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崗位職責 >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精選15篇)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精選15篇)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1

1.組織文物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精選15篇)

2.組織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鑑定、考古發掘、基建勘探、文物維修工作。

3.歷史文化名城文物的保護、管理日常工作。

4.管理文物市場,打擊文物犯罪活動。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2

1.負責出版物、印刷行業、書報刊發行管理工作。

2.負責內部報紙、期刊、內部資料性圖書審讀審批工作。

3.負責印刷企業審核審批工作。

4.負責圖書發行單位的審核、審批工作。

5.組織開展“掃黃打非”工作,淨化出版物市場。

6.負責出版物市場經營管理和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3

1.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文化、新聞出版、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轄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文化市場的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研究擬定轄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發展事業的科研工作,推動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工作科技進步。

3.貫徹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的經濟政策及宏觀調控措施,擬定轄區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統籌安排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物事業經費,規劃、指導轄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4.管理轄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的創作生產,扶植示範性、地方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轄區性的重大文化活動。

5.管理轄區圖書館事業。研究、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建設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現代化、網絡化和標準化建設。

6.管理轄區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的發展態勢;辦理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負責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査處文化市場的違規經營活動;培育、規範轄區文化市場的健康合理發展。

7.管理轄區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按照相關政策、法規,規範和管理電影市場,使電影事業的發展與精神文明同步進行。

8.監督管理轄區印刷業(含打字、複印)。負責對新建書刊、印刷廠、打字複印店的審核、轉報;負責新辦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的零售(含租賃)單位及非書刊印刷廠的審核、批准及年檢換證工作。組織査處印刷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9.監督管理轄區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市場和包裝裝演業市場。負責對出版物市場的進行監測、監控,查處非法出版物;負責對包裝裝潢業進行清理整頓,查處假冒包裝產品擬定轄區“掃黃打非”工作年度計劃和集中行動方案,承辦或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專項鬥爭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或指導對出版物的審查鑑定工作。

10.管理權限著作權工作。查處侵犯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案;提供著作權法律諮詢。

11.主管轄區文物工作。負責文物法的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規章;指導、協調轄區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研究、宣傳、配合發掘等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等大案要案;開展文物鑽探工作,確保地下文物不遭受人為破壞;加強對縣內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管理,負責文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工作;負責申報轄區範圍內文物的升級、維修、發掘等項目;監督檢査各級對文物保護運作投放資金的使用情況。

12.負責轄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及文物執法工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其他法律、法規事項。承辦依法治文的日常工作。

13.制定轄區文化(新聞出版)系統職責,繼續教育及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

1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4

1.負責文物安全工作。

2.文物行政執法人員和文博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3.管理全市羣眾文保員。

4.對下屬文博單位的業務聯繫工作。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5

1.檢查所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法律、法規、命令、規定的情況。

2.對所在部門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紀的情況進行監督,並對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案件進行查處。

3.協助所在部門搞好黨風廉政建設。

4.受理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員和羣眾的檢舉、控告以及黨員對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

5.完成市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6

1.負責擬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

2.督促指導表演團體業務工作和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3.負責重大文化藝術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本局舉辦的各類文化藝術活動。

4.負責藝術創作、社會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和藝術教育的組織、協調工作。

5.承辦文化館、圖書館、羣眾藝術館、文化站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

6.負責對外文化交流工作,負責藝術專業考級管理工作。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7

1.文物保護與管理工作。

2.文物法規的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工作。

3.指導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鑑定。

4.考古發掘、基建勘探、文物維修工作。

5.負責對歷史文化名城文物的保護、管理等正常工作。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8

1.物料進存出數據錄入和倉儲週轉指標的績效分析。

2.根據訂單產品銷售計劃,基於產能編制訂單生產計劃排程。維護及保持計劃和實績的動態揭示。

3.明確開始生產日期和達成可交付狀態的入庫日期,生產計劃的時間上精確到每天,節點上精確到具體工序。

4.根據訂單產品實現的需求檢索庫存,編制物料需求計劃。

5.控管從訂單啟動開始,跟蹤生產計劃所覆蓋的各階段運行節奏,及時鎖定並遏制計劃拖延,直到產品有效交付。

6.清楚知道每日的工廠剩餘產能,會使用ERP系統進行生產計劃管理,顧客溝通。

7.比對生產計劃的目標期限,統計和分析各計劃節點的實績,主導糾偏潛在計劃遲滯和糾正計劃不達成的責任部門。

8.擅長緊急插單和訂單生產計劃的調整與落實。

9.策劃和構建訂單生產計劃有效應急響應能力。

10.策劃方案積極推動工廠生產計劃實現能力的持續提升,削減物流效率成本。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9

