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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食品藥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

山西食品藥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

《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章程》已經20xx年4月28日山西省第一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第一次主任會議通過。下文是山西食品藥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歡迎閲讀!

山西食品藥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
山西食品藥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最新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查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審評本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提出實施本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建議;

(三)對本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重大問題提供諮詢;

(四)承擔本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委員會堅持科學民主、協商一致的原則。委員會以維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宗旨,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基礎,從省情出發,促進食品安全標準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常務副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主任委員負責全面工作,常務副主任委員負責日常工作和祕書處工作。委員會設祕書長1名,副祕書長若干名。

第五條 委員會設委員若干名,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和環境等方面的專家以及本省有關部門的代表組成。由本省有關部門和相關機構推薦的專家,經遴選並向社會公示後,由山西省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聘任,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5年。

第六條 委員會設立祕書處,祕書處設在山西省衞生計生委衞生監督所,承擔委員會日常工作。

第七條 委員會主任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也可由主任委員委託的副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祕書長、副祕書長及相關委員參加。

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本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審議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

(三)審議和修正委員會章程;

(四)研究其他有關事項。

第八條 祕書長辦公會議由祕書長主持,副祕書長和相關委員參加。研究解決在標準制定(修訂)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

第九條 專業委員會會議由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祕書長兼)主持,委員參加。負責對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送審稿進行審查。

第三章 委員管理

第十條 委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職業道德,作風正派,敢於堅持原則,認真負責,責任心強,廉潔自律;

(二)熟悉並熱心食品安全標準工作,在食品安全相關專業或業務領域有豐富的工作經驗,能夠及時瞭解和掌握國內外食品安全標準信息;

(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含大學本科)學歷;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工作主動,積極參加委員會活動,承擔並完成委員會交付的各項任務;

(四)委員應當從事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監管、實驗室檢測等與食品專業領域密切相關的工作5年以上,且目前尚從事食品相關工作的人員,並具有相應專業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60歲以下,身體健康;

(五)能夠履行委員的權利和義務,承擔相應的職責和任務。

第十一條 委員的權利

(一)有表決權,有獲得相關資料和文件的權利;

(二)有參加委員會會議和相關活動的權利;

(三)對委員會工作進行監督,有提出批評意見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員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章程,執行委員會決議;

(二)按時參加委員會會議和活動,科學、及時、公正、明確地提出意見;

(三)承擔委員會交辦的任務;

(四)對有關涉密工作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 委員可以連聘連任,到期不續聘者自行解聘。委員本人聘期內要求退出委員會或因身體狀況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向祕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由主任委員批准後解聘。

第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不遵守本章程規定的;

(二)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無故兩次以上不參加委員會會議的;

(四)因工作變動及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擔任委員的;

(五)有與委員身份不符的行為,經提醒後仍未改正的。

第十五條 祕書處根據工作需要,可提出增補委員的人選,按本章程第五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標準審查

第十六條 委員會按照以下程序審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送審稿。

(一)祕書處初步審核;

(二)公開徵求意見;

(三)專業委員會會議審查;

(四)主任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第十七條 祕書處應當組織召開專業委員會會議進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查,並在召開會議前7個工作日將擬審查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送審稿(可以電文文件形式)提交參會的委員。

第十九條 專業委員會審查標準時,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員到會為有效。

第二十條 專業委員會審查標準時採取協商一致的方式。在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應當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表決。參會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查通過。

未通過審查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專業委員會應當説明未予通過的理由並提出修改意見。

第二十條 專業委員會通過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由祕書處提交委員會主任會議審議。

第五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一條 委員會的工作經費納入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預算管理,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一)委員會相關工作會議;

(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工作;

(三)祕書處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四)標準起草、編審和印刷費用;

(五)與委員會職責相關的其他必要支出。

第二十二條 委員會工作經費支出與資產管理要嚴格按照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委員會的審評工作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全體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由山西省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

山西省出台食品藥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

為適應當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需要,充分發揮專家智庫在食藥監管、風險防控和打擊食藥違法犯罪中的作用,山西省局日前會同省公安廳、省食安辦共同研究制定出台了《山西省食品藥品安全專家組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山西省食藥監局、省公安廳、省食安辦共同設立山西省食品藥品安全專家組,由食藥監局負責管理,開展專業諮詢、風險評估、調查研究、決策支持、法律援助等工作。專家組下設食品、藥品、保化、器械、應急管理等專業小組,負責各自領域食品藥品安全形勢的調查研究、風險研判和評估預警,參與研究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政策法規、部門規章等,參與研究制定食品藥品生產工藝、補充檢驗檢測方法等,協助檢驗結果的認定和違法事實的定性,協助做好食品藥品安全輿情應對和應急處置。《辦法》還就專家組工作的開展、專家的管理等做了詳細規定。

《辦法》的出台,為專家組開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發揮專家優勢、推動食藥安全治理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規範化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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