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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安全防範制度(通用24篇)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通用24篇)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

醫院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通用24篇)

1.醫院各職能部門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能,結合自身科室特點,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能具體化,同時要形成院長負總責,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醫院領導和相關安全工作人員,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責。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院長、各科室負責人都要分別結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責具體化,做到職責明確。

3.醫院各部門、相關人員要明確各自的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員,不留漏洞,並作為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內容

4.醫院定期、不定期地檢查,監督安全責任落實情況,並書面通報,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並督促整改。

醫院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是醫院安全工作事先防範的`重要制度。為進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訂如下安全檢查制度:

1、各科室要設有安全員。科主任為本科室的第一責任人,責任要落到具體人頭上,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做到定時、定人、定位。

2、安全檢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並明確檢查內容、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電器、電源、用水、庫房、檢驗室、食品衞生、舊建築物、鍋爐房、消防措施等均為檢查的重點部位。

3、安全檢查要經常性進行。科主任每週對所在科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醫院領導帶隊每月組織一次或兩次由相關科室主任組成的檢查組對全院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檢查,檢查時發現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並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事後落實整改反饋情況。

4、嚴肅安全檢查報告、整改追源制度。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醫院領導,並要求有關科室及時整改。對重大問題不報告的或對已報告問題不處理而造成損失的相關科室相關人員,將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查處。

5、嚴肅安全檢查登記制度。檢查中不能走馬觀花,流於形式或出現漏檢現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盡最大可能當場落實到具體人頭上。記錄要有檢查負責人和存有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落實情況檢查負責人要進行再複查。

6、建立安全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科室要給予表揚,對隱患多、漏洞大,又遲遲不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安全檢查工作列入年終部門評先、個人評優考核。

7、建立檢查情況院內通報及向領導彙報制度。醫院辦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檢查之外,元旦、春節、五一、暑假、國慶、寒假分別進行六次大檢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時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並將檢查情況在院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彙報。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2

(一)保衞科工作制度

1、對職工、外來進修人員、臨時工等進行經常性的治安保衞遵紀守法教育,依靠職工做好“四防”工作。

2、落實我院治安防範措施,做好日常的防範工作,維持我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3、對要害和重點部門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4、對院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難事故現場,認真保護,積極搶救傷員和物資,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協助公安機關進行偵破、處理工作。

5、與外事部門協作,共同做好外賓來院參觀的警衞工作。

6、加強對院內機動車、自行車車輛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實行統一管理。

7、加強對我院的巡邏,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院內安全。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領導

(1)防火工作院長全面負責,保衞科具體負責,各部室科領導分口負責。

(2)院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主任由分管院長兼任,副主任由保衞科長兼任,各部室科負責人兼任委員。各部室科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院保衞科為防火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部門,負責全院的'日常防火監督檢查工作。

(3)各級領導要把防火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與經營管理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評比、同獎懲。

(4)院防火安全委員會的任務:

①認真貫徹國家關於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法令及上級指示精神,部署消防工作,催促各部室科落實消防措施,監督各級各類人員執行消防制度、標準。

②每季度末和節假日前,認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重大隱患。

③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和消防常識教育。

④催促、檢查、指導各防火小組工作,及時向院和上級消防部門彙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5)各部室科防火小組任務:

①認真執行本院防火安全管理規定,制定並落實本科室的各類人員防火崗位責任制。

②結合本科室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火安全措施、防火制度和應急疏散方法。

③定期檢查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器材,整改火險隱患,並如實記載。

④經常對本科室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職工對防火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普及率應達90%以上,以提高自救能力。職工“三懂、三會”率達100%(三懂: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本崗位撲救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⑤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和人員的安全疏散,參與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⑥各部室科防火小組人員工作調動或長期(兩週以上)外出,要由組長指派他人代行職責。組長調動或外出須親自向防火委員會報告備案。

2、火災防範

(1)各部室科消防器材、設備必須由防火小組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安全部門要指定鑰匙責任者。防火通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擠佔堵塞。各部室科防火小組負責人為防火管理責任者,經常檢查催促、保證暢通。

(2)任何科室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工程建築中需斷水、電、通訊聯絡系統,須事先通知防火委員會。

(3)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規定,安裝電氣設備由電工負責安裝,必須採取相應措施以保證安全。禁止科室和個人用電爐做飯菜。醫用電爐及電氣設備,必須由專人管理,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持用電安全制度。

(4)嚴格操縱明火使用,動用明火必須貫徹“誰用誰管”的原則、醫用石油液化氣罐的使用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在禁區動用明火。

