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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財務合同(通用20篇)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通用20篇)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

甲方: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通用20篇)

乙方:

在雙方共同遵守《會計法》,《税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雙方商定在甲方年營業額——萬元以下,代理費為元/月.超過——萬元,每超過一個——萬元,每月另加元,年末一次結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信息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並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税務報表作出後.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作出後.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正版安易財務軟件為乙方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税.

3,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負責甲方的工商,税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税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税務的關係.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後,進行帳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範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20______年月日至20______年月日,期滿如繼續委託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不另籤合同.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税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5,財務作帳所發生的材料及其它財務耗材,由甲方承擔.

6,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在雙方共同遵守《會計法》、《税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雙方商定在甲方年營業額_____萬元以下,代理費為_____元/月。

超過_____萬元,每超過一個_____萬元,每月另加_____元,年末一次結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信息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並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税務報表作出後。

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作出後。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正版安易財務軟件為乙方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税。

3.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負責甲方的工商、税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税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税務的關係。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後,進行帳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範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如繼續委託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不另籤合同。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税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5.財務作帳所發生的材料及其它財務耗材,由甲方承擔。

6.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號 判決(以下簡稱 號判決)項下 公司債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號判決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委託,並指派 律師具體承辦甲方委託事宜。

二、乙方代理權限及工作範圍:全權代理甲方參與執行工作,包括蒐集被執行人相關財產情況、與執行法院或有關部門溝通、督促執行法院及時委託相關機構對已查封財產進行評估及拍賣變現、處理與執行有關的其他事宜。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及時向乙方提供與執行相關的文件資料。

四、乙方承辦律師在代理權限內,應當勤勉盡責,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權益的活動。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不得接受對方委託,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不得擅自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本次委託代理方式為有條件的風險代理,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10日內,甲方按申請執行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前期代理費。

2、後期代理費用與乙方代理執行結果掛鈎,甲方向乙方支付後期代理費標準為執行回款(非現金財產形式按當時評估價值計算)的%,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執行回款後的10日內,分期回款則分期支付。

3、甲方除代理費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乙方為承辦本合同項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費、通訊費、打印費、差旅費、招待費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特別約定事項:

乙方代理申請執行、處置查封房產、土地或其他財產需支付的執行受理費用及評估、拍賣等費用由甲方支付。如執行過程中需要提供擔保,則擔保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號判決執行終結止。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雙方如有未盡事宜需另行協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4

__________單位(甲方)委託__________(乙方)代銷下列商品

產地商品名稱規格單位供應單位代銷數量包裝每件重量備註現貨每季可供數  二、以上代銷價格按以下辦法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憑乙方發貨通知單,由甲方代辦託運直撥至購貨單位。

五、代銷商品發貨數量必須根據乙方通知。

六、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七、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脱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八、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簽證機關______份,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月。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要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6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受委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受委託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著作權登記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 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項目(下稱“該項目”)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1) (2)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項目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數據,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 2.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3.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2.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辦理著作權登記事項。

第三條 費用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 : 登記費:

合計(大寫)人民幣 :

乙方指定帳號為: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第四條 轉委託

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代理費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第十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人、受委託人及對象單位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託人(章):受委託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住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7

委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就下述拍賣物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1.拍賣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拍賣物的估價和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拍賣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並向乙方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諮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於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__________元,用於對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驗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於《______動產拍賣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十九條和二十條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後,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根據《______動產拍賣收費規定》,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從拍賣所得價款中扣除。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蔘加競價;亦不得委託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佔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並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後,應通過其銀行賬户,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徵税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經税務機關同意,税金可以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拍賣成交後,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税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按拍賣物底價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其他:有關拍賣物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_______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

委託人代表: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___

拍賣人代表: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9

甲方(委託人):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人):吳

住 所:

電 話: 134X0059

甲方因與 發生的 糾紛一案(金額為 ),委託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以及____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後擬定,不屬於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 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電子信箱: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

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

法律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獨家招商代理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委託物業概況

