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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盤水市脱貧攻堅問責實施細則

六盤水市脱貧攻堅問責實施細則

日前,六盤水市印發了《六盤水市脱貧攻堅問責實施細則(試行)》,對脱貧攻堅問責的情形、方式、程序等作出了具體明確和規定。脱貧攻堅問責實施細則裏的具體內容是怎麼樣的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六盤水市脱貧攻堅問責實施細則全文,歡迎閲讀!

六盤水市脱貧攻堅問責實施細則
六盤水市脱貧攻堅問責實施細則解讀

細則明確,在脱貧攻堅工作中,涉及扶貧領域的各級單位和部門對脱貧攻堅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決策失誤或工作失職,引發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羣眾反映強烈,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損失的;未按時完成脱貧攻堅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的;未根據脱貧攻堅任務建立組織和資金保障機制的;違反貧困縣約束規定,發生禁止作為事項的;問責對象組織領導不力、政策執行不到位、責任心不強,工作打折扣、搞變通,敷衍塞責,相互推諉扯皮的;建檔立卡因核查不實、操作不準、弄虛作假、隨意修改、瞞報漏報、檔案資料和程序不規範的;擅自改變扶貧資金使用範圍,擠佔、截留、挪用、騙(套)取、轉移、剋扣扶貧資金,對項目把關不嚴,導致項目沒有實施或實施中斷且沒有采取措施,資金長期滯留的;干擾、阻礙、不配合脱貧攻堅工作,不實事求是、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在精準扶貧第三方評估中,羣眾滿意度不高,出現問題未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脱貧攻堅工作的,將被問責。

細則規定,對責任單位問責的方式包括檢查和通報,對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問責的方式主要包括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等。對嚴重失職、瀆職,干擾、阻礙問責調查,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對舉報人、控告人、證人及其他有關人員打擊、報復、陷害等情形之一的從重問責。對主動採取措施,有效避免損失或者挽回影響,積極配合問責調查,並且主動承擔責任的從輕問責。因幫扶對象“等、靠、要”思想嚴重或不配合開展工作等特殊原因,導致幫扶人不能完成幫扶任務;在脱貧攻堅改革創新中造成工作失誤且情節較輕的將按照《六盤水市關於容錯糾錯的實施辦法(試行)》啟動容錯程序。

六盤水市脱貧攻堅問責實施細則全文

一、總體目標

到20xx年,確保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脱貧。貧困人口脱貧標準為家庭人均純收入達到3600元,確保40個貧困村全部摘帽。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實現貧困村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

二、任務分工

1.在精準識別的前提下做好分類實施。負責組織村、組對本村貧困人員進行精準識別、錄入、標識、分類工作,對調入調出貧困人口實行動態管理,對本轄區貧困村和貧困户的真實性進行確認,負責對本鄉鎮貧困村、貧困户制定幫扶計劃、脱貧計劃,分類實施,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脱貧任務。銜接配合貧困村、貧困人員與包保單位部門、包保人的對接工作,對脱貧方案和措施及脱貧進度等相關信息及時統計上報,做好脱貧檔案管理,登記造冊等。

責任單位: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統籌協調開展扶貧工作。統籌協調各鄉鎮、部門做好定期調度、數據核查和資料歸檔等工作,做到全程公開、有序推進。配合各部門爭取扶貧政策及資金支持,鞏固脱貧成果。研究提出扶貧開發政策建議、推進扶貧開發工作考核、協調行業扶貧等工作。負責開展產業扶貧工作,擬定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生態扶貧、科技扶貧、旅遊扶貧、現代農業扶貧等工作。

責任單位:扶貧辦

完成時限:20xx年末

3.做好貧困人口精準確認、及時救助工作。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加大臨時救助力度,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水平,改善供養條件。擴大公益性養老院撫養範圍,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業。對因災致貧的,實施民政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和扶貧幫扶幫助脱貧。

責任單位:各鄉鎮、民政局

完成時限:20xx年末

4.加強特殊羣體的管理服務。對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建立詳實管理系統,加強關愛、服務及救助。