3、火災聯絡指揮與搶救

(1)保健院辦公室電話為全院火災通訊聯絡中心。任務是:及時向消防部門報警和呼叫院領導。

(2)辦公室主任在院長不在時,代院長行使火災搶救的操縱與指揮任務。負責調動全院各類人員撲救火災,搶救物資,疏散保健對象,派人迎候消防車隊操縱災難開展等。

(3)任何人發覺火警,都有責任和義務迅速向辦公室或保衞人員報警;起火科室有責任馬上組織撲救、搶救生命和物資。

(4)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支援撲救火災的責任和義務,參加火災撲救的科室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員統一指揮。

4、保衞科防火責任

(1)在上級消防部門和院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對全院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方針、政策、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搞好根底建設並認真記載工作記錄。

(2)協助院防火負責人制定全院防火工作計劃及有關規定。利用各種形式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對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檢查。

(3)組織領導全院進行義務消防隊員根本功的訓練,提高滅火技能。

(4)組織全院性防火安全大檢查,催促各部門落實整改措施,對消防重點部位的人員配備進行審查。

(5)統一管理全院消防器材和設施,提出全院消防器材的預算和購置。

(6)對全院發生的火警、火災事故和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消防部門報告,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7)經常深入基層瞭解、指導、催促檢查防火工作。

5、防火制度

(1)全院職工防火守則:

①嚴格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院防火管理制度,有制止一切違反消防規定、制度行為的義務和責任。

②發覺火情、火警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或消防隊報警,並積極參加火災撲救。

③崗位工作要到達“三懂、三會”。

④教育監督家屬、子女不在院內玩火,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認真執行“十不”規定,即:不私自堵塞消防通道;不擅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擅自挪動、覆蓋、拆卸、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標誌;不擅自架設臨時電線私自用電,禁止私自使用電爐;不在電線上晾曬衣物;不隨意燃燒廢紙雜物,必須燃燒時,須採取安全措施,“誰貫徹:用誰管”的原則;不在院內燃放煙花爆竹;

不私自使用煤油爐、液化氣罐取暖做飯。

(2)義務消防隊員工作守則:

①認真貫徹全院消防安全制度;

②定期維修和保養消防器材和設備;

③制止一切違反消防安全規則的行為;

④積極參加隊內活動,努力學習消防知識,不斷提高消防技能;

⑤積極撲救火災、保護現場,平常要做到“四能四熟悉”即:能宣傳防火知識,能檢查火險漏洞,能整改火險隱患,能撲救初期火災。熟悉消防措施,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熟悉消防重點,熟悉各種火災的撲救方法。

6、消防檢查與監督

(1)防火委員會與保衞科是全院消防安全監督機構,負責全院的安全監督工作。

(2)監督機構在組織安全檢查時,有關部室科應派人蔘加,主動提供情況和資料,對檢查中發覺的重大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等問題作詳細記錄並及時改良。

(3)監督機構有檢查起火原因,為有關部門作技術鑑定提供證據的權利和義務,有依據事故的性質、種類、情節和後果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的責任。

(4)院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班組日檢查;部室科月檢查;防火委員會季檢查。四大節日前必須進行全院大檢查,並建立重大火險立、銷案制度,對查出問題有文字記載。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3

為了加強醫院安全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長和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安全聯絡員,監督和檢查醫院安全工作事關全院各項工作,人人有責。醫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醫療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員必須提高必須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

2、下班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水籠頭是否擰緊,電源是否切斷。

3、加強對醫院各種設施的管理,防止出現損壞現象。加強醫院內的治安工作,為了能給病人提供比較好的環境。

醫療安全:

1、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認真學習《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及實施辦法》,認真履行《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五項義務。

2、嚴格遵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章規定的醫療事故預防與處置的各項規定,嚴格做到本章所規定的一個必須,一個嚴禁和二十三個應當履行的`職責。

3、醫院醫療服務質量監控專職人員,要在分管院長領導下,在醫務科的指導下,認真履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4、加強經常性的醫療安全教育,強化醫務人員的崗位責任制,特別強調要履行以下職責:

(1)、門(急)診工作堅持首診、首問負責制;任何醫務人員不得在院內拒絕對患者的急救處置;

(2)、臨牀科室認真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及時、準確無誤地處理各項醫囑,嚴格遵守《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3)、醫院搶救設備完好率100%,搶救藥品齊全,不斷加強醫務人員的急救技術培訓;

