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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通用5篇)

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通用5篇)

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1

貴家長:

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通用5篇)

隨着天氣的變熱,各地學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頻發,全國已發生多起小孩溺水死亡事故,教訓慘痛。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溏、池、沼、溝渠、水庫、海邊等地玩耍和游泳。

二、不準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三、若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應該到合格的、安全設施齊全的游泳場館活動。

四、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或撥打110、119報警,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切不得盲目下水施救。

五、自五月一日起實行夏季作息時間,望家長做好學生的午休工作。(中午:11:20放學,下午2:20預備)

學生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家長按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如違約,後果自負。

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2

為了預防學生髮生溺水事故,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職責:

1、學校定期對學生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2、學校要加強上課期間學生的管理;

3、學校發現或瞭解掌握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後,要及時予以制止、糾正學生的錯誤並告知學生的監護人;

4、學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二、家長的職責:

1、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

2、需乘坐渡船的學生和低年級學生必須有監護人護送;

3、家長要教育和監管好子女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不能私自到水域玩耍、嬉水、游泳;學生不能出現不請假、無故逃課外出游泳或到水域邊玩耍的情況;

4、學生的異常行為被學校告知後,家長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

5、住校生離校回家後,家長要及時利用電話或短信向班主任報平安。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

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3

為加強商街環境衞生管理,營造整潔、優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特制定本責任書: 門前三包責任範圍:橫向為沿街房屋,建築物總長,縱向為建築物(包括圍牆)牆基至道路的路沿石,無路沿石,以道路邊沿為界。

一、包衞生:對本責任區進行清掃,做到每天門前無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淨整潔,即無煙頭,無果皮,無紙屑,塑料袋,無污水、積雪。臨街商鋪產生的垃圾要及時清理並倒入指定垃圾箱內,不得將垃圾堆放(掃入)道路旁。

二、包設施:負責門前衞生責任區內的路面、路燈、供水排水管道、樹木、綠籬、花壇、草坪和設施的衞生維護等,制止攀折樹木、依樹搭棚拉線、踐踏草坪、損壞樹木和設施及擅自佔用綠地等行為。

三、包秩序:維護門前或周圍的環境;制止亂堆亂放、擺設攤點、亂停車輛、亂搭亂建、亂貼亂掛廣告標語,制止和及時清“牛皮”等非法廣告及其他違法行為。臨街商鋪不倚門設攤,佔道經營,不亂吊掛商品、亂豎亂掛牌匾。

四、物業部將對門前衞生“三包”進行定期檢查,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不履行門前衞生“三包”義務的,經查實,物業責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乙方責任並對其給予處罰。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責任人和物業部各持一份,一經簽訂即日生效。

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4

甲方:程嶺鄉人民政府

乙方:

為推動我鄉鄉容鄉貌、美化、亮化和環境衞生的有序發展,塑造程嶺新形象,營造良好的環境氛圍,讓廣大居民積極參與環境衞生管理,共同把程嶺建成一個乾淨、整潔、有序的衞生集鎮,甲乙雙方就環境衞生門前三包責任有關責任事項達成如下共識:

一、乙方必須切實、認真履行好門前“三包”責任制,即:包衞生、包綠化、包秩序。

(一)包衞生:即無垃圾污物,無果皮紙屑,無亂貼亂畫,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暢。不得從事有礙市容環境和破壞環境衞生的生產加工業。

(二)包綠化:即包培植門前綠化和保護門前行道樹,保護管理好門前公共設施,禁止損壞花草樹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證門前不亂擺攤點,無亂停亂放車輛,不涼曬和堆放有礙觀瞻的物品,臨街不得飼養家禽。

二、甲方必須在職權範圍內積極協助、監督乙方進行門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門前三包責任,經查實,甲方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乙方責任並對其給予處罰。

四、此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訂即日生效。

防溺水安全教育責任書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地方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有員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使乙方員工熟悉酒店消防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掌握簡單的滅火常識。

2、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3、甲方的安保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義務教育自己的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2、乙方有義務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

3、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鬥、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的明火設備。

5、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7、乙方向甲方交消防安全保證金元。

三、違約責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和不服從甲方消防管理的,每次從消防安全保證金中扣罰元。承租期滿,乙方沒有違規行為的,甲方如數退還乙方消防安全保證金。因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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