責任單位:各鄉鎮、婦聯、殘聯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5.做好扶貧資金的爭取和使用。多渠道增加投入,發揮政府投入的主體和主導作用,積極做好對上溝通銜接工作,爭取更多上級扶貧資金支持;加大扶貧資金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脱貧攻堅多規劃銜接、多部門協調長效機制,整合目標相近、方向類同的涉農資金;制定財政資金使用計劃,發揮好財政資金“四兩撥千金”的槓桿作用,注重運用市場化辦法,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創新扶貧資金使用方式,撬動更多的信貸資金、社會資金投向扶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做好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在貧困村多的鄉鎮設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機構,支持發展特色產業和就業創業,破解融資制約瓶頸;設立村鎮銀行開展扶貧特惠金融,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户提供5萬元以下、3年以內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用於發展生產,由財政提供貼息補助;積極發展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對貧困户保證保險保費予以補助;積極探索開發地方特色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和天氣指數保險等新興產品;積極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貸款試點;負責組織推動金融扶貧創新,負責小額信貸工作,指導開展貧困村互助資金等工作。

責任單位:財政局、發改局、金融辦、農業局、住建局、農經總站、民政局、水利局、林業局、人民銀行農安中心支行、信用聯社、氣象局、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6.加大農業扶貧開發力度。對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的貧困人口,重點支持發展特色種植業。推動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現代農業生產體系、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緊緊抓住農安縣“建設現代農業發展示範區,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契機,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領域特色支柱產業,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產業基地,推動貧困村特色產業發展規劃實施。

責任單位:農業局、農機總站、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7.加大貧困户養殖業扶持力度。對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的貧困人口,重點支持發展特色養殖業。做好畜禽防疫、檢疫工作,提供畜禽市場購銷信息。

責任單位:畜牧局、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8.強化醫療衞生扶貧力度。實施健康扶貧行動,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衞生服務。完善三級醫療衞生網絡功能,改善貧困地區醫療衞生條件,開展貧困村遠程醫療服務。落實扶貧對象民政救助政策,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銜接機制。優先做好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障與大病保險工作,對貧困人口參加新農合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加強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全面實施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免費篩查、婦女“兩癌”免費篩查、孕前優生健康免費檢查等重大公共衞生項目。優先加強鄉鎮衞生院建設,確保逐步達到基本標準。

責任單位:衞計局、人社局、民政局、財政局、婦聯、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9.切實強化水利設施建設。加大貧困村飲水安全工作力度,提高水質達標率和自來水入户率,建立從“源頭”到“龍頭”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體系。到20xx年,全面鞏固提升貧困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實現貧困村屯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5%以上。加強重大水利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灌溉項目建設。小型農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設向貧困村傾斜。加大抗旱水源建設、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

責任單位:水利局、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0.加大生態資源扶貧力度。積極爭取國家和省扶貧政策,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擴大濕地補償範圍,適度提高補助標準;支持貧困羣眾直接參與重大生態工程建設,增加其生態建設管護收入。

責任單位:林業局、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1.強化土地資源利用。支持貧困村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優先保障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特色產業發展等扶貧開發用地需要,支持廢棄地復墾和低丘緩坡荒灘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責任單位:國土局、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2.繼續加大危房改造支持力度。提高補助標準,拓寬改造資金籌集渠道,整合使用危房改造、節能補助、抗震設防、災損重建等資源。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無能力改造的特困户提供保障性住房。完善村莊建設規劃,推進貧困村生活垃圾處理、污水治理和村莊綠化。

責任單位:住建局、環保局、林業局、民政局、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3.加大對貧困殘疾人的扶貧力度。負責對貧困殘疾人的獨立審核、認定,幫扶政策重點傾斜,加強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

責任單位:殘聯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4.開展電子商務服務。對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的貧困人口,重點支持農產品加工業、電商的發展;加快推進貧困村信息網絡建設,優先支持貧困村接通符合國家標準的互聯網,加快“寬帶農安”建設。加快貧困村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支持郵政、供銷合作等系統在貧困村建立服務網點。支持電商企業拓展農村業務,加強貧困村農產品網上銷售平台建設。加強農村電商人才培訓。對貧困家庭開設網店給予網絡資費補助。開展互聯網為農便民服務,提升農村互聯網金融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團縣委、工信局、縣供銷總社、聯通公司、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5.強化培訓工作。對具備職業技能的和壯體力型勞動力,重點加強轉移就業指導和服務,支持勞務輸出增收。對目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貧困人口,新畢業的“兩後生”(初、高中畢業後未就業的),通過實用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和支持發展就業創業創新項目。開展職業教育工作、貧困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提升和實用技能培訓。加強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強化貧困村人才支撐,完善科技服務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開展高層次人才精準扶貧基層行活動,培育科技示範户,培訓扶貧創業致富帶頭人。