(4)、一、二線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5)、各科室對就診、會診、檢查、治療的病人,要按輕重緩急區別對待,不得推諉病人而延誤救治;

(6)、施行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輸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須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一條履行告知義務;

並依據《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第十條規定取得當事人簽字同意;

(7)、嚴格執行《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試行)》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醫務人員不得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嚴格防止任何人搶奪或盜竊病歷資料;

(8)、藥劑人員要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處方管理制度,檢驗、放射、功能檢查等科室都要嚴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標準地做好工作;

(9)、加強進修、實習醫生及試用期醫務人員的管理。

5、依法處理醫療爭議,並依法處理醫療事故當事科室及人員。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4

依據國家衞健委和公安部聯合公佈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醫療機構逐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三防系統,以提升安全防範工作水平,減少涉醫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向正規保安公司聘用了保安人員三名。醫院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氧、“毒、麻、精、放”藥(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庫房等重點要害部位由專人負責。實施24小時值班守護制度,安排專人值守。

二、醫院為在崗保衞人員配備必要的.通訊設備和防護器械。醫院的供水、供電、大中型醫療設備、血液、藥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點等重點部位,安裝防護門等安全防護設施。

三、醫院建立完善入侵報警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出入口操縱系統,對本單位技防系統的安全信息進行集中統一管理。醫院配備通訊設備和後備電源,保證斷電後入侵報警系統工作時間不少於8小時,視頻監控系統工作時間不少於1小時,視頻監控圖像保存不少於30天,系統故障要在24小時內排除。醫院各重點部位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均要安裝視頻監控裝置。

四、醫院在工作中發覺有可能造成現實危害的情況和可疑人員,及時報告屬地衞健委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5

為了預防安全災害事故,維護院教育處的集體財產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處室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教育處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定期參加醫院組織的消防訓練,熟練掌握處室現有消防設施的使用要領,提高消防滅火技能。

2、經常檢查處室的電源、水源和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院保衞處並提出整改意見。

3、嚴守工作機密,處室的各種文件、資料、檔案(含電子文檔)和印章須由專人保管,專櫃存放,嚴格借閲、借用手續,確保文件、資料、檔案(含電子文檔)和印章的'安全,發現失竊和泄密事件,及時報告處長並查處。

4、處室的電腦、投影儀、複印機、傳真機、電話、音響等設備和設施要有專人保管,嚴格借用、登記手續。多媒體電教室使用要有嚴格的登記程序,並及時檢查各項設施的運作情況,不得違章操作。

5、處室的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及時切斷電源、火源、水源、氣源,關窗鎖門,保證安全。

6、專人保管各抽屜、櫥櫃、門的鑰匙,不得隨意外借。

7、保管好個人的錢財物品,辦公室無人時要關好門窗。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6

一、根據國家生物安全相關法規法律和本院特點,制定並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範,定期評價和更新生物安全相關規章制度

二、評價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險程度並指導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三、組織學習並貫徹執行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相關文件、生物安全法規,開展生物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行實驗室相關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隊伍培訓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生物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五、組織、指導生物安全工作,對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和日常管理,檢查、督促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

六、對臨牀試驗工作進行生物安全危害評估、生物安全審查及核准。

七、查處實驗室生物安全違規事件,對生物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進行整改檢查。

八、指導實驗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應急處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緊急救助及保健治療措施,並報上級有關管理部門。

九、指導、監督各部門安全員工作。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7

手提式乾粉滅火器的使用

在距離火焰5米左右處使用。先拔下保險銷,一隻手握住噴嘴,另一隻手緊握壓把和提把,用力下壓,乾粉即噴出。將噴嘴對準火焰的根部左右擺動。乾粉滅火器在噴粉過程中要始終保持直立狀態,不能橫卧或顛倒使用。

室內消火栓的使用

首先,打開消火栓箱,取出水帶,將水帶向火方向甩開,一頭接消防栓,另一頭接水槍。接下來逆時針旋轉消防栓手輪,出水滅火。

消防安全崗位操作規程

1、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確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每年6—7月份組織一次全院職工參加的消防演練,使全院職工瞭解相關消防知識,確保每位職工都能熟練運用各種消防器具。

3、每週手動演練啟動一次消火栓,並派專人經常查看出水口閥是否正常,消防水帶有無破損。

4、消防水池中消防儲備保證平時不被動用,水量不夠及時補充,使用後的補給恢復時間不超過24小時。

5、滅火器按要求定期檢查、充裝,發現破損無法使用及時補充,確保各種滅火器具安全有效。

易燃易爆庫安全要求

1、易燃易爆倉庫(我院主要有氧氣房、中心供氧室)應遠離其它建築物,通風要良好。倉庫裝有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2、工作人員必須瞭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識。嚴禁煙火,不準把火種、易燃物品等帶入庫內。