1.1 項目名稱: (以下簡稱本項目)。

1.2 項目地址: 。

1.3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招商本項目全部物業約 ㎡。

2、委託期限

獨家招商代理: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招商完成 %止。

3、獨家招商範圍

商業建築面積:約 m2

(以上面積最終以房管部門核准的預售招商面積及甲方批准的招商面積為準)。

4、承諾與確認

4.1 甲方承諾本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完全民事主體資格的獨立法人。

4.2 甲方確認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開發權、處分權, 且已取得對

本項目招商無諸如查封、抵押等障礙的相應證明文件並保持這些文件的有效性。擬委託之項目已不存在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會出現任何使雙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法律或事實上的障礙和瑕疵,並願意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3 乙方承諾本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完全民事主體資格的獨立法人。

4.4 乙方確認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委託工作內容的合法資質,並承諾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保持資質的有效性。

5、聯絡和溝通

5.1甲方

5.1.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指派專人與乙方聯絡,以保證雙方能及時溝通和協調,除非書面通知,不得更換聯絡人員。

5.1.2甲方指定下列聯絡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負責就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向對方提出或接收建議、意見、函件、確認書等文書。若對方要求書面回覆,除非另有説明,聯絡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對方。

5.1.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展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資料,並應乙方的請求就資料中相關內容作出解釋或説明。

5.2 乙方

5.2.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指派專人與甲方聯絡,以保證雙方能及時溝通和協調,除非書面通知,不得更換聯絡人員。

5.2.2 乙方指定下列聯絡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負責就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向對方提出或接收建議、意見、函件、確認書等文書。若對方要求書面回覆,除非另有説明,聯絡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對方。

5.3 聯絡溝通渠道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為雙方信息送達的有效途徑,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均有義務確保該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的穩定性,除非事先書面通知對方,不得變更。一旦相關信息送達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則視接收方收到並知曉相關信息。

6、甲方職責

6.1甲方須在本合同書籤訂後7日內向乙方提供有關本項目的詳細資料及公司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詳細的平面圖、面積表、全套建築設計方案、前期市場調查方案、相關土地、開發資料、開發進度等、公司營業執照、開發資質證書等資料。

6.2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再自行招商或委託第三方招商本合同委託範圍內的單位。否則甲方自行招商或委託第三方招商的有益結果視作乙方的工作成果,並作為乙方計提服務費的依據。

6.3 由於甲方房屋質量,售後服務,前期銷售/招商帶來的相關問題由甲方全部承擔和解決。

6.4 甲方應按時支付本委託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的服務費。

6.5 甲方須在本項目所有宣傳資料及廣告上印有“獨家招商代理:四川新港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字樣。

7、乙方責任

7.1 合同簽訂後,乙方須確定本項目招商經理參與主力店招商的日常工作,

7.2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招商工作,根據招商的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後,開展必要的促銷和宣傳活動。

7.3 乙方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本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做任何不實的宣傳。

7.4 不得超越甲方書面授權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 對甲方提供的項目及客户資料保密,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項目商業機密,甲方客户私人資料永久不能向第三方泄露。

7.6 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項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7.7 在招商過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務,乙方需先通報甲方,在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8、特別約定

9.服務費

9.1 項目招商代理服務費及溢價獎勵

9.1.1 乙方按已完成招商鋪位的月租金 兩 倍計算代理佣金。

合作扣點商户:按雙方確定的合作商鋪月租金底價的 兩 倍計算代理傭

金;

純租金商户:按租賃商鋪首年月租金之 兩 倍計算代理佣金。

注:

“月租金”指租賃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優惠期在內)。月租金底價在 本合同簽署 前協商設定;設定之依據為甲乙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定的《項目最終招商商務條件》

9.2 項目策劃及招商代理日常運營月費

9.2.1 甲方應在上月30號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項目策劃及招商代理日常運營月費,日常運營月費為 大寫( )。

注:

