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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隱患整改制度(通用6篇)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通用6篇)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篇1

1)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積極組織整改,整改採取當場整改、限期整改、停產整改等方式,能夠當場整改的一定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對於危險性大或一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加強監控,堅決落實停產整改,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通用6篇)

2)對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重大事故隱患上報表》上報安監局,組織專家對隱患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現金獎勵。

3)對發現事故隱患,不及時彙報的要進行處罰和警告,如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對不拒不執行整改通知,敷衍了事的班組和有關責任人,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處罰,直到開除。

4)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上報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監管部門要求的時間、內容及時準確上報隱患排查治理和統計分析報表。

工程項目設計必須按照“三同時”的原則進行。

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安全科審核,公司長審批。

5)施工作業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各班組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安全問題,需要採取安全措施時,要向安全科彙報。

安全科要對施工中的安全問題排查,並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公司長審批。

6)生產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審批制度:

根據隱患級別分類,不同級別的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審批規定如下:

A級隱患:

安全科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公司長審批後施行。

B級隱患:

班組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科長審核,報經理批准施行。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篇2

一、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逐項落實整改,做到“三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期限;“二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到場部。

二、堅持邊查邊整改的方式,能整改的.事故隱患應立即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除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外,應立即上報有關副總安排落實,限期解決。

三、對影響較大的隱患有條件解決而不及時整改的用《隱患整改通知書》辦法,《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有隱患項目,整改意見和解決期限。

四、拖延不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依情節輕重追究責任。《通知書》由場部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篇3

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加強事故隱患整治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產整體水平和保障能力,增強抵禦重大惡性事故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部門的事故隱患整治的管理。

3、 引用的法規、標準

《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

4、 事故隱患包括以下內容:

4.1 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4.2 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險擴大的設計、工藝、設備缺陷;

4.3 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傷害;

4.4 停產、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4.5 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4.6 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

5、 事故隱患管理、整改責任

5.1 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部門組織管理、整改。

5.2 事故隱患實行報告制度,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對集團或本單位、部門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均應及時報告公司或本單位、部門負責人。

5.3 各單位、部門應按照集團《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職責劃分,定期對本單位、部門職責範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具體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排除。因各種不可抗拒的原因、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成立由事故隱患所在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的隱患治理小組,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監控措施。

6、 事故隱患的評估

6.1 事故隱患的評估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定,選擇適用的評估方法對集團安全檢查、安全評估、員工合理化建議或生產中新出現的隱患進行自評。自評後的隱患應建立完整、齊全的檔案資料,並報公司安全部。

其內容應包括:

(1) 評估報告;

(2) 評審意見;

(3) 評估結論;

(4) 隱患治理方案;

(5) 整改計劃和責任人;

(6) 資金概預算;

6.2 各單位、部門對基層或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對隱患進行落實。對可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應立即採取安全可靠的應急措施,防止險情的擴大和發展,並應立即上報集團安全部。同時,按急事急辦的原則,優先安排整改治理投入。對需要列入技術改造項目和大修更新改造計劃進行整改的隱患項目,組織編制評估報告、項目建議書或整改方案後,報集團相關部門安排落實。

6.3 經自評或請專家評估後屬於重特大事故隱患的,隱患所在單位、部門應立即上報公司分管領導。

7、 整改要求

7.1 整改責任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親自抓整改,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7.2 整改責任單位、部門應該嚴格執行審批後的整改計劃、措施和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並與規定的時限內,向集團分管領導報告整改進展情況。整改期限內,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實施專人監控,明確責任,堅決杜絕該隱患演變為事故。

8、 隱患整改的費用從安全專項資金中列支。

9、 事故隱患的檔案管理

隱患整改責任單位、部門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檔案和台賬,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專人負責、專人管理、及時準確、長期保存。

10、 考核和獎懲

對隱患整改考核,納入年終安全管理評價和責任書考核。對落實責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時,效果明顯的單位、部門和個人,作為安全管理評價、責任書完成的重要依據。對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達到整改要求的,計入安全管理評價和責任書考核檔案,並扣減當年年終獎。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篇4

為加強貨物運輸安全管理,掌握車輛的技術狀況,給視情修理提供依據,鑑定車輛維修質量,預防車輛非正常損壞,保證安全運輸生產,特由公司第二負責人汪鑫城車輛主管制定本制度並執行。

一、車輛主管的主要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車輛檢查、檢測管理的政策和規定。

2、負責制修定本公司車輛檢查、檢測管理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組織推廣和交流先進的車輛檢查、檢測技術和經驗,及其培訓工作。

4、貫徹執行公司發佈的有關車輛檢查、檢測標準和規定。

5、檢查、檢測車輛的複雜小修、一級維護、二級維護、季節性維護、強制維護和大修送修前、修竣後。

6、定期不定期抽檢各車輛的技術狀況。

7、長途車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8、對每次車輛檢查檢測做好書面記錄。

9、定期對駕駛員的各項規章制度的掌握情況進行檢查。

二、檢查內容

1、定期檢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公司規章制度、貨運知識、港口、堆場作業規則、工廠內作業規定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掌握情況。

2、定期檢查駕駛員對車輛檢查、檢測技術的掌握情況。

3、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車隊長對公司各項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4、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駕駛員的`工作狀態及態度。