責任單位:人社局、農業局、農機總站、科技局、教育局、科協、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6.加大教育扶貧開發力度。推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實施“教育扶貧全覆蓋行動”,改善貧困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辦學條件,三年內均達到辦學標準。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率先在建檔立卡的貧困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支持貧困初高中畢業生到縣內外中等職業學校接受教育,貧困家庭子女就讀職業院校實現應補盡補。

責任單位:教育局、財政局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7.加快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貧困村村屯道路建設,優先在貧困村實施村屯暢通工程和安全隱患治理工程,支持產業基地田間道路建設,增強農村公路服務保障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升級改造縣鄉道路,消除危橋和安全隱患路段,探索建立交通養護機制。

責任單位:交通局、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8.提高農村電網供電能力,發展清潔能源。採取大電網延伸以及光伏、風電光電互補等可再生能源分散供電方式,完成新一輪貧困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支持光伏扶貧項目建設,對具備相應資源優勢和創業能力的貧困人口,重點支持發展光伏等新興業態。

責任單位:能源局、農電公司、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19.推進鄉村旅遊富民工程。對具備相應資源優勢和創業能力的貧困人口,重點支持發展旅遊等新興業態,實施鄉村旅遊創業計劃,創建“美麗鄉村遊”系列品牌,加快家庭旅館業發展,促進貧困村旅遊升級。

責任單位:旅遊管理中心、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0.繼續推進貧困村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以“美麗鄉村”建設為契機,將衞生連片整治項目向貧困村傾斜,全力幫扶貧困村推進環境改善。

責任單位:環保局、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1.探索實施城鎮吸納貧困人口新舉措。圍繞哈大城市羣規劃,加快推進省級新型城鎮化試點,推進特色城鎮建設,完善城鎮化網格格局。完善公共服務體系,確保貧困人口進入城鎮留得住、有保障。落實户籍制度改革意見,讓更多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轉移落户。完善城鎮基礎設施,適當在貧困村佈局,優先考慮使用貧困勞動力,通過就業讓貧困人口受益。

責任單位:住建局、發改局、公安局、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2.實施文化共享、數字圖書館、電子閲覽室工程。通過有線聯網、無線覆蓋等多種方式,提高電視收視覆蓋率。實施貧困村農家書屋提升工程,加快數字農家書屋建設,每個農家書屋每年補充圖書一般不少於60種。充分利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等現有設施,積極開展羣眾性文體活動。培育“文化下鄉”和“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務品牌,以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和基層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為骨幹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建設全面完成。

責任單位:文廣新局、吉視傳媒、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3.嚴格依法依規推進扶貧工作。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責任單位:政府辦、司法局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4.規範法律諮詢平台建設。建立完善法律諮詢機制,加大人財物的投入力度,做好對貧困人口的法律諮詢工作,切實保障貧困人口合法權益。

責任單位:司法局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5.強化貧困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大基層治安隊伍建設力度,有效維護貧困村治安穩定。

責任單位:公安局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6.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制定和完善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户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積極穩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責任單位:農經總站、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7.全面推進包保幫扶工作。全體縣級領導每人確定1個村作為扶貧聯繫點,並幫扶10户貧困户;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村幹部及職工每人包保部分貧困户,做到幫扶全覆蓋。要經常深入到包保村和包保户進行對接,開展調查研究,瞭解分析致貧原因,理清幫扶思路,制定幫扶計劃,切實做到幫扶思路、幫扶責任、幫扶措施、幫扶項目、脱貧路徑、脱貧時間“六到户”。對提前完成脱貧攻堅任務的,要繼續幫扶。

責任單位:組織部、縣委辦、人大辦、政府辦、政協辦、各對接單位、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8.加大社會層面扶貧力度。深化村企共建,鼓勵企業通過到貧困村投資興業、合作共建、捐資捐助等形式,開展包鄉包村扶貧。鼓勵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在春節等重要節日向貧困羣眾送温暖、獻愛心活動,通過“母親健康快車”“春蕾計劃”“安康計劃”“消除嬰幼兒貧血”“金秋助學”等公益平台幫助貧困婦女和兒童。發揮好全國扶貧日社會動員作用,倡導扶貧志願者行動,在貧困村構建扶貧志願者服務網絡。加強社會扶貧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搭建社會扶貧平台,全面及時公開扶貧捐贈信息,提高社會扶貧公信力和美譽度,探索發展公益眾籌扶貧。按照國家税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扶貧捐贈税前扣除、税收減免等扶貧公益事業税收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扶貧辦、宣傳部、衞計局、教育局、婦聯、民政局、工會、工商聯、國税局、地税局、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29.加大扶貧資金監管力度。全面推行扶貧資金公告公示制,強化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拓寬監管渠道,堅決查處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違法違紀問題。全程對扶貧項目進行跟蹤檢查,確保扶貧資金用到最困難村、最困難人口和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上來。要及時掌握實施精準扶貧的資金項目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到項目資金監管在精準扶貧實施過程中的全覆蓋。推進扶貧開發領域反腐倡廉建設,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行為。