3、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倉庫中,不得隨意亂放。

4、庫內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牴觸的爆炸物品和其它物品,亦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數量。

5、倉庫必須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6、嚴禁在倉庫內住宿、開會。收發物品要有嚴格的登記手續。

7、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明顯方便的地方。

8、運送各種易燃、易爆物品時,蓋要擰緊,容器要豎直放穩。運送人員禁止吸煙,沿途須距離火種5米以外。

9、各種壓力氣瓶的存放、使用和運輸,必須遵守國家《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8

1、凡進入細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員,衣帽整齊,戴口罩。有自我防護意識,一切按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2、對細菌室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防護及消防知識的培訓,增強安全法制觀念,熟悉、掌握消防設備的使用。

3、對細菌室用過的一切含有標本、菌液的容器等放於專用容器內先進行高壓滅菌處理後再行清洗。

4、對細菌室內的各種菌種實行專人、專用冰箱管理,人離本室應關(鎖)好門窗及冰箱。

5、禁止細菌室內的各種標本流向室外,防止污染環境。發現室內某區(點)被污染,應立即進行消毒處理,以防交叉感染髮生。

6、定期檢查儀器設備運行及防火設備情況,以清除各種不安全隱患。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暴、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9

為保證醫院正常工作秩序,保護患者身體健康,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醫院安全工作由院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科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醫院每月要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針對性的對科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對職工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院內外職工,患者出現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饒河縣衞生局及相關部門;患者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職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強醫院管理,保證醫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負責醫院安全保衞的值班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職工的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崗思想,提高業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患者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呵斥和變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將精神病患者趕出醫院或病房。

6、外單位或部門手術或者會診需請我單位人員的,未經饒河縣衞生局批准、院委會同意,不得擅自離院參加。

7、醫院要教育職工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按時到院、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醫院要定期對病房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饒河縣衞生局。

9、醫院要經常檢查院內圍牆、廁所、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户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職工和患者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醫院組織集體活動,要將安全工作擺在第一位,要履行相關審批程序,要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

醫院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1.醫院各職能部門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能,結合自身科室特點,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能具體化,同時要形成院長負總責,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醫院領導和相關安全工作人員,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責。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院長、各科室負責人都要分別結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責具體化,做到職責明確。

3.醫院各部門、相關人員要明確各自的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員,不留漏洞,並作為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內容

4.醫院定期、不定期地檢查,監督安全責任落實情況,並書面通報,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並督促整改。

醫院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是醫院安全工作事先防範的重要制度。為進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訂如下安全檢查制度:

1、各科室要設有安全員。科主任為本科室的第一責任人,責任要落到具體人頭上,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做到定時、定人、定位。

2、安全檢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並明確檢查內容、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電器、電源、用水、庫房、檢驗室、食品衞生、舊建築物、鍋爐房、消防措施等均為檢查的重點部位。

3、安全檢查要經常性進行。科主任每週對所在科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醫院領導帶隊每月組織一次或兩次由相關科室主任組成的檢查組對全院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檢查,檢查時發現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並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事後落實整改反饋情況。

4、嚴肅安全檢查報告、整改追源制度。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醫院領導,並要求有關科室及時整改。對重大問題不報告的或對已報告問題不處理而造成損失的相關科室相關人員,將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查處。

5、嚴肅安全檢查登記制度。檢查中不能走馬觀花,流於形式或出現漏檢現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盡最大可能當場落實到具體人頭上。記錄要有檢查負責人和存有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落實情況檢查負責人要進行再複查。

6、建立安全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科室要給予表揚,對隱患多、漏洞大,又遲遲不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安全檢查工作列入年終部門評先、個人評優考核。

7、建立檢查情況院內通報及向領導彙報制度。醫院辦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檢查之外,元旦、春節、五一、暑假、國慶、寒假分別進行六次大檢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時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並將檢查情況在院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彙報。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0

第一章安全工作總則

一、為確保醫院人員、物資、財產和醫院管理安全,保證醫院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安全工作法規制度,結合醫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彙編。