“日常營運月費”指乙方在為甲方進行本項目商業策劃及商業招商工作期

間所產生的執行團隊工資、日常辦公能耗、招商渠道拓展、招商接待等費用的總稱。

10、招商代理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方式

10.1招商服務費每月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月之內所有租出單位。結算日期為下月的10日結清上月。以正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收到首付款為標準確認結算服務費單位。

10.2若客户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悔約,如因客户自身原因的,則沒收的客户定金及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該房源收回重新招商,乙方另計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的,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則乙方不收代理服務費或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

10.3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務費結算表,甲方核對後,應於下個月10日前將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11、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違約責任

11.1 甲乙雙方明確,凡違反本合同第1條中有關承諾與確認的情形均屬對本合同的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補足其損失。

11.2合同的變更、解除須在雙方達成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紙質打印文件)形式予以明確。除非另有規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將向守約方承擔元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補足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補足其損失。

11.3 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服務費,且必

須支付乙方已售出/租出單位的服務費,且乙方有權另行要求甲方承擔 萬元(大寫:萬元整)的違約金。甲方須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上述服務費及違約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內支付全部款項。

11.4 合同到期前3日內,雙方可協商續約,如未在合同期限前達成續約協議,乙方在結清服務費後10日內從銷售/招商現場接待中心撤離。

11.5若項目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方報批手續、工程進度及推廣預算計劃等原因造成延誤,則甲方考核乙方招商進度指標順延,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若乙方工作人員入場後因此類原因造成工作無法進行下去,則甲方需按元/人.日承擔乙方工作人員成本費,直到造成工作無法進行下去的障礙消除為止。

11.6甲方應按時付給乙方每月的服務費,如果超出3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的服務費,應當按照當月服務費的1.1倍支付給乙方;如果超出6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服務費,應當按照當月服務費的的1.2倍支付給乙方:如果超出9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服務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當月服務費的

1.3倍支付給乙方,且從第4個月起,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應付款項每日5%的延期支付違約金以及為追索此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法院受理費及其他合理開支。

12、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委託

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

賬號: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在其所在區域代理銷售甲方系列產品達成共識,現簽定協議如下:

一、甲方出具授權書,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系列產品,授權代理區域: ___________。

二、甲方產品以___________(出廠價格___________;另外運輸包裝___________)供應給乙方,甲方產品出廠價格如有調整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院內提貨,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

三、甲方負責產品的研發、生產。

四、乙方願意按本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從事甲方產品的授權區域內代理銷售業務。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銷售產品有關文件及其它證件手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説明書和精美廣告宣傳單、張貼彩畫等。

3、甲方將根據市場發展具體情況適時在媒體、網站上刊載廣告、積極宣傳、提高產品的知名度、並配合扶持乙方發展。

4、合作期內,甲方不能在乙方所在區域內另設區域代理、確保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甲方將及通過物流、公司貨車、鐵路快運或航空快運交貨給乙方(偏遠地區或交通條件不完善地區推遲幾天),發貨保險費和運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其所代理區域內與大型商場,商店、超市等建立好銷售網絡保證產品的流通順暢,確保產品在當地市場佔有率。

2、乙方應配合甲方的營銷策略,並在當地區域積極宣傳推廣等促銷活動,擴大影響力,提高效益和產品知名度。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體系,禁止降價傾銷或暴利經營。

4、乙方在自己申請的代理區域內銷售產品,若超出區域銷售事先須書面告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方可銷售。

5、乙方應積極維護產品和企業的形象與相關名譽,不得做出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不得塗改偽造損害產品本身及外包裝,不得損害其它代理商的利益。

6、乙方在當地媒體做產品廣告宣傳、大型促銷活動時,應提前爭得甲方同意,拿出宣傳方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7、乙方應處理好產品宣傳與銷售過程中消費者及當地各主管部門、工商、税務等之間的關係,以便合法經營。

8、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書、文件、協議、廣告宣傳資料、光碟等,乙方應妥善保管,並有義務責任維護雙方的權益和信譽。

