字,附相關佐證材料,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審批。

七、離、退休人員福利待遇的審批程序

由基層單位填報相關表格,同時附相關的佐證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審批。

1、喪葬待遇。根據《黑龍江省人事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問題和調整死亡喪葬費標準的通知》(黑人聯字[1998]10號)文件規定,喪葬補助費標準為每人1200元。

2、撫卹待遇。根據民發[20xx]64號文件和黑民優[20xx]66號文件精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發放標準: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事業單位幹部,為本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

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3、遺屬困難補助。由所在單位填寫《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審批表》,帶死者死亡證明書及死亡前一個月的工資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審批。

4、工齡認定。由所在單位勞資人員攜帶本人檔案及相關的佐證材料,報市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審批。

5、工傷認定。根據《黑龍江省人事廳、衞生廳印發關於劃分因工傷亡的試行辦法的通知》(黑人聯字[1994]11號)文件規定,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以文件形式呈報申請工傷認定報告,並填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傷亡審批表》,及附帶相關必備佐證材料,報市人社局工資福利科審批。

八、受理

基層單位填報相應的申請材料報主管部門審核後上報市人社局工資福利科。承辦人對手續完備的立即受理。對申報材料不完整的申報單位,要求當面一次性告知;對申報材料有疑義的,要報請主管局長審核。

九、辦事時限

手續完備的,隨到隨辦;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經主管局長或局務會研究後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意見。

退休員工福利制度 篇2

為進一步規範離退休人員的福利發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學校的經費計劃,合理安排離退休人員的全年福利。

二、組織離退休人員的端午、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的福利發放工作。

三、做好離退休人員的老年節、春節的慰問工作。

四、離退休人員的福利發放及春節慰問均按年度進行;當年退休人員按相關規定進行發放。

退休員工福利制度 篇3

為進一步規範離退休人員的福利發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根據學校的經費計劃,合理安排離退休人員的全年福利。

二、 組織進行離退休人員的端午、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的福利工作。

三、 做好離休幹部的元旦、春節的慰問工作。

四、 做好離退休廳局級(含享受)幹部的元旦、春節的慰問工作。

五、 離退休人員的福利發放及離休幹部、離退休廳局級(含享受)幹部的元旦、春節慰問均按年度進行;當年退休人員按經費劃撥時間進行發放。

退休員工福利制度 篇4

目的:為了給在公司服務一定年限的員工增加相應的福利,實現利潤共享,尊重勞動貢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適用: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在職員工

保密:內部普通

制度條款:

第一條:工齡工資的定義:

工齡工資,是公司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一種福利工資。

第二條:員工工齡設定標準:

1、從20xx年元月1日起,新進員工工齡以“年”為單位,當月15日(含)以前入職的從當月計起,15日以後入職的從次月計起,每滿一年即可享受工齡待遇;

2、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齡計算。日後每到元月1日遞增1年工齡;

3、20xx年1月1(含)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含)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齡計算。日後按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遞增1年工齡;

4、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職的員工,從20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齡計算。從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1年的工齡待遇,日後按“年”為單位遞增工齡,不再按半年計算;

5、20xx年6月30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以實際入職月(15日之前的按當月,15日之後的按次月)算起,滿1年後即享受工齡待遇;

6、所有工齡以連續工作時間的累計為原則,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第三條:員工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

1、第二條第一款與第五款類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每月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2、第二條第二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200元整,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3、第二條第三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10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4、第二條第四款類員工,從20xx年元月起開始每月享受工齡工資為¥50元整,按照該款規定,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100元整,累計五年封頂。

第四條:管理人員工齡工資:

管理人員(包括質檢、採購、倉管、文員、銷售、業務、設計、跟單、電工)工齡設定標準與員工工齡設定標準相同,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為200元每月,計算方式與員工相同。

第五條:此工齡工資制度不影響公司的其它調薪政策。

第六條:本制度於20xx元月份正式實施,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時經總經理批准後實行。

退休員工福利制度 篇5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後,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後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後,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佔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准後,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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