二、安全工作是醫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貫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實到各科室、各崗位、各人員及各項工作之中。任何人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十分重視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痺繞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堅持“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在思想上、認識上築牢安全防線,築起安全預防壩堤;在物質上、技術上打牢安全防範基礎,提供安全預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預防力量、提高安全預防警覺;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規範、建立安全工作機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到科、到人,將安全工作的責任落實到人頭,建立全方位、全時制的安全工作網絡,努力創建平安型醫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工作為醫院建設、改革、發展服務,為人民羣眾、廣大患者和職工服務的宗旨。

二、全院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進行各項工作時保證安全,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兩不誤”。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標:圍繞“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內涵,努力達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實現“五無”即:無我方有責任的政治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刑事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經濟案件、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二級以上醫療事故和嚴重醫療糾紛、無我方有主要責任的行政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盜、食物(藥物)中毒、觸電、氣體泄漏或爆炸、鬥歐等嚴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範疇和工作責任,做好本範疇內的政治、行政、醫療、生產以及人、財、物和行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類案件、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是:

1、辦公室:年度內無責任性行事故,無影響醫院形象和聲譽的、影響全院工作有效進行的責任性黨政管理工作差錯事故。

2、人事科:年度內無人事管理、執業管理、勞資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責任性差錯事故和嚴重糾紛。

3、宣傳科:年度內無正反宣傳方面的失實、失策、失度責任性差錯事故及違反廣告法的虛假、誤導性廣告責任事故。

4、經管科暨行政監察審計室:年度內無經濟運行管理和經濟考核方面的責任心嚴重差錯事故,無行政監察失察、審計失真、失職、失誤、監察不到位導致發生的責任性監察審計差錯事故和嚴重問題。

5、紀檢監察科:年度內無授理投訴、接待來訪、查辦案件和查處問題方面的責任心、人為性嚴重差錯事故以及因此而導致發生的其他連鎖事件和嚴重問題,無對黨員、領導幹部監督失察而發生的責任心案件及嚴重問題。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1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消防安全管理人應配合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二、醫院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三、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

四、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填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五、醫院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醫院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2

一、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良好的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二、膳食工作要堅持為我院幹部職工及患者生活服務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為目的,開展各種形式的'經營服務活動,堅持優質服務,講究職業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上班時間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號碼、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採購驗收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營養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狀。

五、加工烹飪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要符合職工及患者的健康需求。

六、注意內外環境衞生,做到窗明几淨、地面清潔、桌椅擺放整齊且清潔,後堂廳的衞生要隨時打掃,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清洗乾淨,保持清潔。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採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衞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衞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安全、衞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3

1、安全保衞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各部門、科室領導是安全保衞工作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衞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部門和科室的安全保衞工作負全責;

2、醫院成立安全保衞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安全保衞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3、醫院設安全保衞科,負責安全保衞工作。部門、科室根據實際需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安全保衞責任人,切實負起安全保衞責任;

4、定期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執行“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進行安全培訓;

5、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範的義務。因對工作不負責任或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醫院與各部門、科室簽訂《安全保衞目標責任書》確定各部門、科室領導為該部門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部門各級員工各自承擔其職責範圍內的相應安全責任;

2、所有員工必須熟知本部門、本崗位的安全工作狀況,並認真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

3、各級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醫院制訂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防護工具;

4、任何重要和具有危險性的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專業培訓合格證,上崗證,否則,嚴禁上崗,違反此規定所發生的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5、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的人員,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由其個人承擔。

6、每季度和法定節假日前醫院各部門和科室必須進行一次徹底的治安、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

7、不得將親友或無關人員帶入工作場所,不準在值班室留宿客人,發現有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和事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衞科或公安機關。

8、不得將公家財物隨便亂放,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9、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鐵閘鐵窗,辦公房間無人在內時要關好門窗和各種電器設備;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4

一、計算機安全管理

1、醫院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計算機正確的使用方法操作計算機系統。嚴禁暴力使用計算機或蓄意破壞計算機軟硬件。

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裝計算機硬件系統,若須拆裝,則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3、計算機的軟件安裝和卸載工作必須由信息科技術人員進行。

4、計算機的使用必須由其合法授權者使用,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5、醫院計算機僅限於醫院內部工作使用,原則上不許接入互聯網。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聯網的,需書面向醫務科提出申請,經簽字批准後交信息科負責接入。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正版的反病毒軟件。並保證反病毒軟件實時升級。

6、醫院任何科室如發現或懷疑有計算機病毒侵入,應立即斷開網絡,同時通知信息科技術人員負責處理。信息科應採取措施清除,並向主管院領導報告備案。

7、醫院計算機內不得安裝遊戲、即時通訊等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儘量不在院內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的移動存儲工具。

