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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今天本站小編將給大家帶來最新版關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0xx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一、適用範圍

本指南適用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請與辦理。

二、事項名稱和代碼

事項名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事項代碼:0149

分項名稱:認定、更名、補發證書。

三、辦理依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國科發火〔20xx〕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第八條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税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稱"認定機構")。認定機構下設辦公室,由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財政、税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省級、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機構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每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二)負責將認定後的高新技術企業按要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通過備案的企業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三)負責遴選參與認定工作的評審專家(包括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並加強監督管理;

(四)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並處理複核申請及有關舉報等事項,落實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議;

(五)完成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辦理機構

(一)辦理機構名稱及權限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市財政局、市國家税務局、市地方税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知識產權局組成"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以下簡稱市認定指導小組),負責指導、管理和監督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項工作。

市認定指導小組下設"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認定辦公室),設在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更名、補發證書工作,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並處理有關舉報等。

各區(縣)科委、高新區各個分園有關管理部門分別對各自區域內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確定材料完備、真實後,出具正式收件證明,同時將通過形式審查的書面材料及其正式收件證明報送市認定辦公室。

(二)審批內容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三)法律效力

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企業,可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税務部門申請享受税收優惠政策及其它優惠政策。

(四)審批對象

申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申請更名的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補證的高新技術企業。

五、審批條件

(一)認定準予批准的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以下8個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佔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四項指標分值結構詳見下表:

序號指 標分值

1知識產權≤30

2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

3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20

4企業成長性≤20

(1)知識產權(≤30分)

由技術專家對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是否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要求,進行定性與定量結合的評價。

序號知識產權相關評價指標分值

1技術的先進程度≤8

2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8

3知識產權數量≤8

4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

5(作為參考條件,最多加2分)

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範的情況≤2

(2)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分)

依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過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所產生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成果(專利、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科技成果轉化是指為提高生產力水平而對科技成果進行的後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

科技成果轉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資實施轉化;向他人轉讓該技術成果;許可他人使用該科技成果;以該科技成果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以該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折算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以及其他協商確定的方式。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和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進行綜合評價。同一科技成果分別在國內外轉化的,或轉化為多個產品、服務、工藝、樣品、樣機等的,只計為一項。

A.轉化能力強,≥5項(25-30分)

B.轉化能力較強,≥4項(19-24分)

C.轉化能力一般,≥3項(13-18分)

D.轉化能力較弱,≥2項(7-12分)

E.轉化能力弱,≥1項(1-6分)

F.轉化能力無,0項(0分)

(3)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20分)

由技術專家根據企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組織管理的總體情況進行綜合打分。

--制定了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編制了研發費用輔助賬;

--設立了內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並具備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

--建立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建立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台;

--建立了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

(4)企業成長性(≤20分)

由財務專家選取企業淨資產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等指標對企業成長性進行評價。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參見《工作指引》。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更名准予批准的條件

企業的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未發生重大變化的,准予更名,重新核發認定證書

(三)補發證書准予批准的條件

申請人提出申請,經核實後予以補發證書。

六、審批數量

無審批數量限制。

七、申請材料

(一)形式標準

本審批採用網上申報、紙質材料交受理點的方式。

1.申報資料按本辦事指南申請材料目錄載明的順序排列;

2.申請材料的複印件應清晰;

3.當場提交的紙質材料必須與網上提交的材料內容相一致。

(二)行政審批申請材料目錄

1.認定

序號提交材料名稱原件/複印件份數紙質/電子報件要求

1企業註冊登記表原件1紙質登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規定進行註冊登記,獲取註冊登記號(22位),填寫完整,網上填報後,打印書面材料。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原件1紙質登錄上海科技網辦理平台,按規定填寫完整,網上填報後打印出書面,並蓋企業公章。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或統一社會信用證原件、複印件1紙質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複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

4知識產權證書原件、複印件1紙質知識產權證書包括髮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

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複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鑑證報告,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説明材料原件1紙質由符合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

6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説明書)原件1紙質由符合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