9,、為確保甲方產品品牌和市場拓展計劃,乙方每次定貨打款額不能低於人民幣貳萬元整,乙方應在每個月月未提供下個月的銷售數量,在補貨前二週向甲方提供書面定貨單,甲方按乙方提供銷售計劃安排生產。對拓展市場不力而達不到計劃要求的,甲方有權根據優勝劣汰的原則終止乙方代理資格,如乙方連續二個月沒有向甲方補貨(又無正當理由),本協議自動終止。

10、對於甲方有其它系列產品,乙方將擁有優先代理銷售的權益,具體由甲方發出通知,乙方提出申請甲方備案則可,同時乙方不得銷售

其他公司類似甲方的產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七、甲乙雙方貨款結算方式一律現款現貨,款到發貨,對於產品運輸過程中的損壞和丟失由保險公司負責索賠,確保甲乙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失。

八、本協議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__止,乙方按年銷售計劃完成任務後,並執行雙方規定條約合法經營可再續簽。

九、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並以補充協議的方式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同等有效。本代理乙方無轉讓權。

十、雙方如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下,需終止本協議,可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終止,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2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的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一)項目名稱:20__年度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

(二)具體內容及要求:

20__年度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審核鑑證

(三)完成時間:

二、雙方義務及責任

(一)委託方的義務及責任

1、委託方應對受託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受託方的要求,提供帳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2、委託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 保證會計報表及帳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

如因委託方提供的涉税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受託方不負賠償責任。

3、作為審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託方認為必要時,委託方應提供一份管理聲明書,對有關會計報表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説明。

4、委託方應按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的支付代理費。

(二)受託方的義務及責任

1、受託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規的要求,對委託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 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税務審核程序,並按時出具審核報告。

3、受託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委託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

除 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委託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漏。

4、因受託方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税款 的,除由委託方繳納或者補繳税款、滯納金外,受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 __ 元。

2、上述費用按 方式結算,在本協議書籤訂時支付人民幣 元,其餘費用在收到鑑證報告時一次付清。

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審計工作未能完成,甲方應支付費用,預收費用不予退回。

四、協議簽定後,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

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六、協議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七、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有效期為_ __,自協議簽定之日起至__ _ 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聯繫人: 聯繫人:

税務登記號: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簽定地點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4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委託中介人幫助推銷________產品,介紹客户,協助簽訂合同。

二、中介服務的內容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有關保密事項、信用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中介報酬、活動經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受託人(簽章):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5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 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下列第 種:

1、一般授權(包括陳述事實、參與該案的庭前談判、調解,參與該案的庭審、辯論和調解)

2、特別授權(包括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等)。

如上述約定與授權委託書不一致的,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社會經驗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事務,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三)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四)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六)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證據材料、案件事實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五)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相關費用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採取第 種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範圍內,經雙方協商,可以合併採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比例標準。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 元人民幣的標準進行收費,以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雙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風險代理費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師代理費 元;

b、 。

5、合併採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以上總計乙方應收取律師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1、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預先向甲方説明並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後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元的辦案差旅費。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乙方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約定權限更換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乙方依本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師費和已發生的事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結果不滿意或者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4、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與對方協商,爭議雙方之一作出不起訴、撤訴決定或者爭議雙方達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託後,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後,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訴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或者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甲乙雙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項進行了詳細的研究,本合同系雙方友好協商,自願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6

甲方(受託方):

乙方(委託方):湖北博創工藝美術有限公司(即將更名為:湖北博創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代理《消費導報》在 的發行業務。

二、《消費導報》是湖北博創工藝美術有限公司免費向讀者發行的週報。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消費導報》的發行任務。發行方式為在甲方所管理的區域設立免費索取點。免費索取點包括

共 個。

三、乙方按甲方實際發行數量,以每份0.1元人民幣的價格(以客户回訪名單為準)與甲方結款。付款方式為 。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指派專人負責發行事宜。

2. 收貨後一日內將刊物分發到指定免費索取點,保證每份報紙直接到達每個讀者手中。

3. 發行《消費導報》任務數量為 份/每期。

4.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發刊物時收回並交於乙方。

乙方責任

1. 乙方將《消費導報》送到甲方;

