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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檢票員崗位職責

旅遊檢票員崗位職責

1、景區門票及各項目點的驗票工作。2、負責當日遊客檢票數量的統計工作,並上報檢票管理專員。 3、負責公司內部免票接待的審核放行工作。4、在本職崗位上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工作。 5、負責旅行社、團隊接待等人數的確認工作。6、管理及維護區域崗位的部門物資。7、負責所管轄區域內設施設備正常使用,並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需要維護保養的設施設備。8、履行其他臨時性的工作職責。

旅遊檢票員崗位職責

崗位要求:

1、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形象氣質佳;

2、年齡18-25週歲;

3、大專以上學歷,條件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4、歡迎應屆畢業生應聘。

一、認真學習、遵守國家、省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省市行業部門“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規定。

二、認真執行行業規範和車站制定的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熟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嚴把源頭關。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擅自離崗、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及時發現,制止他人的不安全行為。

三、嚴把“三不進站”關,檢票時,注意查看行李是否有安全標識,嚴禁易燃、易爆、易腐蝕等違禁物品進入車場上車,嚴禁無票人員和遊動小販進站。

四、自覺參加車站組織的安全學習、培訓、宣傳和隱患排查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意識。

五、熟悉工作區域內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掌握初期火災的處置方法,能正確、熟練地操作工作區域內的滅火器材。

六、嚴禁煙火、易燃、易爆、易腐蝕危險品帶入辦公場所,保持室內整潔。

七、堅持開展部門隱患自查整改活動,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基本職責和工作要求

2.1 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令,努力鑽研技術,熟悉客運業務,遵守運輸紀律,着眼於旅客,立足於服務,做到文明服務,禮貌待客。

2.2 嚴格執行交通部《汽車旅客運輸規則》等有關客運規章制度和服務質量標準,做到標準化、規範化、程序化服務。

2.3 嚴格按交通部部標準jt3127-87《公路客運工作人員服裝式樣和服務標誌》規定穿着統一的工作服,並須按規定佩戴服務標誌上崗,做到服飾整潔,儀容端莊。

2.4 遵守車站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崗,集中精力,精神飽滿,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2.5 工作時必須講普通話,普通應用十字文明用語(請、您好、對不起、謝謝、再見),做到舉止莊重,言語可親,態度和藹,微笑服務。在一、二級車站和旅遊區車站,要有一定數量的服務人員會應用日常外語和啞語會話;在少數民族地區的車站,服務人員要會當地民族語言。

2.6 搞好崗位和環境衞生,保持站、車整潔。

2.7 維護公共秩序,敢與不良現象作鬥爭。

2.8 遵守職業道德,奉公守法,端正行風,不以權謀私,不刁難和敲詐旅客。

3 值班班長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

3.1 值班站長崗位職責

3.1.1 代行站長職責,做好站內當班服務和現場管理工作。

3.1.2 負責指揮、部署、總結和協調各崗位工作,督促執行各項服務規定製度,保證站內各項服務工作順利進行。

3.1.3 負責對各崗位服務人員進行考核,解決當班發生的各種問題,遇有重大問題立即向站長彙報。

3.1.4 協助站長組織服務人員開展優質服務活動和業務學習,搞好團結,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3.1.5 負責處理、解決旅客疑難問題,定期組織召開旅客代表座談會,聽取旅客意見和建議,研究改進、提高客運服務工作。

3.1.6 完成站長交辦的其他站務工作。

3.2 值班站長工作標準

3.2.1 按時組織召開當班服務人員班前會。

3.2.2 檢查當班服務人員是否按規定要求上崗。

3.2.3 帶領當班服務人員搞好站內外的環境衞生,檢查各項服務設施、設備是否齊備、有效。

3.2.4 經常巡迴於服務第一線,及時處理當班發生的服務質量、商務事故等問題。

3.2.5 協調、銜接好各崗位、各班組之間的工作,考核當班服務人員對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服務質量、衞生情況等,並做好記錄。