7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説明材料原件1紙質由企業提供,並加蓋企業公章。

包括:(1)企業職工總數;(2)大學專科以上科技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比例;(3)研發人員佔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4)企業科技人員是指企業從事研發活動和其他技術活動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5)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8科研立項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1紙質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複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包括市級以上科技項目立項批文及合同、企業科研立項報告證明材料、橫向科研合同。

9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税年度納税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原件、複印件1紙質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複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

2.更名

序號提交材料名稱原件/複印件份數紙質/ 電子報件要求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原件1紙質登錄上海科技網辦理平台,按規定填寫完整,網上填報後打印出書面材料,並蓋企業公章。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原件、複印件1紙質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複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

3企業更名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證)原件、複印件1紙質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複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原件、複印件1紙質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複印件,原件核對後退回。

3.補發證書

序號提交材料名稱原件/複印件份數紙質/電子報件要求

1本市法人單位營業執照、生產地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或統一社會信用證)原件及複印件1紙質與申請書一致,原件核對後退回。

2補證申請及其證明材料原件1紙質按附錄4要求填寫。

(三)申請文件名稱

1.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見附錄2,2-1)

2.更名

《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見附錄2,2-2)

3補發證書

《高新技術企業補證申請書》(見附錄2,2-3)

八、審批期限

(一)認定

1.受理期限

在每批次網上申報截止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

2.辦理期限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在"上海科技網"、"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

(二)更名

1.受理時間:每月受理,分批辦結。

2.辦理時限:更名結果在"上海科技"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

(三)補發證書

1.受理時間:每月受理,分批辦結。

2.辦事時限:受理後10個工作日辦結。

九、審批證件

審批證件為《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十、收費依據及標準

本審批事項不收費。

十一、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一)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1.申請人依法享有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對認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向認定機構提出申訴意見。

(二)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1.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依法接受、配合統計、考核和監督檢查的義務。

十二、申請接收

(一) 接收方式

接收部門名稱:各區縣科委、張江高新區分園受理點(附錄3)。

網上填報網址:

窗口接收地址:見附錄3。

(二) 接收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十三、諮詢途徑

(一) 窗口諮詢

市認定辦公室地址:北京東路668號三樓311、312室。

(二) 電話諮詢:8008205114(座機) 、4008205114(手機)

(三) 網上諮詢:

(四) 受理點諮詢:各區縣科委、張江高新區分園受理點(附錄3)。

十四、投訴渠道

(一) 窗口或信函投訴:市科委信訪辦

通訊地址:人民大道200號。

郵政編碼:20xx03

(二) 電話投訴

8008205114(座機) 、4008205114(手機)

(三) 網上投訴

十五、辦理方式

(一)認定

1.業務描述

(1) 辦理環節:

1)申請環節:認定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註冊登記,填寫企業註冊登記表,並通過網絡系統上傳至認定機構,獲取用户名與密碼。進入"上海科技網"進行網上申報並提交申請材料。

2)審查環節:各區縣科委、張江高新區各分園業務受理部門分別對各自區域內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複審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市認定辦公室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後,將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與準確性進行審查,相關部門對進行復核,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評價。市認定辦公室收到專家的評價意見後,對申請企業提出認定意見,並確定擬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單,報請市認定指導小組審定。

3)公示與備案環節: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上海科技網"和"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市認定辦公室對舉報的有關問題進行核查,核查屬實的,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認定辦公室將認定企業名單報送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備案通過並取得證書編號後,市認定辦公室頒發統一印製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2)審查方式:採用網上與書面確認的審查方式。

2.適用情形

適用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的申請辦理。

(二)更名

1.業務描述

(1)辦理環節

1)申請環節:申請人通過"上海科技網"提交申請材料。

2)審查環節:對提供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市認定辦公室審核後報請市認定指導小組審定。

3)公示與備案環節:審定後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認定辦公室重新頒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

(2)審查方式:採用網上與書面確認的審查方式。

2.適用情形

適用於發生名稱變更的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辦理。

(三)補發證書

1.業務描述

(1)辦理環節

1)申請環節:申請人通過現場提交補證申請材料。

2)審查環節:市認定辦公室對提供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進行受理,對申請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補證的決定。

(2)審查方式:書面審查。

2.適用情形

適用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補發的辦理。

十六、決定公開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市認定辦公室在"上海科技網上公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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