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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最新的機動車保險條例知多少

關於最新的機動車保險條例知多少

最新的汽車保險新規有什麼不同之處?最新的汽車保險新規何時啟動?本站小編髮現不少網友在網上詢問相關問題,接下來,我們一同來看看汽車保險新規的基本情況吧。

關於最新的機動車保險條例知多少

汽車保險新規定最新解讀

1、20xx汽車保險新規何時開始?

據保監會消息,除了20xx年6月進行第一批車險費改的6個試點地區,20xx年還將繼續增加12個地區作為商業車險改革試點,具體改革時間將在20xx年1月1日啟動。

2、20xx汽車保險新規有什麼不同?

①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保費,同價不同款汽車保費不同

費改前,車主購買保險時是按新車購置價來確定保險費用的。費改後,車輛是以實際價值確定保費投保車損險的,發生全損時,車輛即可獲得實際損失的賠償。比對費改前,消費者需要支付的費用也會更低。

費改之後,如果同價格車輛投保,那麼車型不同,其所交保費也不同。權威評測安全係數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較為便宜)的車輛,保費用將會更低。

②新規擴大保險責任範圍

被保險人或司機的家人可在三責險項下進行賠付,相比過去撞到自家人保險不賠情況,費改之後,其保險責任的範圍變得更廣了。除此之外,因為颱風、熱帶風暴、暴雪、冰凌、沙塵暴、冰雹等自然災害所導致的車輛損失,也增加到車損險保險責任中,各險種也均刪除了多項責任免除約定。

③出險越少,駕駛習慣好,保費越低

費改後保險公司給出的價格高低,不僅會取決於車主上一年的出險率,還要參照車主的駕駛行為習慣和駕駛風險。簡單計算一下,上一年沒有出險,綜合算下來,車險費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準費率的6折,如果連續兩年沒出險,保費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連續3年(或以上)沒出險,保費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④增加“代位求償”權

簡單來説就是,當本人遇到對方負全責的保險事故,如果對方因為投保額不足,或者沒有能力賠償,受損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後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新規汽車保險政策

1、出險1次的保費不打折;

2、出險2次的保費上浮25%;

3、出險3次的上浮50%;

4、出險4次的上浮75%;

5、出險5次的保費翻倍。

一年內無出過險的打85折,2年出過險打七折,三年沒出過險才能打六折。

即今年11月、12月到期的車主如果在11月30日前上保險還是能按舊費率,1、2月份之前到期的車險趕緊出。

車輛發生事故,如何保險?

1、現場:簡單事故雙方確認責任,填寫快速處理。你的權責,那麼雙方去你的保險公司或保險承保渠道定損。如果事故嚴重需要報

交警來處理。需要救援,那就現場向保險公司報案,要求拖車,拖到你的維修地點或承保渠道。

2、雙方帶齊手續,保單、行駛證、駕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在保險公司或者承保渠道,定損後修車。

3、無責方修理費按保險公司定損為標準,由被保險人現行墊付,收集修理發票,清單,相關證明,舊件。

4、如果你的保險是4s店承保的,那麼4s店會根據情況選擇是否直賠。兩車都在你承保的4s店維修,那麼手續齊全4s店可以做直賠,

你無須墊付。維修好了接車就是了。如果無責方不在這裏修,那麼還是需要你現行墊付收集手續。然後到保險公司報銷。

5、保險公司理賠週一至週五,早8:30至5:00。全年365天都可定損。

保險公司如何理賠?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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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實施新規:出險5次以上來年保費將翻倍

日,全市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設立諮詢台,解答市民在金融消費時遇到的問題。隨着今年實施車險新規,許多市民感到疑問和不解,成為現場諮詢的熱門話題。

理賠不足千元,續保費用竟然翻番

“我剛剛續保了今年的車險,商業險費用竟然比去年翻了一番,價格接近4000元。但我的車去年總共理賠了不到1000元,有兩次還是劃痕險出險,這合理嗎?”昨日,市民張先生專程來到活動現場,諮詢自己購買車險時遇到的問題。

對於市民的疑問,市保險行業協會財險部副主任陳玫霖表示,由於車險政策在今年剛剛調整,協會接到了不少市民關於保費上漲的諮詢和投訴。“整體來看,主要是市民對於政策調整的細節還不是很清楚,以為是保險公司出現亂收費的現象。”她説。

根據今年實施的車險新規,如果車輛上一年出現多次理賠將按次數相應上浮費率,出險1次保費不打折,出險2次、3次、4次保費分別上浮25%、50%、75%,出險5次及以上保費將翻倍。反之,1年不出險的話,保費可享受8.5折優惠,2年享受7折優惠,連續3年則可享受6折優惠。

“一些車主出現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報案,一次理賠不過幾百元,但由於報案次數過多最終導致保費大幅上漲,確實有些得不償失。” 陳玫霖説。

選車險品種、報案前還得細算賬

對於車險新規實施的影響,陳玫霖介紹説,新規的出發點是規範車主的駕駛習慣,不要因為有保險就可以隨意開車。只要謹慎小心駕駛,出現小刮小蹭自己掏錢維修,來年優惠的保費能省下不少錢。

“因為過去即使一年出個兩三次險,續保時依然能享有一定折扣,但如今只要出險一次,來年的保費就不會再打折了。”陳玫霖説,“所以今後幾百元的小事故,建議市民還是不要報案出險,遇上較大的事故時才有必要讓保險公司出險理賠。”

新規的實施對市民選擇商業車險品種也產生一定影響。業內人士建議,一些保額較少的險種已經不必要購買,如劃痕險、玻璃險等。這些險種即使全額賠付也不過幾百、上千元,但卻要佔用出險次數。“市民可以花幾十元購買一款‘找不到第三方’險。”陳玫霖説,“如果車輛受損又找不到肇事方,同時又遭遇較大的損失,可以報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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