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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書、主任崗位職責

祕書、主任崗位職責

祕書崗位職責

祕書、主任崗位職責

一、負責上級領導部門下發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閲、轉遞、催辦及清退、立卷歸檔工作

二、根據部長的佈置和要求,草擬請示、計劃、總結、信息、通知等各類文稿工作。

三、負責統戰部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做好會議記錄,檢查會議決定落實的情況。

四、管理和使用好印章,搞好辦公室的內務工作。

五、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如遇重要和急需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提出解決的意見。

六、做好海外“三胞”(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及其它方面的協調、接待工作。

七、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僑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人士的聯繫,反映他們的意見與要求,善於與他們交朋友。

八、做好統戰部日常工作和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台灣工作(事務)辦公室工作職責台灣工作(事務)辦公室是校黨委、行政領導下負責對台工作(事務)的職能機構,其基本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具體負責我校對台工作和涉台事務。

二、分析及研究台灣形勢和對台工作中的政策性問題,負責我校對台宣傳教育工作。

三、做好來校台胞的接待工作,管理台胞的捐贈事務。

四、管理我校與台灣兩地文化、學術、教育、體育、科技、衞生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台灣人員往來、投資、考察、學術研討等工作。

五、負責指導我校各單位各部門和其他團體有關對台方面的工作。

六、代表學校處理校內外業務範圍內的有關事宜。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涉台工作。

主任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我校對台工作和涉台事務的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辦公室的全面工作,研究制訂工作計劃,做好工作總結

三、組織、指導、管理、協調我校各單位的對台工作。

四、督促檢查各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台方針、政策和校黨委、行政有關對台工作的指示情況。

五、研究探討當前台灣形勢和對台工作中的政策性問題,並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負責台胞捐贈工作。

七、負責管理、協調台灣文化、學術、教育、體育、宗教等方面的團體、個人來校交流訪問的事宜。

八、負責我校團體、個人赴台交流立項、報批和行前的教育工作。

九、負責台灣同胞來桂來校、探親的接待管理及對台屬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完成上級領導部門和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對台方面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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