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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教學工作考核制度

教師教學工作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做到制度公開,獎勤罰懶,特制定以下教師考核制度。

教師教學工作考核制度

1、教案檢查制度:(配分10分)

為了消除無教案上課現象,年級部每月進行一次教案檢查登記,根據教案數量考核課時津貼,根據備課數量和質量考核當月教案得分。平時考核按10分制。根據備課格式的規範性,備課內容、板面及書寫綜合評分,上等記為9-10分,中等記為5-8分,下等在5分以下,上等人數不得超過30%。教務處或教研室開學和期末要對教師教案進行檢查,並評選出本期優秀教案。

2、作業檢查制度:(配分10分)

年級部每月對任課教師的作業佈置和批改情況作檢查登記,並評定當月得分,按10分制記錄。作業率在10%以下記1分,作業率在10%至20%記2分依此類推。但批改不認真的要在基本分上酌情扣分,作業率=(月作業次數/月上課次數)作文一次按兩次統計。體育音樂課允許無作業,此項評分將根據兩操一課活動的開展情況,平時的各種活動開展情況和成績記錄、資料收集等項目進行考核,學期末由年級部和教務處考核評分。

3、行政評教制度:(配分25分)

由學校教學管理人員組成評教小組,堅持經常聽課查課,瞭解教師教學能力、教學態度、教學效果,收集學生反映並作好記錄,期末對各任課教師進行綜合評定打分。優秀21-25分,優秀數量不得超過30%。,良好15-20分,合格10-15分,不合格10分以下。

4、學生評教制度:(配分20分)

每期由學校分管領導組織各班部分學生進行評教,全面收集學生對教師任課情況的評價及反映,由學生給教師綜合評定打分,並提出該教師的主要優缺點。學校要將學生反饋的意見轉達給任課教師,幫助教師改進提高。學生評教標準及方法另附。見《萬盛職教中心學生評教標準及方法》。

5、工作量考核:(配分10分)

教師標準工作量為每週12-14節,不足8節者每差1節扣2分.行政幹部應上足規定課時。

6、考試製度:(配分20分)

學校實行考教分離,期末由學校組織對學生進行統一考試,嚴格杜絕個別教師的作弊行為。期末考試以及格率為考核指標,分為上等16-20分,中等10-15分,下等10分以下。多班參考以平均成績為參考量,市統考儘量以市平均成績為參考,無法比較的以考試及格率60%為合格標準。自考學科只能定為中等,該項目可比性差,操作困難,期末由教務處和年級部共同研究,綜合評分。

7、出勤考核:(只記負分)

教職工有遲到和病事假的,除按學校規定扣除津貼外,另扣當月考核分。曠工半天(或一節課)扣40元,扣考核5分;遲到一次扣10元,扣考核分2分;事假每天扣15元,扣考核分1分;病假每天扣10元,扣考核分0.5分;住院病假每天扣0.2分。非全勤者取消本學學月全勤獎。

8、扣分項考核:(只記負分)

學校行政幹部應堅持每天查課,及時發現和糾正教師和學生中的不良行為,經常收集社會及家長、學生對教師的反映,如發現教師有以下行為者:教案檢查不合格者;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為馬虎者;教學採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有嚴重體罰學生者;未經特許坐着上課者;不服從臨時工作安排和調動者;不按時完成佈置的工作任務者;社會及家長對某教師提出確切的批評意見者;不按時完成表冊、資料收集和上交者。有其它違紀失職者。

以上各項每次扣發津貼10-20元外,另扣考核分2至3分,情節特別嚴重者扣20-40元,扣考核分4至6分。

9、加分項考核:(最多加5分)

(1)、教師個人參與各種重要活動獲得市、區、校各種名次和獎勵者,可加1-3分。參加各種輔導獲獎可加1-2分。

(2)、參加科研課題並每期有書面資料者加2分,有科研論文並發表或重大獲獎者加2-3分。

(3)為學校和專業部作了大量義務性工作或有其它重大項獻可加2-3分。

教師全期考核分數將作為期末考核獎的唯一依據。金額一般是上等150元,中等100元,下等50元。(根據學校財力也可作適當增減)上等人數只能佔專業部人數的30%,考核分在60-70分為下等,考核分在60分以下者取消期末考核獎,並在下期不再聘用或作試聘處理,試聘期間課時津貼和期末考核獎減半。

附:各項考核配分表(滿分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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