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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衞責任書3篇

安全保衞責任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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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我校師生生命安全,保護學校的財產不受侵害,消除各種不良隱患,積極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希望各中層領導多師生進行安全教育,使我校師生都認識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這一重要性,為此,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安全保衞責任書3篇

一、禁止學生攀爬學校內帶有一定高度,致使學生造成傷害事故的物體,如欄杆、房屋、籃圈、圍牆等。

二、嚴禁學生私自自接電源,觸摸室內外的裸露電源、插座,以免造成傷亡。

三、嚴禁學生單獨或羣體去湖泊、河流游泳。

四、學生應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追車、吊車。

五、嚴禁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物品進入校園。

六、學生不應有吸煙、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等不良習慣。

七、嚴禁學生以任何藉口私自離校出走,如在離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八、不經學校批准,任何教師不得組織和帶領學生外出搞大型集會活動。

九、嚴禁學生看黃色書籍、黃色碟片、進黃色娛樂場所

十、禁止學生吸毒、販毒,如經學校或教師屢教不改者,後果自負。

十一、嚴禁學生飲用腐爛變質、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物、有毒物質或被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

十二、嚴禁學生玩火、縱火或進入高危火源。

十三、學生睡覺、休息時,嚴禁把火放在封閉的房間中,以免煤氣中毒。

十四、嚴禁學生進入高危傳染病人羣。

十五、實驗完畢後,教師應督促關燈、關水、關電,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十六、做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實驗時,應服從指導教師安排,以防不測。

十七、嚴禁觸摸實驗室中的帶電體或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物品。

十八、警惕被竊,嚴禁一切違法活動,敢於抵制和揭發不良現象。

十九、教師應教育學生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

二十、嚴禁校外人員進入校園挑釁尋事。

二十一、嚴禁學生在校談情説愛。

二十二、嚴禁學生在大型集會時互相擁擠,上下樓道靠右走。

二十三、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十四、嚴禁教師要求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的學生參加他所不能參加的活動,如果上述情況學生及學生家長沒有告訴教師的,出現安全事故,教師不負任何責任。

二十五、有安全隱患不報告、不及時排除,給學生人身及財產造成損害的,由教師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六、學生在校期間,因教師工作不到位,玩忽職守造成學生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安全事故,由該教師負責安全責任。

二十七、學生出現安全事故,要求班主任必須到場處理,如不到場者,負相關責任。

學校負責人籤(蓋章):

中層領導籤(蓋章):

水東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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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我園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我園教職工和在園幼兒的身心安全,特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門衞工作每天早上7:30、下午3:50的幼兒入園、離園開、關大門;日常的來人來訪的盤問、登記,開、關大門,對於無關的閒雜人員或其他可能對園、對幼兒造成不利影響、傷害的及時勸離,不得讓其入園內;守護大門,確保入園幼兒不私自離園。

二、安全保衞工作幼兒在園活動時的安全巡視,及時發現、處理幼兒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安全隱患等,若有意外發生,應負責及時協助教師處理,負責送幼兒就醫等。如有突發事件危及幼兒、幼兒園安全應及時報警。

三、環衞、消毒及其檢查工作協助後勤人員打掃園內環境衞生,包括園內操場(做到早上、下午兩次定時打掃)、以及一天中的隨時清潔打掃,負責我園周邊至公路處的環境衞生的打掃,隨時清揀紙屑等,確保此範圍內的清潔,保證全園環境衞生整潔。

四、其他職責做好園內因工作需要的一切其他臨時工作安排。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離崗或調離之日止。

幼兒園負責人:(籤)

幼兒園:(蓋章)

門衞、安全保衞人員:(籤)

太平中心幼兒園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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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屯鄉中心校

1、嚴格執行門衞24小時值班制度.非本校師生進入學校,一律要先做好登記手續,經有關責任人籤後,方可放行.家長找學生,上課時間不準進入,一律在校門口等待.上學時間內,學生出校門,必須要有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籤,並做好出入登記. 非本校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本校師生進出校門一律登記。

2、在校期間為上班時間.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3、認真分發全校報刊雜誌和信件,做到準確,及時,不積壓。

4、保證學校公有財產的安全,如有損壞、丟失按價賠償。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就立即報警或告知學校領導。

5、保證學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保護學生的安全,發現打架鬥毆的現象及時阻止處理,並上報有關領導。

6、嚴格禁止教師、學生拾易燃、易爆、有毒化學藥品、危險品等進入學校。

7、值班值宿人員在校內不得飲酒和留他人住宿,發生意外與學校無任何責任。

學校每學期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好,達到要求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實現安全責任目標和安全責任要求並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批評或其它處理。對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中心學校和區教育局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籤之日起生效。

學校校長(籤):

安全主管(籤):

門 衞( 籤 ):

年 月 日

標籤: 責任書 保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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