1、 對訂單進行評審,對交貨期負責,並及時與銷售部溝通貨期;

2、 審核月度生產計劃、訂單物料需求計劃,督促周生產計劃執行,並組織生產;

3、 對於生產產能負荷分析,調整生產計劃;

4、 做好生產追蹤,跟進,並及時與相關人員溝通協調;

5、 統計數據的分析、ERP系統的推動與完善;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10

職責:

1、接待顧客的諮詢,瞭解顧客的需求並達成銷售;

2、負責做好貨品銷售記錄、盤點、賬目核對等工作;

3、完成商品的來貨驗收、上架陳列擺放、補貨、退貨、防損等日常營業工作;

4、負責花藝、陽台花園的產品推薦;

任職資格:

1、招全職培養花藝師,18—23歲;

2、園藝相關專業應屆生或實習生;

3、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及服務意識,吃苦耐勞;

4、會插花,可接受專業培訓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11

1、熟悉供應鏈需求計劃、供應計劃、採購全流程業務,識別全流程業務,識別全流程業務問題點,並提供綜合解解決方案;

2、參與客户需求評審:審視產能和物料、制定產能和物料解決方案,平衡需求;

3、基於客户需求和生產資源,從事物料採購計劃、生產加工計劃的制定、保障計劃結果及時準確傳遞到執行部門,並跟綜計計劃執行情況,協調解決計劃執行中遇到問題;

4、根據滾動計劃、產能、選型規劃、下單、備料策略、準確及時的申購原材料,安排及跟進材料交貨、處理材料異常,滿足生產需求;

5、整體庫存監控與預警,組織庫存及呆滯分析,通過下單、交貨安排,控制材料庫存週轉天數;對客户需求變更、訂單版本變更、物料工程變更後的物料進行重點處理。

6.協調車間的生產能力,以保證均衡生產;

7.分析、報告生產計劃的執行結果,不斷提高生產計劃的合理性和準確性;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12

出納工作:

1、負責審核各類收付款憑證,按規定辦理款項收付業務;做好庫存現金管理;

2、建立完善出納各種帳目,及時序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3、定期核對現金日記帳與總帳,保證帳帳、帳款相符;

4、負責對各種票據的保管、裝訂、傳遞;

5、按財務經理要求完成相關賬務工作

文員工作:

1、 協助行政部負責公司各部門及人員的辦公用品領用和分發、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2、 進行日常行政工作文件編輯;

3、 負責勞動用品,制服,飾品等管理統計工作

4、 負責採購、用款、物業服務、合同管理、績效考核等各項內部會簽報批;

5、 負責各種供應商聯絡工作及其他行政部交辦的工作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13

1、接聽和轉接電話,耐心提供諮詢服務;

2、負責來訪客人、應聘者的登記、接待、引見工作;

3、負責公司文件的打印、複印、傳真,和辦公用品領用;

4、維護前台區域內的整潔,維護公司形象;

5、協助人力資源部完成部分招聘流程等工作;

6、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工作;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14

1、負責辦理入住和退房;

2、接待來訪客人並及時準確通知被訪人員;

3、負責前台區域的環境維護,保證設備安全及正常運轉;

4、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它工作

文化局職責文化局工作內容 篇15

職責:

1、負責公司花店的日常打理,花藝陳列,花藝製作,插花,新品創作等;

2、接待門店顧客的諮詢,瞭解顧客的需求並達成銷售(含線上);

3、完成商品的來貨驗收、上架陳列擺放、補貨、退貨、防損等日常營業工作;

4、負責做好貨品銷售記錄、盤點、賬目核對等工作;

5、鮮花銷售各種原材料、物料採購申請及各項銷售統計工作;

6、協助門店同事處理其他事宜,完成領導交代的其他任務。

任職要求:

1、花藝及園林等相關專業,身體健康;

2、有實體零售花店工作經驗或經過正規花藝學校培訓的優先考慮;

3、對時尚花藝有較高的悟性,對色彩和花材配色有獨到見解和理解能力,熱愛花藝行業,具有綠植養護知識;

4、良好的親和力和口頭表達能力,工作嚴謹,責任心強;

5、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及服務意識,吃苦耐勞;

6、有很好的審美,思路活躍。

標籤: 文化局 精選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angwei/dnleg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