責任單位:紀檢委、監察局、審計局、財政局、檢察院、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30.建立完善資產化精準扶貧機制。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它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水電、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資產,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户,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户,確保貧困户獲得保底收益和利潤分紅收益。資產可由村集體、合作社或其他經營主體統一經營。可以採取委託經營、合作經營、股份制等方式,將貧困户的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生產工具、農業設施等資源資產參股到種養大户、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或其它農業項目中,實現共同致富。鄉鎮政府要積極協調業主和貧困户的關係,業主、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要發揮技術優勢、經營能力,維護貧困户合法利益。

責任單位:財政局、水利局、農業局、農經總站、林業局、畜牧局、各鄉鎮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31.加強貧困村黨組織建設。以20xx年村“兩委”換屆為契機,注重從民營企業家、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人員中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特別是一把手,提升村黨組織帶領羣眾脱貧致富能力。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探索開展貧困村同企業、社會組織等對接共建。加強服務型基層黨組織建設,當好帶領貧困羣眾脱貧致富的“領頭雁”。

責任單位:組織部、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32.大力開展扶貧宣傳工作。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全縣脱貧攻堅取得的成就,準確解讀黨和政府扶貧開發的決策部署、政策措施,及時、生動、準確報道各鄉鎮和各部門精準扶貧、精準脱貧的好經驗、好做法;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勞致富光榮精神,讓羣眾的心熱起來、勁鼓起來、行動上積極幹起來,依靠辛勤勞動改變貧困落後面貌。引導貧困村移風易俗,抵制邪教,從簡舉辦婚喪嫁娶,樹立樸素文明的良好社會風氣;大力宣傳打贏脱貧攻堅戰的重大意義,加強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門的輿論監督,營造全社會關心扶貧、支持扶貧、參與扶貧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宣傳部、扶貧辦、各鄉鎮

完成時限:20xx年末

33.建立完善扶貧對象退出機制。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嚴格、規範、透明的脱貧對象退出和動態管理辦法,分別確定貧困村、貧困人口退出標準、程序、核查辦法,明確鄉鎮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標準,做好數據核查和資料歸檔等工作,貧困户、村、鄉鎮、包保單位(人員)要層層簽字確認,做到全程公開、有序退出,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單位:各鄉鎮、扶貧辦、民政局、財政局等

完成時限:20xx年末

34.切實強化問責機制建設。實行最嚴格的問責督查,建立年度脱貧攻堅報告和督查制度,建立脱貧攻堅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對重點部門、重點鄉鎮進行聯合督查,對落實不力的部門和鄉鎮,要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並提出責任追究建議,對未完成年度減貧任務的鄉鎮和部門,要對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嚴禁鋪張浪費,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杜絕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建立重大涉貧事件的處置、反饋機制,在處置典型事件中發現問題,不斷提高扶貧工作水平。強化約束機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假脱貧”“被脱貧”“數字脱貧”,對忽視扶貧的庸政懶政怠政行為,要限期整改,問責到人。

責任單位:督查室、紀檢委、審計局、公安局、民政局、扶貧辦

完成時限:20xx年末

35.強化實績考核和正面導向作用。依據省市脱貧攻堅工作考核辦法,制定全縣脱貧攻堅工作考核辦法,由縣委組織部、縣扶貧辦、縣人社局、縣審計局等部門具體負責對各鄉鎮及部門定期開展綜合考評,考核結果經縣脱貧攻堅領導小組審定後通報全縣,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評價、獎懲、任用的重要依據;突出強化實績考核的正面導向作用,激勵鄉鎮、部門切實發揮抓落實的主體責任;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把脱貧攻堅實績作為選拔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把貧困村作為鍛鍊培養幹部的重要基地,落實駐村幫扶幹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在晉級晉職時,給予優先考慮。對扶貧成效明顯、貢獻突出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適時予以表彰。