三、獎勵與處罰

獎勵:

1、對工作認真、檢查仔細,工作積極的安全管理人員,每月獎勵100元。

2、通過車輛“日常檢查”、“月檢查”和“換季維護竣工檢查”等,發現隱患,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員獎勵100元。

3、對考核低分駕駛員,進行積極教育,並在下一次考核中取得明顯成績的安全管理人員,獎勵200元。

處罰:

1、一次未實施定期安全檢查,罰款200元,第二次罰款500元,第三次予以辭退。

2、車輛檢查、檢測管理混亂,玩忽職守或無人管理,嚴重失職,使車輛檢查流於形式,連續發生車輛損壞事故的,即時辭退。

3、違反檢查、檢測管理規定,敷衍了事,發生較大機械事故或運行安全事故的即時辭退。

4、不經規定程序進行車輛檢查、檢測,私自將車輛投入使用的,罰款200元。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篇5

1、總則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事故隱患的管理,防止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過程中,機器設備、防護設施、工藝流程、生產環境、使用工具、人員的安全意識,操作行以及管理等受到種種影響而出現的不安全因素。

(3)公司生產過程中事故隱患的發現源於各級安全檢查和職工對事故隱患的及時報告。公司職工有及時如實報告事故隱患的義務。

2、事故隱患的分級

(1)根據事故隱患可能導致的事故損失嚴重程度,事故隱患分為重大,事故隱患和一般事故隱患兩個級別。

①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②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員輕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的事故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生產副經理組織有關單位、部門落實整改,公司副經理為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第一責任人;一般事故隱患,由隱患所屬單位負責人組織本單位人員落實整改,單位負責任人是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第一責任人。

3、事故隱患的整改

(1)發現事故隱患應嚴格按“三定四不推”原則進行整改。

“三定四不推”:定責任人,定措施,定整改期限;個人能整改的`不推向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向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向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向公司。

(2)安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公司生產副經理和生產安全科,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必要時緊急撤離作業人員。公司生產副經理和生產安全科負責人在接到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立即趕赴現場,會同隱患單位有關人員研究落實整改方案,並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由生產安全科下發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單位負責人簽收。

(3)重大事故隱患實行隱患備案制度並上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4)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由公司生產安全科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經生產副經理簽字後發至隱患所在單位負責整改,隱患整改通知書需經隱患整改單位負責人簽收。

(5)各單位負責任人在收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生產安全科並申請驗收。

(6)生產安全科在接到申請驗收後應組織有關人員現場驗收,對驗收不合格項不予驗收,驗收合格應在反饋單上簽字。

(7)隱患整改通知書共二聯,安全科存根一聯,隱患整改單一聯,其中有一聯為反饋聯。事故隱患整改竣工報告共二聯,事故整改單位存根一聯。

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篇6

1、總則

1.1只要有施工生產就有危及勞動者的不安全因素存在,因此,必須通過安全檢查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防和預報。從而不斷改進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達到最佳安全狀態。

1.2利用安全生產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範和標準。

1.3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和物的不安全)、不衞生問題,從而採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

2、安全檢查內容

2.1檢查項目負責人、施工員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付諸實施;是否做到“五同時”;是否落實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2.2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實施及安全防護,查文明施工,查施工員及其它生產現場部門的安全技術記錄和交底記錄,包括班組安全活動上崗前交底記錄。

2.3查隱患整改、事故處理情況。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過”,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安全檢查形式

3.1迎接上級部門檢查: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勞動部門)針對本行業特點、共性和主要問題進行安全檢查

3.2定期安全檢查:公司由公司領導帶隊,有關部門派人蔘加每半年組織的一次大檢查。各所屬單位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工地每月組織一次檢查。

3.3專業性安全檢查:公司有關業務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項專業(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壓力容器、防塵防毒等)的安全問題或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3.4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通常有:

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迴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3.5季節性節假日前後安全檢查。各工地負責人要組織有關科室人員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假日(特別是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進行檢查。

3.6施工現場還要經常性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4、對檢查出來的隱患的處理

4.1檢查中發現的隱患進行登記,不僅是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而且是提供安全動態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4.2安全中查出的隱患除進行登記外,還應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引起整改通知單位重視。對凡是有即發性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4.3對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可當場指出進行糾正。

4.4檢查單位領導對查出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進行整改。

4.5整改完成後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有關部門(可委託所屬單位,一般隱患可委託項目安全員)要立即進行復查,經複查整改合格後進行銷案。

5、用安全標檢查標準檢查的辦法

5.1用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檢查時可以採用“看”、“量”、“測”、“運作試驗”等方法進行。

5.2“看”主要查看安全管理資料、持證上崗、現場標誌、“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情況,部分設備的防護裝置等等。

5.3“量”主要用尺進行實測實量。如腳手架各種杆件間距、塔吊道軌距離、電氣開關箱安裝高度,在建工程臨邊高壓線距離等等。

5.4“測”:用儀器、儀表實地進行測量。如用水平儀測量道軌縱、橫傾斜度,用地阻儀搖測阻值等等。

5.5“運作試驗”:主要指各種限位裝置的靈敏度。例如塔吊的力距限位器、行走限位、龍門架的超高限位裝置、翻斗車制動裝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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