2. 保證每期《消費導報》是國家合法出版物。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7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筆記本電腦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筆記本電腦,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筆記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筆記本單價為_____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並於甲方在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

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説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七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單方面對於售後的承諾:

(1)免費保修一年。在此期間甲方不需要承擔保修的任何費用,但必須備份好自己硬盤裏的數據,乙方對於文件的丟失概不負責。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況下,除人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擔筆記本電腦送到廠家售後部門的費用,一般為____元。

(2)特殊情況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購買筆記本電腦的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內,如果廠家的保修範圍之外的損害,請甲方自行向廠家進行協商,乙方會盡最大努力保證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負責有質量問題的機器的售後服務。

(4)甲方自行升級請自己承擔風險,即不負責對甲方自行升級所導致的機器任何非質量問題提供相對應的售後服務,升級請勿更改機器序列號等信息,否則導致的得不到售後服務,也不負責保修。

(5)個人更換配件的機器,只對機器上的原配部件負責保修,如果因為更換的配件導致原配件損壞的不負責保修。

(6)所購筆記本官方拒絕保修的機器不負責保修(官方會給出書面恢復,説明是人為引起的非機器質量問題)。而且此種情況送達於售後的費用需要由甲方承擔。

(7)壞點保修請參考生產廠家關於壞點的保修規定。

(8)其他任何筆記本官方保修規則上標明的不負責包修的事項也不負責保修。

(9)對所有符合條件的保修機器承諾,只在官方保修地點保修,不私自更換配件。

(10)請勿私自拆開機器,請勿撕毀機器背後螺絲上的標籤,有以上行為的表示自動放棄乙方的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於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機身的易碎保修貼、銷售卡、發生模糊,撕毀,塗改的;

(2)包換期內發生商品外觀磨損及附屬配件缺少的;

(3)非承擔保修責任的第三方拆動、改裝、改版造成損壞的;

(4)由人為原因造成的機器損壞,外力碰撞,墜落,入水,受潮,發黴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個人失誤;

(5)未按商品使用説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6)由水災,火災、雷擊、戰爭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

8.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簽訂日起即時生效。

特別説明,以上所有乙方單方面做出的承諾不包括甲方與產品的供貨商以及生產商的關係,甲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供貨商以及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更長的承諾,服務。乙方不干涉甲方的這種自由。以上承諾僅僅只是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承諾。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三峽移民小組農民集體關於霞國用(20xx)第0276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託福建建達(霞浦)律師事務所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為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終止委託關係,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 委託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為委託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託方瞭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為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為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為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並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19

委託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_____、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_____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_____,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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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代理財務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約雙方就合作職稱評審工作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代理職稱評審工作及相關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隨時向乙方詢問職稱代理業務的進展情況;

2.準確及時地按職稱評審的要求,對相關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實績作出考核、評估,並提供相關材料;

3.及時繳納職稱評審所需的評審費及代理費;

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繫依據,如甲方的聯繫電話、電子郵件、地址、聯繫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並附身份證複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政策的諮詢和解釋工作;

2.應甲方要求,提供職稱評審方面的上門服務;

3.保持與甲方或甲方相關人員的聯繫,通報職稱評審工作的進展,告知職稱評審工作的相關結果;

4.根據職稱評審工作的進展,根據各評委會對職稱評審材料的要求,指導甲方相關員工準備個人的職稱評審材料,並對報評、報審材料中的不足之處提出意見和建議;

5.負責將職稱評審材料報送相關專業評委會評審;

6.負責幫助評審通過人員辦理有關資格證書。

三、違約責任

1.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代理合同,代理費用不予退還,並由甲方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後果;

2.如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代理權,乙方必須退還全額代理費,並由乙方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後果。

四、免責條款

1.非因甲方相關人員材料準備方面等原因而導致評審未通過的,不屬乙方違約;

2.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五、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執,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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