責任單位:組織部、政府辦

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相關要求

1.強化責任落實。相關部門要結合任務分工,梳理具體工作任務,建立任務清單,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脱貧攻堅工作紮實開展。

2.強化部門聯動。要統籌推進脱貧攻堅工作,排在責任單位第一位的是牽頭部門,其他單位要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脱貧攻堅工作精準發力,收到實效。

3.強化常態長效。建立完善保障機制、後續跟蹤服務機制,堅持常態化幫扶,確保幫扶工作發揮長效作用,貧困人口脱貧後不返貧。

脱貧攻堅實施問責機制

5月18日,《泉州市脱貧攻堅工作問責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於近日印發。按照該辦法,今後,脱貧攻堅工作上,貫徹有關精神不到位、業務操作不規範、工作作風不紮實、組織領導不力、落實黨風廉政“兩個責任”不力等5方面的28種情形將問責,並同步加強監督執紀,為打贏脱貧攻堅戰提供了嚴明的紀律保障。

▲未如期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問責!

《辦法》明確,對貫徹有關精神不到位的,有以下七個情形之一的,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負責人應當予以問責。

(1)上級脱貧共建的決策部署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推進脱貧攻堅工作領導不力,未如期全面完成脱貧攻堅目標任務的;

(2)制定精準扶貧、精準脱貧政策和措施不符合工作實際、基層需要和上級政策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3)違反中央、省、市扶貧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

(4)縣、鄉兩級黨政主要領導未按有關規定對貧困人口進退識別、建檔立卡等關鍵環節進行簽字確認、審核的;

(5)不嚴格執行國家扶貧對象識別和提出標準,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搞暗箱操作、優親厚友、有失公正的;

(6)未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教育、醫療、住房等政策幫扶,造成貧困人口未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的;

(7)其他法律法規、黨內法規規定應當予以問責的。

▲扶貧安排不科學不精準 問責!

《辦法》明確,對業務操作不規範的,有以下五個情形之一的,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負責人應當予以問責。

(1)在扶貧項目、扶貧計劃安排上不科學、不精準,造成較大損失的;

(2)建檔立卡貧困户登記信息不準確、認定程序不規範的;

(3)新增貧困人口或返貧人口未及時納入扶貧範圍,穩定達到脱貧標準未及時退出的;

(4)在督查考核中不配合,提供相關數據、資料不準確,對發現的問題不處置、不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

(5)其他法律法規、黨內法規規定應當予以問責的。

▲被幫扶羣眾滿意度低 問責!

《辦法》明確,對工作作風不紮實的,有以下七個情形之一的,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負責人應當予以問責。

(1)對承擔的脱貧攻堅工作任務打折扣、搞變通、敷衍塞責,完成質量不高的;

(2)未按規定要求走訪慰問貧困户、瞭解掌握家庭情況和實際困難的,未制定有針對性幫扶措施的;

(3)單位聯繫貧困村工作不力,駐村幫扶工作制度落實不到位,駐村工作隊員不到崗、擅自脱崗或“兩頭跑”

(4)貧困人口識別和退出準確率、幫扶工作羣眾滿意度較低的;

(5)為規範、準確、完整填寫或無特殊原因由他人填寫幹部幫扶手冊的;

(6)存在不嚴不實、弄虛作假,搞“數字脱貧”、“虛假脱貧”和“被脱貧”,造成嚴重後果的;

(7)其他法律法規、黨內法規規定應當予以問責的。

▲影響全市工作進度 問責!

《辦法》明確,對組織領導不力,有以下七個情形之一的,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負責人應當予以問責。

(1)對脱貧攻堅工作重視不夠,安排部署、服務指導不到位,項目資金安排不及時,影響全市工作進度或受到上級批評的;

(2)在中央、省、市督查調研和明察暗訪中,被發現工作存在嚴重問題或嚴重失誤的;

(3)脱貧攻堅項目組織實施不力,工作推進緩慢,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成,造成不良後果的;

(4)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實等原因影響國家和省對我市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結果的;

(5)未按上級要求設置扶貧機構、配齊工作人員的;

(6)督查、考核部門在脱貧攻堅工作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指導不力、措施不實、督辦不嚴,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

(7)其他法律法規、黨內法規規定應當予以問責的。

▲發現問題“三不”處理 問責!

《辦法》明確,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扶貧領域違紀問題頻發多發的,嚴肅追究責任;對職能部門黨組織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也要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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