3.2.6 監督檢查當班服務人員對各項統計資料的整理工作,認真填好統計報表。

3.2.7 掌握客流變化和班線通阻以及供車等情況,及時調整運行作業計劃,指派有關服務人員將變更後的班次向旅客通告,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3.2.8 按時召開旅客代表座談會,徵求旅客對車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接待旅客來訪,妥善解決旅客遇到的疑難問題;拆閲旅客來信和檢查旅客意見薄並做好籤字和記錄。

3.2.9 檢查當班各崗位工具、用品、站內服務設施和設備是否齊備完好,對損壞、丟失等情況做好記錄,及時通知有關部門修復;檢查站內外環境衞生情況。

3.2.10 做好站內旅客遺失物品的登記、處理工作。

3.2.11 組織召開班後會,聽取各崗位工作彙報,做好記錄與小結,對旅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做出處理。

3.2.12 向站長彙報當班工作情況。

4 問事員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

4.1 問事員崗位職責

4.1.1 熟記本站營運線路、班次、發車時間、沿途主要停靠站點、里程、票價、運行時間等及其他交通工具到開時刻,瞭解掌握當地風土人情、名勝古蹟及當地主要單位的地址和電話號碼等情況。

4.1.2 負責接待旅客問事,有問必答,百問不煩。

4.1.3 負責辦理旅客簽證、改乘、退票、訂票和失物登記、廣播找人等工作。

4.1.4 認真做好各項服務工作的原始記錄,及時整理上報。

4.2 問事員工作標準

4.2.1 每天上崗前及時瞭解掌握本站當天班線、班次的調整、變更情況。

4.2.2 接待旅客應熱情、禮貌,要耐心準確地解答旅客問事,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2.3 為旅客辦理簽證、改乘、退票和訂票等手續。

4.2.4 管好公用電話,及時做好傳呼工作。

4.2.5 做好失物登記工作,及時公佈失物招領啟事。

4.2.6 幫助旅客與廣播室聯繫廣播找人。

5 售票員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

5.1 售票員崗位職責

5.1.1 嚴格執行運價政策和票據管理及營收報解制度,負責票據的領取、登記、發售、保管工作,遵守售票紀律,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售票室。

5.1.2 根據不同旅客的特點,採用多種方式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售票任務。

5.1.3 熟記本站營運線路、班次、發車時間、沿途停靠站點、里程、票價、運行時間及中轉換乘的班次時間。

5.1.4 注意觀察客流動態,當客流發生變化時,及時間有關人員提供信息,以便加(減)班。

5.1.5 熟練掌握售票工具和設備性能及操作技術,愛護設備、用具,定期保修,保持售票室、設備、工作台和機工具的清潔衞生。

5.1.6 按時填寫當班工作記錄、原始台帳,負責交接好當班工作。

5.2 售票員工作標準

5.2.1 上崗前在售票窗口懸掛公號牌,做好票據、機工具、零錢、帳單及其他方面的準備工作,做到用具齊全有效,擺放整齊合理。

5.2.2 注意掌握當日營運班線車型定員、預售票和以其他方式售出客票票號情況,以便做到合理配載,一視同仁,不售超員票。

5.2.3 售票時精力集中,操作準確迅速,唱收唱付,票、款同時交付旅客手中,並交待必要事宜。

5.2.4 發售的客票票面班次、票價、日期、起止站、發車時間、座號、乘車地點等必須字跡清楚、無塗改痕跡,不錯號、重號、改乘、退票應有簽章。

5.2.5 售票差錯率低於0.5‰,旅客排隊購票時間一般不超過十五分鐘。

5.2.6 交接班清楚,收入日報填寫準確,票款收入日清日結,票、款、帳相符,不壓不挪用票款。

6 行包員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

6.1 行包員崗位職責

6.1.1 熟記本站營運線路、班次、發車時間、沿途停靠站點、里程,熟練掌握計件物品重量折算方法和行包運費計算方法,負責行包的受理、開票、保管、裝卸、交付等工作。

6.1.2 嚴格執行交通部費收規定和票據管理制度、營收報解制度,負責行包票據的領取、使用、登記和保管工作。嚴格行包庫房的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行包庫房。