二、網絡使用人員行為規範

1、不得在醫院網絡中製作、複製、查閲和傳播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醫院網絡中進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活動。

3、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修改計算機中與網絡有關的設置。

4、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添加、刪除與醫院網絡有關的軟件。

5、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醫院網絡或者使用醫院網絡資源。

6、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經允許,不得對醫院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9、不得進行其他危害醫院網絡安全及正常運行的活動。

三、 網絡硬件的管理網絡硬件包括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通信線路、不間斷供電設備、機櫃、配線架、信息點模塊等提供網絡服務的設施及設備。

1、各職能部門、各科室應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門的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

2、不得破壞網絡設備、設施及通信線路。由於事故原因造成的網絡連接中斷的,應根據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賠償。

3、未經允許,不得中斷網絡設備及設施的供電線路。因生產原因必須停電的,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

4、不得擅自挪動、轉移、增加、安裝、拆卸網絡設施及設備。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網絡管理人員,在得到允許後方可實施。

四、軟件及信息安全

1、計算機及外設所配軟件及驅動程序交網絡管理人員保管,以便統一維護和管理。

2、管理系統軟件由網絡管理人員按使用範圍進行安裝,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裝、複製、傳播此類軟件。

3、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的使用權限由網絡管理人員按醫院的有關規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權限使用網絡資源及網絡信息。

4、網絡的使用人員應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不得將密碼及身份認證文件交與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將含有醫院信息的計算機或各種存儲介質交與無關人員。更不得利用醫院數據信息獲取不正當利益。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5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衞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衞科同意,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衞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衞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附:《火災應對、應急疏散預案》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6

一、醫院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二、醫院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醫院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院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醫院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醫院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醫院應當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7

1.醫院各職能部門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能,結合自身科室特點,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能具體化,同時要形成院長負總責,工團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醫院領導和相關安全工作人員,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責。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院長、各科室負責人都要分別結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責具體化,做到職責明確。

3.醫院各部門、相關人員要明確各自的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員,不留漏洞,並作為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內容

4.醫院定期、不定期地檢查,監督安全責任落實情況,並書面通報,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並督促整改。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8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醫院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院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範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醫院科室安全用電管理由醫院後勤部門負責,科室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科統一辦理。未經總務科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總務科重新審查、驗收後,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科室電源輸入線路一律由總務科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新增加設備有總務科統一組織施工。安排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餘容量。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裝使用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院領導批准,擅自安裝使用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使用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使用。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 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後關閉電源,如後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八、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九、科室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設計、施工,並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科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總務科安排巡查人員每天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科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二、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19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維修部負責,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防損和維修部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每季度測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換粉打壓。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20

一、全面推行安全作責任制。

醫院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條款,結合年度工作一併進行考核。保衞科每年要制定《綜合安全工作責任書》,由主管醫院安全工作的院領導與科室負責人簽訂,年底進行專項考核,考核情況向全院通報,並與工資、獎金和評比工作掛鈎;保衞科同時要制定並與院內住户簽訂《院內住户安全責任書》,把住户的安全責任落實到户主,實行目標責任管理。

二、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的責任制。

院主管領導對全院安全工作負總責,分管行政的領導對醫院行政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分管醫療的院領導對醫療(含醫、護、技、藥)負直接領導責任,分管後勤保衞的院領導對全院的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包括消防、人防、防盜、防意外不法侵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負直接領導責任。各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負直領導責任。每個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工作(包括所管理、使用的設施、設備、用品、文件)負直接責任。個人安全由個人負責。

三、公共安全責任。

凡在院內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傷害、工傷、不法侵害、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危險、威脅,醫院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於個人執行規章制度不力、麻痺大意造成的損失和傷害,醫院只承擔附帶責任,對個人的責任要進行追究並嚴肅處理。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21

一、目的

為營造整潔、舒適的辦公環境,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規範辦公環境衞生及安全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醫院所有辦公區域的環境衞生及安全管理,包括行政樓各辦公室,綜合大樓醫生、護士辦公室、休息室、倉庫,員工食堂,小車班值班室及車輛等。

三、辦公區域的維護

1、辦公期間員工在辦公室內時必須將辦公室門敞開辦公(開空調時也要留有縫隙,不得將門緊閉)。

2、保持地面乾淨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3、保持門窗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4、保持牆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乾淨整潔。