6.1.3 受理行包時負責做好安全檢查,嚴防託運的行包內夾帶危險品、禁運物品和超限量物品,要求包卡相符,堆碼整齊、計量準確,按規定收費。

6.1.4 嚴格執行行包監裝、監卸和交接制度,對行包的責任事故,迅速做好商務事故記錄,及時上報。

6.1.5 主動為旅客代辦包裝,代售包裝材料,收費合理。

6.1.6 按時填寫當班工作記錄和原始台帳,負責交接好當班工作。

6.2 行包員工作標準

6.2.1 上崗前準備好各種業務用具,校正衡、量器,檢查搬運器械等設備。

6.2.2 收件、過磅、計費、開票。

檢查旅客託運的物品是否符合規定,對有疑點的行包應要求旅客開包共同檢查,嚴防託運行包內夾帶危險品、禁運物品和超限量物品。行包包裝應牢固,且不得超長、超寬、超高和超重。

對行包認真過磅或丈量,正確核算運費和裝卸費等費用,做到合理計量,按標準收費,票據清晰準確。

填好標籤,並將其拴在行包的兩端,便於校對和查找。

6.2.3 分包入位,作好記錄。

對受理的行包按標籤到站、班次開車時間安排貨位,堆放時應將標籤朝外,並做到重不壓輕,大不壓小。

行包出庫裝車時要核對件數,做好出庫記錄,與駕、乘人員辦好交接手續。

6.2.4 裝車要按標籤上到站的遠近,做到先遠後進,上圓下方,大件在外,小件在內,軟硬搭配的操作方法,輕搬輕放,不得超長、超寬、超高和超重,裝完後蓋好苫布,繫牢繩網。裝卸時嚴禁吸煙。

6.2.5 交付行包時要與旅客核對憑證,做到交接無誤,並做好交接記錄。對未與旅客同時到達的行包,必須及時卸車,辦好入庫交接手續,待旅客提取。對逾期提取的行包,按規定加收保管費。

6.2.6 行包正運率應達到99.9%以上,行包賠償率應在5‰以下。

6.2.7 交接班清楚,收入日報填寫準確,行包款及其他費收應日清日結,票、款、帳、物相符,對行包款及其他費收款不積壓不挪用。

7 小件寄存員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

7.1 小件寄存員崗位職責

7.1.1 嚴格執行交通部有關費收規定和票據管理制度、營收報解制度,按規定收費,辦理存提手續。

7.1.2 嚴格寄存庫房管理,負責保管好旅客寄存的物品,嚴格寄存提取手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寄存室。

7.1.3 宣傳安全運輸規章和小件物品寄存規定,收存小件物品時做好安全檢查,嚴防旅客在寄存的小件物品內夾帶危險品。

7.1.4 寄存物品要求掛籤、存放、提取準確,碼放整齊。

7.2 小件寄存員工作標準

7.2.1 上崗前應首先清點核對存放物品的件數、狀況、存取時間和了解上班遺留問題,同時整理清潔衞生,擺放整齊。

7.2.2 憑有效客票和當天到達本站的班車客票辦理寄存手續。

7.2.3 對不符合寄存規定而未予寄存的物品,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擬收存的物品如有疑問,應要求旅客開包共同檢查,嚴防旅客在寄存的小件物品內夾帶危險品等不符和寄存規定的物品。

7.2.4 填寫寄存票籤和收費憑據要齊全,字跡清楚,標籤懸掛應一件一簽,按件計量收費,唱收唱付,提取憑證、找補零錢和存費收據應一併交付旅客手中。對超過寄存提取時間的按規定補收寄存費。

7.2.5 愛護寄存物品,輕拿輕放,擺放合理、整齊,經常保持清潔衞生,如發現異常現象,應做好現場記錄,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7.2.6 旅客提取寄存物品時,要認真查驗憑證、點件核對,逐件交付。如旅客丟失憑證,應按有關規定,憑值班站長簽字的有效證明,並與旅客當場核對所存物品無誤後,方可辦理提取手續。

7.2.7 交接班清楚,當面交清點明物品存放件數、位置、收據、掛籤等,收入日報填寫準確,營收款日清日結,做到帳、籤、物、款相符,不壓、不挪用營收款。

7.2.8 按有關規定定期清理超期存放無人認領的物品,不得私自處理或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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