5、保持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物品。

6、特殊崗位的人員(如倉庫管理員)應保證自己工作管轄區域(例如倉庫)內貨物擺放有序、無廢棄物等。

7、辦公室內需擺放文件櫃、辦公桌、電腦等辦公設施的,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8、使用文件櫃、保險櫃等的員工,應保持文件櫃、保險櫃的外觀乾淨;內部文件資料擺放整齊;頂部不擺放舊資料、舊文件、舊物品等雜物,保持整體美觀。

9、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非醫用電器,使用取暖器、微波爐時必須有人值守;嚴禁使用酒精爐等明火用具。

10、除指定的露天吸煙區外,其他所有區域禁止吸煙,辦公室、車輛內不得有煙味,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11、下班後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後方可離開。

四、食堂安全衞生維護

1、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嚴格按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操作間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避免投毒情況發生。

3、食堂餐桌、地面,飯後必須及時進行清掃,保持餐桌、餐椅的乾淨整齊;操作間內排煙罩、灶台、操作枱等要勤清洗,保持乾淨、整潔;每星期必須對餐廳及廚房大清洗一次。

4、廚房員工在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準帶戒指、手錶和其他裝飾物,不準留長指甲和塗指甲油;做到“四勤”:勤洗頭、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髮;女員工不準濃粧豔抹和披頭散髮,男員工不準留長髮和鬍鬚。

5、食堂內嚴禁吸煙、吐痰,不得在操作間內高聲喧譁,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勤洗手,分發食物時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廚房各種用品、用具,使用後必須及時清洗乾淨並消毒;庫房保持通風、整潔、乾燥、明亮。

7、下班後先檢查爐灶是否熄滅,供油管閥門是否關閉;關好水龍頭,切斷電源,鎖好門窗後方可離開。

五、車輛安全及衞生維護

1、駕駛員值班和出車期間不準喝酒和酒後駕車,違者扣罰500元,造成後果全部責任由其承擔。

2、駕駛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凡未經批准擅自駕車外出每次扣300元,連續或一年內私自用車叁次者,作除名處理,後果自負。夜間用車須登記簽名,次日交班時報院辦備案。

3、駕駛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搞好車輛的清潔、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排除,或根據車況定期到指定修理廠對車輛進行修理,嚴格杜絕一切安全隱患。

六、監督與獎懲

1、醫院安全衞生檢查小組不定期對辦公環境衞生及安全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第一次勸導責任人進行及時整改,第二次要求責令整改並通報批評,第三次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

2、全院員工必須以身作則,接受所有同事及患者的監督,發現有違規定的行為,可向院辦反映與投訴。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22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點部位,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值班人員應熟悉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

3、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利用設備自檢功能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檢,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故障,要及時填寫故障通知單交維修部門簽字維修,巡檢結果認真填寫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上。

4、值班期間要保持頭腦清醒,對各種報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應,按照相應的報警處置程序進行及時準確的確認、處理。對確認為誤報的要及時將系統復位;對確認為火警的,要立即啟動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按照應急程序處置。

5、值班人員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6、值班人員要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佔用值班電話;嚴禁在控制室內打瞌睡、睡覺;嚴禁喝酒、吸煙、會客和搞各種娛樂活動;嚴禁動用明火;嚴禁酒後上崗。

7、控制室內嚴禁外來人員入內。外來人員參觀學習,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方可進入,進入後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8、控制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其它雜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準時到崗,到崗後逐項交接。

2、交接項目:自動消防系統是否處於正常運行狀態;上各班次發生的報警點、故障點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設備故障;交接設備操作情況;備品交接情況;各項通知及其他情況。

3、交接班過程中,交接雙方要逐項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紀錄並簽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有關資料要存檔備查。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23

第一條為了加強醫院安全保衞工作,規範安全保衞工作的管理,提高保安人員的素質,創建一支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素質過硬、保障有力的保安隊伍,切實維護醫院工作人員和就診患者人員的生命安全、維護醫院財產和設備的安全、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樹立華豐醫院醫療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構建和諧醫院,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鄰水華豐醫院保安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在醫院的領導下,維護醫院治安秩序,保障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嚴格各項安全保衞措施,確保醫院內部和周邊環境的安全,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請示、報告,必要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保衞工作的法律、法規,開展安全保衞基礎工作建設;

第四條制定和組織落實醫院各項安全保衞工作制度、防範措施和預案,做好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第五條開展防火災、防盜竊、防搶劫、防爆炸、防破壞和防詐騙、防失泄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安全防範工作;

第六條加強內部治安管理,預防和制止發生在醫院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同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危害治安行為作鬥爭,維護醫院安全穩定;

第七條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並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向公安機關報告醫院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協助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採取預防和化解措施;

第八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輕微違法人員的幫助、教育工作,調解醫院內部治安糾紛,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協助處理醫患矛盾,確保我院人員、財產安全;

第九條負責醫院內部、周邊場所、各類庫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及時化解內部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隱患,確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十條根據需要,檢查進入醫院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

第十一條在醫院範圍內組織進行治安防範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記錄;

第十二條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三條着裝規定

1、保安人員上崗執勤時,按規定着統一服裝、佩戴胸卡。

2、保安人員須按規定着裝,保安服不得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3、着保安服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涼鞋或赤足。

第十四條舉止和儀容規定

1、保安人員執勤時應做到精神飽滿、姿態端正、動作規範、舉止文明;着裝外出工作,執勤和出入公共場所時,不準袖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不準搭肩、挽臂、邊走邊吸煙、吃東西、嬉笑打鬧,嚴禁上班期間飲酒。

2、保安人員不準留長髮和剃光頭,不得染髮;不準留大鬃角和長鬍須。

3、保安人員上班前要進行儀容儀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得到糾正。

4、對進入院內或車位的車輛或外出車輛,在保安隊員3米之內時,必須行舉手禮。保安員應立定向左/右轉體90度,並執行車輛左直行手勢,在車輛駛過時,敬禮。

第十五條語言和禮節規定

1、保安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與來訪人員交談時應態度和藹、語氣柔和、不卑不亢、以理服人,服務熱情、主動、親切。

2、在工作中使用語言要簡潔準確、文明規範、接觸羣眾時,説話要和氣,使用“你好、請、您、對不起、謝謝、再見”等禮貌用語,嚴禁使用粗暴或不文明語言;做到文明執勤、文明用語。

3、執勤遇見領導要主動問侯。

第十六條值班室管理規定

1、值班室內應保持整潔、美觀、統一。

2、嚴禁在值班室內喧譁、打鬧、從事賭博(禁止任何人在外參與賭博活動)、迷信、色情等其他不良行為。

3、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注意防盜。

4、注意防火,不得在值班室內使用大功率的家電,不得私拉電線。

第十七條崗位紀律規定

1、嚴格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權限。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尤其是涉及私人糾紛問題)。

2、不準刁難來訪人員,晚間值班期間及時給就診患者指引,並通知相應科室醫護人員。

3、不準脱崗、空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接班須提前十分到崗,做好交接記錄。

4、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保密制度。

5、要愛護公物。

6、晚間按時巡視各科室,發現閒雜人等要清退,發現水電浪費現象要及時處理,颳風下雨等惡劣天氣要及時關閉各樓層門窗,發現院基礎設施損壞時,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通知相關科和上級主管領導及院總值班。

7、有重要情況要妥善處置並及時上報,不準遲報、漏報和隱瞞不報。

第十八條建立應急人員的通訊錄,定時進行消防技能的培訓及演練,以提高保安人員在各類突發事件中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保安人員凡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並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1、紀律性差、責任心不強,不遵守醫院關於保安人員的管理制度,在值班時屢次違反醫院相關規定製度的,且拒不改正者;

2、院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糾紛或打架不及時處理;當班不維護醫院秩序,致使醫療工作受到干擾;員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發生意外事故,坐視不理;遇突發性事件、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和報告,推卸責任;當班玩忽職守,疏於防範,致使發生安全事故;利用工作之便,索要財物,侵佔公私利益者;當班喝酒或酒後失態,造成不良影響者。

3、本人因身體、家庭原因或不適應該項工作等原因需要請辭者。第十九條保安人員違反保密條例,泄露醫院機密的;以及做出損害醫院利益行為的,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後果的,除進行相應賠償外,直接予以解聘。

醫院安全防範制度 篇24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醫院消防、綜合治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並由院保衞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發現火情即時撲救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安全消防隊,承擔全院範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當然責任人。各科室設立2~5名義務消防員(網絡員),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做好消防器材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提出整改意見;發現火情應即時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撲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倉庫、配電房、病區、中心供氧區;嚴禁煙火區域:中西藥房藥庫、總務倉庫、一次性材料倉庫、設備倉庫、檔案資料庫和使用貯存汽油、酒精、氧氣、液化石油氣、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嚴禁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衞科同意,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管線路的使用、安裝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科室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衞科同意,並落實責任人。不得私自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衞科負責購置佈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員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後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員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並參加撲救等成績顯著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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